Monday, December 3, 2012
走过美国
someday in 2009
走过美国,by 喻海翔。
要怎么说才能表达我对这本书的喜欢呢?让我还是用我一贯的啰嗦风格吧。
我的浏览器收藏夹里,不知道哪一天,收藏了一个天涯的帖子,帖子写的是一个人徒步和搭车横穿美国的经历。我收在那里,大约是哪一天看到有人推荐匆匆瞟了一眼,觉得自己会喜欢就加上了。然后,两年过去了,我再也没看过。有一天,我忽然穷极无聊,随意地点开这个帖子,结果,一看就看下去了。并且,欢喜莫名。
有点像回头看以前日记的心情。诧异地说:哦,原来这一点,我很多年前就想到过啊.然而当时只是流星一瞬,从脑海里闪过;哪怕居然用笔记录下来,也随之置之脑后。只有很久以后,幸运地重新看到,才知道,啊,原来我一直还是那个我。哪怕我天天醉生梦死颓废不堪的时候,我也曾经这么想过。
喻海翔,一个据说是干过很多很多工作的人,去日本留学数年,又来美国留学数年。他拿到了学位,不是像很多同学那样热热火火地投身到工作挣钱等等之中去,而是决定,徒步+搭车横穿美国。他从三藩附近的一个小城郝里斯特出发,历时数月,到达纽约边上。那个帖子(后来出书了),里面图文并茂地描述了这一个过程。
当我啰嗦这些的时候,我看过这本书也有数月了。然而记忆还是奔涌而下。让我想到什么写什么吧。
他无数次遇到搭车的困难。很多人不愿意搭他;在很多州搭车还是违法的,警察也会阻止他。他又无数次成功地搭到车。总有这样那样的人,最后会搭他。而他,也一贯地耐心地等候,然后感谢。贴中多次提到的,比如他在烈日下等了几个小时也没有一辆车愿意搭他的时候,他的慢慢起头的焦躁,和他自己努力地平静下来——这让我想起修行,瑜伽或者类似的经历。一种能够体会他的焦躁,但是知道他的挑战远胜过我所经历的感情,在阅读中就会慢慢升起。会变成理解,感动,佩服。
他的旅途一开始就遭遇挫折,耗在一个小小的中国餐馆里。碰到无良的老板,和很多我们再熟悉不过的故事。他知道怎么做。
他在西部的荒漠中找到过废弃的房车,里面居然是无数的武器!那一刻,我的心跳也骤止。仿佛随着他发抖的腿一起快速逃离。
他在一个自发的野驴保护区干了几个月。后来还回去过。那一段他写得很长,我想也定是他感触颇多的一部分。那里工作强度大,环境艰苦,前景也不是很乐观。可是总有一些人,会为了这件事情坚持下去。而里面写到的每个每个人,都宛如在我的面前,我看到他们的过去,伤痛,或者无谓。人的一生,的确是渺小而又奇妙的经历。
他得到过一辆赠送的自行车,在佛罗里达;他有幸跟两个来自圣地亚哥的美女同游犹他,并且去了一个计划外的风景极好的地方,还在迷路的危险中成功地走回去了;他在印第安人的保留地受到最自然亲切地对待(他不想搭车别人都看不得他在路上走),虽然也许跟他晒得厉害看着就是一个土著不无关系;他在保守的南方州里走进一个满是白人的饭馆,真正做到了“一鸟入林,百鸟压音”;他碰到过友善和气的长途卡车司机,也碰到过粗暴凶悍的;他曾经跟一个黑人探讨种族歧视的问题,又碰到一个不知道是什么机密机构的研究中国问题的人;他曾经在高速路边小憩,结果出了手边一个小包,其他帐篷饭锅等等统统丢光;他一路走来,吃墨西哥薄饼,偶尔的方便面都会觉得美味;。。。。。。
他像一片叶子,从这块土地上静静飘过。他经历,思考,书写。不一定非要什么目的。就当是一个过程好了。
我喜欢他,特别是那样一种态度,那种经历过生活,很自然,自主,但是非常开放(open-minded,很褒义的一个词)的态度。保持适当的好奇,热情,大量的耐力,但是又有理智的克制(比如放弃掉的那个攀雪山计划)。我并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经整理好了他的思绪,明确了他未来的道路,但是我知道,即使他没有,他也会继续这样耐心地探索下去。
The Craft of Scientific Writing
summer, 2009
The Craft of Scientific Writing, by Michael Alley. 1987.
并不是最新版,是我在学校图书馆能找到的一版。我的答辩委员会一员推荐给我的。真好看。
我终于不再为我不爱读专业文章而羞愧了。这个书开头就说,当我们谈论科学写作的时候,所有的科学家都拥有了两面人格——当他们是读者的时候,他们把大部分科学文章的写作批得一钱不值。他们会说,组织阿结构阿一塌糊涂。写得不清不楚。要不然就是主要结果被埋在一堆乱七八糟的描述之中,要不然就是作者毫无预兆地从一点跳到另一点,简直就是在布朗运动。可是当他们是作者的时候,忽然之间对这些批评他们都采取了防卫的态度。他们觉得研究要耗费太多时间;很多问题不可预测;他们说写作需要修改太多次,他们没有充足的时间;申资金,做研究,等等压力太大了。。。
是的。我不爱读文章就是因为文章实在太难读了。逻辑常常不清楚。书写不友好。加上我不是英语母语,加上我稍微算转了一些方向,我常常读得万般痛苦。我又没有头悬梁锥刺股的精神。所以我老是不肯读文章。我喜欢读书。也许当一个人到了写整本书的时候,他的想法已经更清楚。他会花力气考虑整本书的逻辑,组织和结构。他会给更多的背景知识。他会从方面论述一个课题乃至我多多少少会发现跟我接近的部分,会有收获。
回到这本书主旨。(这本书本身写得真好读。先赞叹一句)。他说,科学写作的目的是inform.(该怎么翻译inform呢?“通知“是不对的,因为太由上而下。“告诉”又显得口语且不够确切)就是让读者了解。所以科学写作者两点需要记在心中:你写作是为了让读者了解。另外你要诚实。常常问自己:我是写给谁看?他们为什么要看我写的这个东西?读一篇科学文章是很辛苦的事情,你的读者为什么要读?你要给他们一条路,一条攀援上你的这个研究山峰的路。这个路从大的来说不能太跳跃或者断裂(组织),从小的来说路面最好不要太粗糙,小硌绊最好不要太多(语言)。他提了数个要点,比如要精确(precision),清楚(clarity),熟悉(familiarity),简练(conciseness),直接(forthfrightness), 流利(fluidity),形象(imagery).他也把这些要求一个一个都阐述了。但是主旨是清楚一致的:怎样让你的读者能够最容易,最没有误解地了解你做的东西。就是这样。
因为我自己终于开始写文章,写论文,遂感慨道:这些都是很好很好的东西。就是做起来恐怕很难啊。但是我又鼓励自己道:这就当作是我的灯塔吧。时时放在心中,哪怕做不到。
Freakonomics
someday in 2009?
Freakonomics by Steven Levitt & Stephen Dubner
然后总的来说,我感觉这本书写的有一些很有趣的地方,有的很令人吃惊但是想一想又觉得有道理;有的则觉得不是那么回事。总的来说是可以一读的一本书。我想按照次序来写一写我的感想。
1.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关于七十年代初的堕胎合法化导致的九十代年开始的犯罪率下降的论述。它讨论了多种可能,比如警察的增加,量刑的加重,死刑的推广,侦破技术的进步等等,然后提到这个几乎被彻底忽略的堕胎的因素。这里头一个重要的论据是说在这个堕胎合法化风潮之前的几个已经允许堕胎的州里,犯罪率的下降也是提前的。它的描述很令人动容和信服:一个女人,当她决定堕胎的时候,她一般都有很充足的理由这么做:要么她太穷,年纪太小,用毒品。。。总之就是不太可能给这个孩子提供一个正常良好的成长环境。这样不被期盼的孩子,如果被迫生下来,十几年后,很可能就是一个犯罪分子。——这么一个一般人想不到的因素,这样娓娓道来又觉得很合理。而罗马尼亚的社会主义政权忽然禁止堕胎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又从相反的方面给出了一些证据。但是,作者又强调说他并不是支持堕胎或者什么——因为“把这些很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人出生之前就搞死”的这种说法显然政治非常之不正确,会导致左派右派一起的反对。事实上有一个人因为写书提到堕胎导致犯罪率降低,都被揭出来从而丢掉了一个选举;他描述说哪怕一个被堕掉的婴儿的生命只值1/100的现实的人的生命,每年被堕掉的婴儿即使长大了都去犯罪,也杀不了那么多现实的人——很有趣的类比。然而我想这么一个灰色的现实,就算让人觉得很不舒服,也不得不承认。
2.为什么卖毒品的还跟老妈一起住?这个故事简直就是真实地再现了那句话,“操的是卖白粉的心,拿的是卖白菜的钱”。一个小时工资三块来钱,还可能被人打死,果然是很没有前途的工作。当然好处是工作没有难度——卖毒品给一个瘾君子有什么难度?他们恨不得扑上来抢着要你的东西呢。这同样是描述得比较好的一个案例。当然这主要得益于那个研究生跟那一群gang整天混在一起的经历,和那个重要的笔记本。白纸黑字的数据,没什么好说的。
3. 卖房子的经纪和日本相扑运动员——这两个我觉得很没有新意;也许是因为文化原因?卖房子的经纪所得跟你的房子的价钱,这么一笔简单的帐谁不会算?如果你的房子多卖3万,经纪只能多拿到3百块钱,她会费多大力气帮你找那个更好的买家?相扑运动员起码要8胜或者以上才能保级,这样当一个7:7和一个8:6的运动员相遇的时候,谁赢不是很明显?自然7:7的会更拼命,但是如果7:7的贿赂一下8:6的,或者双方通过千丝万缕的联系来事先说好输赢,这不是很正常很自然的吗?居然这些都要一帮子经济学家来找一堆数据分析?——美国人数学真得太不好了;或者他们真得太认原则太天真?我现在倾向于认为是前者。
4.教师的欺骗——通过改答题卡上的答案帮助学生作弊。那个软件设计得很不错。肉眼不容易看出来的模式一下子就找出来了。很有趣。
5.3K党——把他们的种种神秘之处写到一个超人的故事里,让广播天天播——这个故事我也很喜欢。它类比了网络时代房屋经纪不出力的更不容易,让我一下子想起了那本“世界是平的(the world is flat)”。一个信息时代的到来,是不是真得让世界变得更平了呢?
6. 为人父母——这个我比较没有发言权的;我并没有又不打算做人父母。可是第一个例子我比较不赞同,关于游泳池和枪的。作者阐述道,因为每年死于游泳池溺水的小孩是死于枪击的孩子的N倍,所以一个有枪的地方比一个游泳池对你的孩子来说更安全。所以,如果你的孩子有两个朋友,一个家里有只枪,一个家里有个游泳池,你让孩子只去有游泳池的那个朋友家里,可能并不怎么明智。
我的想法是,为什么死于枪击的孩子这么少?这恰恰可能是因为人们非常非常注意避免孩子跟枪支的接触。如果你说,好了,这个死亡率这么低,孩子们都去有枪支的地方吧,那么这个死亡率可能就要大大改变了。数学一点来说,就是这个死亡率其实是个条件概率,是在父母们现在的做法(不让孩子们靠近枪支,而对游泳池不那么警惕)之下的情况。如果父母们改变做法,让孩子们靠近枪支远离游泳池,这个概率就要改变了。所以这个结论我觉得不太靠谱。
其实一个很类似的情况我曾经考虑过。本年的一期time(时代)里面,就说到了over-parenting的问题。有人撰文说,比如你不让孩子一个人坐地铁或者坐别人的车,害怕孩子被人绑架或者被人害,那你还不如就不要让你的孩子坐任何人的车(包括你自己的)。因为数据表明,孩子独自坐车被绑架的案例,比因为坐在自己父母车上出车祸死亡的案例,要少得多。可是当时我就想,这个数据是不是因为本来就很少有父母让孩子单人去搭车?
7.继续为人父母——作者用大量的数据和分析表明,我们对孩子的最大影响来自于我们是什么样的人,而不是我们对他/她做什么。这也是针对obsessive parenting的吧。我倒不是特别反对他这个观点,只是觉得,我们是什么样的人,和我们对孩子会做些什么,本来就应该是相关性很高的。所以他强调的不要把相关性当作因果关系,东施效颦地去操作(比如家里书多的孩子成绩一般比较好,所以你就买一堆书给孩子),也许是对的;可是反过来说,会这样东施效颦的父母,很可能也是在意孩子教育问题的父母,所以他们会有一系列的行为来鼓励孩子学习;所以这种东施效颦的操作也是一种体现(indicator),而不是应该被劝阻的行为——我觉得这有点儿悖论了:你家没书?对,这是因为你没文化,你家孩子(统计上来说)估计学习是不行了。你买书给他也没用。//你家有好多书?这是因为你要么有文化;要么特别关心孩子教育。你家孩子(统计上来说)估计学习会不错哦。那到底要不要买书给孩子呢?嘿嘿嘿。
8.给孩子取名字--没有特别的感想,但是他提到的很多很“黑人”的名字,的确我在黑人学生里碰到的更多。另外他说那个著名的关于面试歧视的试验不能说明歧视——就是给两个完全一样的简历,一个名字看着是白人的,一个名字看着是黑人的;或者一个是女人一个是男人,谁会更可能拿到面试——数据表明白人&男人拿到更多面试。这个自然是种族和性别歧视的代表。作者分析说这个不能说明是歧视,因为没有实际的实验表明如果是一个黑人有一个很“白”的名字,拿到了这个面试,那么面试官会因为他是一个黑人而根本不会给他任何录用机会,还是因为比较惊讶反而可能有某种帮助。我却觉得这根本不是同一个问题。对名字的反应很明确地说明了这种歧视的存在,哪怕我们不承认,或者不公开表达。这后面的事情是另外的问题了——黑人得不得到那份工作,只能说明这种歧视有的时候可能反而会帮到那个黑人,而不说明这种歧视不存在。
9.重要的花絮--作者说起黑白差异的时候,前头举了一个半拉子例子,提到一个芝加哥长大的白人小孩,父母如何支持学习,家庭如何温暖,自己本人学业又如何优秀;又提到一个黑人小孩,母亲生了他又抛弃了他;父亲整天打他;少年时候就混进黑帮——这两个人的未来是不是就很容易一眼看穿呢?当然,在书的结尾,他提到,这个黑人孩子,后来成了哈佛的一名经济学家,并且致力于研究黑人孩子学校表现不佳的原因;而这个白人孩子,他的名字叫做Ted Kaczynski.
The Age of Turbulence by Allan Greenspan
someday in 2009
The Age of Turbulence by Allan Greenspan
这本书我有实体书,不过比较厚重,一直没打开来看。记得阔太还曾经写过读后感(阔太指出是森林的小火焰写过,不是她)的,不过我没找到.
这本书基本上有两大部分组成,前一半写个人经历,从小到大到老。笔调平缓,不乏八卦。毕竟他跟好几任政府都一起工作过。后一半从他的视角(主要就是自由市场资本主义最好啊最好)讨论了一些当下的热点问题,比如全球化啊,贸易逆差啊,贫富差距变大阿,石油能源啊,什么的。
从前一半,我得到如下信息:
a. 他是犹太人。
b. 他父母在他很小离婚。他跟他妈过。他爸好似是混华尔街的。有点数学头脑,他认为他爸把这个传给他了。他爸在他几岁的时候,就是罗斯福新政的阶段,写过一本很积极很乐观的预测美国经济会恢复的书,扉页说献给他,写了一段语法逻辑很正确然而很长很绕口的话,他认为这个能力他也有了,后来去国会听证很有用。他每周去看他爸,他爸看到他老是很尴尬,他因此也很尴尬。他爸对他生活的影响,好像差不多就是这点了。
c.他小提琴拉得好,喜欢萨克斯。热爱音乐。因为肺部的可能问题高中毕业没有去当兵打朝鲜,转而混了一年多的乐队。后来去上大学,然后研究生院,学经济。但是博士没拿到就去搞公司去了。
d.他自己二十几岁结了一次婚,一年后就离了。然后就是混阿混阿一直到八十年代碰上现在的妻子,九几年才结的婚。——我看他的照片觉得很好笑,他年轻的时候看着也不错,可惜很快就显老了,一幅带着眼镜瘦长脸有点刻薄的样子。可是好多年过去,他看着还是那么老。有一张他跟他妈八十年代初的合照,我觉得他比他妈还显老!
e.以下为关于各个总统的八卦:
e.1. 他参加了尼克松的竞选班底,觉得尼克松特别特别聪明。听你讲一个完全不懂得问题十分钟,然后出门就能听着像是该问题的专家教授一样。但是在共和党convention之前,尼克松忽然有一次乱发脾气说民主党是敌人,完全失控。因此他最后决定不加入那任白宫。尼克松辞职他觉得是一件好事。
e.2. 尼克松的副总统,后来替他当了总统的福特,在格林斯潘看来,是最“正常”的一个人,是少数能够从各种心理测试幸存下来可以被打上“正常”标签的一个人。脾气很好,非常镇定临危不乱,非常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永远不温不火,有问题解决问题。所以没有连任格林斯潘很是惋惜。当然他在这届政府里工作了。
e.3.卡特上台,换了党派,他自然就不干了。
e.4.里根上台,他又去干了。先是竞选的adviser,后来在前一位美联储主席卸任的时候,他就开始干美联储主席,一干差不多二十年。里根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并且很警惕不被太多的细节干扰,是那种"intellectually lazy"的调调的奉行着。他举例说竞选campaign的时候有一次他被要求做一个五小时飞机的时间里给里根将很多国内的事情。结果里根就是不让他开头,讲很多好玩的世界八卦。他好几次试图牵引话题都不成功,最后就放弃了。下飞机的时候他说是个很愉快的旅程,里根很得意地说我知道你们想让我看那本多少多少页的摘要。。。
他当了美联储主席没几天,1987的一天,忽然股票狂跌508点(道琼斯指数。当时道指还没上五千点好像)。这件事情他一直没想通。虽然后来他处理得很不错,也没有对市场有什么长期的或者大的影响,但是他不明白为什么发生这件事情。
e.5.老布什上台。他跟白宫关系很恶劣。他认为老布什虽然有一个耶鲁经济学的博士,可是没有第一手的管理某个行业或者大公司的经历,对市场怎么工作很想当然。白宫频频给美联储施压要降息,但是他们觉得不是时候。N年之后老布什还说他让格林斯潘连任了,但是格林斯潘没有帮助他获得连任。
e.6.克林顿很聪明。跟尼克松一个级别的聪明人。所以格林斯潘不理解怎么会发生莱温斯基门。早期克林顿对美联储有些意见,但是很克制,尊重了美联储的独立性。后来经济好了么,高科技蓬勃发展,大家压力小,关系也不错。
e.7.小布什刚上台,格林斯潘很高兴。因为很多人都是以前福特白宫的班底。未曾想,小布什根很多总统不一样,一根筋地要实现自己的竞选promise.于是开始大规模减税。但是跟着经济增长变缓了,然后又打仗了,然后共和党把持两院和白宫,总统和议会互相不veto对方的bill,政府开支,各种各样必要不必要的,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格林斯潘对此很是不满。但是2005年小布什还是让他继续连任了。但是2006年初他就离任了(一个任期一般是四年)。为啥呢?我等啊等啊一直看到最后,他也没写。
后一半里面,老格不遗余力地说了一句话:资本主义自由市场就是好啊就是好。全世界各个地方的变迁都说明了这个问题——凡是成功地走了自由市场的路的,日子都好过了;凡是没走或者没走好的,日子都没过好。
比如,他说,东欧剧变,柏林墙的倒掉,罗马尼亚等国的变化,是他们发现计划经济实在不work了,采取“休克(shock)疗法“,就是一下子把市场放开。商品的价格短期内暴涨了一番,但是几周之后就开始回落,慢慢恢复正常。然后跟西欧联系增多,经济开始慢慢复苏。苏联,当年计划经济特别强,其实经济面临崩溃。他去访问作报告,讲美国银行怎么工作,结果发现(居然)很多人是懂这些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的东西的——据说因为有一些相关的书,政治导向性不强,所以还保存在了一些图书馆里,所以还有人看。苏联解体前,和刚解体的时候,戈尔巴乔夫,还有一些改革派,其实对市场经济非常地心向往之。所以,在看到了东欧的一些榜样之后,苏联也打算搞休克疗法——结果我们都看到了,效果很不好。卢布贬成了废纸——你辛苦给人工作一个月,开始说好的工资等你拿到手的时候已经一钱不值。哄抢成风,黑市横行。他们把国有资产本来是分成股份分发给大众,但是少数寡头抓住时机,用很少的钱把很大的企业的股份都搞到手。社会一团混乱。
为啥呢?
老格说,东欧那些国家是有市场经济的传统的。相应的法规制度都有基础。而且他们也就被控制了那么三四十年,早年的事情还有不少人记得。苏联不行,苏联一战前后就弄成了社会主义,到他解体的时候,已经没有活着的人知道市场经济具体是怎么运作的了。没有相应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法规,没有相应的文化,在这些没有支持的土壤之上,开不出市场经济的自由之花。
然后,他说,叶利钦的十年,是一团糟。于是后来普金上台,大家又开始往回走,开始国有化,开始加强集权,加强对市场的干预。效果当然是有的,对黑市和寡头的打击,一定程度了恢复了一些社会秩序,让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但是,他又说,俄罗斯这些年经济还不错,完全是沾了全球能源价格暴涨的光。石油阿天然气阿的出口。如果日后大家找到合适的代替能源,俄罗斯往后怎么走,就很难说了。
(有道理吗?我觉得肯定有。但是我老觉得他还是把问题简化了)
又说到拉美。他说,拉丁美洲深受十九世纪末西欧的影响——那会儿主要是殖民地;那会儿是一帮“法比安学派”的天下,那个学派基本上支持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支持福利,等等。他说,拉美的问题,就是他们都是一些“populist"的政府,这些国家贫富差距过大,所以政治家选上台之前都给人民许很多诺,说要大家分钱,要把富人的钱拿出来给穷人花花,要增长经济,等等。上了台之后,比如一看,政府公共事务钱不够,那就加富人的税?通货紧缩,那就印钞票?通货膨胀,那就控制货物价格?总之就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appreciate市场的复杂和精妙,不理解你每改变某一个因素,它会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所以,墨西哥阿巴西啊阿根廷啊,经济都有过崩溃或者接近崩溃的经历。又说阿根廷有一个也是靠着populist调调上台的总统,但是上台以后很改革了一番经济,让市场更自由,经济就好转了。还说有些国家倒行逆施,比如委内瑞拉的查韦斯,整天就要跟美国对着干,国有化石油公司啊,一不高兴就要限定石油出口啊,等等,这些都是对市场,对经济不利的做法。也提到了伊朗。
(我基本上觉得他说市场是一个复杂系统,不能随便乱改变某个因素,这个论点还是很有道理的。但是again,我觉得他在简化问题。为什么拉美populist政府流行?为什么要国有化能源公司?在我的记忆里英美这些发达国家整天干涉他们的事务,比如有的国家,其实是坐在金山上——能源啊,矿产啊,都很丰富;可是都被英美的商人把持着,大头的利益都是他们在拿,对当地人民的生活几乎没有任何帮助。这种情况下一个民选政府要国有化这些能源,有什么奇怪的?然后英美商人就鼓动政府出手,在人家家里搞政变,把民选政府搞倒。他们这种事情好象干了不止一次。——refrence参见一本叫做“Overthrow: America''''''''s Century of Regime Change from Hawaii to Iraq"的书。)
老格对中国的描写寥寥数语,乏善可陈。他说他九十年代跟李 鹏聊过,惊讶对方对市场经济了解得挺多的;但是对方还是跟他争论这个经济模式的问题。他说中国虽然叫个什么“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但是大家都知道他们就是在搞资本主义自由市场;他说中国这些年由农村开始的自由市场给他们的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效益,当然了,挑战依然是存在的:比如说,他们私有财产没有得到保护,土地想被征就随便征;金融系统不透明,很多该有的制度和立法还不完善,等等。
(我其实很惊讶,他老是对这些国家的人了解一点市场经济表示“惊讶”。我以为一个经常全球走的人,应该眼界更开阔一些,应该know better。当然也许因为他主要处理的是美国内部事务。我个人感觉他的笔调是对世界事务并不那么热心;或者他不想显得热心。either way,让我有点失望。)
印度自然也不能不提。又一次地,印度被英国殖民的时候,英国还是“法比安派”当家。所以呢,印度独立以后,虽然是民选政府,但是政府对市场干预的特别厉害。所以数年来,它们经济不好。到了九十年代乃至更晚,他们开始慢慢放松对市场的干预,加上在科技市场上的竞争力,经济慢慢好起来了——但是他强调说,印度的这个经济规模现在跟中国还不能比,大概放宽市场的力度还不够?但是呢,他们是个民选政府,所以未来还是有希望地。
还提到了一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工作,说得好象是哪个国家经济有难,这些人就跑去帮忙一样。比如提到98亚洲金融风暴中的韩国泰国。好像是世行借了好大一笔钱。
(也许我是左派的书看多了,我对这两组织一直不是很感冒——觉得他们就是那种借给你一笔钱,可以是很低的利息或者无息,但是政治上经济上就会提诸多要求——比如你搞建设?那么你什么什么材料要从哪个哪个公司买之类,你要开放你的什么什么市场之类。不一定所有的要求都不合理;但是他们的出发点在我看来并不是像他们有的时候宣称的一样,是在做好事,而是从他们自己的利益出发,罔顾借钱的社会具体的情况,很多时候都是把当地经济结构弄得一团糟。颇有新时期殖民的味道)
当然,老格也笔调轻缓地提了提全球化对美国人的工作的影响。但是他主要还是觉得全球化是一个好事,让全球通货膨胀率数年都保持得很低;大的经济危机也很就不怎么出现,出现了也没有闹到不可收拾,一般都能够被市场消化掉;美国人工作可以往高端走——当然,然后不可避免地提到了教育,表明了虽然美国拥有世界闻名的高等教育,但是中小学教育前景堪忧。这些美国小孩十岁以前跟世界小孩比还很正常,也没有落后;然而这之后到高中,他们就越来越差。数学科学尤甚。为什么呢?好像也没解释清楚。
对于美国贫富差距拉大,老格说,这是因为我们缺高端专业人才啊!为什么缺呢?因为教育不好。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努力提高教育水平,提高美国人民专业人才的数量;二当然就是引进技术移民。三当然还可
以双管齐下。他说,最终如果这种高端人才够多,他们的工资会下降的,贫富差距就缩小了。
(有没有这么简单?我理解的贫富差距过大通常是由于大资本家通过全球化把成本降低了,又利用全球化压低本国工人工资,从而利益暴涨;或者就是我一直没有理解的金融家操作这个操作那个,不制造任何实际商品但是有暴利的行为——当然我并不是要反对金融系统的存在)
还有啥呢?我的记忆暂时就只记得这些了总之并不是一次特别有收获的阅读。我觉得格林斯潘阵营是如此的清楚,让我有失望的感觉。在我看来,这本书没有我所期望的全球观,也不特别的有内容。
萧红;呼兰河传
someday in 2006 or 2007?
知道萧红的时候我已经高三。我们县城有一些曲里曲拐的小巷子;某一个巷子口,老是有那么一个中青年男人,摊开了一地的盗版书来卖。那个时候我经常跑去那里买读者,甚至买全了80年代某几年的全本。不过大学之后我就不好意思承认自己爱看过读者了,觉得太没品。开始逼着自己看一些高深癫狂的作品,神经兮兮地想要“体会”一些意识流,类似于某种幻想症的病人。很久很久之后,我终于明白,能够真正感动我的,还是那些直白的,跟我的生活直接相关的东西。喜欢,就是喜欢吧,管那么多。
又跑题了。
那个巷子里面的男人带着一幅黑框眼镜,一幅不得志文人的样子。但是彼时我还比较天真,没有因为他面容的不得志而看低那些躺在地上安安静静的书。我淘我喜欢的书,(甚至还淘到过一套《排球女将》的连环画),并且在姐姐中专毕业到去县城工作的时候把她也拉过去。那一次,姐姐买了四本,一套的《萧红全集》。
我又要跑题了。先打个招呼。
我的身上,如果偶尔有那么一点点文学女青年的气质,基本都是来自于姐姐的影响。我从小热爱数学,和作文。语文其他方面都不喜欢。姐姐很早买一本一本的作文选,我当故事会一样地看;姐姐很早开始写日记,我。。。还当故事会一样地看,并且很多时候是偷着看,并且偶尔忍不住还要在上面批注——当然事后必然少不了挨骂挨打。于是厚厚的皮,就这么练出来了。
跑题结束。
那一套书,封面是淡淡的灰。有着一张萧红的照片,那张经典的黑白照片里,她围着围巾,面容美丽平静的一个北方女孩子的样子。好像我先挑了一本短篇选集来看;觉得很忧愁,哀伤,而又有着不容忽视的美丽。到今天我已经忘掉了大多数的内容,只是脑袋里面还残留了这样那样一幅淡淡的画,比如有一篇写一个人的饥饿,看到一条那种面包,“列巴圈”?这种面包名字的怪异使得我记住了它。我脑袋里面的画,对应于这个故事的,是一个人无奈地坐在阴冷破旧的火车上,那一条不属于自己的面包,在头前悬挂着飘来荡去,自己充满渴望,幻想,喉咙蠕动,然而还是饿着。还有一篇里面有着一个老人和孩子,孩子似乎生病了,孩子的父母都不在了?我记住的那幅画里,有着浅浅的茅草屋,一个小小的池塘,初春冷峭的天气里,孩子带着病态的殷红,擎着一条细微看不到的风筝的线。背景里有着老人暗淡衰老微驼的身影。似乎还写到了有二伯,这个在呼兰河传里面也出现了的人,是萧红自己家里的长工,写他怎样埋怨,偷东西,怎样挨打,哭泣。这大概可以用那样一个垂着头的背影?远处孩子偷看的好奇的脸?麻木凝滞的气氛?
后来知道萧红和萧军,符合我们伟大的革命的两本书,《生死场》,和《八月的乡村》。前者我看了,后者一直没有去看,因为我先太喜欢萧红,对萧军有了成见。其实别人的感情纠缠大约本不该是我能评判的,而我也从来不觉得萧军是一个猥琐的人,但是到底。。。到底心里面还是揪然不乐。生死场里面,农民的觉醒和反抗,大约并没有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只是记得,那一个美丽的妇女,婚前和她未来的丈夫幽会,那男人总是急急的,没有理会或者听到过她说什么;婚后一阵子她得了很重的病,渐渐没有人理了,砖头砌在她身边,肮脏恶臭饥饿,都没有人理了。这样迅速地枯萎腐烂下去了。
然后才到《呼兰河传〉。就像最华彩的,总是最后出场一样。
拿到的不是我姐姐的淡淡的灰色封面的书,是另一本小册子状的。已经不记得是不是图书馆的,谁借的,又怎样传到了我手里;只知道一开始看,就看进去了;仿佛屏了一口大大的气,一口气扎到了水底下;不看完,势必不能出来,呼出胸腔里面那一大块的五味陈杂。
已经隔了几年,脑海里却依然有着那个清冷的小镇的淡淡勾画。出场的就是冬天,冻得小刀子一般;街道,两边的各式铺子;学校机关;卖麻花卖豆腐的人;(这些淡淡的图画,总是和我小时候的生活经历搅到了一起,共鸣便仿佛小时挚爱的芝麻烧饼的香气一样袅袅升起。甚至图画中人物的表情动作,也混在了我的记忆里面:比如那个卖麻花的,几个孩子把油亮亮的麻花都摸了一遍;阿大阿二阿N互相抢;我的眼前,便一样出现那样油炸过的,一串儿的,“馓子”。我看到N年前的自己,也是那样棉袄棉裤,流着口水默默地站在一边,渴望妈妈买却从来不肯开口要;我看到我和姐姐这一刻追来打去下一刻亲亲密密。)还有那个有名的大泥坑,淹死马淹死猪;使得大家都有了好借口吃瘟猪肉的。。。
然后慢慢地出来特写了:这样那样的活动,唱秧歌,跳大神,放河灯,野台子戏,娘娘庙会。。。总是轰轰烈烈热热闹闹的,周围人们兴奋或者惶恐的表情——这些,这些我都亲眼看到过,看到萧红,轻轻一支笔勾勒了一下,我的眼前却是五彩缤纷,一个个地鲜活起来,虽然,底色仍然是灰。当然,轰轰烈烈热热闹闹完了,就有这样那样荒寒的感觉出来了——这些,我是不大知道的;然而出嫁了的姐姐妹妹们偶尔的相聚,给谁捎这样一块的花布;温和的送子娘娘。。。这些,小时候的我,跟着母亲团团转的时候,也是听到过一丝半缕的。
终于,开始写到“我”了。还有家里的那个花园。于是我们看到童年的“我”,那个小姑娘,怎样有一个疼爱自己至极的祖父,温暖安详,怎样在院子里外这样那样的草儿虫儿黄瓜花儿间穿行;怎样让笑盈盈的祖父教‘我”慢慢地念一句句的诗。。。这些,大约是这本书里面最温暖的部分了罢?虽然萧红也不说温暖,可是那么一个小小的女孩儿,在祖父慈祥的目光下面在满院子新鲜败落之间奔跑的画面,到底也算是给这本书的寒冷,增加了那么一点点的暖意了罢?
更多的人出场了,养猪的漏粉的拉磨的赶车的,每一家的开头,都说,“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就仿佛夏天雨后房顶的蘑菇,本来该是顶顶清新盎然的;可是那样开心地采蘑菇的人,那样炫耀着长出最大蘑菇的房子,还是破了收了他的一只鞋子,到漏粉的锅里变成一条条黄色的粉了。仿佛笑容清新都只是灰色的空气里面的一点幻影。那样缓慢的。却又那样倏忽不见的。
又出来特写的人了。这一次是我第一次看完掩卷最难受的地方。小团圆媳妇。那个笑呵呵有着长长乌黑的发辫的十二岁的高高的小姑娘,终于因为不知道害羞,被好心的人们整死了。然后写家里的有二伯了,这个牢骚满腹的仆人,偷东西的,仗着随着家里的长辈一起过来的,终于被“我”的父亲狠狠地责打了,那样的凄惶莫名 ,又仿佛其实什么都不为的,不过是深重的生活下的麻木与直接的空洞的反响。然后写到卖黏糕的冯歪嘴子了,还有王大姑娘,还有他们的孩子,还没来得及温暖,王大姑娘就产后风死掉了。然而孩子还是慢慢长大了。
然后就结尾了。然后萧红说了,她一个人在香港,也不是要写什么幽美的故事,可是这些童年的往事充满了她的记忆,所以她把它们写出来了。而我的眼里,倒其实是一幅这么幽美苍凉的画。
然后她也贫病交加,寂寞入骨地死去了。虽然还在那么一个秀美的年纪里面。
不知道什么时候看谁的序,说萧红也算鲁迅他们一派的,也是进步文人;然后萧红终究天性里有很多荒凉,没有积极地去革命区,反而去了香港;然后及其寂寞地死去了。也看了,说萧红怎样十几岁逃婚,可是后来她逃婚的对象找到她,骗了她一起同居,在她怀孕的时候却拿了所有的钱跑掉了;然后碰到萧军,然后英雄救美,然后二萧就那么纠缠不清了,在一起便吵,不在一起便想念;终于分开了;与另一个文青端木在一起;然而人们见到她脸上挨打的痕迹;终于端木也不知去哪里了;她一个人,寂寞地流落到了香港;又一个人,最后写了这本幽美苍凉的书。仿佛还是一个孩子的口吻,孩子的眼睛,大约萧红又见到五六岁的自己了罢?然而成年后的荒凉终于掩不住,满纸萧然。然后这样灰暗颓败的土墙头上,却又有些那么细小的花儿。麻木残忍的地方固然叫人落泪,美的地方温暖的地方也同样叫人落泪。于是我随着她,穿过黯黯的尘光,去看六十年前的东北一个小小的城;然后我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六十年后的大学宿舍的床铺上,不知所往,不知所终。
又跑题了。
那个巷子里面的男人带着一幅黑框眼镜,一幅不得志文人的样子。但是彼时我还比较天真,没有因为他面容的不得志而看低那些躺在地上安安静静的书。我淘我喜欢的书,(甚至还淘到过一套《排球女将》的连环画),并且在姐姐中专毕业到去县城工作的时候把她也拉过去。那一次,姐姐买了四本,一套的《萧红全集》。
我又要跑题了。先打个招呼。
我的身上,如果偶尔有那么一点点文学女青年的气质,基本都是来自于姐姐的影响。我从小热爱数学,和作文。语文其他方面都不喜欢。姐姐很早买一本一本的作文选,我当故事会一样地看;姐姐很早开始写日记,我。。。还当故事会一样地看,并且很多时候是偷着看,并且偶尔忍不住还要在上面批注——当然事后必然少不了挨骂挨打。于是厚厚的皮,就这么练出来了。
跑题结束。
那一套书,封面是淡淡的灰。有着一张萧红的照片,那张经典的黑白照片里,她围着围巾,面容美丽平静的一个北方女孩子的样子。好像我先挑了一本短篇选集来看;觉得很忧愁,哀伤,而又有着不容忽视的美丽。到今天我已经忘掉了大多数的内容,只是脑袋里面还残留了这样那样一幅淡淡的画,比如有一篇写一个人的饥饿,看到一条那种面包,“列巴圈”?这种面包名字的怪异使得我记住了它。我脑袋里面的画,对应于这个故事的,是一个人无奈地坐在阴冷破旧的火车上,那一条不属于自己的面包,在头前悬挂着飘来荡去,自己充满渴望,幻想,喉咙蠕动,然而还是饿着。还有一篇里面有着一个老人和孩子,孩子似乎生病了,孩子的父母都不在了?我记住的那幅画里,有着浅浅的茅草屋,一个小小的池塘,初春冷峭的天气里,孩子带着病态的殷红,擎着一条细微看不到的风筝的线。背景里有着老人暗淡衰老微驼的身影。似乎还写到了有二伯,这个在呼兰河传里面也出现了的人,是萧红自己家里的长工,写他怎样埋怨,偷东西,怎样挨打,哭泣。这大概可以用那样一个垂着头的背影?远处孩子偷看的好奇的脸?麻木凝滞的气氛?
后来知道萧红和萧军,符合我们伟大的革命的两本书,《生死场》,和《八月的乡村》。前者我看了,后者一直没有去看,因为我先太喜欢萧红,对萧军有了成见。其实别人的感情纠缠大约本不该是我能评判的,而我也从来不觉得萧军是一个猥琐的人,但是到底。。。到底心里面还是揪然不乐。生死场里面,农民的觉醒和反抗,大约并没有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只是记得,那一个美丽的妇女,婚前和她未来的丈夫幽会,那男人总是急急的,没有理会或者听到过她说什么;婚后一阵子她得了很重的病,渐渐没有人理了,砖头砌在她身边,肮脏恶臭饥饿,都没有人理了。这样迅速地枯萎腐烂下去了。
然后才到《呼兰河传〉。就像最华彩的,总是最后出场一样。
拿到的不是我姐姐的淡淡的灰色封面的书,是另一本小册子状的。已经不记得是不是图书馆的,谁借的,又怎样传到了我手里;只知道一开始看,就看进去了;仿佛屏了一口大大的气,一口气扎到了水底下;不看完,势必不能出来,呼出胸腔里面那一大块的五味陈杂。
已经隔了几年,脑海里却依然有着那个清冷的小镇的淡淡勾画。出场的就是冬天,冻得小刀子一般;街道,两边的各式铺子;学校机关;卖麻花卖豆腐的人;(这些淡淡的图画,总是和我小时候的生活经历搅到了一起,共鸣便仿佛小时挚爱的芝麻烧饼的香气一样袅袅升起。甚至图画中人物的表情动作,也混在了我的记忆里面:比如那个卖麻花的,几个孩子把油亮亮的麻花都摸了一遍;阿大阿二阿N互相抢;我的眼前,便一样出现那样油炸过的,一串儿的,“馓子”。我看到N年前的自己,也是那样棉袄棉裤,流着口水默默地站在一边,渴望妈妈买却从来不肯开口要;我看到我和姐姐这一刻追来打去下一刻亲亲密密。)还有那个有名的大泥坑,淹死马淹死猪;使得大家都有了好借口吃瘟猪肉的。。。
然后慢慢地出来特写了:这样那样的活动,唱秧歌,跳大神,放河灯,野台子戏,娘娘庙会。。。总是轰轰烈烈热热闹闹的,周围人们兴奋或者惶恐的表情——这些,这些我都亲眼看到过,看到萧红,轻轻一支笔勾勒了一下,我的眼前却是五彩缤纷,一个个地鲜活起来,虽然,底色仍然是灰。当然,轰轰烈烈热热闹闹完了,就有这样那样荒寒的感觉出来了——这些,我是不大知道的;然而出嫁了的姐姐妹妹们偶尔的相聚,给谁捎这样一块的花布;温和的送子娘娘。。。这些,小时候的我,跟着母亲团团转的时候,也是听到过一丝半缕的。
终于,开始写到“我”了。还有家里的那个花园。于是我们看到童年的“我”,那个小姑娘,怎样有一个疼爱自己至极的祖父,温暖安详,怎样在院子里外这样那样的草儿虫儿黄瓜花儿间穿行;怎样让笑盈盈的祖父教‘我”慢慢地念一句句的诗。。。这些,大约是这本书里面最温暖的部分了罢?虽然萧红也不说温暖,可是那么一个小小的女孩儿,在祖父慈祥的目光下面在满院子新鲜败落之间奔跑的画面,到底也算是给这本书的寒冷,增加了那么一点点的暖意了罢?
更多的人出场了,养猪的漏粉的拉磨的赶车的,每一家的开头,都说,“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就仿佛夏天雨后房顶的蘑菇,本来该是顶顶清新盎然的;可是那样开心地采蘑菇的人,那样炫耀着长出最大蘑菇的房子,还是破了收了他的一只鞋子,到漏粉的锅里变成一条条黄色的粉了。仿佛笑容清新都只是灰色的空气里面的一点幻影。那样缓慢的。却又那样倏忽不见的。
又出来特写的人了。这一次是我第一次看完掩卷最难受的地方。小团圆媳妇。那个笑呵呵有着长长乌黑的发辫的十二岁的高高的小姑娘,终于因为不知道害羞,被好心的人们整死了。然后写家里的有二伯了,这个牢骚满腹的仆人,偷东西的,仗着随着家里的长辈一起过来的,终于被“我”的父亲狠狠地责打了,那样的凄惶莫名 ,又仿佛其实什么都不为的,不过是深重的生活下的麻木与直接的空洞的反响。然后写到卖黏糕的冯歪嘴子了,还有王大姑娘,还有他们的孩子,还没来得及温暖,王大姑娘就产后风死掉了。然而孩子还是慢慢长大了。
然后就结尾了。然后萧红说了,她一个人在香港,也不是要写什么幽美的故事,可是这些童年的往事充满了她的记忆,所以她把它们写出来了。而我的眼里,倒其实是一幅这么幽美苍凉的画。
然后她也贫病交加,寂寞入骨地死去了。虽然还在那么一个秀美的年纪里面。
不知道什么时候看谁的序,说萧红也算鲁迅他们一派的,也是进步文人;然后萧红终究天性里有很多荒凉,没有积极地去革命区,反而去了香港;然后及其寂寞地死去了。也看了,说萧红怎样十几岁逃婚,可是后来她逃婚的对象找到她,骗了她一起同居,在她怀孕的时候却拿了所有的钱跑掉了;然后碰到萧军,然后英雄救美,然后二萧就那么纠缠不清了,在一起便吵,不在一起便想念;终于分开了;与另一个文青端木在一起;然而人们见到她脸上挨打的痕迹;终于端木也不知去哪里了;她一个人,寂寞地流落到了香港;又一个人,最后写了这本幽美苍凉的书。仿佛还是一个孩子的口吻,孩子的眼睛,大约萧红又见到五六岁的自己了罢?然而成年后的荒凉终于掩不住,满纸萧然。然后这样灰暗颓败的土墙头上,却又有些那么细小的花儿。麻木残忍的地方固然叫人落泪,美的地方温暖的地方也同样叫人落泪。于是我随着她,穿过黯黯的尘光,去看六十年前的东北一个小小的城;然后我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六十年后的大学宿舍的床铺上,不知所往,不知所终。
dreaming: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sleep
5/15/2010
dreaming: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sleep
By J. Allan Hobson.
这是一本很薄的小书,一百多页。我出去开会,来回的飞机上,断断续续地正好用e-reader把它看完了。
书写得比较好读,没有特别深的东西。或者因为里面提到的大部分东西我已经知道,所以看得也没有特别新鲜或者给我很大的启发。有点儿像总结了一些我以前这里那里听来的一鳞半爪的东西。不过我对他的主要意见还挺感兴趣的:就是说,梦境,大概就是一种疯狂的精神状态罢了。跟磕了药似的。
作者自己应该做过一些睡眠试验。主旨大概就是反对从佛洛伊德时代流行起来的对梦境内容的分析——梦境是不是反应了人被压抑的渴望?愿望达成?特别是根性相关的?——而是要提倡一种跟神经科学结合起来的研究:到底睡觉的时候,做梦的时候,脑内有些什么神经活动?这些活动有些什么功能?跟醒着有什么不同?这些年来电生理,分子生物学和脑功能成像的发展,给了很多有趣的结果。
比如大部分人都会描述的,梦境里面的视觉仿佛被加强了——这个我深有体会,我的梦里面常常有非常美丽,非常栩栩如生的场景——,还有一些assocation加强了——本来没关系的两件事情可能被你联系在了一起;情绪反应比较强,特别是比如恐惧,悲伤,紧张等等的情绪;然后正常的逻辑推理能力,对空间和方向的认知(比如地点时间在梦里常常可以随意切换),还有记忆(一般很多人可能记不住或者记不全梦境),都有减弱。
这些都有分子水平上的物理基础。某些化学分子释放的少了,某些多了。某些脑区安静,某些地方活跃,等等。
然而更有趣的问题,我觉得是睡眠的作用。
书里提到,睡眠一个作用可能是把身体很多的调控系统重新更新维护了一遍,使得到了清醒的时候我们又可能正常工作。比如哺乳动物的温控系统。有一个试验给我印象很深:两组老鼠,一组正常睡眠,另一组睡眠被剥夺。那组正常老鼠醒来的时候上窜下跳,生活愉快;而失去睡眠的老鼠慢慢拒绝进食,靠近角落,瑟瑟发抖——它们越来越不能维持自己的体温,于是把所有的能量都用来保持温度,可是还是不停地变冷变冷,直到一两周之后死去。
——这个实验给我如此深刻的印象,是因为我老早就注意到,我一熬夜,就浑身发冷,瑟瑟发抖。难怪关塔纳莫说用剥夺睡眠的方式来折磨犯人呢。。。
当然人体的调控系统并不只温度一个。也许睡眠就是一个自动检修系统,或者充电系统,把劳累了一天的人体重新检修好,充满电,迎接下一天的挑战。
我主要很好奇更深入地,这个功能是怎么达成的。但是书中没有详细描述。也许也还是一个正在进行中的研究方向吧。
当然也提到睡眠对学习的作用。仿佛是对白天接收到的各种信息刺激做一些分类总结等等,该加强的加强,该减弱的减弱。这个现象也早有实验证明。我好奇的是:为什么睡眠的时候做这些?因为这个时候外界的感觉被挡在外面了,不会有干扰,就整合处理这些内部信息?那这些处理过程在整个学习记忆的过程中的作用和不可或缺性,还有它们自己的具体过程都是怎样的呢?——其实也都是比较宽泛的问题了。我猜肯定有相关研究的。
至于梦境,作者说,也许人体通过在梦境里片断地“发疯”,从而保持白日清醒里人的正常。当然也可能通过梦境里面的选择性地激活某些内部神经活动,来加强一些学习效果等等。这些神经系统,特别是脑,内部的自主激活和活动,大概跟意识的形成有很大的关系。——嗯,婴儿的梦特别长特别多。最丰富和常见的梦是发生在REM(rapid eye momement)-sleep的时候,这种类型的睡眠在婴儿期占睡眠比重特别大,成人后减少了很多。
总之是本看起来有意思的书。
dreaming: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sleep
By J. Allan Hobson.
这是一本很薄的小书,一百多页。我出去开会,来回的飞机上,断断续续地正好用e-reader把它看完了。
书写得比较好读,没有特别深的东西。或者因为里面提到的大部分东西我已经知道,所以看得也没有特别新鲜或者给我很大的启发。有点儿像总结了一些我以前这里那里听来的一鳞半爪的东西。不过我对他的主要意见还挺感兴趣的:就是说,梦境,大概就是一种疯狂的精神状态罢了。跟磕了药似的。
作者自己应该做过一些睡眠试验。主旨大概就是反对从佛洛伊德时代流行起来的对梦境内容的分析——梦境是不是反应了人被压抑的渴望?愿望达成?特别是根性相关的?——而是要提倡一种跟神经科学结合起来的研究:到底睡觉的时候,做梦的时候,脑内有些什么神经活动?这些活动有些什么功能?跟醒着有什么不同?这些年来电生理,分子生物学和脑功能成像的发展,给了很多有趣的结果。
比如大部分人都会描述的,梦境里面的视觉仿佛被加强了——这个我深有体会,我的梦里面常常有非常美丽,非常栩栩如生的场景——,还有一些assocation加强了——本来没关系的两件事情可能被你联系在了一起;情绪反应比较强,特别是比如恐惧,悲伤,紧张等等的情绪;然后正常的逻辑推理能力,对空间和方向的认知(比如地点时间在梦里常常可以随意切换),还有记忆(一般很多人可能记不住或者记不全梦境),都有减弱。
这些都有分子水平上的物理基础。某些化学分子释放的少了,某些多了。某些脑区安静,某些地方活跃,等等。
然而更有趣的问题,我觉得是睡眠的作用。
书里提到,睡眠一个作用可能是把身体很多的调控系统重新更新维护了一遍,使得到了清醒的时候我们又可能正常工作。比如哺乳动物的温控系统。有一个试验给我印象很深:两组老鼠,一组正常睡眠,另一组睡眠被剥夺。那组正常老鼠醒来的时候上窜下跳,生活愉快;而失去睡眠的老鼠慢慢拒绝进食,靠近角落,瑟瑟发抖——它们越来越不能维持自己的体温,于是把所有的能量都用来保持温度,可是还是不停地变冷变冷,直到一两周之后死去。
——这个实验给我如此深刻的印象,是因为我老早就注意到,我一熬夜,就浑身发冷,瑟瑟发抖。难怪关塔纳莫说用剥夺睡眠的方式来折磨犯人呢。。。
当然人体的调控系统并不只温度一个。也许睡眠就是一个自动检修系统,或者充电系统,把劳累了一天的人体重新检修好,充满电,迎接下一天的挑战。
我主要很好奇更深入地,这个功能是怎么达成的。但是书中没有详细描述。也许也还是一个正在进行中的研究方向吧。
当然也提到睡眠对学习的作用。仿佛是对白天接收到的各种信息刺激做一些分类总结等等,该加强的加强,该减弱的减弱。这个现象也早有实验证明。我好奇的是:为什么睡眠的时候做这些?因为这个时候外界的感觉被挡在外面了,不会有干扰,就整合处理这些内部信息?那这些处理过程在整个学习记忆的过程中的作用和不可或缺性,还有它们自己的具体过程都是怎样的呢?——其实也都是比较宽泛的问题了。我猜肯定有相关研究的。
至于梦境,作者说,也许人体通过在梦境里片断地“发疯”,从而保持白日清醒里人的正常。当然也可能通过梦境里面的选择性地激活某些内部神经活动,来加强一些学习效果等等。这些神经系统,特别是脑,内部的自主激活和活动,大概跟意识的形成有很大的关系。——嗯,婴儿的梦特别长特别多。最丰富和常见的梦是发生在REM(rapid eye momement)-sleep的时候,这种类型的睡眠在婴儿期占睡眠比重特别大,成人后减少了很多。
总之是本看起来有意思的书。
再生缘*孟丽君 (很老的贴)
someday in 2005 (I guess...)
若干年前的旧贴
————————————————————————————————
一
是很久很久以前了,我想,大约小学四年级吧。我有一个密友,我们天天画古代仕女,编故事,交换连环画,听广播里的评书。放学了,虽然我们家在学校的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我们却都绕道而行,为了有多一点点的时间,在路上编一个又一个我们心里的故事。常常到了分岔口了,故事还没有说完,于是我们一小圈一小圈地走,慢吞吞,斜挎的母亲做的书包在身后一荡一荡;我们走过一条条田间的小埂,一个小小的池塘,一丛芦苇,一片洼地,一个粗心的鸭子丢失的蛋。。。我们后来索性一屁股坐在了路边,一个说,一个听,间或发些议论感慨。常常一个说完,仍然舍不得走,于是另一个又起头说起新的故事。很久很久以后,我才醒悟那是一段多么美好的时光。不过庆幸的是,我想当时,那样一种沉迷的快乐,我是知道的;虽然还没有学会珍惜,但就因为此,才真正是快乐的吧,不像现在,横竖要提醒自己,快乐,就要尽情地快乐,因为不知道下一次何时才能又尽兴。
扯得太远啦。我原是要说孟丽君的。这个故事,叫做再生缘。是清朝的一个才女写的弹词,写给女人的故事。初次接触这个故事,是我的这个好朋友,一次买到了一本连环画,《再生缘》第一本:《比箭夺婚》。当时我们正是疯狂痴迷于画古代仕女。我们用白白的纸来临摹,有的时候纸太厚,你知道,用油一浸,晾干,什么都清清楚楚在其下显现。我记得,美女叫做孟丽君,还有一个情同姐妹的乳娘之女,苏映雪。连环画里白描的美女,十分适合临摹。我们临摹了一张又一张,也翻了一遍又一遍。故事已经烂熟,美女孟丽君,年方十五,两家少年同时求亲,同岁的皇甫少华,那样丰神俊朗,一看就是一“好人”——凡好人必好看,所谓“气”?另一个,是大一岁的刘奎壁,国舅,但是看起来就猥琐(我印象里他被画的猥琐,虽然后来看书知道他也须是美的),于是比箭分高下。一箭穿绿杨,二箭过铜眼,三箭落红袍。刘奎壁先射,然而最后一箭风起,吹起帘子,及后面一干看热闹的家眷,里面有温柔美丽的苏映雪,于是这一反角必然见色起意,心猿意马,弓未拉满就射出去,自然输了;然后白马王子登场,轻轻松松赢得比赛,顺带佳人。后面知道刘奎壁不忿,想方设法要陷害皇甫家。。。
我们都想看下面的故事。看看书后的附录,共有十本,不禁泄气。我们买书的唯一经济来源是从可怜的零食钱里刨,而这还不是最难的,最难的是我们买书的唯一渠道是乡里(那时叫公社)唯一的一个新华书店,小小的一个柜台,基本没什么书。每次扒在那里看上好久。
但是后来我们还是成功地淘到了另外两本,第二册:《映雪代嫁》,第四册:《昏君试探》。于是我知道皇甫家被陷害了,老爷落入敌手,全家抄斩,所幸家人都逃走了;丽君被赐婚给刘奎壁,但是婚前逃走,映雪代她出嫁而在成亲之夜跳湖。第四册里丽君已然女扮男装考中了状元,唤作郦明堂,然后还用精湛的医术治好了太后的病,深获宠爱。更因自己闭月羞花的容貌,被人疑为女儿身,于是皇帝想法试探,但被她义正言辞驳过。
然后,。。。。不知道了下文。就像我当时看得射雕英雄传,始终只能找得到第三本,第二十一回到第三十回,翻来覆去,蓉儿怎样用“打狗棒法”戳穿杨康,怎样和靖哥哥密室疗伤,最后怎样受伤,靖哥哥背着她去找一灯,烂熟于心,却总是没有前因后果,偶尔想起,猫抓心一般。像是怎样一个绝世的美女,我看到了那一闪而过的裙裾,微微萦绕的幽香,于是疯魔不能忘。
但是我所臆想到的,必然是个大团圆的故事吧。毕竟那是我所有看过的故事的共通。我从来知道,跳梁小丑,终不长久。忠良是被用来在开端陷害,在最后平反的。最后必然圣恩隆眷,皆大欢喜。忠良之后必然能够逃脱抄斩,必然路路遇贵人,所谓“公道自在人心”么,他们总是一边奋发图强一边不停有人要认为义子或者女婿。然后大仇得报且家势更甚。冤屈得到昭雪,官升N级且妻妾成群。什么也不耽误。呵。
所以我看到最后几册的名字,料定也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最后一册叫做“再生姻缘”,我想,大约经过种种劫难,最后终于皇甫家沉冤得雪,皇甫少华和孟丽君有情人终成眷属,那刘家必然倒霉。我想就是这样了吧,像我看过的“呼家将”什么的。
可是可是,我现在已经不能确认,当时我到底在第一册或是第二册里,看没看到过皇甫少华跟刘燕玉,也就是刘奎壁的妹妹,私定终身那一节?那是刘奎壁把皇甫少华诓醉,打算一把火烧死,这位刘家小姐救了他,并言亡母托梦,说是要她相救贵人,且许下终身。这不过是刚刚跟丽君定下婚约之后。而皇甫同学更是感恩,立刻互赠信物,定下誓约;然后却又瞒着孟家。如果连环画忠于原著(而我相信这一点),不可能不提;然而为什么我忘得如此一干二净?心里面这一定是一个才子佳人的故事,而我也只认这一个才子,配这一个佳人了吧?至于第九册叫做“三美相会”,我有没有想过,是哪三美,又为什么相会??
二
有一阵子黄梅戏电视剧很流行。我比较土,跟大多数孩子一样,一般不爱看戏。尤其在有其他选择的时候。我对于“故事”有强烈的热爱,但是这种过分的爱,使得我是那么着急,十几岁的男孩子追女孩子一般,(或者该是美国的孩子?哈哈,我们多半还是比较乖的??)所以没有耐心去听那些低吟浅唱。黄梅戏略好,因为它可亲,音调也不怪异,比如越剧里面要把“哥哥”叫成“蝈蝈”呵呵。也因为怎么说我也是安徽人,要是说没听过黄梅戏总觉得太丢人。。。所以我就把入门的“对花”,还有什么“树上的鸟儿成双对”听熟,就罢了。
然而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出了一些这种戏曲连续剧。我记得我看过“貂蝉”,看过“莫愁女”,还有一个叫做“风萧怨”的,怎么也不能忘,说的是一个宫女怎样被皇帝临幸,有了孩子,而皇后怎样厉害,硬要置她们母子于死地;他们怎样逃过,多少年后(二十年?)含辛茹苦,又怎样回来认亲。。。那片子极是感人,我和一大帮玩伴还有我妈一起看的,最后我哽咽不能言,三番五次要忍自己的眼泪,被我妈大大取笑,我羞而跑出门,我妈还追上来作希奇状,使得我觉得自己在伙伴面前丢尽了面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我才记住了它。
但是当黄梅戏电视连续剧“再生缘”,或者叫做“孟丽君传奇”,出现的时候,我已经高中或者大学。不是放假,没什么机会天天看电视。我看了一点点的片断,觉得主角算是美丽的,也就忘了。忆起了一点温馨的由头,此时我乱七八糟的小说看得多得多了,然而也再没有儿时满脑胡想,故事信口编来的兴致。记得美女唤作韩再芬。似乎还是一个比较有名的黄梅戏演员。
而那故事本身,我也没有多加臆想了。已经过了疯狂看演义小说的时候。虽然我曾经看“十二寡妇出征”,热泪盈眶,在语文课本上写下她们的名字加以背诵;我看“薛刚反唐”,不知道为什么记得最清楚的是樊梨花的师傅会法术?而且我很喜欢樊梨花的名字,不知道为什么。“大西唐演义”听了一些残篇,因为我们村的广播爱在说书时间插通知,前一刻还是樊梨花移山倒海,下一秒已是我们标准的方言“啊,这个,今年上缴任务比较重,到目前为止,**队,25户已有20户胜利完成上缴,啊,值得表扬,。。。”我爱站在一个电线杆下,那上面有一个喇叭,最最清楚。然而每每会被邻家的老伯取笑,或者被妈妈一声长一声短的声音催回去吃晚饭。
还有,彼时我已经看过念念不忘的另外一部书的后一半,就是卧龙生的“翠秀玉环”,前一半我惊为天书,后一半直要吐血。真不如不看。这一个叫做“再生缘”的,无非也是才子佳人,历经磨难,终成眷属,光耀门楣,我想。如果有时间,倒可以坐下来听听戏。
三
周五的早晨。前一天的程序弄得我焦头烂额。算算暑假已经过了这么久,对自己许下要做的事情什么也没有做或者做完。我日日更加懒散,提不起任何兴致。总是希望缩到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去。又觉自己抵不了孤单。拍了一些美丽的花朵,然而总觉得不够美,是我的照片不够,不是花本身。总希望背景干净疏爽一些,虽然一朵大大的红花也是漂亮,总觉得太过于喧扰。依然还是只能为了一朵花一片云开心。而这种开心也渐渐渺茫起来,心虚起来。
我照例到了实验室打开电脑,邮箱,各人的blog转一圈,然后去了未名。居然看到有人在prose版贴孟丽君的故事。这个名字我依然记得这么清楚,左右不过是在喝咖啡,我就点进去看。似乎觉得跟记忆有些不同,然而明显的,我知道这是现在有人改写,而且还没有写完。看看也是喜欢的,有趣的,而且记忆中的人又渐渐在眼底活转过来,于是渐渐不能自拔,居然把那三十四回都看了。尽管中间已略有不耐烦,因为女主角实在是过于完美了。不过特别一点的就是她自傲的三件事,顺序是:兵法,岐黄,诗书。故事让我想到了前一阵看得《迟迟钟鼓初长夜》,开头也是那么一对父女,女孩子也是完美的很。最近心态渐渐变态,趋近于未名上的一干人等,看到完美的东西就想拍转,疑为虚假。但是这一个,因了早时的美好愿望和一些念想,加之作者文字流畅,居然觉得不错了。
晚上回家,饭毕。算是周末了,所以在网上到处逛。又想起孟丽君,于是去google.这下子到愣了:
原来作者是位女性,唤作陈端生;原来原著是弹词,而且很长很长;原来跟红楼梦一样,作者没有写完;她十八到二十岁才情勃发写了前面十六卷;然后隔了十几年才在唱词人的诚恳要求下写了十七卷,然而剩下的再未写起。后三卷为另一女性所续。
原来这本书后来得陈寅格深爱和高度评价,且郭沫若跟他都作了一些评注,为一些考据还有争论。原来还有“南缘北梦(红楼梦)”之说。
最重要的,原来不是那么一个简单的大团圆结局;别人给它续了一个,但是不是它的。原来后来这个孟丽君,已经不是当初的孟丽君,位极人臣,未来的丈夫是门生,和父兄当朝为官不相认,她已经不肯回去做一个好媳妇了。她的天空,眼界,已经不可能缩回去了。
于是我更疯狂google,要看全这个原来的故事。找到了一个改写版的,很不幸,也还没写完;但是其实已经写到了陈端生的十六卷完了(从故事发展来说)。而且重要的是,我觉得这个改写基本是忠于原著的。
很长。我看到了早上五点。头大得如同一个巴斗,孙悟空头上紧箍咒被念起的时候,可能就是这感觉了。然而我仍然激动不能眠。
而且不死心再找再找,居然给我找到了弹词版的,是个完整版,包括了后面的续补,尽管众口一词,说那个续不看也罢。
于是我看了一下白文改写版没有写到的第十七卷弹词;长,我又晕了,看的甚是潦草;然而我想,作者,也许确实写不下去了。要怎么写呢?!
而且我知道,我是不会去看那个续写的了。我看了那三卷十二回的名字,就要吐了。但是我必然会去看最初的弹词版的,那洋洋洒洒的十七卷六十八回,一点一点看。我忍不住将电子版存了两处三处的,我还幻想着去买了书,在墨香里面,一点一点细细看去。
四
那么让我来说一说故事本身吧。要说明的是,这是我跟据我看的那个白话文新版的,但是我也看了一部分弹词,觉得它还比较忠于原著,起码在一些事实上面。也许有些情节增删或者感慨。
像我看的那些连环画说的一样,比箭结果,皇甫少华赢了。刘奎壁怀恨在心,假意与皇甫少华交好,一次缠他喝酒,醉后天色已晚,让他在自家小春庭歇息。同时唤家人江喜去一把火烧了小春庭,江喜不敢,去问自己妈妈,小姐刘燕玉的乳母江妈。小姐刚好有亡母托梦(小姐是庶出),要她搭救贵人,且以身相许。于是皇甫少华被救,与刘小姐互换信物,私定终身。回去只与父母知道,瞒着孟家。但跟着立即因为边关有人造反,皇甫少华之父皇甫敬被派出兵——这是由国丈,也就是刘奎壁的老爸刘捷推荐的,自然不是什么好事;皇甫敬不能跟另一主管搞好关系(自然那是刘捷的人),后来被围无人去救,于是被俘。这下一个兵败还有通敌的罪名下来,自然满门抄斩。但是大家都是聪明人,于是皇甫少华肩负日后“复仇”重任,自己先跑路了;然后母亲和姐姐被囚,但又被山大王劫走——这山大王却不是别人,而是跟皇甫敬一起倒霉的另一武将卫焕的女儿卫勇娥。自然也是女扮男装。于是她们就没事了,在那里伺机而动就可以了。
皇甫少华同学也很好,很快又人认他为义弟,一起去找名师学艺去了——当然他本来也很牛了,不就更进一步么。
孟家就麻烦了,刘家又让皇帝把孟丽君赐给刘家。于是赐了,孟丽君不肯,但是孟家父母怕事,纷纷相劝。于是孟丽君只好脚底抹油,跑路。当然女扮男装了。她想得很清楚,要考功名,自己来搞定这一切。“愿教螺髻换乌纱”。但是孟丽君又不能害了自己的家人,所以给家里留了封信,叫他们用映雪代嫁。
可叹苏映雪这位千娇百媚的温柔美人,本来她母亲很高兴了,那刘家权势通天的,苏映雪不管怎么说也不是小姐出身,所以就觉得好。然而苏小姐那日见二人比箭,却已为皇甫少华倾倒。当晚就做了一春梦,梦里与皇甫公子私定终身。于是她也不肯。但生性软弱,只好去了,不过贞女终是贞女,哈,当然要怀揣一把剪刀什么的,当夜破了刘少爷的相(划在了人家脸上),但是事不成(杀不了人家),投河自尽。
孟丽君自己过了一点苦日子,不过人聪明挡不住啊,卖假画也可赚钱。后来又有人收为义子。连中三元,成了状元。当然名字改成了郦君玉,字明堂。郦君就是“丽君”,又取“君子温润如玉”之意。后来又治好了太后的病。皇帝十分喜欢。太喜欢了也出问题了,皇帝疑心她是女的,试探她,被她应过;正好梁太师想招她做女婿,皇帝很高兴,就看她怎么办。她决定冒险答应,看看能不能跟梁家小姐交涉。然后居然梁家小姐是投湖被救的苏映雪,被太师收为义女。当然一切都好办了。不过细节是这次苏映雪又藏了把剪刀在新婚夜。。。幸好没用上。
跟着就写丽君怎样一步步在官场历练,整治朝纲,与刘国丈斗法。居然把皇甫少华同学点成了武状元,更是一力维护他,让他做元帅去平番。这中间种种之艰难,丽君之善辩也不多说。自然后来皇甫同学加上他的姐姐,义兄一干人等平了番,就出老爹,又拿到了刘国丈作恶通敌的证据,于是到这里忠奸分明,好人的好报,刘家倒霉。最倒霉的是那个刘皇后,这个节骨眼上难产而死。为了显示他们彻底的恶,她的死因是:怀孕的时候还要亲力亲为“伺候”皇帝,十月怀胎婴儿居然胎死腹中,自己产后崩漏而亡。刘家失了靠山,又东窗事发,于是统统下到死牢。皇甫长华,既然功臣之后,更重要的是也是美女,且气质不烦,正好补了皇后的缺,于是皇甫家成了国戚了。
到这里,本该是一个好的结尾时机了。郦君玉此时算是皇甫家的大恩人,皇甫少华的恩师。但这个时候孟丽君换回女装,携苏映雪一起下嫁皇甫少华,多半也就成了佳话了,欺君之罪大约也是可免的。不就是皇帝一句话么。就算他私心也想要孟丽君,刚刚得了一个皇后,加上道德压力,也就罢了。这也是当我最早看那没有后文的连环画,所能想到的美好结局了——虽然我可能忘了苏映雪。
然而到了这里,只不过到了第八卷。就是初稿的那十六卷的一半。
那么后面,都在写什么呢?
皇帝,皇甫少华,孟家,闺中秘友苏映雪,所有所有的人,都在用各种方式,让郦君玉回归孟丽君;哦,不,皇帝是要她恢复女儿身,但是不是孟丽君——他不能夺臣子的妻啊。孟丽君怎样一次又一次地在惊涛骇浪中苦苦支撑,坚持她好不容易挣来的自由,与施展才华的天空。在这个过程中,皇甫少华这个最初的白马王子,一点一点地成了一个猥琐的人;可能本来他就是那样的,一个世家子弟,也不能说是猥琐,然而已经配不上今日的孟丽君。
还记得刘燕玉么?
皇甫少华娶了刘燕玉,并且因为要娶她,不能杀她父母了啊,不然叫人家怎么嫁呢。于是上本让皇帝赦了刘捷夫妇的死罪,只说刘奎壁在作怪,杀了他一人。这件事情,丽君大怒。我不知道有多少儿女私情的成分在里面,因为在这之前,她已经从一开始的心软,慢慢地觉得不那么对头了;皇甫少华这个门生已然不能匹配她,她为了他,那样振翅高飞,不惜一切;她也确实成全了他一家,本来该功成身退,琴瑟和谐了,然而这慢慢已经不是她所能满足得了。何况皇甫少华在感情上也远逊于她的忠贞高洁。所以当皇甫家得意洋洋,“宽宏大量”地娶了刘燕玉,丽君以一个已经是宰相的身份,看到了这样的一个皇亲的自私,跋扈。为了刘捷,多少将士白白牺牲,忠良受害,然而这样的一个儿女私情,却轻轻地掩过了所有律法。这个时候的孟丽君,看得想得更多,要做得更多,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我想,大约她彻底对皇甫少华没有了幻想,一心要自己做一番事业了。
反观皇甫同学,有了一些这样那样的消息之后,怀疑到自己老师可能是自己的未婚妻,于是乎更加洋洋自得,觉得丽君难怪那样维护自家,原来都是分内的事!再也没有了尊崇之心(这是怎样的逻辑!无知而狂妄),一心要抱的美人归。于是各种丑态做尽,不说也罢。中间也还是被丽君弄得云里雾里,一度相信不是,又怎样诚惶诚恐!
最精彩的一幕,我现在看的,我最爱金殿撕本那一回。丽君担心母亲的病,只好私下认了母亲,本来苦口婆心说不得泄露,自然还是泄漏了,于是皇甫少华激动万分,上本“情真意切”要丽君,并且趁丽君入闱作主考官的时候。一切都布置好,只等丽君来钻圈套。好一个丽君,不卑不亢,说的入情入理,轻轻摆脱了罗网。那皇甫还要纠缠,丽君大怒,撕了他的本,要以“生犯师”罪治他——那是绞刑,死罪——顿时一干人等败下阵来。怎样前倨后恭,不说也罢。
然而在那十六卷的结尾,却是惊心动魄的,皇甫少华求皇后皇甫长华,于是皇后设计用酒灌醉丽君,让宫女去脱靴——是否三寸金莲。当然,是。白绫袜下是月白的绣鞋,里面居然还有红绣花鞋,端得不盈一握的三寸。
隔了十多年的第十七卷,却是皇帝拦下了要给皇后报信的宫女,拿了丽君的绣鞋,先送了她回家,后面确是要逼迫她承认自己的女儿身,但不承认是孟丽君。否则以欺君罪灭满门。丽君急迫之下,加多日劳累,吐血。
没了下文。
叫端生怎么写下去呢?
叫孟丽君嫁回给皇甫少华?太恶心。。。这是可以办到的,太后做主什么,估计皇帝也得认;事实上续集大概就是这样的。然而这岂还是丽君?
嫁给皇帝?也是可以办到的,只要丽君肯。不过她不肯。她与皇帝有知己的情分,却没有男女之情。或者皇帝喜欢她,她也知道皇帝对她的好,十七卷最后她说了皇帝比皇甫少华强,然而她并不是要做一个皇后啊。她要做的,是一个整顿朝纲,造福万民的宰相啊。
死??也可能。以她的刚烈,加之依然吐血,过于劳心劳力,也说得过去。然而如果可以不死,她一定不会的吧。像那一次皇帝硬要与她同她而眠,她对自己说的,换一个女子,也许就从了,或者刚烈一把,自尽什么的;但是她不会,她想尽办法脱身,凛然全身而退。
诈死退隐山林??退隐山林是她自己给自己设的结局,然而这么早,她却没有料到。而她,在这样艰难的情势下,还能够全身而退么?何况退隐于她,也是多么无奈的啊,她并不是一个要出世的人;她是要入世的啊。
。。。。。。
于是在这里打住,也好。每个人,都可以想一个自己喜欢的结局。没有喜欢的,也就承认好了,至少还可以说,目前还没有结局。
五
拖了很久的了,如同我的一切事。一笑。
最近三天租了车,到处走了一走。一种尖峭的快乐。星星点点,已经是很难得了。终于发现我累得电脑也懒得开的时候,网络对于我来说其实是可有可无的——当然,也因为我的网络结点够少,我猜。呵。等我在坐在电脑前,看完了所有的照片,楼下洗衣机里床单被套,烘干机里衣服,都在各自安然运作,我觉得安静了。忽然想起这篇评论,我说要写的,我想现在是个好时候:我已经忘记了一切华丽的词藻和当初的激动,但是又还没有忘光,合该“繁华落尽见真淳”了,我该知道,我要写的,都是我所想的;像是听完了一节课,几天后复习那笔记,可能忘了枝节,乃至主干,但是那曾经烙下印记的地方,却一定不会忘。
好了,我又开始叽叽歪歪,半天不入正题。然而我这下劈劈啪啪地敲键盘的时候,我是快乐的;我的嘴,她已经渐渐失去了说话的功能,可是我的手,还是灵巧的,活泼的。
这个故事本身,我已经说过了;后来我又看了一些介绍,知道它是有前戏的,前戏里面,孟丽君的前身和皇甫少华的前身,是夫妻;但是妻子怀孕的时候,丈夫受了妾的挑拨,疑其不忠;妻子忍耐到产下孩儿,从此拒绝与丈夫同房,任凭事情已经清楚,(因为孩子长得跟丈夫一样。。。),所有的人来劝。这一点执拗,在续作里面,孟丽君倒是坚持的彻底,一笑。但是作者陈端生本意,是要给他们续上这段姻缘的,所以叫“再生缘”,然而作者的笔,到最后,还是做不到这一点了。仿佛书中人物有了自己的生命,自己鲜活起来,挣扎起来,嬉笑怒骂,已然不是作者可以做有的了。
弹词本身,我是不敢评的,一是迄今我只看了一回多,二是以前也从没看过,没有比较。不过论及词风的华丽,排比,自是不待言的。因为是要唱的吧,也许。当然像我这种看书生吞活剥的人,若只是追求故事情节,会觉得词看起来慢,情节发展的慢。但是想想戏剧,自然不能这样看。另一个问题,是我觉得词风的华丽与堆砌不可避免地带来的,重复。虽然词句优美,但是前后遣词造句感觉重复甚多——虽然,也许我能够坐下来慢慢品评,其中自有细微处的美丽差别(也许)。
吓,真是写不了评论。因为看得不细吧。喜欢自还是喜欢的,开口却开始说觉得不好的地方。想是好话自有人说尽了,所以少我一个的,不算损失。
再论感想。。。我说过我没有想到是这样的一个故事,我以为是一个传统的大团圆结局,这样的反差给我的印象是如此的强烈。书中写的孟丽君,实在是一个完人,呵,忽然想到其实她跟现今那些小说里的一些主角还真像,总之就是容貌自是无人可比,又惊才艳艳,然而她还那么胸怀天下,其实这是跟现在那些小说有所不同的;怎么说的,我看到的,现在的小说里面,女主角脱俗一点的多半都是选择“出世”,世事浑浊对吗,我自己清高就是了。要不然就是“执著天真”型的人物,不管你怎么说,我总相信世界还是有好的一面,我只要坚持去看这一面,并且我自己也做个好人,就完了。——一般来说她们会很好运地被“能干”“负责”的男主角保护好。呵。孟丽君在这一点上是很不一样的,或者你可以说,作者不仅让她女扮男装,连想法上,也“女扮男装”了;这里不要跟我争辩女孩子难道就没有有这种志向的么?有啊,我相信有,虽然我还没有碰到过,但是因为我碰到的人少啊,而且不论男女,我碰到过真正心怀天下的人,也好像几乎没有。光骂人的愤青是不算的;光想不做的,好一些,还是不能算。孟丽君是一个,真正想要做一些事情的人。尽管,也许你对她的转变会有些莫名;总的来说,她并不具备有这种胸怀的生长环境(这一点,我看的那个正在写的孟丽君传奇似乎有修改,使得更自然一些——不过又有些过头了,扯到武侠上去了。哈,先不说了),仅仅女扮男装出去走一圈,也还没有受什么苦,就能够这样,似乎太过;然而谁要一个好作品尽善尽美呢?这位女主角的个性是如此的光辉耀眼,几可遮尽一切缺点。再说了,说起挣扎,彷徨,世间凡人有的已经太多,难道都不能够有一个人,挣脱这样的樊篱,肆意光芒一回么?这样子,我们的不够热的血,才还有机会热烈一回,不是么?
然而我最喜欢孟丽君的,还是她的独立吧。她自己离家出走,她后来一直不肯回归女儿身,因为她是如此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她又是如此彻底地坚持,这才是她的形象,在我的猥琐的心里,折射出的最耀眼的光辉吧。我承认我亦没有兼济天下的胸怀,因为我连独善其身也还做不到;我的灵魂如此仓皇失措,我老是陷在一种无穷无尽的茫然里面,并且停滞不前。她并非不讲人情,但是她还是她,她自己的选择,谁也不能够更改。这样的一种独立,这样的不已外界的宠辱,爱恨,笑骂所动摇的坚定,是多么难得呢。这是一个饱满而完整的人格,所以有了这么动人的力量。
是的,这个形象的过于完美,甚至让我开始的时候感觉到了腻歪;然而这种我深深喜欢的性格一点点展现出来,我就只能够喜欢她了。这是一种生命力吧,一种顽强饱满的生命,无论在怎样的土地上,都可以生长和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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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在网上追得三篇再生缘的改写文,一篇比较终于越剧情节,作者越情;结局好像是孟丽君死了。另一篇aprreciation的,到现在还没有写完,我还在追——这个是皇帝丽君配。还有一篇雁无痕的,前不久终于有人帮忙贴了潇湘的vip内容,看完了——这个改动比较多,内容也丰富了不少,最后孟丽君成了一代女相。
the now habit
Note: This was written on Jul. 17, 2010, a little more than two years ago -- the interesting thing is, I totally forgot that I had ever read this book! The title does ring a bell, but I always thought that this is a book I've heard yet never found time to 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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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2011
The now habit--A Strategic Program for Overcoming Procrastination and Enjoying Guilt-Free Play. By Neil Flore。
这是一本讲怎么帮你克服拖延症(procrastination)的书。
前不久,某个幸运的童子树洞了自己的拖延症。其实这也不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树洞这个,而且每次应者云集。可见为这个所苦的人很多。然后提到这本书,我就找来看了一看。——同时继续拖延着应该做的工作,汗。
这本书写的还是很好读的。并且有好多想法跟我这些年来的总结也有相通的地方。写一写还有印象的吧。
首先开宗明义,作者提出,拖延症本身不是病。所以你对一个拖延症的人说,“你就去做就完了!有什么好纠结的。”这是不会有用的。因为这些人的问题本身并不是拖延症,而是各种其他得更深一层的问题。拖延症,只不过是他为了抵抗那些深层问题的一个手段罢了。显然,并不是一个好的手段。但是拖延症并不是问题本身。
这段话不由自主叫我想起了“求医不如求己“,还有好多年前看过的,”我们为什么生病“。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想法,很多时候,生病表现出来的症状,比如发烧等等,是因为你的身体在试图解决或者对抗某些问题。这些表现出来的症状,并不一定是问题本身。所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很可能不行。
然后作者分析了一些拖延症的原因。比如,你想对抗某个你不喜欢的,或者你觉得不公平的权威。这种就是比如你对老伴交待的事情特别磨洋工等等。又比如,你害怕失败。你如此地害怕自己拼尽全力也成功不了——因为要是这样这说明你这个人很笨很挫——,所以你拖着不做。直到最后一刻,你匆匆忙忙地做完,心理上有一个想法:“就算做得不够好,不是我笨,是我没有足够的时间。”这里面的主要问题,是你把一件事情的成功与否,跟你这个人成功与否,紧密地联系或者等同起来了。你觉得一件事情如果失败了仿佛就是你这个人的彻底失败,而看不到就算成功者也有很多的失败经历,只不过他们并不会因此否定自己,而是找出失败因素继续努力。
还有一个原因,说是比如你害怕成功。你害怕成功了以后别人对你的要求更高。——好比你拼尽所有力气打好了一个球,短暂的掌声过去,你还没回过神来,所有的人就又期望着你打出更好的一个球。这种情况下你一方面觉得自己没有得到足够的奖赏,另一方面会觉得下一个球的失败压力更大的——所以这个害怕成功跟害怕未来的失败,也是联系在一起的。
书后面当然给了很多建议,阐述了这样那样帮你减压和一步一步克服拖延症的方法。
书里有一个比喻我特别喜欢。它说,如果给你一根一脚宽的木头,放在地上,让你走过去。这个并不是很难。几乎人人都能做到。现在把这根木头放在两座高楼顶上,让你走过去,没有几个人敢走——人人都会想,万一我一个不小心,掉下去了怎么办?那就摔死了!其实这种担忧是很有道理的,因为现在风险不一样了。但是它指出,很多拖延症的人,是在心理上人为地把一件事情抬到了那么高,把失败的风险变成了不能承担。这个时候,如果我在这根木头下面放一张有弹性的大网,又怎样呢?——大部分人肯定又愿意走过去了。因为现在下面有一张安全的网络,就算摔下去了,也没问题。说不定还能弹一弹,好玩呢。
于是作者说,所以人人要学着给自己建一个安全网。比如明白一件事情的成败并不决定任何人的成败。给自己建立起多个支点,就算一个塌了也还有很多其他的,所以一件事情它不决定自己的价值。就算摔了也能够安全无虞,还可以研究研究刚刚怎么摔得。
我想这个对于害怕失败的人,大概特别有用吧。这跟我这些年不停的反省得到的想法很一致。书里说,有些拖延症最苛刻的法官,其实不是别的叫他们开始干活的人,而是他们自己。他们的内心,一直有一个法官,不停地说,生活就是很艰难的,你就是应该咬着牙很努力很努力的,当个普通不出色的人是不可接受的,你必须不停地奋斗,做得特别特别好。然后他们的内心另外一部分,不喜欢这个想法,于是用拖延来抵消一部分压力。做事情变得如此痛苦,失败的代价如此的高,那么就暂时不做好了。
我想,几年前我觉得自己有“人群恐惧症”。在一个喧嚷的饭厅里我仿佛会觉得所有人都注意到了我的任何一点小错,都在判断(judge)我,发现我的笨拙。大概就是这种问题最明显的表现吧。
书里提了一些具体方法帮你克服拖延。比如说,unschedule--怎么翻译呢,做反计划?取消计划?一般人都会计划每天工作多少时间,完成哪些事情;这个方法呢,就是先把每一天你的吃饭睡觉家务锻炼身体和玩乐等等的时间都划掉,保证你会拥有正当的休息和玩乐,然后再看看还有多少工作时间,怎么分配。作者说,拖延症的人常常有一种幻觉,仿佛每天应该有24小时可以工作。其实你把时间表排一排,就发现完全不是如此。这样有助于保证你每天有正常的奖励(rewarding),然后也给出一个比较合理的工作期望。
还有,guilt-free play.就是没有负罪感的玩乐。一定要安排好自己尽情玩乐的时间。这就保证你明白工作的前方不是更多的工作。干完了工作就可以尽情玩乐。尽情玩乐帮你放松,清醒大脑,说不定工作上的阻碍在玩乐中还能得到新的启示。
另外,就是开始工作。--starting.不要考虑什么时候能完成。只要你能够开始工作,自然就能完成。每次只工作30分钟,——这个要求对大部分拖延症的人也都不算高。只开始30分钟,这30分钟里面什么都不要想,就专心地把把自己沉浸到工作中去。放松而集中注意力地工作。停下来的地方,最好不要是碰到大麻烦的地方,不然下次你会不想开始。
话说我看完了这本书,真地做了一下unschedule--发现果然每天的工作时间并不是那么多。当然跟着我就纠结了:我怎么发现如果加入灌水游戏等等,我每天的可工作时间就直接降到0了。——难怪呢!
30分钟那个我也试了,感觉也还不错。
guilt-free play呢,因为我做不到先工作再玩,所以也做不到guilt-free...
但是我还是觉得这是一本不错的书。就算没有立竿见影地帮到我——我怀疑就没有什么能立竿见影地帮到我,这些想法它在我脑海中不停盘旋,总会有些影响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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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2011
The now habit--A Strategic Program for Overcoming Procrastination and Enjoying Guilt-Free Play. By Neil Flore。
这是一本讲怎么帮你克服拖延症(procrastination)的书。
前不久,某个幸运的童子树洞了自己的拖延症。其实这也不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树洞这个,而且每次应者云集。可见为这个所苦的人很多。然后提到这本书,我就找来看了一看。——同时继续拖延着应该做的工作,汗。
这本书写的还是很好读的。并且有好多想法跟我这些年来的总结也有相通的地方。写一写还有印象的吧。
首先开宗明义,作者提出,拖延症本身不是病。所以你对一个拖延症的人说,“你就去做就完了!有什么好纠结的。”这是不会有用的。因为这些人的问题本身并不是拖延症,而是各种其他得更深一层的问题。拖延症,只不过是他为了抵抗那些深层问题的一个手段罢了。显然,并不是一个好的手段。但是拖延症并不是问题本身。
这段话不由自主叫我想起了“求医不如求己“,还有好多年前看过的,”我们为什么生病“。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想法,很多时候,生病表现出来的症状,比如发烧等等,是因为你的身体在试图解决或者对抗某些问题。这些表现出来的症状,并不一定是问题本身。所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很可能不行。
然后作者分析了一些拖延症的原因。比如,你想对抗某个你不喜欢的,或者你觉得不公平的权威。这种就是比如你对老伴交待的事情特别磨洋工等等。又比如,你害怕失败。你如此地害怕自己拼尽全力也成功不了——因为要是这样这说明你这个人很笨很挫——,所以你拖着不做。直到最后一刻,你匆匆忙忙地做完,心理上有一个想法:“就算做得不够好,不是我笨,是我没有足够的时间。”这里面的主要问题,是你把一件事情的成功与否,跟你这个人成功与否,紧密地联系或者等同起来了。你觉得一件事情如果失败了仿佛就是你这个人的彻底失败,而看不到就算成功者也有很多的失败经历,只不过他们并不会因此否定自己,而是找出失败因素继续努力。
还有一个原因,说是比如你害怕成功。你害怕成功了以后别人对你的要求更高。——好比你拼尽所有力气打好了一个球,短暂的掌声过去,你还没回过神来,所有的人就又期望着你打出更好的一个球。这种情况下你一方面觉得自己没有得到足够的奖赏,另一方面会觉得下一个球的失败压力更大的——所以这个害怕成功跟害怕未来的失败,也是联系在一起的。
书后面当然给了很多建议,阐述了这样那样帮你减压和一步一步克服拖延症的方法。
书里有一个比喻我特别喜欢。它说,如果给你一根一脚宽的木头,放在地上,让你走过去。这个并不是很难。几乎人人都能做到。现在把这根木头放在两座高楼顶上,让你走过去,没有几个人敢走——人人都会想,万一我一个不小心,掉下去了怎么办?那就摔死了!其实这种担忧是很有道理的,因为现在风险不一样了。但是它指出,很多拖延症的人,是在心理上人为地把一件事情抬到了那么高,把失败的风险变成了不能承担。这个时候,如果我在这根木头下面放一张有弹性的大网,又怎样呢?——大部分人肯定又愿意走过去了。因为现在下面有一张安全的网络,就算摔下去了,也没问题。说不定还能弹一弹,好玩呢。
于是作者说,所以人人要学着给自己建一个安全网。比如明白一件事情的成败并不决定任何人的成败。给自己建立起多个支点,就算一个塌了也还有很多其他的,所以一件事情它不决定自己的价值。就算摔了也能够安全无虞,还可以研究研究刚刚怎么摔得。
我想这个对于害怕失败的人,大概特别有用吧。这跟我这些年不停的反省得到的想法很一致。书里说,有些拖延症最苛刻的法官,其实不是别的叫他们开始干活的人,而是他们自己。他们的内心,一直有一个法官,不停地说,生活就是很艰难的,你就是应该咬着牙很努力很努力的,当个普通不出色的人是不可接受的,你必须不停地奋斗,做得特别特别好。然后他们的内心另外一部分,不喜欢这个想法,于是用拖延来抵消一部分压力。做事情变得如此痛苦,失败的代价如此的高,那么就暂时不做好了。
我想,几年前我觉得自己有“人群恐惧症”。在一个喧嚷的饭厅里我仿佛会觉得所有人都注意到了我的任何一点小错,都在判断(judge)我,发现我的笨拙。大概就是这种问题最明显的表现吧。
书里提了一些具体方法帮你克服拖延。比如说,unschedule--怎么翻译呢,做反计划?取消计划?一般人都会计划每天工作多少时间,完成哪些事情;这个方法呢,就是先把每一天你的吃饭睡觉家务锻炼身体和玩乐等等的时间都划掉,保证你会拥有正当的休息和玩乐,然后再看看还有多少工作时间,怎么分配。作者说,拖延症的人常常有一种幻觉,仿佛每天应该有24小时可以工作。其实你把时间表排一排,就发现完全不是如此。这样有助于保证你每天有正常的奖励(rewarding),然后也给出一个比较合理的工作期望。
还有,guilt-free play.就是没有负罪感的玩乐。一定要安排好自己尽情玩乐的时间。这就保证你明白工作的前方不是更多的工作。干完了工作就可以尽情玩乐。尽情玩乐帮你放松,清醒大脑,说不定工作上的阻碍在玩乐中还能得到新的启示。
另外,就是开始工作。--starting.不要考虑什么时候能完成。只要你能够开始工作,自然就能完成。每次只工作30分钟,——这个要求对大部分拖延症的人也都不算高。只开始30分钟,这30分钟里面什么都不要想,就专心地把把自己沉浸到工作中去。放松而集中注意力地工作。停下来的地方,最好不要是碰到大麻烦的地方,不然下次你会不想开始。
话说我看完了这本书,真地做了一下unschedule--发现果然每天的工作时间并不是那么多。当然跟着我就纠结了:我怎么发现如果加入灌水游戏等等,我每天的可工作时间就直接降到0了。——难怪呢!
30分钟那个我也试了,感觉也还不错。
guilt-free play呢,因为我做不到先工作再玩,所以也做不到guilt-free...
但是我还是觉得这是一本不错的书。就算没有立竿见影地帮到我——我怀疑就没有什么能立竿见影地帮到我,这些想法它在我脑海中不停盘旋,总会有些影响的吧。
A Little History of the World by E. H. Gombrich
03/17/2010
A Little History of the World by E. H. Gombrich
我记得还是一只球同学号召大家一起读“The Story of Art"的时候,我才恍然发现这个作者,贡布里奇先生的另一本书, A little history of the world,早就放在我的待读列表里好一阵子了。这么长时间过去,The Story of Art我续借了无数次,才堪堪看到中世纪的教堂;这本书比较短,没有那么多图,所以找了一本电子版放在eReader里,终于看完了。
我历史很差——并不是不喜欢,而是我的中小学教育都比较糟糕,典型的应试教育,什么自然地理历史都没有好好教过;而且当时周围书本资源也很欠缺——岔一句现在有互联网真的是太好了——,所以其实历史在我脑子里,是一大陀迷雾加浆糊。高中的时候学世界近现代史,从1640年英国的宪章革命开始,两本32开的小教材,讲过法国大革命,讲过美国独立战争,讲过工业革命,拉丁美洲独立。。。我只记得我们年轻的女历史老师,叫我们划下这个那个,背,背,背。即便如此,这样那样的时候,我也不是没有过好奇:这些人这些事,当时,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这些图画,比如一幅里面是圣女贞德吗,高举着手一呼百应地前进,当时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为什么每个故事,都是比如穷苦的无产阶级闹革命,然后有的被血腥镇压,有的成功了就开始闹分裂,然后谁谁谁复辟,真的所有的故事都是这么一个套路和解释么?
我记得高三的时候我很羡慕文科班的同学,他们可以学习灿烂辉煌的中国古代史,而我们除了世界近代现代史,就学了中国现代近代史——那学得叫一个郁闷。不停地打败仗,赔钱,混战,杀戮。老师换了一个更难看的中年男人,有着奇怪的口音,我到现在还记得他说“李立三”的那个“三”字,特别奇怪。还有,怎么会有人叫“韬奋“——不就是“掏粪”?——当然后面有个光荣的掏粪工人时传祥——真的我没有google我居然还记得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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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慨完毕。言归正传。
这是一本写给孩子看的历史书,基本上从史前写到一战结束。是一个欧洲人写得,所以重点都在欧洲史。第一稿应该是德文,所以英国在这本书里并没有被侧重描写。我看的英文版的,据说是很晚了作者打算自己写一本英文版的,结果没写完就去世了。所以有些部分本来打算扩充描写的,就没有做了。
作者是一名犹太人,应该是出生在奥地利。在二战前明智地逃到了英国。学习历史,专长也许是艺术史?那本The Story of Art,应该是艺术史的圣经。他写这本书,缘起是写博士论文,写专业文章写得很抓狂,同时经常和一个朋友的几岁的女儿攀谈,觉得其实大多数历史,说得合适的话,孩子都能听得懂。那么为什么不能用一种简明易懂的语言来写历史呢?后来正好有出版商想出一本给孩子看的历史书,然后他就决定自己写。花了大概六周写就。结果出版了非常受欢迎。
我读这本书,当然首先感觉是语言非常舒服。非常平易近人,娓娓道来。看的时候手边如果有一幅欧洲地图,或者自己脑海里有,那就最合情合理不过。你会发现,那么一块大陆上,一群一群人怎样杀来杀去,追求这个那个,其中一些特别闪耀的牛人, 他们干了什么什么,结果又如何如何。即便如此,当我看完了,脑子里一整块的浆糊,变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浆糊——大概轮廓是有了,不过那些地名阿人名阿我肯定还会搞混的。
这本书看起来的乐趣,大概跟有一本叫做“此间的少年”的小说很像。那本书用了金庸小说的人物来写大学生活,带着金庸人物性格的学生,很是有趣。那是我买的第一本网络小说。我记得后面有一篇评,说这本小说看起来,有一种“印证的乐趣”——因为我们都知道金庸人物的性格是什么样子的,然后我们大概就能想象这样性格的学生大概有些什么样的故事和表现,然后我们在看这个小说里面娓娓道来。幽默,和一些青春的迷茫。
这本小历史也是一样的。因为我历史差,很多事情人物都不熟,所以不会觉得这本书太浅显;可是那些闪耀的名人们,他们的事迹,以这样那样的形式,电影,小说,现在流行的同人,这样那样地在我的脑海里留下过光芒。于是我现在来看,虽然只是一个很缩略的介绍,可是是忠于史实而又友好易读的,我可以把这些介绍,和那些相关的故事传说八卦一点点在脑海里印证和联系起来,于是感觉到一种印证的乐趣。
另外,虽然艺术史我只看了一部分,可是灿烂辉煌的希腊和罗马时期都看过去了。作者对希腊文化艺术哲学的热爱,也在这两本书里互相辉映。我看他就差不多要说,嗤,比较起来,罗马人,一帮生意人而已。
再另外,我身边有一个热烈的历史爱好者。我每看一段,就闲闲跟他说起,然后他就引申出去,滔滔不绝,给我提供更多的关联,故事和八卦。常常听得我悠然神往。
多么愉快。
当然,历史的大部分,都不是很令人愉快的故事。争斗,前赴后继地争斗。欧洲对美洲的血洗,对亚洲的奴役,更直接触动我的神经。作者更在书的结尾,当他已然年老,描述了他对一战的认知——当时作为一个战败国九岁的孩子,他认为,德国和奥匈帝国的惨败和大额的赔款,都是美国威尔逊总统没有能够坚守诺言。在他的认知里,威尔逊曾经说过,每个国家应该能够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结果,停战谈判的时候,德国和奥匈帝国大大倒霉。他说,这也是他们国内人民的共同认知。要到后来他长大,离开了奥地利,读了更多的书有了更多的经历,才知道,威尔逊曾经给了一个offer,当时德国和奥匈帝国却觉得自己不一定会败,拒绝了,孤注一掷地继续战争。十个月后,一切已经明显,他们已经没有希望,这个时候他们还想要前面的条件,当然,没有人会理他们。
当然,作为一个犹太人,一个认为法国大革命前盛行的“理性,平等,自由“理念早已经深入欧洲,如呼吸般自然的犹太人,二战结束后揭开的德国人对犹太人的罪行,一定让作者颤抖。为什么,这么久过去,原来人还是那样——野蛮?
他的展望里,还是说,未来有希望变得更好。也许?
A Little History of the World by E. H. Gombrich
我记得还是一只球同学号召大家一起读“The Story of Art"的时候,我才恍然发现这个作者,贡布里奇先生的另一本书, A little history of the world,早就放在我的待读列表里好一阵子了。这么长时间过去,The Story of Art我续借了无数次,才堪堪看到中世纪的教堂;这本书比较短,没有那么多图,所以找了一本电子版放在eReader里,终于看完了。
我历史很差——并不是不喜欢,而是我的中小学教育都比较糟糕,典型的应试教育,什么自然地理历史都没有好好教过;而且当时周围书本资源也很欠缺——岔一句现在有互联网真的是太好了——,所以其实历史在我脑子里,是一大陀迷雾加浆糊。高中的时候学世界近现代史,从1640年英国的宪章革命开始,两本32开的小教材,讲过法国大革命,讲过美国独立战争,讲过工业革命,拉丁美洲独立。。。我只记得我们年轻的女历史老师,叫我们划下这个那个,背,背,背。即便如此,这样那样的时候,我也不是没有过好奇:这些人这些事,当时,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这些图画,比如一幅里面是圣女贞德吗,高举着手一呼百应地前进,当时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为什么每个故事,都是比如穷苦的无产阶级闹革命,然后有的被血腥镇压,有的成功了就开始闹分裂,然后谁谁谁复辟,真的所有的故事都是这么一个套路和解释么?
我记得高三的时候我很羡慕文科班的同学,他们可以学习灿烂辉煌的中国古代史,而我们除了世界近代现代史,就学了中国现代近代史——那学得叫一个郁闷。不停地打败仗,赔钱,混战,杀戮。老师换了一个更难看的中年男人,有着奇怪的口音,我到现在还记得他说“李立三”的那个“三”字,特别奇怪。还有,怎么会有人叫“韬奋“——不就是“掏粪”?——当然后面有个光荣的掏粪工人时传祥——真的我没有google我居然还记得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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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慨完毕。言归正传。
这是一本写给孩子看的历史书,基本上从史前写到一战结束。是一个欧洲人写得,所以重点都在欧洲史。第一稿应该是德文,所以英国在这本书里并没有被侧重描写。我看的英文版的,据说是很晚了作者打算自己写一本英文版的,结果没写完就去世了。所以有些部分本来打算扩充描写的,就没有做了。
作者是一名犹太人,应该是出生在奥地利。在二战前明智地逃到了英国。学习历史,专长也许是艺术史?那本The Story of Art,应该是艺术史的圣经。他写这本书,缘起是写博士论文,写专业文章写得很抓狂,同时经常和一个朋友的几岁的女儿攀谈,觉得其实大多数历史,说得合适的话,孩子都能听得懂。那么为什么不能用一种简明易懂的语言来写历史呢?后来正好有出版商想出一本给孩子看的历史书,然后他就决定自己写。花了大概六周写就。结果出版了非常受欢迎。
我读这本书,当然首先感觉是语言非常舒服。非常平易近人,娓娓道来。看的时候手边如果有一幅欧洲地图,或者自己脑海里有,那就最合情合理不过。你会发现,那么一块大陆上,一群一群人怎样杀来杀去,追求这个那个,其中一些特别闪耀的牛人, 他们干了什么什么,结果又如何如何。即便如此,当我看完了,脑子里一整块的浆糊,变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浆糊——大概轮廓是有了,不过那些地名阿人名阿我肯定还会搞混的。
这本书看起来的乐趣,大概跟有一本叫做“此间的少年”的小说很像。那本书用了金庸小说的人物来写大学生活,带着金庸人物性格的学生,很是有趣。那是我买的第一本网络小说。我记得后面有一篇评,说这本小说看起来,有一种“印证的乐趣”——因为我们都知道金庸人物的性格是什么样子的,然后我们大概就能想象这样性格的学生大概有些什么样的故事和表现,然后我们在看这个小说里面娓娓道来。幽默,和一些青春的迷茫。
这本小历史也是一样的。因为我历史差,很多事情人物都不熟,所以不会觉得这本书太浅显;可是那些闪耀的名人们,他们的事迹,以这样那样的形式,电影,小说,现在流行的同人,这样那样地在我的脑海里留下过光芒。于是我现在来看,虽然只是一个很缩略的介绍,可是是忠于史实而又友好易读的,我可以把这些介绍,和那些相关的故事传说八卦一点点在脑海里印证和联系起来,于是感觉到一种印证的乐趣。
另外,虽然艺术史我只看了一部分,可是灿烂辉煌的希腊和罗马时期都看过去了。作者对希腊文化艺术哲学的热爱,也在这两本书里互相辉映。我看他就差不多要说,嗤,比较起来,罗马人,一帮生意人而已。
再另外,我身边有一个热烈的历史爱好者。我每看一段,就闲闲跟他说起,然后他就引申出去,滔滔不绝,给我提供更多的关联,故事和八卦。常常听得我悠然神往。
多么愉快。
当然,历史的大部分,都不是很令人愉快的故事。争斗,前赴后继地争斗。欧洲对美洲的血洗,对亚洲的奴役,更直接触动我的神经。作者更在书的结尾,当他已然年老,描述了他对一战的认知——当时作为一个战败国九岁的孩子,他认为,德国和奥匈帝国的惨败和大额的赔款,都是美国威尔逊总统没有能够坚守诺言。在他的认知里,威尔逊曾经说过,每个国家应该能够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结果,停战谈判的时候,德国和奥匈帝国大大倒霉。他说,这也是他们国内人民的共同认知。要到后来他长大,离开了奥地利,读了更多的书有了更多的经历,才知道,威尔逊曾经给了一个offer,当时德国和奥匈帝国却觉得自己不一定会败,拒绝了,孤注一掷地继续战争。十个月后,一切已经明显,他们已经没有希望,这个时候他们还想要前面的条件,当然,没有人会理他们。
当然,作为一个犹太人,一个认为法国大革命前盛行的“理性,平等,自由“理念早已经深入欧洲,如呼吸般自然的犹太人,二战结束后揭开的德国人对犹太人的罪行,一定让作者颤抖。为什么,这么久过去,原来人还是那样——野蛮?
他的展望里,还是说,未来有希望变得更好。也许?
一次不满足的阅读-The Lost Continent: Small Town in America
01/08/2011
一次不满足的阅读-The Lost Continent: Small Town in America by Bill Bryson
这本有声书在我电脑里不声不响地呆了很久了。不知道哪天忽然我就撂了它的牌子——结果很惊喜:作者作为一枚出生在美国中西部小镇的同学(Des Moines, Iwoa),大学一毕业,就跑去英国混了。当时越战应该还未结束。十几年后的1987年,他父亲去世,三十几岁的他突然被一种思乡之情打动,驾着母亲的老爷车环游了美国一番。开头非常戏谑地描绘了中西部农村/小镇的悲惨经历:离任何海都几千迈;离任何山好几百迈;离任何你问他一个问题不要都先掏耳朵再回答你的人也起码有两百迈。开车上路去任何地方都要走上若干天。中间穿插了很多儿时父母带着三个孩子出游的趣事:诸如作为孩提时期经受过大萧条折磨得父亲,死活舍不得去任何饭店,在各种天气里带着大家野餐;买了一个20块钱的炉子但是从来也不能正常工作;不停地迷路。。等等,等等。这一切都用带一点夸张的搞笑语调写就,加上我的有声书里那个念书的人恰如其分的起伏强调,直逗得我不时哈哈大笑。
书中对美国人充满各种嘲笑,诸如到处都是胖子啦,南部人民的口音啦,商业化过度的景点啦,讨厌的游客啦,不友好的餐馆旅馆的招待人员啦,等等,等等。然后这里那里穿插了一些历史,诸如这个地方是罗斯福总统晚年办公并且跟小蜜混一起的地方啦,那个小镇除了是林肯的出生地之外其实现在已经被抛弃啦,这个地方曾经有一票坏心肠的白人想偷袭印第安人结果反被杀光啦;那个山里有一群神秘的“白黑人(White Negros)"--除了皮肤比印第安人还黑之外五官眼睛其实都是白人样子的啦,西部人民热爱射击杀完了牦牛杀印第安人,杀完了印第安人自己互相杀啦,等等,等等。十分风趣。阅读起来也毫不费力——对,后来我嫌有声书太慢自己弄了一本电子书自己读了。
然而一开始的乐不可支过去,我慢慢开始厌倦这本书了。原因很简单:作者太贫了,但并没有多少内容。一开始很可乐,后来审美疲劳了。我觉得我对能出书的游记的期待比他写的还是要高一点:比如我希望他能跟当地人有点真正意义上的交流,而不是,停了车,找了个汽车旅馆,街上走一走,酒吧/餐馆吃点东西,风景区看一看,然后耍弄嘴皮子把能嘲笑的都嘲笑一遍,顺便发表一下对美国那么多暴力/极右之类的不满,就完了。我想这本书大概是作者写的很自得其乐的,去很多小时候就去过的地方,重温了当年和父亲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哪怕小时候不觉得;把美国都走一遍,再顺便把自己的历史知识在合适的地方想起来,自我品麻一番——“品麻”是某人教我的一个词,我的理解是自得其乐地咂摸——最后回到了家乡啊甜蜜的家,原来其实我还是爱你的——over.
就好像我去吃了一顿饭。开胃品非常不错。我吃得津津有味。然后后面的每一道饭菜都是这个味道。我越来越不满意但是还是抱着一线希望把所有东西都吃了;结果是胃很饱,但是舌头很不满足——非常想吃点别的啥,馋的!
lord of the rings (指环王)
12/31/2010
lord of the rings by J.R.R. Tolkien
当年电影热播的时候我看了,先看的I, II的碟,然后和男朋友一起去电影院看的III.记得场面不错,记得结尾我觉得有点拖沓——当时我觉得魔戒毁了就可以结束的,结果后面拉拉杂杂那么多。我记得我还讪笑:肯定是拍了好几年舍不得结束。男朋友很喜欢这个片子,一直说是经典,我却觉得它就是一个神话故事一样,并没有触动我内心的地方——当时我内心的范围估计也很窄小就是了。
后来就看了蓝莲花的同人小说,“只是当时”,其实YY的不是魔戒人物,而是两个演员,演人类国王Aragon的Viggo,和演精灵Legolas的Olando. 但是那个故事写的颇为动人我记得,反正从此之后我瞥到这两个演员的消息就会有一点特别的感觉。
然后我的电脑里长久地躺着魔戒的书,和有声书。好几次我都看了或者听了一个开头,就没有继续下去。
这一次却是某人(嗯,还是当初陪我看电影的那个)先看的书,看的前传,霍比特人(The Hobbit).这一部分写的是Bilbo Baggins的历险记,提到他怎么得到魔戒的,却不在电影范围内。他吃饱了饭躺在沙发上拿着电子书看的津津有味,我大概正好被某小白文郁闷到了,就夺过来看了。
谁想竟是一看不可收拾——书非抢不能读也。
不知道花了几天,反正是一千三百多页的书,前传The Hobbit,然后三部曲,The felloship of the ring; The two towers; The return of the king.一口气看下来了。爱不释手。中间数次大声诵读,直到口干舌燥猛灌茶水。就差摇头晃脑了!
语言真好啊真好啊。肯定很多人都表扬过。可是真的好。诗一般的韵律。特别适合诵读。
这期间自然又找了电影来看。发现这里那里做过一点修改;砍掉了书里面的一些旁枝等等。不过总的来说电影很忠实于原著,乃至很多台词都是原著里面的。电影也真长啊——当然我看的是加长的DVD版,每部都有四个小时左右。
带着爱意去看电影,果然又不同。再也没觉得罗嗦啊什么,乃至结尾还觉得砍掉了好多呢——书上可是还有一段他们回到家乡夏尔(Shire),发现家乡大变样了。他们还发动了一番群众,搞了个类似小规模革 命呢——也许革 命不是一个合适的词;复 辟?总之恢复了夏尔世外桃源一般的生活。
然后有一些这样那样的感慨:
1.其实Frodo他们也就出去了一年左右。真正的历险其实就是几个月啊。头年九月底出发,第二年三四月其实基本上就结束了。中间还曾经在精灵女王那里休息了好一阵。我的感想是:这么短的时间内可以做成这么大的事情,好难得。。。可怜我自己的时间不知道被我怎么浪费呢。。。(恩,我永恒的内在紧迫感和拖延症的压力)
2.当年我对于最后一刻Frodo不能抵御魔戒的诱惑,决定不把它扔进火海而自己戴上,耿耿于怀。乃至到了这一次看书的时候我都还想看看书上是不是没有这么写。事实证明书上也是这么写的。看完了我还在沉思,为什么我不喜欢这个处理;为什么我非想看到一个自己的意志战胜了一切诱惑的故事。大概还是我自己的感情需要。仿佛我觉得如果Frodo没有自己做到这一点,就很损伤他的“伟大”,他的前面那么多的坚持和对痛苦的承受就不再有说服力了一样。可是人世间的事情不就是如此微妙和百折千回?为什么非要一个人做成一切呢?没有人可以控制一切;有的时候有一些运气,有的时候是一些巧合;或者有的时候不知道怎么解释,乃至可以简单归结为,“命运”。Frodo他所有的努力和坚持已经十分可贵;他最后在这样那样的帮助(可爱的Sam),和命运的一点twist之下,做成了这件事。这些还不够么?或者我是太骄傲了,觉得宁愿主人公自己做成一切。或者就是太脆弱,所以抵制人性的脆弱。
3.聚到尽头终是散。原来我其实还是个宝玉性子:看到他们回头一路一路地分开,倒仿佛还宁愿时间还停留在他们一直在一起的那个艰难时候。可是当然并不;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宿命和使命;大家同行了那么久,生死之交,当然;可是后面各自的生活轨道都不再相同;就像精灵的离开;就像Frodo和Sam也要分开一样。当然有留恋,不舍,可是往前走,走向自己的命定之路,才是更勇敢的做法。
看完书的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回到了家乡,见到了一些过去的同学。路边有河流,和这样那样的大树。树上开着花,粉色的花瓣随着风纷纷扬扬落下;还有白色的花,比梨花小了一点点的,也飘散在空气中;还有那种碗状的深粉色花朵,赫然是我在这异国他乡常常见到的一种,树梢间温柔地绽放。我微笑着和同学们慨叹:已经那么久了,互相都要不认识了吧?各自的生命各自去完成了,其实也是越行越远了。。。只有回首的一点点微笑罢了。
后记:查演员消息的时候发现同一个导演现在已经在准备拍The Hobbit了。预计2012和13年上映,上下部。期待。
lord of the rings by J.R.R. Tolkien
当年电影热播的时候我看了,先看的I, II的碟,然后和男朋友一起去电影院看的III.记得场面不错,记得结尾我觉得有点拖沓——当时我觉得魔戒毁了就可以结束的,结果后面拉拉杂杂那么多。我记得我还讪笑:肯定是拍了好几年舍不得结束。男朋友很喜欢这个片子,一直说是经典,我却觉得它就是一个神话故事一样,并没有触动我内心的地方——当时我内心的范围估计也很窄小就是了。
后来就看了蓝莲花的同人小说,“只是当时”,其实YY的不是魔戒人物,而是两个演员,演人类国王Aragon的Viggo,和演精灵Legolas的Olando. 但是那个故事写的颇为动人我记得,反正从此之后我瞥到这两个演员的消息就会有一点特别的感觉。
然后我的电脑里长久地躺着魔戒的书,和有声书。好几次我都看了或者听了一个开头,就没有继续下去。
这一次却是某人(嗯,还是当初陪我看电影的那个)先看的书,看的前传,霍比特人(The Hobbit).这一部分写的是Bilbo Baggins的历险记,提到他怎么得到魔戒的,却不在电影范围内。他吃饱了饭躺在沙发上拿着电子书看的津津有味,我大概正好被某小白文郁闷到了,就夺过来看了。
谁想竟是一看不可收拾——书非抢不能读也。
不知道花了几天,反正是一千三百多页的书,前传The Hobbit,然后三部曲,The felloship of the ring; The two towers; The return of the king.一口气看下来了。爱不释手。中间数次大声诵读,直到口干舌燥猛灌茶水。就差摇头晃脑了!
语言真好啊真好啊。肯定很多人都表扬过。可是真的好。诗一般的韵律。特别适合诵读。
这期间自然又找了电影来看。发现这里那里做过一点修改;砍掉了书里面的一些旁枝等等。不过总的来说电影很忠实于原著,乃至很多台词都是原著里面的。电影也真长啊——当然我看的是加长的DVD版,每部都有四个小时左右。
带着爱意去看电影,果然又不同。再也没觉得罗嗦啊什么,乃至结尾还觉得砍掉了好多呢——书上可是还有一段他们回到家乡夏尔(Shire),发现家乡大变样了。他们还发动了一番群众,搞了个类似小规模革 命呢——也许革 命不是一个合适的词;复 辟?总之恢复了夏尔世外桃源一般的生活。
然后有一些这样那样的感慨:
1.其实Frodo他们也就出去了一年左右。真正的历险其实就是几个月啊。头年九月底出发,第二年三四月其实基本上就结束了。中间还曾经在精灵女王那里休息了好一阵。我的感想是:这么短的时间内可以做成这么大的事情,好难得。。。可怜我自己的时间不知道被我怎么浪费呢。。。(恩,我永恒的内在紧迫感和拖延症的压力)
2.当年我对于最后一刻Frodo不能抵御魔戒的诱惑,决定不把它扔进火海而自己戴上,耿耿于怀。乃至到了这一次看书的时候我都还想看看书上是不是没有这么写。事实证明书上也是这么写的。看完了我还在沉思,为什么我不喜欢这个处理;为什么我非想看到一个自己的意志战胜了一切诱惑的故事。大概还是我自己的感情需要。仿佛我觉得如果Frodo没有自己做到这一点,就很损伤他的“伟大”,他的前面那么多的坚持和对痛苦的承受就不再有说服力了一样。可是人世间的事情不就是如此微妙和百折千回?为什么非要一个人做成一切呢?没有人可以控制一切;有的时候有一些运气,有的时候是一些巧合;或者有的时候不知道怎么解释,乃至可以简单归结为,“命运”。Frodo他所有的努力和坚持已经十分可贵;他最后在这样那样的帮助(可爱的Sam),和命运的一点twist之下,做成了这件事。这些还不够么?或者我是太骄傲了,觉得宁愿主人公自己做成一切。或者就是太脆弱,所以抵制人性的脆弱。
3.聚到尽头终是散。原来我其实还是个宝玉性子:看到他们回头一路一路地分开,倒仿佛还宁愿时间还停留在他们一直在一起的那个艰难时候。可是当然并不;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宿命和使命;大家同行了那么久,生死之交,当然;可是后面各自的生活轨道都不再相同;就像精灵的离开;就像Frodo和Sam也要分开一样。当然有留恋,不舍,可是往前走,走向自己的命定之路,才是更勇敢的做法。
看完书的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回到了家乡,见到了一些过去的同学。路边有河流,和这样那样的大树。树上开着花,粉色的花瓣随着风纷纷扬扬落下;还有白色的花,比梨花小了一点点的,也飘散在空气中;还有那种碗状的深粉色花朵,赫然是我在这异国他乡常常见到的一种,树梢间温柔地绽放。我微笑着和同学们慨叹:已经那么久了,互相都要不认识了吧?各自的生命各自去完成了,其实也是越行越远了。。。只有回首的一点点微笑罢了。
后记:查演员消息的时候发现同一个导演现在已经在准备拍The Hobbit了。预计2012和13年上映,上下部。期待。
致命的误会--读Life of Pi (很多剧透)
1/10/2011
致命的误会--读Life of Pi (很多剧透) by Yann Martel
"Life of Pi"是一本小说,不太厚,一百四十来页。但是也在我的电脑里躺了好多年了。我还记得是有一次有人在后花园推荐,然后说自己有电子版,要的话告诉她。我就找她要了一份(很羞愧地说不记得是谁了)。从那之后就一直在电脑里躺着。有好几次我都看了一下开头,而且那个开头我还挺喜欢的;但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我都没有看下去。只是不知道在前言还是哪里看到,说这是一本看了会让你相信上帝的书。于是我充满了期盼和好奇——这份期盼被小说开头冷静淡定克制的描述加强,被我无数次看到这个小说的文件那一瞬的思想浸润发酵,使得我在读之前几乎就相信它是那样一种真诚的描绘自然之神奇,信仰之安宁的书。
上周末跟某人赌气。我就拿着电子书到了公园,坐在河边的石头上对着一池子飞旋吵闹的鹅鸭开始看了起来。这次终于坚持把它看完了。
书的开头,像一个序言一样,描述了“我”——小说作者——发掘出这个故事的过程。作者刚出版了一本没有引起什么影响的小说,下一本打算写一个葡萄牙的故事;然后跑到印度去找灵感。在那里他被人介绍给一个叫做Mamaji的老人。这个老人告诉他,去加拿大(作者是加拿大人)找一个叫做Pi的人,他有一个了不起的故事。然后作者就跟Pi见了很多次面,慢慢地,整理出了这个故事。
这个序言之后,书还是用第一人称写的,不过那个“我”,成了Pi.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开头,随意而真实,加上那个说你看了会相信上帝的评论,使得我很长时间以来都忘记了这是一本小说,一直在当一本传记来看。而这一点,最后被证明是最大的误读。是我后来复杂混乱的感想的罪魁祸首。
----------------以下是很多的剧透------------
这本书总共正好一百章。分了三个部分。第三个部分可能只有十几页,最短。第一个部分略长,三四十页。故事的主要部分,是第二部分。
第一部分回忆和现实共存。Pi回忆了自己的童年,自己名字的来历;父亲在印度开了一个动物园,自己在动物园和学校的经历,等等。
这一部分的开头我很喜欢。开头提到Pi在多伦多大学双修动物学(zoology)和宗教(religion).他研究一种特别植物化的动物,三趾树獭。第一章花了大量篇幅描写这种动物的慢,钝,懒洋洋。嗯,看得人也懒散起来。
中间穿插了大段对童年的回忆。写了很多自家动物园里的各种动物;自己名字的来历——取自法国一个游泳池的名字;被同学取绰号Pissing;于是到了新学校自我介绍的时候强调了自己叫做Pi--3.14.后来这个名字就流行起来了。
这一段的童年到少年的生活描绘里,我最喜欢的是Pi十四岁的时候的经历。他同时去了一个基督教教堂,穆斯林的清真寺,还有印度教的寺庙。每一个里面都有一个很智慧的人为他所敬仰。他跟着他们学习各种宗教,了解各个神。他都喜欢。
这段快乐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三个人同时去找他——结果大家发现他居然在同时信基督教,伊斯兰教,印度教!大家都很愤怒。他父母则很不理解。一番对互相宗教传说的攻击之后,三个人叫他选择一个。他涨红了脸,只说了一句:但是甘地说过,"All religions are true!", “All I want to do is to love God!" 那三个人无奈地离开了。他父母亲和哥哥都不相信任何宗教,也并没有这方面的兴趣,所以对他十分不解。但是最后还是顺应他的意思,让他随便信什么。
两年之后,因为地方政治的混乱,他父亲决定举家移民加拿大。为此他们卖了所有的动物——大部分被美国或者加拿大的动物园所买。于是在1977年的七月,Pi 16岁的那一年,他们和一大群动物,一起乘坐了一个日本公司的货船,往美洲开过来。
然后就到了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他们的货船经过了马六甲海峡,在马尼拉停了两天检修了一下发动机,买了无数的香蕉,然后再次出发。四天之后,Pi凌晨四点多被一声沉闷的爆炸声惊醒;他试图叫哥哥一起出去看看,哥哥睡得很沉没有理;他犹豫了一下也没有打扰父母,自己跑到了甲板上准备等日出。——然后,发现船歪了,在下沉。
慌乱中Pi碰到了一群船员,他像他们求救,求他们救在下层的家人。那些人拎起了他,把他扔进了一个救生船。Pi在混乱惊慌恐惧中,看到很多本来应该在笼子里的动物也出现了。最后,在那只船上,有一只孟加拉虎,一只豺狗,一只摔断了一条后腿的斑马,还有后来坐在一大群香蕉上浮过来的一只猴子。
三天里,豺狗吃了斑马,咬死了猴子。Pi被巨大的惊慌恐惧悲痛所笼罩,一直呆着。三天后,他发现原来船上还有一只老虎。老虎咬死了豺狗。吃了豺狗和猴子。
在那后面的二百二十几天里,Pi和这只老虎,Richard Parker, 在广袤无边的太平洋里漂啊漂。Pi要想尽一切方法让他们活下去——捉鱼捉海龟,提供让Richard Parker能吃饱的食物;下雨的时候接淡水,晴天利用救生船里的急救箱里盐水淡化的工具淡化海水;同时,想尽一切办法训练Richard Parker--利用以前自己在动物园里学到的知识;尽量复制一个类似动物园的环境,不让这只老虎吃了他。
漫长绝望的漂浮中,Pi曾经短暂失明。在那一次里他仿佛碰到了另外一个漂在救生船上的法国人。那个人试图杀了他,却被Richard Parker咬死。
他们还曾经到过一个神奇的岛屿。那里海藻和大树相连,里面有很多淡水池塘,无数的狐獴;Pi曾经试图在那里活下去,最后发现那个岛其实是食肉的——那些海藻们,夜晚变得其酸无比,溶解任何肉体——于是又走了。
大半年之后,他们漂到了墨西哥。Richard Parker一上岸就躲进了从林,甚至没有回头说再见。奄奄一息的Pi被当地人所救。
这是第二部分的故事。
第三部分写日本公司的两个人试图找Pi了解那艘货船为什么沉了。Pi说了自己的所有遭遇,然而那两个人无法相信他的故事。无论是那些动物,一个人和一只老虎共存了两百多天,还是那个岛屿,一切的一切,都无法相信。于是Pi说,你们是不是想要一个没有动物的故事?那么那个故事是这样的:
”我和母亲,船上的法国厨子,还有一个台湾水手一起上了一艘救生船。水手很年轻漂亮,他摔断了一条腿。腿不断发炎,越来越糟。法国厨子整天担忧食物和淡水的数量,晚上偷偷吃食物。有一天厨子建议锯掉水手的腿,说锯掉了也许他还能好起来。于是我们锯掉了他的腿。后来我发现厨子其实是想拿那个水手的腿肉做鱼饵钓鱼。母亲特别愤怒。那个年轻的水手痛苦了几天之后死了,厨子把他的肉切成了一片一片晒干,说要拿来钓鱼。母亲却发现他在偷吃那些肉。母亲愤怒地打了他一耳光。气氛紧张。那一天他看着要对我动手,母亲让我调到一个筏子上,她与他搏斗,他杀了她;吃她的肉,把她的人头扔进水里让鲨鱼吞噬。第二天我回了救生船,他甚至钓了鱼与我分享。他故意把刀放在一边,我拿起来把他杀了——事实上我觉得他不想活了。他大概也觉得自己太过头了。”
然后Pi问那两个日本人,你们更喜欢哪一个版本?两个日本人说,有动物的那个。Pi说,"and so it goes with God."
故事就结束了。
当然第一部分提到过Pi现在有一个美好的家庭,妻子,儿子和女儿。
-----------剧透结束-----------
看完我傻了。
看完的时候半夜一点多。我坐在沙发上盯着天花板发呆。彻底无语了。
开头我说过,我把它先当自传来看的;后来,当有些感觉很凑巧很电影的描写或者细节一再出现的时候,我倾向于认为它是一部自传体小说。我甚至想好了看完了要去查查是不是真的有Pi这个人的原型。看到最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说!
作为小说来说我认为它是成功的。很多描写非常有画面感——安静而有张力的画面感;事实上第二部分颇有一些nerve-breaking的描写,诸如豺狗由内向外地活吃斑马——看的我很想吐——,还有抓鱼吃龟的一些描写,还有那个神秘岛的描写等等。故事也很抓人——特别是沉船之后,你持续地为Pi的命运担心——哪怕你知道他活到了最后。里面穿插的对宗教,无边的时间等等的讨论描写,仿佛给整个故事注入了一些不同的风味——不,一点儿也不勉强;很自然很和谐。
然而,天,然而我本来以为这是自传。后来我发现这好像是一个集Adventure, Fantasy, Suspense ,Religion,Horror为一体的小说!作为自传,我曾经觉得有些地方过于凑巧讨好;作为小说一切却显得无懈可击。而这份小说技巧的完美彻底搞瘫了我,使得我无法把这本书在我的脑海里分个类,安稳地放入一个区域,贴上封条,万事大吉。
哦,至于说会让你看了相信上帝?No。我是很喜欢他少年时期对信仰本身的信仰——Pi说过,任何信仰都好,哪怕你只信科学,信一切科学能解释的东西;但是怀疑论者不行。终其一生的怀疑论者,做不了什么——特别是他喜欢那所有的各种宗教里的神,他的诚实和单纯;但是,但是如果说有动物的那个故事是一个有着上帝和奇迹的故事。。。呃,那还是只是一个故事。小说的结尾还特意把这一切搞得朦胧。--这个小说的写法,这个把信仰仿佛作为很重要的一面写进去但又处处留缺口的做法,我也不知道它到底要说什么。
So be it.
自控力(The Willpower Instinct) by Kelly McGonigal
1/15 自控力
(The Willpower Instinct: How Self-Control Works, Why It Matters, and What You Can Do to Get More of It)
by Kelly McGonigal
写之前我有些犹豫要不要endorse它的效果,因为虽然自从我开始看它之后一个半月以来我没有再拖延过,周工作时间一跃而至30+, 但是这也很可能是个correlation而不是causation.另外,这本书里有一些对我来说新鲜的角度或者事例,但大部分东西都是我知道的。所以说,也可能万一我拖延症真的好了,也是个累积效应。
ok.那么不说它功效如何,光说这本书本身的写法,我还是蛮喜欢的。
这本书开章明义我很喜欢。作者把自控力问题分成三类,一类是“I won't challenge" ---你要控制自己不在冲动之下做不好的事情,诸如毫无节制地大吃大喝,乱买东西之类;一类是"I will challenge" ----就是你觉得自己应该做但是老拖着的事情,诸如do your tax. 还有一类,是"I want challenge" -- 这个是big picture,跟你大的生活目标有关,时不时地可以拉出来提醒一下自己,不要被暂时的胜利或者失败冲昏头脑。
然后,作者提出了贯穿全书的一套系统:观察自己。把自己当作一个被试,做实验。每一章里面,她会介绍一些理论,一些实验,然后给你一些小实验,让你观察自己:比如你什么情况下容易败给冲动(不知不觉地?)?心情差的时候(想cheer up)?心情好的时候(觉得自己值得奖赏)?你心里怎么想的?然后一次次地训练自己,观察但是不裁判自己,对自己的情况越来越了解,并且用学到的知识来引导自己,“pause and think", 慢慢增加自控力。
这本书从头到尾跟冥想非常契合,虽然没有到处都提到这一点。作者的意思是,我们很多时候生活都处于auto-pilot的状态,但是这是原始人需要的状态——比如看到一头老虎,啥都别想了,飞速反应然后行动就是了。而现在的生活,如果你觉得自己的生活失控,那么就要学会"pause and think",停一停,cool down一下。很多冲动其实过去了也就过去了。比如你很想玩,好,等十分钟再玩。那么十分钟之后你可能已经没有这个冲动了。
书里举了很多不同的例子和方法。作者强调说,每个人可能对不同的方法有反应。所以你都自己试一试,找到自己最喜欢最合适的方法。她说她写的这些是根据自己的教学经历总结的对大多数人有用的方法。我回忆一下对我自己有用的一些方法:
1。观察自己,尽量能够抓住自己冲动袭来的时刻,然后pause一下。这个对我不由自主地去开无数网页(看小说刷坛子)有用。经常注意自己之后,我不会反复无意识地不停地刷。
2。moral licensing. 就是你觉得自己"be good"了,然后应该得到一些奖赏。作者问你:你觉得你做那些正确的事,就是为了得到这种放纵吗?你真正的目标是什么?就是”be good"吗?
这个对我很有用。我以前的经历是,经常有一阵子工作还比较努力,然后可能是一个游戏,几篇小说,或者别的什么,让我distract了好一阵,开始我自我感觉还比较良好,觉得我努力工作了可以放松。然后一放松就收不回来了。等到我从那个alternative reality想回到之前那个现实社会的时候,总觉得很痛苦。然后又自责。恶性循环。看了这章之后我还是继续打游戏,但是每天就玩那么一阵子。我经常问自己:你玩三个小时以上,有你玩一个小时快乐吗?答案多半是不。
3。区别“desire"和"happiness".人有的时候非常想做一件事(上瘾了),因为仿佛以为这件事情可以令你快乐。其实不是的。人的多巴胺神经元,只是管“对奖励的预测”——预计你做了这件事情会感觉很好——但是其实压根没有保障的。就好像赌博,多巴胺神经元令你不停地去下注,盼望着大赢得那一刻。然而那一刻也许永远不会到来。要分得清“desire"只是给了你行动的动力,但是不等同于"happiness".
但是这里也说了,如果人没有desire了,大概就会陷入深度抑郁。做什么都没兴趣了。这里举了一个例子,有一个人常年放纵,十几岁喝酒大麻五毒俱全的,活到三十多岁一次被警察拦下来,他身上装了很多毒品,怕被罚,索性一口气都吞下去了,结果中毒,救回来了但是脑海里管奖励的那块因为缺氧坏掉了。从此他神奇地没有了任何瘾。但是,他也没有了任何生活欲望/兴趣,陷入了深度抑郁的深渊。
4。为什么感觉越糟糕/压力越大的时候越容易放纵。因为那些放纵的事情提供了"感觉好”的promise.因为感觉很差,就特别希望自己能感觉好点,就更容易去干那些曾经令你愉快后来已经失去节制的事情。虽然真的干了,最后经常感觉更差。
有一些事情会universally地让人感觉愉快。诸如锻炼,出去散步,和自己感情好的人在一起。但是放纵常常不是。
还有一个“what the hell effect" --我已经浪费半天了,算了!今天就这样吧,浪费完了明天重新开始。。。(我老想起一个中国老故事:有人穿了新衣服上街各种小心,最后被人溅了几滴泥水,索性破罐破摔,把衣服上滚得全是烂泥)
5。不要压制自己。希望自己不要干的事情,不要寄希望于压制这个念头——你越压制就越想干——所谓禁忌的诱惑。这里有一些比较有趣的实验。然后解决方法也就是类似冥想:想到了这个冲动,接受它,但是不一定要act on it ---念头终究只是念头,最后怎么做,还在于你。就算你老想到什么,也不代表那个东西一定是你真正想要的,你一定要去做。
其他我已经想不太起来了。也并没有好好做笔记,看得就七零八落的。但是我依然觉得这本书满诚恳。其实我觉得这老师要是把课弄上网估计也会很popular.就是课堂讨论可能不太好弄。
Thursday, September 6, 2012
Don't make me think by Steve Krug
8/30 Don't Make Me Think:A Common Sense Approach to Web Usability
by Steve Krug
这是一本讲网页设计的书。书本身就是它书中理念的一个示范:简洁明了,一目了然。不需要读者努力“思考”才知道它要说什么。
书里有些部分写得很幽默。比如写到很多网页设计师第一次观看“用户测试”的时候,都大惊失色:假设用户来到一个页面是要找某个软件下载的,测试的目的是看网页设计是否好用——是否用户很快找到了想要的东西——,结果就看很多用户点进去“deals”之类的东西去了。以至于设计师在另一个屋子里看着录像郁闷地叫,“点那个啊!”作者说,很多用户测试表明,我们大部分人打开一个网页之后,就是快速扫一下标题,左边的菜单(列表/选项),然后最快速度地点进去一个看起来相关的连接。进去看看不对,再回来。所以,所有网页上有一个“家页”的选择很重要:这就给了用户一个定心丸:无论如何我可以回到主页重来。另外,如果第一次用户找到一条路径可用,可能很久他们都会用这条路径去找他们需要的那个东西,哪怕这其实是个弯路。他们一般并不是那么在乎最多比如三个点击就能找到想要的东西(如果网速很慢可能会在乎),而是每个页面能够很快找到看似有关联的,然后可以不停地点下去;另外很容易回到上一级之类的。
作者有个观点很有意思:他说,很多网页设计者希望设计一个对一个“典型用户”或者“平均用户”(average user)来说最好用的网页,其实,很难说明到底什么样的一个用户算是average user.每个用户都是特别的。比如有一类用户去任何界面第一反应都是去搜索框搜索,而另一类用户喜欢自己在各个菜单里面点来点去,直到实在找不到才会去搜索(我就是这类)。有的用户很讨厌所谓下拉菜单(pull-downs),就是比如一个页面为了省空间,某些选项要你把鼠标放/点到某个选项上去,会出现的下拉的子菜单;有的用户就无所谓。所以,我们要问的问题很可能不是,“到底应不应该用下拉菜单?”,而是“如果用下拉菜单怎样设计最好用?”
另外,如前所说,大部分人浏览网页都是很草草的,看一眼标题(这是个什么网站,干啥的),看一下左边菜单(都有些什么选项,我能干什么,怎么干),然后扫一眼,可能就点了第一眼注意到的东西——无论是某个选项,某个图,还是什么。没有人会把网页上大段的mission statement仔细读完,把每个菜单小心琢磨了之后,根据自己的需要谨慎理性地选择自己要去的链接。
所以作者的主旨是,好的网页,不要让用户想!应该一目了然:这是个什么网站,干什么的,我能做什么,可以怎么做。这些都是用户们点着鼠标一路就下去了的过程中脑海里飘过的飞絮——不要让用户停下来想:咦?这是个啥?我要干那个怎么干?如果你让用户们不停地需要思考这些问题,哪怕每次停留只是毫秒级的,用不了几个停留之后,有的人就会不耐烦,离你(的网站)而去。
书里有不少网页的例子,取得比较典型,也很有意思。而且书里具体讲了网页里的每个元素设计需要注意的问题,比如名称,名称旁边的说明(这个网页干什么的),菜单分类,搜索框,回溯链,等等等。配着合适的例子看着非常简洁易懂。还特地把主页单列出来讲了很多——因为主页的位置比较特别,看的人最多,所以人人(公司从上到下)都想把自己的信息弄上去。
是一次很愉悦的阅读过程.
Monday, August 13, 2012
灵山, 一个人的圣经 by 高行健
8/12/2012 posted on nada forum
1.灵山
听说是早就听说过的,但是并没有起意去看。这次偶然看到一个kindle版的,就顺手弄出来了。
一开始看得时候很不习惯。因为早已经习惯了小白文还有好莱坞的调调,小说的故事性,冲突矛盾等等,这些在这本书里完全不见。这本书的特点之一是比较意识流;之二是细节物品罗列很多很细致有让人脑海过载之感;之三是其实根本不像一本小说,更像一本游记和随笔和梦呓的结合体。
看到过半的时候不知怎的喜欢起来。或者是其中一些民歌的收集,或者是对做道场的描写,反正有什么触动了我。而且我也终于弄明白,这书也不是我一开始以为得那样,有几条平行线;书里面的“你”,“我”,“他”,其实都是作者自己。书里面的“她”,有一些章节是同一个女人,有些不是;大约是很多个作者(或者文中的“我”)碰到过的女人们?
这本书想来有很多取材作者真实经历。我看到wiki上很简单的列了高行健的一些经历——八十年代,他的确被误诊过肺癌;然后得知是误诊之后,的确有大半年的在长江流域游荡。这本书很像是对这段游荡历程的一个集锦,又结合了一点童年的回忆,一些当时的惘然,糅合而成。
全书的基调灰黑。作者对场景的描绘很细致(或者因为他也学过画?),但是一幅幅静止的画总带了无精打采——随便吧。不要主义,没有激情。追寻的记忆追不到就追不到。死了的人死了就死了。丰富的历史又如何。等等。所以虽然我恍惚看到有讨论说此书通过描绘西人心目中中国的丑陋历史来取悦了评委的这种说法,看了这本书之后就觉得纯属瞎扯。这书自然这里那里的碎片都是战乱文/革//运/动//整/风之类的故事,可是作者对这些故事厌烦不堪,根本不想追究也不要再听。提一下,静默一下,就掠过去了。八十年代文坛的思潮和政//治影响,也浮光掠影地写过,也不留痕迹。作者脑中仿佛充满各种思想想法情绪,但是最后的最后是一种厌倦和虚无的感觉。是一种没有有,也没有没有的混乱和自由。
维基上有一个消息很有意思。说8平方之后,高写了一个剧本(他八十年代末就去了法国没有再回去),描绘了几个学生领袖私底下的状况,大约展示了人性的真实一面(比如有的人是“自封的领袖”,有的人有这样那样人性弱点),本来要在美国什么剧场上演,结果人家看了不高兴,问他能不能改一下剧本,把学生们写的纯洁高尚一些。他很不屑地说,party叫我改剧本我都不改,我还为你一个美国剧场改!所以最后到底上演没有,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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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个人的圣经
接着灵山也就一口气把这一本看完了。写于九十年代。里面穿插了一些高去国离乡之后的自由生活,和对自己在wg中生活的回顾。
开头就写香港回归前夕高去香港排戏。碰到一个以前在北京认识的德国女人,两人厮混了几天几夜。这个女人母亲是犹太人,父亲是德国人,出生在意大利,八十年代在中国学过中文。她敦促着高回忆谈论了往事,恳求高要写出来。高自己的态度是宁愿忘了的好。到底也写了。
可能跟很多人比,文革中高真的不算惨——他有一定的直觉,随时警惕着,曾经看出苗头不对写了大字报还拉了单位几个人站在他这边,一时赫然也成了一个造反的小头目,跟前期造反的另一派(非武力)对抗。过程中多次全国游荡,以“调查”的名义,来避风头。又在后来感觉到情况不对后,主动要求去了干校。在干校一阵子之后,再一次感觉到自己大祸临头,发了电报跟落户在安徽某县城的儿时好友隐晦求助,并且加上一点运气,成功地逃离了干校去了安徽农村。后来在县委书记的庇护下在某个乡镇上当中学老师若干年,直到文革结束。
但是他显然也被tramatized了。整天战战兢兢提心吊胆,随时警惕,一定要装作跟别人一样。还要随时辨别方向准备逃离或者反击。什么都不能相信。做梦也深怕被人听到说了什么不对的话。偶然碰到的女孩后来成了自己的妻子,刚成了妻子的女人却看到他写的一点杂感之后立刻恐惧地觉得他是反动派。他半是威胁半是温情地镇定了她,然而最后一点田园梦也就粉碎了。
所以我想他逃离中国的时候,真的是义无反顾一去不回头。
并且他走的更远。
他斩断亲情爱情,只需要女人暂时的温暖。他再不肯跟这个世界上任何人或者信念有密切联系。他坦诚自己没有任何乡愁,祖国什么的对他早已成了很幽暗的一团,他懒得回忆也不愿意多回忆。他要把握好不容易获得的自由,尽情享受着世界,张大眼睛看所有有趣的人物事物,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不为任何人或事做任何违背自己意愿的改变。
他从一个被迫的集体主义者,走到一个彻底的个人主义者的那一端。(不过他讨厌任何主义,想来是觉得任何主义底下都会聚集一堆人吧。)
一个人的圣经,大意就是说他不要任何人做他的上帝或者救世主,也不要任何门徒。他不要当任何人的靶子,也不愿意把任何人当靶子打击。他只想自由地表述,表述他的自由。
而且他也做到了。他后来的生活,我觉得应该大体上是愉快的。他自己也说,他连恨都没有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有一种红尘俗世中的出家人的感觉。真正放下所有,活在当下。
他描绘起往事来,都用得是“他”,来描述当年的自己。他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回忆,尽量想客观地从记忆中挖出过去,只描述感慨不评价。当然,他自己也觉得可能多少他还是会“美化”一点过去。这跟我早年看过的伤痕小说不一样。他描绘,但是不会带着自己强烈的情绪表达什么控诉什么。这读者看着产生的压抑无语荒谬的感觉,大概是因为事情本身。
其实看的时候我很多次想起高尔泰。想起他的“寻找家园”。
高尔泰是一个寻常许多的人。在政/治风暴中更多的是被动。感情上更简单。第一个妻子年轻的时候就去世,令他很悲痛;八十年代的第二个妻子也算是志趣相投,也是8平方之后受了牵连才匆忙逃走。其中还失去了可怜的大女儿。
另外看的时候有一点好奇,高行健虽略略提到了自己的前妻,却从来没提过他和前妻的儿子。据wiki说是一直跟母亲生活。灵山里提到一句自己有个兄弟,陪自己去医院复诊过。这本书里提到母亲父亲的死,童年的家,却一个字没有提到过自己有一个兄弟。据wiki说是他出国之后和兄弟也再无联络。我不知道是有什么前情或者就是不想惹麻烦。或者他就是彻底抛弃了过去。
读到文革的那些事情还是有些抑郁。然而读完了就成了感慨很多不知道作何感想。只觉得他的确是我读到过的最自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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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一点别的感想。开头德国女人玛格丽特和他闲谈。玛格丽特对德国二战的事自然是心中永恒的刺,也坚信这些历史不应该被遗忘。因为忘了不知道哪天就会重演。她劝他写自己的经历。而高本人一开始也并不是那么热衷。中间还好几次埋怨说玛格丽特也失去联系,却叫他写这么个令人难受的东西。
我想为什么中国整个国家都乐意把这件事情统统忘掉。
我想或者因为事态太复杂。德国的历史里面黑白相对分明。势力也分明。结果也分明。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的抢掠和屠杀。最后这个民族战败了。中国不是。中国的大多数人,既是受害者也是施暴者。今天造反整了别人的人明天就被另外的人整倒。最后统统弄成了一锅粥。被平反的人也不见得就多么无辜,或者只是幸运活得久。有没有真的无辜的人?或者是有的,但这一类大概是一开始最早挂掉的,并没有等到平反。这一大锅粥里面,人人都成了兽。各有各的生存策略,被动或者主动,活着或者死去。谁还能分得清什么?要从头清算反思,又怎么理的出来?怎么理得出来而且不会演变成另一场混战?更重要的是——台上还是那个party。怎么能够搞什么彻底的反思呢?所以八十年代大概就是各种冲撞各种激荡的时代?
再推远一点看,文革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五千年的历史里面要找残忍的事情还不是易如反掌?人对痛苦不可控的事情,最符合进化的处理方式就是遗忘,因为太痛苦又没有解决的希望,只有遗忘才有一条活路。
1.灵山
听说是早就听说过的,但是并没有起意去看。这次偶然看到一个kindle版的,就顺手弄出来了。
一开始看得时候很不习惯。因为早已经习惯了小白文还有好莱坞的调调,小说的故事性,冲突矛盾等等,这些在这本书里完全不见。这本书的特点之一是比较意识流;之二是细节物品罗列很多很细致有让人脑海过载之感;之三是其实根本不像一本小说,更像一本游记和随笔和梦呓的结合体。
看到过半的时候不知怎的喜欢起来。或者是其中一些民歌的收集,或者是对做道场的描写,反正有什么触动了我。而且我也终于弄明白,这书也不是我一开始以为得那样,有几条平行线;书里面的“你”,“我”,“他”,其实都是作者自己。书里面的“她”,有一些章节是同一个女人,有些不是;大约是很多个作者(或者文中的“我”)碰到过的女人们?
这本书想来有很多取材作者真实经历。我看到wiki上很简单的列了高行健的一些经历——八十年代,他的确被误诊过肺癌;然后得知是误诊之后,的确有大半年的在长江流域游荡。这本书很像是对这段游荡历程的一个集锦,又结合了一点童年的回忆,一些当时的惘然,糅合而成。
全书的基调灰黑。作者对场景的描绘很细致(或者因为他也学过画?),但是一幅幅静止的画总带了无精打采——随便吧。不要主义,没有激情。追寻的记忆追不到就追不到。死了的人死了就死了。丰富的历史又如何。等等。所以虽然我恍惚看到有讨论说此书通过描绘西人心目中中国的丑陋历史来取悦了评委的这种说法,看了这本书之后就觉得纯属瞎扯。这书自然这里那里的碎片都是战乱文/革//运/动//整/风之类的故事,可是作者对这些故事厌烦不堪,根本不想追究也不要再听。提一下,静默一下,就掠过去了。八十年代文坛的思潮和政//治影响,也浮光掠影地写过,也不留痕迹。作者脑中仿佛充满各种思想想法情绪,但是最后的最后是一种厌倦和虚无的感觉。是一种没有有,也没有没有的混乱和自由。
维基上有一个消息很有意思。说8平方之后,高写了一个剧本(他八十年代末就去了法国没有再回去),描绘了几个学生领袖私底下的状况,大约展示了人性的真实一面(比如有的人是“自封的领袖”,有的人有这样那样人性弱点),本来要在美国什么剧场上演,结果人家看了不高兴,问他能不能改一下剧本,把学生们写的纯洁高尚一些。他很不屑地说,party叫我改剧本我都不改,我还为你一个美国剧场改!所以最后到底上演没有,也不知道。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一个人的圣经
接着灵山也就一口气把这一本看完了。写于九十年代。里面穿插了一些高去国离乡之后的自由生活,和对自己在wg中生活的回顾。
开头就写香港回归前夕高去香港排戏。碰到一个以前在北京认识的德国女人,两人厮混了几天几夜。这个女人母亲是犹太人,父亲是德国人,出生在意大利,八十年代在中国学过中文。她敦促着高回忆谈论了往事,恳求高要写出来。高自己的态度是宁愿忘了的好。到底也写了。
可能跟很多人比,文革中高真的不算惨——他有一定的直觉,随时警惕着,曾经看出苗头不对写了大字报还拉了单位几个人站在他这边,一时赫然也成了一个造反的小头目,跟前期造反的另一派(非武力)对抗。过程中多次全国游荡,以“调查”的名义,来避风头。又在后来感觉到情况不对后,主动要求去了干校。在干校一阵子之后,再一次感觉到自己大祸临头,发了电报跟落户在安徽某县城的儿时好友隐晦求助,并且加上一点运气,成功地逃离了干校去了安徽农村。后来在县委书记的庇护下在某个乡镇上当中学老师若干年,直到文革结束。
但是他显然也被tramatized了。整天战战兢兢提心吊胆,随时警惕,一定要装作跟别人一样。还要随时辨别方向准备逃离或者反击。什么都不能相信。做梦也深怕被人听到说了什么不对的话。偶然碰到的女孩后来成了自己的妻子,刚成了妻子的女人却看到他写的一点杂感之后立刻恐惧地觉得他是反动派。他半是威胁半是温情地镇定了她,然而最后一点田园梦也就粉碎了。
所以我想他逃离中国的时候,真的是义无反顾一去不回头。
并且他走的更远。
他斩断亲情爱情,只需要女人暂时的温暖。他再不肯跟这个世界上任何人或者信念有密切联系。他坦诚自己没有任何乡愁,祖国什么的对他早已成了很幽暗的一团,他懒得回忆也不愿意多回忆。他要把握好不容易获得的自由,尽情享受着世界,张大眼睛看所有有趣的人物事物,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不为任何人或事做任何违背自己意愿的改变。
他从一个被迫的集体主义者,走到一个彻底的个人主义者的那一端。(不过他讨厌任何主义,想来是觉得任何主义底下都会聚集一堆人吧。)
一个人的圣经,大意就是说他不要任何人做他的上帝或者救世主,也不要任何门徒。他不要当任何人的靶子,也不愿意把任何人当靶子打击。他只想自由地表述,表述他的自由。
而且他也做到了。他后来的生活,我觉得应该大体上是愉快的。他自己也说,他连恨都没有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有一种红尘俗世中的出家人的感觉。真正放下所有,活在当下。
他描绘起往事来,都用得是“他”,来描述当年的自己。他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回忆,尽量想客观地从记忆中挖出过去,只描述感慨不评价。当然,他自己也觉得可能多少他还是会“美化”一点过去。这跟我早年看过的伤痕小说不一样。他描绘,但是不会带着自己强烈的情绪表达什么控诉什么。这读者看着产生的压抑无语荒谬的感觉,大概是因为事情本身。
其实看的时候我很多次想起高尔泰。想起他的“寻找家园”。
高尔泰是一个寻常许多的人。在政/治风暴中更多的是被动。感情上更简单。第一个妻子年轻的时候就去世,令他很悲痛;八十年代的第二个妻子也算是志趣相投,也是8平方之后受了牵连才匆忙逃走。其中还失去了可怜的大女儿。
另外看的时候有一点好奇,高行健虽略略提到了自己的前妻,却从来没提过他和前妻的儿子。据wiki说是一直跟母亲生活。灵山里提到一句自己有个兄弟,陪自己去医院复诊过。这本书里提到母亲父亲的死,童年的家,却一个字没有提到过自己有一个兄弟。据wiki说是他出国之后和兄弟也再无联络。我不知道是有什么前情或者就是不想惹麻烦。或者他就是彻底抛弃了过去。
读到文革的那些事情还是有些抑郁。然而读完了就成了感慨很多不知道作何感想。只觉得他的确是我读到过的最自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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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一点别的感想。开头德国女人玛格丽特和他闲谈。玛格丽特对德国二战的事自然是心中永恒的刺,也坚信这些历史不应该被遗忘。因为忘了不知道哪天就会重演。她劝他写自己的经历。而高本人一开始也并不是那么热衷。中间还好几次埋怨说玛格丽特也失去联系,却叫他写这么个令人难受的东西。
我想为什么中国整个国家都乐意把这件事情统统忘掉。
我想或者因为事态太复杂。德国的历史里面黑白相对分明。势力也分明。结果也分明。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的抢掠和屠杀。最后这个民族战败了。中国不是。中国的大多数人,既是受害者也是施暴者。今天造反整了别人的人明天就被另外的人整倒。最后统统弄成了一锅粥。被平反的人也不见得就多么无辜,或者只是幸运活得久。有没有真的无辜的人?或者是有的,但这一类大概是一开始最早挂掉的,并没有等到平反。这一大锅粥里面,人人都成了兽。各有各的生存策略,被动或者主动,活着或者死去。谁还能分得清什么?要从头清算反思,又怎么理的出来?怎么理得出来而且不会演变成另一场混战?更重要的是——台上还是那个party。怎么能够搞什么彻底的反思呢?所以八十年代大概就是各种冲撞各种激荡的时代?
再推远一点看,文革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五千年的历史里面要找残忍的事情还不是易如反掌?人对痛苦不可控的事情,最符合进化的处理方式就是遗忘,因为太痛苦又没有解决的希望,只有遗忘才有一条活路。
I remember nothing by Nora Ephron
7/22/2012
是的,就是刚刚去世的Nora.就是写了(有的也是导演)好些个脍炙人口的电影的那个:When Harry met Sally..., Sleepless in Seattle, You've got mail, ...最近的一部是Julie & Julia.
这本小书是个短篇集子,看起来也是写的很晚的了(这两年的事情)。里面隐约透露了自己身体不好。都是很短的文章,幽默,坦率,刮辣松脆——嗯看的时候是想起这个词了。
从这本书中可以窥探一点美国60年代文艺/媒体界的状况(联系这两年很热的美剧“广告狂人”,很有意思。人常常意识不到短短几十年过去世界发生了多大的改变——起码在生活细节上)。
第一篇写自己年纪大了记性越来越差的,就是叫“I remember nothing",我很有共鸣——是的我还没有那么老;但是慢慢发现以前很多很容易记得东西,记得很清楚的东西,在不停离我而去;而再记新的东西,也越来越不容易。Nora说,她本来以为她记性变差,是因为她的disk太满了装不下东西了;后来终于慢慢肯承认,其实是自己的disk越来越空了。我一边笑一边悚然,一边悚然一边还是忍不住笑。
休闲看起来很合适。
是的,就是刚刚去世的Nora.就是写了(有的也是导演)好些个脍炙人口的电影的那个:When Harry met Sally..., Sleepless in Seattle, You've got mail, ...最近的一部是Julie & Julia.
这本小书是个短篇集子,看起来也是写的很晚的了(这两年的事情)。里面隐约透露了自己身体不好。都是很短的文章,幽默,坦率,刮辣松脆——嗯看的时候是想起这个词了。
从这本书中可以窥探一点美国60年代文艺/媒体界的状况(联系这两年很热的美剧“广告狂人”,很有意思。人常常意识不到短短几十年过去世界发生了多大的改变——起码在生活细节上)。
第一篇写自己年纪大了记性越来越差的,就是叫“I remember nothing",我很有共鸣——是的我还没有那么老;但是慢慢发现以前很多很容易记得东西,记得很清楚的东西,在不停离我而去;而再记新的东西,也越来越不容易。Nora说,她本来以为她记性变差,是因为她的disk太满了装不下东西了;后来终于慢慢肯承认,其实是自己的disk越来越空了。我一边笑一边悚然,一边悚然一边还是忍不住笑。
休闲看起来很合适。
The Design Of Everyday Things by Don Norman
7/6 /2012
现在提起“用户体验”,大概大家都觉得是特别熟的一个词,特别是苹果产品的用户?
这个作者就是第一个工作名称上带了“用户体验”的人,对,而且就是在苹果。
此人是一个认知心理学家,在UCSD做了若干年教授,特别强调“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理念。出过一本书叫做"User Centered System Design" (正好是UCSD的首字母)。我看得这本大概是他最有名的一本书。这本书刚出来的时候(大概九十年代末),对“用户体验”的重视还不是很流行;现今大概热多了。
而我看这本书,其实是偶然。我大学的时候上过一门认知科学的课,里面老师提到说三里岛的核反应堆事故,其实有人事后分析说操作机器的设计有一些问题,使得操作员紧张的时候难以作出正确反应。又提到说某公司造了一台巨牛的电话,各种功能一应俱全——唯一的问题是,没有人能记得住怎么用它。按键的组合及其复杂,谁也记不住。这两个例子不知道为什么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然后翻这本书的介绍还是什么的时候,我意识到其实是这本书里有讲到的。
这本书看起来很轻松,作者给了很多设计的例子(特别是些不太好的设计,给人生活造成很多苦难的),中心思想就是说,你用东西的时候出错,或者觉得不会用,这个时候一般人会觉得是自己笨,其实很多时候,这是设计者的问题。好一点的设计,就能大大减少出错概率,东西用起来很容易上手,等等。
那么什么是好的设计呢?
作者提出了好几条,都很好理解。诸如,产品要有"visibility",就是怎么实现用户一个特定目的的方式,要让用户能够很容易figure out;比如要有合适的"feedback",引领着用户一步一步往下走,不能用户摁了些键之后毫无反应,也不知道是机器坏了?什么地方弄错了?等等。比如要尽量把知识放在环境里而不是需要用户强记下无数没什么意义的命令组合(knowledge in the word vs. knowledge in the head); 比如有些行为你不想让用户做,那么设计中就必须设计一些障碍,让用户犯错的机会变少,并且,最好犯了错能够不花什么代价地取消(undo). 最后的最后,如果这个产品特别复杂,一切考虑都失败了,那么,最好能够规范化——这样大家只要学习一次就够了。
一些很能够联系上生活的例子:
比如说门。门可以拉开可以推开,有的是往旁边拉开的(sliding door).推有的是横推有的需要纵推。设计者如果考虑得好一点,把手就应该体现出门的特色:比如拉的门把手是个可以把手放进去拉的环状,推得门用一个横条(bar),sliding door做的好的例子是汽车,有一个可以把手放进去的插槽,而且自然用力的方向就是往旁边推(大家都有这个经验吧)。这些门把,提供了affordance(怎么翻译呢我没想好),比如环状那个最自然的动作就是啦,所以是"afford"了拉这个动作。其它依此类推。推的门呢,还有个着力点在左边还是在右边的问题;所以如果能够把横条(bar)设计的不横贯整个门,而是横贯大半边,那么该在哪边用力就很清楚了。
书里举了一些糟糕的门的设计例子,比如欧洲某个邮局,特华丽,设计得奖的作品,但是那个邮局有好几道旋转门(为了冬天保暖,室内室外离得远),统统长一样,周围环境也接近。如果你进了一道门然后发了会呆,不记得自己从哪个方向来的了,就彻底晕菜了。
(我深有感触地说,有一次我去一个饭馆吃饭,去洗手间,那个门看着就该是拉开的,我拉了几把没拉动,就以为有人在里面,于是排队耐心等候了快十分钟,也没人出来。。。其间我后面又来了一个女的,跟我一起等了一阵子之后,忽然她蹬蹬蹬走上前去一把就推开了进去了。。。我内牛满面,觉得自己太笨了!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恨恨地想,不是我的错!另外这个推门的横条我也有感想,我现在的实验楼的门就是用了一整个横条,我经常推错边,左右左右的,越想记得越记不住)
类似的例子还有水龙头,到底是应该拧呢还是摁呢还是把手放底下自动出水呢?现在想想拧得一般有个柄,摁的一般给了一块平的表面,的确都有道理。手放底下的那个貌似我第一次在某机场碰到也有点晕,看到旁边人用才知道的。
visibility的例子举了比如说炉子,哪个开关对哪个炉子等等。最好用的设计自然是"natural mapping",几个开关的大小和位置关系,跟实际的炉眼一致,看一下就知道了,完全用不着记,或者用不着另外在面板上标记。也举了其它家电,诸如冰箱,空调等等,提到经常大家看那个调节块,形成的对机器工作原理的推测,都是错误的。这个其实也是设计应该试图改进的地方。还提到了大学的电话系统,经常让你拨号前要拨一个其它数字或者还要#号之类,很难记得住,这都是不够visible的例子。
feedback很好理解,就不用多说了。
强制用户做不成不该做的事情,提到了诸如各种报警器,闹钟的snooze功能之类,使得人无法忽视之。还举了一个例子说,比如很多楼,从一楼区地下室的楼梯/门都很难找(这个我深有印象,我研究生的时候做rotation有一个实验室在地下一层,一开始找楼梯下去经常犯晕),这其实是为了发生火灾的时候,人们从楼梯逃生的时候,不会慌不择路的时候一口气下到地下室最后陷在里面出不来。相应的一楼朝外的门要很清楚很容易找到。还举了一个厕所的例子,有的厕所里你放东西的平台子,需要你放下来用,然后出厕所前需要你把自己东西拿好,把台子升上去,才能开厕所门。这是为了防止你把自己的东西落在厕所人就跑掉了。这些设计虽然平时麻烦了一点,但是防止意外很有用处。
标准化的例子,提到了计算机键盘——大家可能都听说过键盘起初设计成这样是为了把常用字母分开吧?因为那个时候打字要拉下代表某个字符的杆子,如果常用字母靠一起,速度一块拉来拉去的互相会打架。有人设计了现在通用的QWERTY键盘,后来虽然也不是没有更好一点的键盘出现,但是因为这个键盘用的人最广,推行一个新的键盘的好处大不过这个要所有人重学一遍的代价,所以一直没有流行起来。
书中也提了一些这种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面临的一些现实问题,诸如成本或者美貌。比如说一样的开关/按钮造起来方便,成本低;可是一个机器上所有开关都一样,那么用的时候,特别是紧急情况下用的时候,就可能有大麻烦。
这本书我还是很喜欢的,但是从写作本身来说我觉得一般。组织架构不是十分清晰,语言介于学术和通俗之间,也不算特别好。但是考虑到作者是个教授而不是专门写作的,也不错。而且里面各种例子看着很乐,有些也很有启发性。里面介绍的认知的科学原理很少,也讲得不算特别清楚,不过这本来也是写给设计者看的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样也很合适。
我看完之后觉得有一种不够满足的感觉,同时继续强化了本已存在的某种强迫症:走在外面的时候看到这个那个东西都要考虑它工作原理为何,设计的好不好之类。。。另外一个side effect使得我对苹果产品感觉好了一点,期待了一点:作为一个很小农的人迄今为止我不拥有任何苹果产品,而且因为富士康的事情一直对之有些恶感。看了这本书之后很想弄个产品体验一下。
现在提起“用户体验”,大概大家都觉得是特别熟的一个词,特别是苹果产品的用户?
这个作者就是第一个工作名称上带了“用户体验”的人,对,而且就是在苹果。
此人是一个认知心理学家,在UCSD做了若干年教授,特别强调“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理念。出过一本书叫做"User Centered System Design" (正好是UCSD的首字母)。我看得这本大概是他最有名的一本书。这本书刚出来的时候(大概九十年代末),对“用户体验”的重视还不是很流行;现今大概热多了。
而我看这本书,其实是偶然。我大学的时候上过一门认知科学的课,里面老师提到说三里岛的核反应堆事故,其实有人事后分析说操作机器的设计有一些问题,使得操作员紧张的时候难以作出正确反应。又提到说某公司造了一台巨牛的电话,各种功能一应俱全——唯一的问题是,没有人能记得住怎么用它。按键的组合及其复杂,谁也记不住。这两个例子不知道为什么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然后翻这本书的介绍还是什么的时候,我意识到其实是这本书里有讲到的。
这本书看起来很轻松,作者给了很多设计的例子(特别是些不太好的设计,给人生活造成很多苦难的),中心思想就是说,你用东西的时候出错,或者觉得不会用,这个时候一般人会觉得是自己笨,其实很多时候,这是设计者的问题。好一点的设计,就能大大减少出错概率,东西用起来很容易上手,等等。
那么什么是好的设计呢?
作者提出了好几条,都很好理解。诸如,产品要有"visibility",就是怎么实现用户一个特定目的的方式,要让用户能够很容易figure out;比如要有合适的"feedback",引领着用户一步一步往下走,不能用户摁了些键之后毫无反应,也不知道是机器坏了?什么地方弄错了?等等。比如要尽量把知识放在环境里而不是需要用户强记下无数没什么意义的命令组合(knowledge in the word vs. knowledge in the head); 比如有些行为你不想让用户做,那么设计中就必须设计一些障碍,让用户犯错的机会变少,并且,最好犯了错能够不花什么代价地取消(undo). 最后的最后,如果这个产品特别复杂,一切考虑都失败了,那么,最好能够规范化——这样大家只要学习一次就够了。
一些很能够联系上生活的例子:
比如说门。门可以拉开可以推开,有的是往旁边拉开的(sliding door).推有的是横推有的需要纵推。设计者如果考虑得好一点,把手就应该体现出门的特色:比如拉的门把手是个可以把手放进去拉的环状,推得门用一个横条(bar),sliding door做的好的例子是汽车,有一个可以把手放进去的插槽,而且自然用力的方向就是往旁边推(大家都有这个经验吧)。这些门把,提供了affordance(怎么翻译呢我没想好),比如环状那个最自然的动作就是啦,所以是"afford"了拉这个动作。其它依此类推。推的门呢,还有个着力点在左边还是在右边的问题;所以如果能够把横条(bar)设计的不横贯整个门,而是横贯大半边,那么该在哪边用力就很清楚了。
书里举了一些糟糕的门的设计例子,比如欧洲某个邮局,特华丽,设计得奖的作品,但是那个邮局有好几道旋转门(为了冬天保暖,室内室外离得远),统统长一样,周围环境也接近。如果你进了一道门然后发了会呆,不记得自己从哪个方向来的了,就彻底晕菜了。
(我深有感触地说,有一次我去一个饭馆吃饭,去洗手间,那个门看着就该是拉开的,我拉了几把没拉动,就以为有人在里面,于是排队耐心等候了快十分钟,也没人出来。。。其间我后面又来了一个女的,跟我一起等了一阵子之后,忽然她蹬蹬蹬走上前去一把就推开了进去了。。。我内牛满面,觉得自己太笨了!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恨恨地想,不是我的错!另外这个推门的横条我也有感想,我现在的实验楼的门就是用了一整个横条,我经常推错边,左右左右的,越想记得越记不住)
类似的例子还有水龙头,到底是应该拧呢还是摁呢还是把手放底下自动出水呢?现在想想拧得一般有个柄,摁的一般给了一块平的表面,的确都有道理。手放底下的那个貌似我第一次在某机场碰到也有点晕,看到旁边人用才知道的。
visibility的例子举了比如说炉子,哪个开关对哪个炉子等等。最好用的设计自然是"natural mapping",几个开关的大小和位置关系,跟实际的炉眼一致,看一下就知道了,完全用不着记,或者用不着另外在面板上标记。也举了其它家电,诸如冰箱,空调等等,提到经常大家看那个调节块,形成的对机器工作原理的推测,都是错误的。这个其实也是设计应该试图改进的地方。还提到了大学的电话系统,经常让你拨号前要拨一个其它数字或者还要#号之类,很难记得住,这都是不够visible的例子。
feedback很好理解,就不用多说了。
强制用户做不成不该做的事情,提到了诸如各种报警器,闹钟的snooze功能之类,使得人无法忽视之。还举了一个例子说,比如很多楼,从一楼区地下室的楼梯/门都很难找(这个我深有印象,我研究生的时候做rotation有一个实验室在地下一层,一开始找楼梯下去经常犯晕),这其实是为了发生火灾的时候,人们从楼梯逃生的时候,不会慌不择路的时候一口气下到地下室最后陷在里面出不来。相应的一楼朝外的门要很清楚很容易找到。还举了一个厕所的例子,有的厕所里你放东西的平台子,需要你放下来用,然后出厕所前需要你把自己东西拿好,把台子升上去,才能开厕所门。这是为了防止你把自己的东西落在厕所人就跑掉了。这些设计虽然平时麻烦了一点,但是防止意外很有用处。
标准化的例子,提到了计算机键盘——大家可能都听说过键盘起初设计成这样是为了把常用字母分开吧?因为那个时候打字要拉下代表某个字符的杆子,如果常用字母靠一起,速度一块拉来拉去的互相会打架。有人设计了现在通用的QWERTY键盘,后来虽然也不是没有更好一点的键盘出现,但是因为这个键盘用的人最广,推行一个新的键盘的好处大不过这个要所有人重学一遍的代价,所以一直没有流行起来。
书中也提了一些这种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面临的一些现实问题,诸如成本或者美貌。比如说一样的开关/按钮造起来方便,成本低;可是一个机器上所有开关都一样,那么用的时候,特别是紧急情况下用的时候,就可能有大麻烦。
这本书我还是很喜欢的,但是从写作本身来说我觉得一般。组织架构不是十分清晰,语言介于学术和通俗之间,也不算特别好。但是考虑到作者是个教授而不是专门写作的,也不错。而且里面各种例子看着很乐,有些也很有启发性。里面介绍的认知的科学原理很少,也讲得不算特别清楚,不过这本来也是写给设计者看的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样也很合适。
我看完之后觉得有一种不够满足的感觉,同时继续强化了本已存在的某种强迫症:走在外面的时候看到这个那个东西都要考虑它工作原理为何,设计的好不好之类。。。另外一个side effect使得我对苹果产品感觉好了一点,期待了一点:作为一个很小农的人迄今为止我不拥有任何苹果产品,而且因为富士康的事情一直对之有些恶感。看了这本书之后很想弄个产品体验一下。
千江有水千江月 by 萧丽红
7/5/2012
这个书名特别耳熟,书也很短,风格是我一贯比较喜欢的散文化一点的小说,写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写了很多台南渔乡的乡土俗事,很传统,很儒家。清新可喜的地方,比如各种风俗,年节做的事儿,星夜捕鱼之类的,是很令人喜欢的;而另外有些地方呢,可能太儒家了,现今的我看来,不免有点愕然。
我记得中间两个小愕然的地方,一个是孙媳妇奶孩子,把多的奶水挤出来给老奶奶喝,因为说很补。我能想象出来在以前的传统里这是很自然的,可是带入现代人的感觉就有一点隔。
还有一个很老套的,大舅早年被日本人抓去南洋当兵,走时老婆孩子丢在家里,几十年后又带着日本妻子和一番产业孩子回台湾,大舅母只长泪一番,说“多人多福气”。然而到底也不与丈夫在一起生活,更在老奶奶去世以后去山上庙里修行,说是还愿:还丈夫终于能活着回乡的愿。
书里的人名很亲切,因为很乡土——水云,素云,水红。。。这些。有不少闽南语俗语,可是我看起来毫无困难(我当然不会闽南话),还觉得很有意思。诸如骂不孝子的“海又没有盖你怎么不去跳”这种说法,笑死我。
断断续续当散文看的,小愕然慢慢也淡去,觉得是文化和时代的影子。然而今天看到结尾,又跳起来了。男女主角没什么大事情闹翻,男的在我看来极端无情,而书中女子口吻只反省自己不是,加上书中从前到后对此男各种赞誉,我看了怎么也忍不住心中邪恶小人直撇嘴。少女花了两年时间,几乎去掉半条命才从情伤中解脱些,各种反省只说是自己错,自己配不上对方各种开阔疏朗(此处略去300字美好词语)等等。。。
然后书就结束了。我恨不得以头抢地。
书里面描绘大家庭家长里短,都很美很温馨,互相照顾。但是男人的形象都是抽象的,仿佛是女子生命中的一些由头。而一群女人之间感情却是很好。互相照顾关心体贴等等。不禁叫我想起“乡土中国”里面对中国农村家庭关系的描述。
总之,仿佛一块清新小点心,里面到底加了几块特色的发霉原料,叫我吃也吃不好,吐也吐不出,十分为难。
这个书名特别耳熟,书也很短,风格是我一贯比较喜欢的散文化一点的小说,写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写了很多台南渔乡的乡土俗事,很传统,很儒家。清新可喜的地方,比如各种风俗,年节做的事儿,星夜捕鱼之类的,是很令人喜欢的;而另外有些地方呢,可能太儒家了,现今的我看来,不免有点愕然。
我记得中间两个小愕然的地方,一个是孙媳妇奶孩子,把多的奶水挤出来给老奶奶喝,因为说很补。我能想象出来在以前的传统里这是很自然的,可是带入现代人的感觉就有一点隔。
还有一个很老套的,大舅早年被日本人抓去南洋当兵,走时老婆孩子丢在家里,几十年后又带着日本妻子和一番产业孩子回台湾,大舅母只长泪一番,说“多人多福气”。然而到底也不与丈夫在一起生活,更在老奶奶去世以后去山上庙里修行,说是还愿:还丈夫终于能活着回乡的愿。
书里的人名很亲切,因为很乡土——水云,素云,水红。。。这些。有不少闽南语俗语,可是我看起来毫无困难(我当然不会闽南话),还觉得很有意思。诸如骂不孝子的“海又没有盖你怎么不去跳”这种说法,笑死我。
断断续续当散文看的,小愕然慢慢也淡去,觉得是文化和时代的影子。然而今天看到结尾,又跳起来了。男女主角没什么大事情闹翻,男的在我看来极端无情,而书中女子口吻只反省自己不是,加上书中从前到后对此男各种赞誉,我看了怎么也忍不住心中邪恶小人直撇嘴。少女花了两年时间,几乎去掉半条命才从情伤中解脱些,各种反省只说是自己错,自己配不上对方各种开阔疏朗(此处略去300字美好词语)等等。。。
然后书就结束了。我恨不得以头抢地。
书里面描绘大家庭家长里短,都很美很温馨,互相照顾。但是男人的形象都是抽象的,仿佛是女子生命中的一些由头。而一群女人之间感情却是很好。互相照顾关心体贴等等。不禁叫我想起“乡土中国”里面对中国农村家庭关系的描述。
总之,仿佛一块清新小点心,里面到底加了几块特色的发霉原料,叫我吃也吃不好,吐也吐不出,十分为难。
nurture shock
3/21/2012
好吧我又没孩子又不打算生孩子,为嘛要看这个呢?
顺手,而且我对教育学习发展什么的,都有兴趣。
这本书短小精悍,写得也很好读。用了一些具体研究做实例。并没有什么耸人听闻的结论。大概写了孩子睡饱觉很重要(孩子的快速眼动睡眠比例比较高,这个睡眠貌似跟白天学习的巩固等等很有关系),表扬孩子要注意(要表扬做法而不是天生性格特点,另外要具体),还有白人父母不跟孩子谈种族问题是不对的,因为反正孩子也会pick up大家之间的不同,肤色是个很明显的指标。不谈的话并不会让孩子长成一个开明的人。从幼儿园就开始给孩子分track(是不是特有天赋要进天才班)是很不靠谱的——这个我觉得想想也知道不靠谱;但是真的要把本来进去的孩子弄出来,估计来自家长社会的压力会比较大。
也有一些比较有新意,比如阔太提到的那个兄弟姐妹相处得好不好,其实主要要看小孩子出来之前,大孩子跟朋友相处得好不好。并且,如果没有一些改变生活的大事发生,兄弟姐妹的感情深度其实从小到大是差不多的。(好吧我承认我看了很有感触,是因为我小时候跟我姐姐关系一直不怎么好。据说我没有记忆力的时候她对我还不错;但是从我记事起,她对我脾气很坏,打也打过骂也骂过,直到我后来跟她差不多高体力比她还好,她也打不过我。终于她初中毕业出门上学,几个月回不了家,给我写很长的信表达感情,我记得我的反应是,哈?感情欺负人的不记得她欺负过人。。。她放假回来头几天对我亲热极了,可惜我不为所动,然后三天过去又开始闹别扭。。。直到后来她遭遇人生的巨大挫折我们才慢慢走得近了一些。)
还有关于青少年的。比如青少年为什么对父母撒谎(大部分居然是因为不想父母担心/失望,而不是自己要逃过一劫),以及愿意跟父母争辩的孩子其实跟父母关系比较好。还有青少年为什么那么nuts,荷尔蒙水平高涨,对风险/回报评估都不合理。我觉得有个实验很有意思,说让人在fMRI机器里玩游戏,游戏可以得到小额或者大额金子。小孩子是无论得到什么额度的金子都很高兴,表现愉悦的脑区嗖嗖发放;成年人是小额金子小高兴(发放少),大额金子大高兴(发放多);结果青少年呢,是小额金子根本不高兴,大额金子又特别特别高兴。。。整个反应跟2012的天气类似。所以情绪起伏很大。另外就是有些教训,不亲身尝试一下是不行的。比如你问被试一件事情是不是很危险,成年人立刻情绪脑区有反应,自动觉得危险;没有经历过的青少年,经过努力思考(前额叶)得出危险的结论,可是没有自动反应。于是有些愚蠢的危险的事情,没有经历过切肤之痛,就容易去做(比如做之前还喝了酒,估计不会努力思考并遵守。。。)。
语言发育的那部分也很有意思,讨论了到底什么样的因素会让孩子学说话快,词汇丰富等等。原来光有录音/录像滔滔不绝地跟孩子说,是不行的;重要的是要对孩子发出的声音有各种反馈,跟着说/纠正,或者哪怕就是抱抱拍拍孩子。在孩子发出一些声音后一个很短的时间窗口里,如果有这些反馈,孩子就会学说话更快更丰富。我觉得应该是跟神经发育有很大关系吧(脑海里不禁想起LTP之类的)。这里面关于华盛顿大学的研究和出婴幼儿视频公司(比如小爱因斯坦)的口水官司很有意思。
别的已经忘掉了。。。
好吧我又没孩子又不打算生孩子,为嘛要看这个呢?
顺手,而且我对教育学习发展什么的,都有兴趣。
这本书短小精悍,写得也很好读。用了一些具体研究做实例。并没有什么耸人听闻的结论。大概写了孩子睡饱觉很重要(孩子的快速眼动睡眠比例比较高,这个睡眠貌似跟白天学习的巩固等等很有关系),表扬孩子要注意(要表扬做法而不是天生性格特点,另外要具体),还有白人父母不跟孩子谈种族问题是不对的,因为反正孩子也会pick up大家之间的不同,肤色是个很明显的指标。不谈的话并不会让孩子长成一个开明的人。从幼儿园就开始给孩子分track(是不是特有天赋要进天才班)是很不靠谱的——这个我觉得想想也知道不靠谱;但是真的要把本来进去的孩子弄出来,估计来自家长社会的压力会比较大。
也有一些比较有新意,比如阔太提到的那个兄弟姐妹相处得好不好,其实主要要看小孩子出来之前,大孩子跟朋友相处得好不好。并且,如果没有一些改变生活的大事发生,兄弟姐妹的感情深度其实从小到大是差不多的。(好吧我承认我看了很有感触,是因为我小时候跟我姐姐关系一直不怎么好。据说我没有记忆力的时候她对我还不错;但是从我记事起,她对我脾气很坏,打也打过骂也骂过,直到我后来跟她差不多高体力比她还好,她也打不过我。终于她初中毕业出门上学,几个月回不了家,给我写很长的信表达感情,我记得我的反应是,哈?感情欺负人的不记得她欺负过人。。。她放假回来头几天对我亲热极了,可惜我不为所动,然后三天过去又开始闹别扭。。。直到后来她遭遇人生的巨大挫折我们才慢慢走得近了一些。)
还有关于青少年的。比如青少年为什么对父母撒谎(大部分居然是因为不想父母担心/失望,而不是自己要逃过一劫),以及愿意跟父母争辩的孩子其实跟父母关系比较好。还有青少年为什么那么nuts,荷尔蒙水平高涨,对风险/回报评估都不合理。我觉得有个实验很有意思,说让人在fMRI机器里玩游戏,游戏可以得到小额或者大额金子。小孩子是无论得到什么额度的金子都很高兴,表现愉悦的脑区嗖嗖发放;成年人是小额金子小高兴(发放少),大额金子大高兴(发放多);结果青少年呢,是小额金子根本不高兴,大额金子又特别特别高兴。。。整个反应跟2012的天气类似。所以情绪起伏很大。另外就是有些教训,不亲身尝试一下是不行的。比如你问被试一件事情是不是很危险,成年人立刻情绪脑区有反应,自动觉得危险;没有经历过的青少年,经过努力思考(前额叶)得出危险的结论,可是没有自动反应。于是有些愚蠢的危险的事情,没有经历过切肤之痛,就容易去做(比如做之前还喝了酒,估计不会努力思考并遵守。。。)。
语言发育的那部分也很有意思,讨论了到底什么样的因素会让孩子学说话快,词汇丰富等等。原来光有录音/录像滔滔不绝地跟孩子说,是不行的;重要的是要对孩子发出的声音有各种反馈,跟着说/纠正,或者哪怕就是抱抱拍拍孩子。在孩子发出一些声音后一个很短的时间窗口里,如果有这些反馈,孩子就会学说话更快更丰富。我觉得应该是跟神经发育有很大关系吧(脑海里不禁想起LTP之类的)。这里面关于华盛顿大学的研究和出婴幼儿视频公司(比如小爱因斯坦)的口水官司很有意思。
别的已经忘掉了。。。
The Emperor of all Maladies (癌传)
3/21/2012
这本书写得真好。作者自己既当医生又同时做研究,所以带了横跨两界的丰富的阅历和感情——既亲眼看到癌症对病人的各种影响,又拥有对癌症研究的历史和当前状况的了解。于是笔触带了对每一个病人的关心,又有做研究的严谨理智。
这本书介绍癌症的历史,写了人类最初对癌症的“不可说”和各种神秘的解释——这个时候既没有可靠的研究资源或者知识背景,也没有什么治疗手段;然后有两条线贯穿全书,一条是从医生这条线写到近现代各种各样的治疗手段,有的非常之极端——比如对乳腺癌的一些极端割除手术;写了放疗化疗的发现发展,写了各种政治和公众觉醒在对癌症研究和治疗手段促进方面起到的作用;另一条是关于癌症机理的研究和争议,到底是外源还是内源?细菌/病毒/环境(比如烟囱灰,香烟,染料。。。)?到底具体是经过什么机理导致了癌症?各种各样不同的癌症,到底有没有单一的原因?单一的机理?到底癌症的治疗效果通过什么机理来实现的?怎样能够设计更好的方法?这两条线,有的时候互相交织,有的时候一条线发展迅猛(比如六七十年代因为政治和宣传带来的大家对癌症的认知加深,各种经费被用来试图发展更好更强的治疗方法)而另一条线缓慢,有的时候反之。有的时候两条线互相促进(对机理的了解促进对治疗手段的设计发展;治疗手段的有效也可以促进对机理的理解),有的时候互相竞争(比如经费到底应该拿来做什么——无数的病人需要得到迫切的治疗,不惜尝试各种新方式;但是有些研究者觉得更应该搞清楚机理,应该尽量客观全面地进行临床试验——意味着需要的时间更多进展可能更缓慢)。
这样一部历史里,谁也不可能真正置身事外。各种庞杂的信息取舍,作者举重若轻。同时能够把问题说得很清楚又很有强烈的吸引力,我觉得是很少见的。
目前的看法(书的后面),我想大概是,癌症是因为基因突变引起的。人的基因里有很多控制调节细胞生长凋亡的精细通路,像一些精确的开关一样,告诉细胞什么时候“打开”细胞分裂生长,什么时候“关闭”这个功能。但是,比如这个“开”的蛋白发生了突变,使得它不能再被“关”掉,于是细胞无限分裂生长下去,变成了癌症。或者,“关”的蛋白发生了突变,不再去“关”一些个“开”了的蛋白,那么细胞也一样会继续无限分裂生长下去,变成癌症。
(写着写着我不完全确定是这样的了,就算是我的印象,不保证绝对正确)
外界因素当然是很有影响的,因为外界因素会加大基因突变的概率。比如抽烟,呼吸道整天被烟熏火燎,会明显加大基因突变的概率。辐射之类的也会。还有一些细菌/病毒,它们会不停地造成器官感染,细胞努力修复自身的过程里,也需要不停分裂生长,这个过程里,基因突变的概率也会被大大加强。这个比如乙肝病毒加大了肝癌的风险,还有某种感染胃部的细菌,导致胃炎的,不治疗会加大胃癌的风险。
目前典型的治疗手段,比如放疗/化疗,其实是双刃剑。因为这些激烈的手段,基本上打得就是把那些癌细胞杀死的主意。于是一方面用量要非常注意,要保持在能最大可能把癌细胞杀死,但是不把病人杀死的这么一个非常狭窄的区间里。所以要利用癌细胞生长分裂活跃这个特点来制造相应的杀伤药。所以化疗/放疗会把其他生长分裂活跃的正常细胞,比如头发和皮肤,也损害的很厉害。另一方面,人会产生抗药性,所以化疗药物的组合设计等等,也很重要。一组化疗药物没用了,再试下一组,都没用了。。。就没用了。另外药物组合起来化疗,效果一般比单一药物要好一些。再有,更麻烦的,这种放疗/化疗本身,就是很严酷的”环境因素“,也许这次把癌细胞杀死了,但是却引起了一些正常细胞基因的突变;然后过了几年,别的癌症出现了。
而这些年来发展的精细的分子手段,像上次有人提到的治疗某种乳腺癌的赫赛汀,是精确定位到了那种乳腺癌是哪个基因突变了,导致了哪个蛋白变异了,所以比如该关掉的“开”信号关不了了,或者“关”这个信号坏了。比如是前者,那么我们就根据这个变异了的“开”信号蛋白,给设计一个相应的"关“信号,然后病人吃了这个药物,那个关不了的”开“信号被关掉了,细胞不再疯狂分裂生长了,癌症治好了。这种方法,副作用极小(跟化疗什么的比),因为有特异性。书里面除了赫赛汀还有一个例子,好像是某种淋巴癌?也是效果极好。
那么我们把所有的癌症原因都找出来,相对应的变异蛋白都设计出对应的药物,是不是问题就解决了呢?
没有这么多好事。
上面的例子已经看出来了,”某种“乳腺癌,”某种"淋巴癌——是的,人体里的细胞精细调节通路有很多,每条通路设计到的蛋白也有好些个,就算是同一个部位生了癌,也常常并不是同一个基因变异引起的。而且,貌似越常见的癌症(比如肺癌肝癌),这些涉及到的通路/基因变异可能就越多。想找一个“万金油”,太不可能了。另外,也不见得是一个基因变异就立刻引起癌症,癌症有很多阶段,只有个把个的变异,很多时候还是“癌前”阶段,这个阶段可能会有很多年。直到后来更多的变异,或者加上其他原因,癌症才慢慢发展起来。(这里面不知道有没有tipping point呢?)
而且癌症本身也在进化。
上面那个淋巴癌的例子,有的人用了药好了,可是过了几年,药没用了。原来,变异的“开”蛋白再次变异——这次变异的结果是你的药也关不了它了。于是要根据这个新的变异重新设计新的“关”蛋白,去控制它。这个抗药性的产生,也许有些人身上是几十年(在他/她因为别的原因去世之前都没发生),也许是几年。会不会有特别不幸的人是几个月?也难说。这就是一个“猫鼠游戏”。谁也不能放松。拼命跑,只是为了能够不倒退,能够停留原地。
但是我看了并不悲观。
人的一生,细胞要分裂那么多次,虽然每一次基因复制分裂的时候,出错概率很小,并且即使出了错也有很多修复功能,但是,架不住人越活越长,这个概率越累积越高。总有一天,哪里要出问题的。从这个问题上来说,癌症,就是生命本身导致的。只不过有的人特别不幸,年纪轻轻,也没在恶劣环境下生活,可是那个极小的概率发生在了他/她身上,得了恶劣的癌症。如果癌症研究能够帮助这部分人(我想这部分人发生了很多变异的可能性要小一些,因而找到特异性药物的希望要大一些),也已经很好很好了。
看完了,我突然觉得能够理解那些充满热情做癌症药物研究的人(比如gigi2).我看了都多少有点热血沸腾。这样把对严密美妙的机理研究,和能够切切实实帮助病人结合在一起的工作,的确很好很好。
这本书写得真好。作者自己既当医生又同时做研究,所以带了横跨两界的丰富的阅历和感情——既亲眼看到癌症对病人的各种影响,又拥有对癌症研究的历史和当前状况的了解。于是笔触带了对每一个病人的关心,又有做研究的严谨理智。
这本书介绍癌症的历史,写了人类最初对癌症的“不可说”和各种神秘的解释——这个时候既没有可靠的研究资源或者知识背景,也没有什么治疗手段;然后有两条线贯穿全书,一条是从医生这条线写到近现代各种各样的治疗手段,有的非常之极端——比如对乳腺癌的一些极端割除手术;写了放疗化疗的发现发展,写了各种政治和公众觉醒在对癌症研究和治疗手段促进方面起到的作用;另一条是关于癌症机理的研究和争议,到底是外源还是内源?细菌/病毒/环境(比如烟囱灰,香烟,染料。。。)?到底具体是经过什么机理导致了癌症?各种各样不同的癌症,到底有没有单一的原因?单一的机理?到底癌症的治疗效果通过什么机理来实现的?怎样能够设计更好的方法?这两条线,有的时候互相交织,有的时候一条线发展迅猛(比如六七十年代因为政治和宣传带来的大家对癌症的认知加深,各种经费被用来试图发展更好更强的治疗方法)而另一条线缓慢,有的时候反之。有的时候两条线互相促进(对机理的了解促进对治疗手段的设计发展;治疗手段的有效也可以促进对机理的理解),有的时候互相竞争(比如经费到底应该拿来做什么——无数的病人需要得到迫切的治疗,不惜尝试各种新方式;但是有些研究者觉得更应该搞清楚机理,应该尽量客观全面地进行临床试验——意味着需要的时间更多进展可能更缓慢)。
这样一部历史里,谁也不可能真正置身事外。各种庞杂的信息取舍,作者举重若轻。同时能够把问题说得很清楚又很有强烈的吸引力,我觉得是很少见的。
目前的看法(书的后面),我想大概是,癌症是因为基因突变引起的。人的基因里有很多控制调节细胞生长凋亡的精细通路,像一些精确的开关一样,告诉细胞什么时候“打开”细胞分裂生长,什么时候“关闭”这个功能。但是,比如这个“开”的蛋白发生了突变,使得它不能再被“关”掉,于是细胞无限分裂生长下去,变成了癌症。或者,“关”的蛋白发生了突变,不再去“关”一些个“开”了的蛋白,那么细胞也一样会继续无限分裂生长下去,变成癌症。
(写着写着我不完全确定是这样的了,就算是我的印象,不保证绝对正确)
外界因素当然是很有影响的,因为外界因素会加大基因突变的概率。比如抽烟,呼吸道整天被烟熏火燎,会明显加大基因突变的概率。辐射之类的也会。还有一些细菌/病毒,它们会不停地造成器官感染,细胞努力修复自身的过程里,也需要不停分裂生长,这个过程里,基因突变的概率也会被大大加强。这个比如乙肝病毒加大了肝癌的风险,还有某种感染胃部的细菌,导致胃炎的,不治疗会加大胃癌的风险。
目前典型的治疗手段,比如放疗/化疗,其实是双刃剑。因为这些激烈的手段,基本上打得就是把那些癌细胞杀死的主意。于是一方面用量要非常注意,要保持在能最大可能把癌细胞杀死,但是不把病人杀死的这么一个非常狭窄的区间里。所以要利用癌细胞生长分裂活跃这个特点来制造相应的杀伤药。所以化疗/放疗会把其他生长分裂活跃的正常细胞,比如头发和皮肤,也损害的很厉害。另一方面,人会产生抗药性,所以化疗药物的组合设计等等,也很重要。一组化疗药物没用了,再试下一组,都没用了。。。就没用了。另外药物组合起来化疗,效果一般比单一药物要好一些。再有,更麻烦的,这种放疗/化疗本身,就是很严酷的”环境因素“,也许这次把癌细胞杀死了,但是却引起了一些正常细胞基因的突变;然后过了几年,别的癌症出现了。
而这些年来发展的精细的分子手段,像上次有人提到的治疗某种乳腺癌的赫赛汀,是精确定位到了那种乳腺癌是哪个基因突变了,导致了哪个蛋白变异了,所以比如该关掉的“开”信号关不了了,或者“关”这个信号坏了。比如是前者,那么我们就根据这个变异了的“开”信号蛋白,给设计一个相应的"关“信号,然后病人吃了这个药物,那个关不了的”开“信号被关掉了,细胞不再疯狂分裂生长了,癌症治好了。这种方法,副作用极小(跟化疗什么的比),因为有特异性。书里面除了赫赛汀还有一个例子,好像是某种淋巴癌?也是效果极好。
那么我们把所有的癌症原因都找出来,相对应的变异蛋白都设计出对应的药物,是不是问题就解决了呢?
没有这么多好事。
上面的例子已经看出来了,”某种“乳腺癌,”某种"淋巴癌——是的,人体里的细胞精细调节通路有很多,每条通路设计到的蛋白也有好些个,就算是同一个部位生了癌,也常常并不是同一个基因变异引起的。而且,貌似越常见的癌症(比如肺癌肝癌),这些涉及到的通路/基因变异可能就越多。想找一个“万金油”,太不可能了。另外,也不见得是一个基因变异就立刻引起癌症,癌症有很多阶段,只有个把个的变异,很多时候还是“癌前”阶段,这个阶段可能会有很多年。直到后来更多的变异,或者加上其他原因,癌症才慢慢发展起来。(这里面不知道有没有tipping point呢?)
而且癌症本身也在进化。
上面那个淋巴癌的例子,有的人用了药好了,可是过了几年,药没用了。原来,变异的“开”蛋白再次变异——这次变异的结果是你的药也关不了它了。于是要根据这个新的变异重新设计新的“关”蛋白,去控制它。这个抗药性的产生,也许有些人身上是几十年(在他/她因为别的原因去世之前都没发生),也许是几年。会不会有特别不幸的人是几个月?也难说。这就是一个“猫鼠游戏”。谁也不能放松。拼命跑,只是为了能够不倒退,能够停留原地。
但是我看了并不悲观。
人的一生,细胞要分裂那么多次,虽然每一次基因复制分裂的时候,出错概率很小,并且即使出了错也有很多修复功能,但是,架不住人越活越长,这个概率越累积越高。总有一天,哪里要出问题的。从这个问题上来说,癌症,就是生命本身导致的。只不过有的人特别不幸,年纪轻轻,也没在恶劣环境下生活,可是那个极小的概率发生在了他/她身上,得了恶劣的癌症。如果癌症研究能够帮助这部分人(我想这部分人发生了很多变异的可能性要小一些,因而找到特异性药物的希望要大一些),也已经很好很好了。
看完了,我突然觉得能够理解那些充满热情做癌症药物研究的人(比如gigi2).我看了都多少有点热血沸腾。这样把对严密美妙的机理研究,和能够切切实实帮助病人结合在一起的工作,的确很好很好。
The good earth by Pearl S. Buck
11/1/2011 赛珍珠 《大地》 ( Pearl S. Buck, The good
earth)
这本小说为什么在我的reader里我都已经忘了,但是开始看的缘由貌似是想看点小说换口味。
看这本书之前,我只知道赛珍珠很有名,貌似是个外国人;但是具体为什么有名不知道。而且有的时候还把她跟那个据说八国联军进北京的时候立过功的赛金花搞混淆(那个是咱中国人我知道。。。)。后来开始看了就放狗搜了一下,得知她是传教士的女儿,几个月就到了中国,十几岁回美国上了大学,又回了中国,直到1934年时局不稳又回了美国。“大地”写于1932年。是她最著名的小说。她得了普利策奖和诺贝尔文学奖。
赛珍珠小的时候跟着中国的夫子学过,所以严格来说算是双语母语?我翻开“大地”开始看,立刻有两个感觉:
一是这本书的文字的确不是典型英文(虽然我读过的英文,尤其英文小说,实在也不算多)。相反,这本书令我想起我和某人有的时候写出来的英语——句子啰嗦冗长,充满了必要不必要的助词等等。所以我看了觉得很亲切;
二是,虽然这个英文不是我习惯的典型的“好”英文(我习惯的是科普文的写法,简明清楚;小说应当有很多样的表达法),但是这个写法一点没有造成阅读障碍;相反地,其实这好像是一种特别的风味,给我一种很是切和她写的内容的感觉。
另外的两点感想:
一是这个小说很抓人。我也不知道什么牵动着我,到底是农民王龙的命运?还是自己脑海里对过往历史的一鳞半爪加上对家乡生活的怀念和映射?
二是赛珍珠的确当得起一个native Chinese的感觉——她在中国生活了很久,生活的时候一定是比较深入地观察过或者体验过中国农民以及城镇居民的生活。文中写到的一些小细节,常常让我觉得是在看一个中国人写的小说。一个外来者容易带有的疏离感完全感受不到,只有一种生动的描绘。
回到这个小说本身。这本书其实有三部,第一部就是叫做“大地”,讲的是农民王龙的故事,基本涵盖了他从青壮年到老年的大半生,从一贫如洗到成了当地的大地主的过程;后面还有两部是讲他的儿子们和孙子们的。地点应该是根据安徽宿州描写的。我看得就是这个第一部。
小说的开头,贫农王龙到当地大地主黄家领回了一个老婆,这个老婆是黄家的一个很丑的丫环,叫阿兰。从小被逃荒的父母卖给黄家的。她因为长得难看,黄家的老爷少爷们也没人动她;到了二十来岁,王龙老爹就花了大概两个银元的价钱买了这个丫环给自己儿子当媳妇。他们自己也很穷也没钱娶一般人家的女儿。
然后阿兰非常能看,家里到处收拾得很好不说,还下地跟王龙一起干活。头胎二胎都生了儿子——生了孩子当天下午就又回地里干活。三胎生了一个女儿。然后某年开始闹了大饥荒,干旱。她在这过程里又生了第四个孩子,还是女儿,一生下来她就把孩子掐死了。
他们全家往南边逃荒,在某个大城市谋生。阿兰和孩子要饭,王龙拉人力车。后来王龙想把女儿卖掉回家的时候,阿兰说在等等,她听到一些风声。再然后革命来临(好像是辛亥革命?),城里的大地主被贫民们攻破,大家进去打砸抢;王龙弄到几小块金子,而阿兰因为在大户人家做过工,成功地找到一个墙上的密室,带回了一大包珠宝。
他们回到家后,当地大地主黄家也败落了。王龙用阿兰的珠宝买下了大片的土地,雇人耕作,慢慢地富有起来。阿兰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却留下后遗症。
富了的王龙焦躁不安。一个下大雨无法耕作的夏季,他迷上了一个叫荷花的妓女,最终把荷花娶回了家当妾。他有三个儿子,安排了前两个去读书认字,打算把第三个留在土地上。
然后就是他继续越来越有钱,但是家宅不宁。他叔叔一家跑来赖着住他家里;然后大儿子不肯好好上学,因为青春期到了。发展到后来大儿子和荷花亲昵谈笑,于是大儿子被他送走。两年后阿兰重病不起,亲眼见了大儿子成婚之后去世。跟着他老父亲也去世了。在后来他们租了黄家的大房子大院子,全家搬进了镇里。他最忠诚的管家(以前是他家邻居)后来也去世了。他两个大点的儿子结婚生子,小儿子最后还是开始读书,又跑掉去参军。他年纪很大之后又收了家里一个叫梨花的丫环,最后又搬回了土地上的老屋,等死。身边就是梨花和大女儿——大女儿是个痴呆儿。
这本书的前半部分,直到他用阿兰的珠宝买地的部分,都是看到他的勤劳,辛苦,坚韧。以及对土地的热爱。他跟阿兰经过各种困难,阿兰经常在关键时刻用自己的见识提出合适的意见,经过平时极其沉默。眼看着是生活越来越好。虽然放到历史里去我知道后面还有很多混乱,到底看的时候心情还算好。
这本书的后半部分,从他开始对妓女荷花着迷,我就看的很悲伤。他在这个过程中对阿兰的鄙视和伤害,看得我怒气冲冲。阿兰死的时候我痛哭一场。而后他的富有,他孩子的改变,他们慢慢好像走一条黄家的老路。。。等等,给我的只有一种很悲凉的感觉。觉得一切都在循环往复。
然而王龙的确是一个真实丰富可信的形象。我看到评论说赛珍珠的书给当时的美国人很大影响,很多人都是从这本书认识以前觉得很不可理喻的中国人(农民?),看到其可爱或者可敬之处,我是相信的。王龙身上有勤劳,热忱,善良等等的优点;虽然,他也并不能在良心有愧的时候放弃自己强烈的欲望。
阿兰的形象也很真实,真实得让我非常伤心。她从小被父母卖掉,整日都是被打被骂;到二十岁卖给王龙做老婆。平时非常沉默,不敢多说话。王龙每天下地劳作,只是高兴回家有人伺候,以及她的身体其实很丰润柔软。儿子她生了,活干了,然后用她拿到的珠宝买了地家里发达了,王龙开始用一个男人看女人的目光看她,发现她毫无吸引力,令人厌恶。她本该身体健壮,然而在无数的操劳和伤心之后,她死的时候应该不超过四十。甚至到临死,王龙出于内疚天天呆在她的床边,也还是觉得她太难看。
赛珍珠自己收养了很多中国孩子。二战之后也致力于搞这方面的慈善活动。她非常激烈地反共,所以大陆对她进行了封杀。1972年尼克松访华,她也积极筹备回中国一趟,然而遭到了中国/政/府的拒绝。1973年去世。墓上只刻了“赛珍珠”三个字。
“大地”三十年代被好莱坞拍成了电影。不知道美国影星演中国农民,是什么感觉呢?
这本小说为什么在我的reader里我都已经忘了,但是开始看的缘由貌似是想看点小说换口味。
看这本书之前,我只知道赛珍珠很有名,貌似是个外国人;但是具体为什么有名不知道。而且有的时候还把她跟那个据说八国联军进北京的时候立过功的赛金花搞混淆(那个是咱中国人我知道。。。)。后来开始看了就放狗搜了一下,得知她是传教士的女儿,几个月就到了中国,十几岁回美国上了大学,又回了中国,直到1934年时局不稳又回了美国。“大地”写于1932年。是她最著名的小说。她得了普利策奖和诺贝尔文学奖。
赛珍珠小的时候跟着中国的夫子学过,所以严格来说算是双语母语?我翻开“大地”开始看,立刻有两个感觉:
一是这本书的文字的确不是典型英文(虽然我读过的英文,尤其英文小说,实在也不算多)。相反,这本书令我想起我和某人有的时候写出来的英语——句子啰嗦冗长,充满了必要不必要的助词等等。所以我看了觉得很亲切;
二是,虽然这个英文不是我习惯的典型的“好”英文(我习惯的是科普文的写法,简明清楚;小说应当有很多样的表达法),但是这个写法一点没有造成阅读障碍;相反地,其实这好像是一种特别的风味,给我一种很是切和她写的内容的感觉。
另外的两点感想:
一是这个小说很抓人。我也不知道什么牵动着我,到底是农民王龙的命运?还是自己脑海里对过往历史的一鳞半爪加上对家乡生活的怀念和映射?
二是赛珍珠的确当得起一个native Chinese的感觉——她在中国生活了很久,生活的时候一定是比较深入地观察过或者体验过中国农民以及城镇居民的生活。文中写到的一些小细节,常常让我觉得是在看一个中国人写的小说。一个外来者容易带有的疏离感完全感受不到,只有一种生动的描绘。
回到这个小说本身。这本书其实有三部,第一部就是叫做“大地”,讲的是农民王龙的故事,基本涵盖了他从青壮年到老年的大半生,从一贫如洗到成了当地的大地主的过程;后面还有两部是讲他的儿子们和孙子们的。地点应该是根据安徽宿州描写的。我看得就是这个第一部。
小说的开头,贫农王龙到当地大地主黄家领回了一个老婆,这个老婆是黄家的一个很丑的丫环,叫阿兰。从小被逃荒的父母卖给黄家的。她因为长得难看,黄家的老爷少爷们也没人动她;到了二十来岁,王龙老爹就花了大概两个银元的价钱买了这个丫环给自己儿子当媳妇。他们自己也很穷也没钱娶一般人家的女儿。
然后阿兰非常能看,家里到处收拾得很好不说,还下地跟王龙一起干活。头胎二胎都生了儿子——生了孩子当天下午就又回地里干活。三胎生了一个女儿。然后某年开始闹了大饥荒,干旱。她在这过程里又生了第四个孩子,还是女儿,一生下来她就把孩子掐死了。
他们全家往南边逃荒,在某个大城市谋生。阿兰和孩子要饭,王龙拉人力车。后来王龙想把女儿卖掉回家的时候,阿兰说在等等,她听到一些风声。再然后革命来临(好像是辛亥革命?),城里的大地主被贫民们攻破,大家进去打砸抢;王龙弄到几小块金子,而阿兰因为在大户人家做过工,成功地找到一个墙上的密室,带回了一大包珠宝。
他们回到家后,当地大地主黄家也败落了。王龙用阿兰的珠宝买下了大片的土地,雇人耕作,慢慢地富有起来。阿兰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却留下后遗症。
富了的王龙焦躁不安。一个下大雨无法耕作的夏季,他迷上了一个叫荷花的妓女,最终把荷花娶回了家当妾。他有三个儿子,安排了前两个去读书认字,打算把第三个留在土地上。
然后就是他继续越来越有钱,但是家宅不宁。他叔叔一家跑来赖着住他家里;然后大儿子不肯好好上学,因为青春期到了。发展到后来大儿子和荷花亲昵谈笑,于是大儿子被他送走。两年后阿兰重病不起,亲眼见了大儿子成婚之后去世。跟着他老父亲也去世了。在后来他们租了黄家的大房子大院子,全家搬进了镇里。他最忠诚的管家(以前是他家邻居)后来也去世了。他两个大点的儿子结婚生子,小儿子最后还是开始读书,又跑掉去参军。他年纪很大之后又收了家里一个叫梨花的丫环,最后又搬回了土地上的老屋,等死。身边就是梨花和大女儿——大女儿是个痴呆儿。
这本书的前半部分,直到他用阿兰的珠宝买地的部分,都是看到他的勤劳,辛苦,坚韧。以及对土地的热爱。他跟阿兰经过各种困难,阿兰经常在关键时刻用自己的见识提出合适的意见,经过平时极其沉默。眼看着是生活越来越好。虽然放到历史里去我知道后面还有很多混乱,到底看的时候心情还算好。
这本书的后半部分,从他开始对妓女荷花着迷,我就看的很悲伤。他在这个过程中对阿兰的鄙视和伤害,看得我怒气冲冲。阿兰死的时候我痛哭一场。而后他的富有,他孩子的改变,他们慢慢好像走一条黄家的老路。。。等等,给我的只有一种很悲凉的感觉。觉得一切都在循环往复。
然而王龙的确是一个真实丰富可信的形象。我看到评论说赛珍珠的书给当时的美国人很大影响,很多人都是从这本书认识以前觉得很不可理喻的中国人(农民?),看到其可爱或者可敬之处,我是相信的。王龙身上有勤劳,热忱,善良等等的优点;虽然,他也并不能在良心有愧的时候放弃自己强烈的欲望。
阿兰的形象也很真实,真实得让我非常伤心。她从小被父母卖掉,整日都是被打被骂;到二十岁卖给王龙做老婆。平时非常沉默,不敢多说话。王龙每天下地劳作,只是高兴回家有人伺候,以及她的身体其实很丰润柔软。儿子她生了,活干了,然后用她拿到的珠宝买了地家里发达了,王龙开始用一个男人看女人的目光看她,发现她毫无吸引力,令人厌恶。她本该身体健壮,然而在无数的操劳和伤心之后,她死的时候应该不超过四十。甚至到临死,王龙出于内疚天天呆在她的床边,也还是觉得她太难看。
赛珍珠自己收养了很多中国孩子。二战之后也致力于搞这方面的慈善活动。她非常激烈地反共,所以大陆对她进行了封杀。1972年尼克松访华,她也积极筹备回中国一趟,然而遭到了中国/政/府的拒绝。1973年去世。墓上只刻了“赛珍珠”三个字。
“大地”三十年代被好莱坞拍成了电影。不知道美国影星演中国农民,是什么感觉呢?
blink by Malcolm Gladwell
10/19/2012
终于把手头还有的Gladwell的最后一本书也看了。——岔一下说这个人写的书真的太best-seller了,语言舒服幽默,善于story-telling,又特别体贴,相当前后照应,随时给你记忆提示那样——所以看起来很是平滑。
这本书的主题,大概可以叫做,“眨眼之间的决定”,描写的是那种一瞬间人的直觉给出的决定。比如书中一开始提出的Getty Center (某山包上的博物馆,以建筑和收藏闻名,不巧就在洛杉矶,我去看过)买的一个收藏品,这个收藏品应该历史很老的,他们雇了科学家们对材料做各种分析,得出结论是还蛮靠谱的。结果某个专家一眼看到这个,脑海中浮现出来的第一个词是,“fresh”,这对古物来说当然不是什么好词啦,事后的证据也基本证明这个是仿造品。
这本书大概就是写了很多例子,一方面表达这种瞬间直觉决定很多时候是很靠谱的,胜过人以为更靠谱的仔细分析。另一面也描写了这种直觉可能带来的各种错误,还有这种直觉的局限——比如受到很多先验乃至成见的影响。比如以前认为女性一般不能演奏某些需要很强power的古典乐器,因为没有那个力度。但是后来引入盲试后(评委看不到演奏者),出现了很多优秀的女性演奏家——最有意思的一个例子是,那个突出的女演奏家评委们其实认得,以前大家就合作,但是以前因为知道她是个女的,可能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她的真实水平的评判。
这本书如果结合我以前看的那本“How we decide”来看,是蛮好的。那本书更详细地介绍了两个决定系统:一个是大脑前额叶相关的,理性的,分析的系统;一个是情绪相关的直觉系统。那本书还特地写了哪些例子更适合用哪种系统做判断等等。
嗯,细节不多写了,最后写点跟书中例子的八卦。
这两本书(这本和那本"how we decide")都提到了“依阿华赌博实验”(Iowa Gambling Task),这个实验在研究decision making上面是很有名的。就是给一个被试比如四种卡片,两张红的两张蓝的,然后让他们随机选这些卡片,每张卡片都有一定概率会赢钱或者输钱。最终的目标当然就是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能更多地赢钱。其实这两种卡是有区别的,比如红色的是会有个比较小的概率让你赢比较多的钱,但是也可能会让你输一大笔钱,然后总体来说,它的期望是负的——就是做足够长时间你是会输钱的。蓝的相反,是会有比较大的概率让你赢比较少的钱,最后的期望是正的(实验细节我有点儿记不清楚了,而且这个实验后来又发展出了一些变种,但是基本思想是这样)。一般正常人大概玩到四十张左右,就会开始主动地选蓝卡多一些,虽然如果你问他,他说不出来为什么,但是就是说红卡让他不舒服。他觉得蓝卡好。然后大概到八十张左右,一般人就已经能够弄明白是咋回事了,会选蓝卡而且能够清楚地告诉你是为什么。但是有趣的是,研究者们同时也测量了被试的一些生理指标,结果发现,大概玩到十来张卡的时候,每次选红卡,被试都有一些不良反应——诸如手指分泌更多汗液(?我怀疑是跟测谎那些测试类似的?)。虽然那个时候行为上和意识中都还没有弄明白,但是潜意识已经开始产生不良反应了。
这个是最初的实验了,这个实验让一个叫做Damasio的人(以及他老婆)变得很有名。他们还有一个合作者叫Bechara,当年都是依阿华大学的教授。后来,大概06年附近,这三个人都被挖角挖到USC来了。曾经我也考虑过要不要转投他们门下滴。
Anyway,我给他们当过一次被试。这次经历也很有意思,值得写一下。
当被试之前我大概看过一篇paper,知道大概是这么个设定。我还跑去问写程序的那个人,是不是这样。那个人表示也可能会用某个变种实验——但是当然不想跟我明说。这种心理学实验比较tricky,如果事先知道了结果或者设计思路,其实可能会很影响实验效果的。
于是我带着这些理解,躺进了fMRI(脑功能成像)机器里,开始做这个实验。因为我大概知道原理,所以一门心思地拼命想找出那个统计规律。我就好像一个只用了理性思维的人,兢兢业业地做着取样,跟踪每张卡片的输赢数量,希望找到一个最佳选择。
结果呢?结果就是我的数据一蹋糊涂。而且到实验结束(几十张卡片吧),我都没有弄明白哪张卡最好。——我觉得取样的还不够啊!至于什么直觉的反应之类的,摊手,可能被我自己的理性压制了,什么都没感觉到。。。
Damasio是个很有学者风度的矮个子老头儿。他老婆很高大严肃。据在Damasio实验室的某个师妹透露,他每日里全世界飞,其实是基本顾不上学生滴。于是我勉强平衡下。
终于把手头还有的Gladwell的最后一本书也看了。——岔一下说这个人写的书真的太best-seller了,语言舒服幽默,善于story-telling,又特别体贴,相当前后照应,随时给你记忆提示那样——所以看起来很是平滑。
这本书的主题,大概可以叫做,“眨眼之间的决定”,描写的是那种一瞬间人的直觉给出的决定。比如书中一开始提出的Getty Center (某山包上的博物馆,以建筑和收藏闻名,不巧就在洛杉矶,我去看过)买的一个收藏品,这个收藏品应该历史很老的,他们雇了科学家们对材料做各种分析,得出结论是还蛮靠谱的。结果某个专家一眼看到这个,脑海中浮现出来的第一个词是,“fresh”,这对古物来说当然不是什么好词啦,事后的证据也基本证明这个是仿造品。
这本书大概就是写了很多例子,一方面表达这种瞬间直觉决定很多时候是很靠谱的,胜过人以为更靠谱的仔细分析。另一面也描写了这种直觉可能带来的各种错误,还有这种直觉的局限——比如受到很多先验乃至成见的影响。比如以前认为女性一般不能演奏某些需要很强power的古典乐器,因为没有那个力度。但是后来引入盲试后(评委看不到演奏者),出现了很多优秀的女性演奏家——最有意思的一个例子是,那个突出的女演奏家评委们其实认得,以前大家就合作,但是以前因为知道她是个女的,可能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她的真实水平的评判。
这本书如果结合我以前看的那本“How we decide”来看,是蛮好的。那本书更详细地介绍了两个决定系统:一个是大脑前额叶相关的,理性的,分析的系统;一个是情绪相关的直觉系统。那本书还特地写了哪些例子更适合用哪种系统做判断等等。
嗯,细节不多写了,最后写点跟书中例子的八卦。
这两本书(这本和那本"how we decide")都提到了“依阿华赌博实验”(Iowa Gambling Task),这个实验在研究decision making上面是很有名的。就是给一个被试比如四种卡片,两张红的两张蓝的,然后让他们随机选这些卡片,每张卡片都有一定概率会赢钱或者输钱。最终的目标当然就是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能更多地赢钱。其实这两种卡是有区别的,比如红色的是会有个比较小的概率让你赢比较多的钱,但是也可能会让你输一大笔钱,然后总体来说,它的期望是负的——就是做足够长时间你是会输钱的。蓝的相反,是会有比较大的概率让你赢比较少的钱,最后的期望是正的(实验细节我有点儿记不清楚了,而且这个实验后来又发展出了一些变种,但是基本思想是这样)。一般正常人大概玩到四十张左右,就会开始主动地选蓝卡多一些,虽然如果你问他,他说不出来为什么,但是就是说红卡让他不舒服。他觉得蓝卡好。然后大概到八十张左右,一般人就已经能够弄明白是咋回事了,会选蓝卡而且能够清楚地告诉你是为什么。但是有趣的是,研究者们同时也测量了被试的一些生理指标,结果发现,大概玩到十来张卡的时候,每次选红卡,被试都有一些不良反应——诸如手指分泌更多汗液(?我怀疑是跟测谎那些测试类似的?)。虽然那个时候行为上和意识中都还没有弄明白,但是潜意识已经开始产生不良反应了。
这个是最初的实验了,这个实验让一个叫做Damasio的人(以及他老婆)变得很有名。他们还有一个合作者叫Bechara,当年都是依阿华大学的教授。后来,大概06年附近,这三个人都被挖角挖到USC来了。曾经我也考虑过要不要转投他们门下滴。
Anyway,我给他们当过一次被试。这次经历也很有意思,值得写一下。
当被试之前我大概看过一篇paper,知道大概是这么个设定。我还跑去问写程序的那个人,是不是这样。那个人表示也可能会用某个变种实验——但是当然不想跟我明说。这种心理学实验比较tricky,如果事先知道了结果或者设计思路,其实可能会很影响实验效果的。
于是我带着这些理解,躺进了fMRI(脑功能成像)机器里,开始做这个实验。因为我大概知道原理,所以一门心思地拼命想找出那个统计规律。我就好像一个只用了理性思维的人,兢兢业业地做着取样,跟踪每张卡片的输赢数量,希望找到一个最佳选择。
结果呢?结果就是我的数据一蹋糊涂。而且到实验结束(几十张卡片吧),我都没有弄明白哪张卡最好。——我觉得取样的还不够啊!至于什么直觉的反应之类的,摊手,可能被我自己的理性压制了,什么都没感觉到。。。
Damasio是个很有学者风度的矮个子老头儿。他老婆很高大严肃。据在Damasio实验室的某个师妹透露,他每日里全世界飞,其实是基本顾不上学生滴。于是我勉强平衡下。
巨流河 by 齐邦媛
10/13/2012
这个是从纽约回来的飞机上看的。嗯,我不记得这本书为什么有名了,简短感想写一点。
一是这本书本身,我的评价并不太高。因为我没有在里面看到什么我以前不知道的新信息——诸如抗战其实主要是国民党打的,抗战之前国民政府也有过“黄金十年”等等。另外书的前半部分跟抗战和儿时记忆有关的,其实感情非常浓厚充沛,看得我也很感慨;但是后半部分好似有些干瘪——就跟简历和致谢一样,写我做了这件事然后跟哪些哪些人合作做的,其中要感谢某某的什么什么,某某的什么什么这样。诚然后半部分略微提了一点全职女性的不易,但是很浅地点了一下,没有展开来说。另外一个我不给这本书很高评价的原因是我觉得跟作者性格和年纪有关——她已经是八旬以上的老人,说回忆起来也是很多痛苦,很凌乱;另外就是她当年在动荡的社会中也是偏“宅”的那么一个角色(没有任何贬义),所以写起来觉得更浅一点。
但是这本书还是值得一看的。
前半部分儿时的颠沛流离到抗战,虽然作者主要是一个热爱文学和诗歌的女孩儿,但是国恨家仇,动荡离乱,也是一点都少不了的。事隔如此多年,从记忆中依然可以读到极其强烈的感情,因而非常有感染力。还有初恋,夹杂在国恨中(对方是加入了飞虎队后来殉职了),几分惘然几分惨烈,令人印象非常深刻。后半部分提到台湾的一些事情,也很有意思——诸如七十年代她参加一些改编教材的工作,想让教材“去政治化”,我看得很感慨。不禁想其实49之后,两边的人应该是差不多的吧?民族性文化性什么的应该也都类似,但是N年过去了慢慢就很不同。作为从小被政治洗脑少年就开始政治幻灭到去国离乡之后的一粒人,各种感慨各种惘然。
这个是从纽约回来的飞机上看的。嗯,我不记得这本书为什么有名了,简短感想写一点。
一是这本书本身,我的评价并不太高。因为我没有在里面看到什么我以前不知道的新信息——诸如抗战其实主要是国民党打的,抗战之前国民政府也有过“黄金十年”等等。另外书的前半部分跟抗战和儿时记忆有关的,其实感情非常浓厚充沛,看得我也很感慨;但是后半部分好似有些干瘪——就跟简历和致谢一样,写我做了这件事然后跟哪些哪些人合作做的,其中要感谢某某的什么什么,某某的什么什么这样。诚然后半部分略微提了一点全职女性的不易,但是很浅地点了一下,没有展开来说。另外一个我不给这本书很高评价的原因是我觉得跟作者性格和年纪有关——她已经是八旬以上的老人,说回忆起来也是很多痛苦,很凌乱;另外就是她当年在动荡的社会中也是偏“宅”的那么一个角色(没有任何贬义),所以写起来觉得更浅一点。
但是这本书还是值得一看的。
前半部分儿时的颠沛流离到抗战,虽然作者主要是一个热爱文学和诗歌的女孩儿,但是国恨家仇,动荡离乱,也是一点都少不了的。事隔如此多年,从记忆中依然可以读到极其强烈的感情,因而非常有感染力。还有初恋,夹杂在国恨中(对方是加入了飞虎队后来殉职了),几分惘然几分惨烈,令人印象非常深刻。后半部分提到台湾的一些事情,也很有意思——诸如七十年代她参加一些改编教材的工作,想让教材“去政治化”,我看得很感慨。不禁想其实49之后,两边的人应该是差不多的吧?民族性文化性什么的应该也都类似,但是N年过去了慢慢就很不同。作为从小被政治洗脑少年就开始政治幻灭到去国离乡之后的一粒人,各种感慨各种惘然。
What the dog saw by Malcolm Gladwell
写于10/13 /2011
这本书其实是九月底去纽约的飞机上看完的。更早前就开始看的。一直没有写读后感又是我想找时间好好写来着。然后结果是我发现我又开始忘得差不多了
算了,随便写一点。
这是一个短篇集子,作者是那位写过N本畅销书(outlier, tipping point, blink,...)的Malcolm Gladwell.这个集子收了他以前可能在杂志上发表过的一些文章。"what the dog saw"是其中一篇,讲一个训狗的人的。倒也没有给我留下特别的印象。
但是这本书整体来讲是很好看的。是他一贯的风格,把一个事情娓娓道来,写的很是清楚明了又幽默风趣——again,虽然他建议的理论也不见得是对的,但是看看还是蛮有趣的。
我有印象的,有一篇比如是讲一个做金融的,就是很有名的“黑天鹅(black swan)”的作者。大意是说市场肯定要出问题的,概率虽小但一定发生。所以他做金融的方式就是bet市场出现大的动荡,这样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小额亏钱;但是当没人预料到的大事发生的时候他就会狂赚。在如今这个越来越动荡的社会,这个方式是不是更理性可靠呢?
有一篇讲两个女性染发剂广告的,我觉得很可爱。一个是"Did she or didn't she",一个是"I am worth it."跟妇女解放的历史结合起来讲,十分有趣。
还有一篇讲女性避孕药的,也蛮有启发的。说一般避孕药建议比如连续吃上28天,然后停了自然例假,然后再开始。但是其实现代社会以前女性并没有那么多次例假——经常性的妊娠哺乳,其实占去了很多时间。提到了有人研究太多的例假是否跟女性的乳腺癌风险上升有关等等(我记得后来貌似看到过一些这方面的研究,不过不太清楚结论了)。
不过我最喜欢的是一篇讲criminal profiling的,对,就是无数美剧电影里吹得神乎其神的心理学家们的事迹:根据犯罪现实推断罪犯可能是什么样的人(种族性格年龄历史遭遇职业等等等等)。结论是这个东西就是bullshit.当然你可以信或者不信,我觉得写得是很有趣的。另外这里面有一个说法对我很有启发——说人判断别人性格的时候喜欢generalize,比如我们说一个人很大方很乐观怎么怎么地,但是现实是很多人可能是很看场合的——某些时候很大方,某些时候很小气;某些事情上特乐观,某些事情上很悲观,等等。比如你去看那些星座分析之类的,是不是经常看到这样的句子?“你一般被认为是个xx样的人,但是某些时候你也可能很yy...” --总之我看到这里觉得很欢乐。
其它暂时想不起来了。。。其实有挺多篇文章的。又很短,很适合零碎时间拿起来随便看一篇。
这本书其实是九月底去纽约的飞机上看完的。更早前就开始看的。一直没有写读后感又是我想找时间好好写来着。然后结果是我发现我又开始忘得差不多了
这是一个短篇集子,作者是那位写过N本畅销书(outlier, tipping point, blink,...)的Malcolm Gladwell.这个集子收了他以前可能在杂志上发表过的一些文章。"what the dog saw"是其中一篇,讲一个训狗的人的。倒也没有给我留下特别的印象。
但是这本书整体来讲是很好看的。是他一贯的风格,把一个事情娓娓道来,写的很是清楚明了又幽默风趣——again,虽然他建议的理论也不见得是对的,但是看看还是蛮有趣的。
我有印象的,有一篇比如是讲一个做金融的,就是很有名的“黑天鹅(black swan)”的作者。大意是说市场肯定要出问题的,概率虽小但一定发生。所以他做金融的方式就是bet市场出现大的动荡,这样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小额亏钱;但是当没人预料到的大事发生的时候他就会狂赚。在如今这个越来越动荡的社会,这个方式是不是更理性可靠呢?
有一篇讲两个女性染发剂广告的,我觉得很可爱。一个是"Did she or didn't she",一个是"I am worth it."跟妇女解放的历史结合起来讲,十分有趣。
还有一篇讲女性避孕药的,也蛮有启发的。说一般避孕药建议比如连续吃上28天,然后停了自然例假,然后再开始。但是其实现代社会以前女性并没有那么多次例假——经常性的妊娠哺乳,其实占去了很多时间。提到了有人研究太多的例假是否跟女性的乳腺癌风险上升有关等等(我记得后来貌似看到过一些这方面的研究,不过不太清楚结论了)。
不过我最喜欢的是一篇讲criminal profiling的,对,就是无数美剧电影里吹得神乎其神的心理学家们的事迹:根据犯罪现实推断罪犯可能是什么样的人(种族性格年龄历史遭遇职业等等等等)。结论是这个东西就是bullshit.当然你可以信或者不信,我觉得写得是很有趣的。另外这里面有一个说法对我很有启发——说人判断别人性格的时候喜欢generalize,比如我们说一个人很大方很乐观怎么怎么地,但是现实是很多人可能是很看场合的——某些时候很大方,某些时候很小气;某些事情上特乐观,某些事情上很悲观,等等。比如你去看那些星座分析之类的,是不是经常看到这样的句子?“你一般被认为是个xx样的人,但是某些时候你也可能很yy...” --总之我看到这里觉得很欢乐。
其它暂时想不起来了。。。其实有挺多篇文章的。又很短,很适合零碎时间拿起来随便看一篇。
余华 《兄弟》
写于8/20/2011
这本书上部出来的时候声响很大,我曾在网上寻觅到一部分,可能只有开头几章——我记得李兰去上海,却应该还没有看到wg中宋凡平倒霉。后来就放下了。
昨天一口气把上下都看了。
看上的前半部分很喜欢,觉得描写的很有质感——又抽象又细腻。我并不反感很多关于屁股的描写,因为我想这本来是人之天性。而且前半部分里面有宋凡平,这个大概是全书里最光明最正面最阳刚的形象。他跟大多数看客不同,怜贫扶弱;他高大帅气,甚至会扣篮。他有条不紊,干净整洁。他博古通今。他可以把任何无奈荒谬悲苦的事情换一种积极换了的角度说出来;他是混乱时代里孩子们眼里的大英雄。
然后他就被活活打死了。因为从看守的地方偷跑出去想去上海医院接妻子回家。
这个地方我痛哭。是因为这个形象的确塑造的很好。另外我心中又开始怀疑,余华是不是又会像“活着”里面一样,一径地惨惨惨下去。而且我真的也估摸不出,混乱中对人残暴的描写,到底抽象多了多少?夸张了多少?历史被封存了,剩下的都是传说,所以一切都面目模糊。
后面果然有一些惨事,诸如曾经趾高气昂地欺负过他们家的孙伟一家,结局被写得非常之惨。无法评价。我也不知道这么写到底有无必要。
但是wg就被翻过去了。下部开始的时候wg应该是尾声或者刚刚结束。李兰去世。宋刚的乡下前地主爷爷爷去世。宋刚和李光头相依为命。十五六岁。
然后写了李光头轰轰烈烈追求镇上第一美人林红的事迹。这个过程中李光头和宋刚的性格都鲜明得很。李光头做事精明能干,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甚至包括对自己的兄弟大打感情牌,威逼利诱。我想李光头的确真的喜欢林红,然而这种喜欢基本就是因为对方是最美的自己就是想要。——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不少,他们非常活力充沛,聪明能干,对自己自信无比,又对一切充满征服欲。他们不怕丢脸不怕打骂,征服的路上愈战愈勇。然而你却不知道他征服了之后是要干什么?可能他自己也不知道。
我想喜欢宋凡平的读者可能会有不少跟我一样,对宋刚感到失望——他继承了自己父亲的善良,然而也仅此而已。他细腻脆弱沉默,被外力扯来扯去,在爱人和兄弟之间摆来荡去。林红痛恨李光头而喜欢他,他同样喜欢林红,却在李光头的胁迫下狠狠伤害了林红,回头自己上吊自杀——被李光头救了。李光头歪打正着的一席话虽然让他丢下了包袱最终和林红走在了一起,然而在后来的生活中他一个劲地觉得自己错了——对兄弟好得罪了爱人,听爱人的只能断绝兄弟关系——只能是被林红和李光头两股力量扯来扯去。
时代变了李光头发达了——从前面的性格描写基本看得出来他的发达是一个必然。发达了的李光头对旧人都不错,只是有意无意忽略了主动跟自己断绝关系的哥哥宋刚。时代变了宋刚落魄了,下岗,扛包扭坏了腰,卖花被人欺负(熟人光拿花不给钱),干各种乱七八糟的工作弄坏了肺。林红主动提出叫他去找李光头,他不肯——可以理解的不肯,也叫人无奈的不肯。他永远对妻子怀着歉意,大概对兄弟也是如此——只是他有太多事情不会做或者做不来,只好拿命去拼。
这本书的结尾非常有意思,是一个故事简介。一开始我以为是网络版的问题,后来搜了搜仿佛实体书也是如此。在简介里宋刚为了挣钱什么都出卖,最后回家的时候却得知兄弟和爱人睡在了一起,于是把所有的钱留给了爱人卧轨自杀;而李光头睡了无数女人其实早就无感了,只想着让林红修复处女膜最后跟他来一次之后就把林红还给宋刚。宋刚死了,林红成了大老板,而李光头人生也彻底失去意义,拿着自己数不清的钱要上太空给宋刚撒骨灰。
刚看完的时候我觉得结尾十分坑爹。事实上整个下部的后一半多在我看来写的不好看,故事失去了质感,变成了一些浮躁的堆积,而且越到结尾仿佛节奏越是混乱,好像飙车到了极限只看到光影乱闪噪声隆隆。然后这个简介的结尾更加把这种感觉推到了高潮——但是也奇异地给了故事一种结构感。
我看到网上有人对这本书的评语,虽然很短却的确是我的感觉:
“上部用残哭表述残哭 下部用浮燥还原浮躁”
这本书上部出来的时候声响很大,我曾在网上寻觅到一部分,可能只有开头几章——我记得李兰去上海,却应该还没有看到wg中宋凡平倒霉。后来就放下了。
昨天一口气把上下都看了。
看上的前半部分很喜欢,觉得描写的很有质感——又抽象又细腻。我并不反感很多关于屁股的描写,因为我想这本来是人之天性。而且前半部分里面有宋凡平,这个大概是全书里最光明最正面最阳刚的形象。他跟大多数看客不同,怜贫扶弱;他高大帅气,甚至会扣篮。他有条不紊,干净整洁。他博古通今。他可以把任何无奈荒谬悲苦的事情换一种积极换了的角度说出来;他是混乱时代里孩子们眼里的大英雄。
然后他就被活活打死了。因为从看守的地方偷跑出去想去上海医院接妻子回家。
这个地方我痛哭。是因为这个形象的确塑造的很好。另外我心中又开始怀疑,余华是不是又会像“活着”里面一样,一径地惨惨惨下去。而且我真的也估摸不出,混乱中对人残暴的描写,到底抽象多了多少?夸张了多少?历史被封存了,剩下的都是传说,所以一切都面目模糊。
后面果然有一些惨事,诸如曾经趾高气昂地欺负过他们家的孙伟一家,结局被写得非常之惨。无法评价。我也不知道这么写到底有无必要。
但是wg就被翻过去了。下部开始的时候wg应该是尾声或者刚刚结束。李兰去世。宋刚的乡下前地主爷爷爷去世。宋刚和李光头相依为命。十五六岁。
然后写了李光头轰轰烈烈追求镇上第一美人林红的事迹。这个过程中李光头和宋刚的性格都鲜明得很。李光头做事精明能干,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甚至包括对自己的兄弟大打感情牌,威逼利诱。我想李光头的确真的喜欢林红,然而这种喜欢基本就是因为对方是最美的自己就是想要。——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不少,他们非常活力充沛,聪明能干,对自己自信无比,又对一切充满征服欲。他们不怕丢脸不怕打骂,征服的路上愈战愈勇。然而你却不知道他征服了之后是要干什么?可能他自己也不知道。
我想喜欢宋凡平的读者可能会有不少跟我一样,对宋刚感到失望——他继承了自己父亲的善良,然而也仅此而已。他细腻脆弱沉默,被外力扯来扯去,在爱人和兄弟之间摆来荡去。林红痛恨李光头而喜欢他,他同样喜欢林红,却在李光头的胁迫下狠狠伤害了林红,回头自己上吊自杀——被李光头救了。李光头歪打正着的一席话虽然让他丢下了包袱最终和林红走在了一起,然而在后来的生活中他一个劲地觉得自己错了——对兄弟好得罪了爱人,听爱人的只能断绝兄弟关系——只能是被林红和李光头两股力量扯来扯去。
时代变了李光头发达了——从前面的性格描写基本看得出来他的发达是一个必然。发达了的李光头对旧人都不错,只是有意无意忽略了主动跟自己断绝关系的哥哥宋刚。时代变了宋刚落魄了,下岗,扛包扭坏了腰,卖花被人欺负(熟人光拿花不给钱),干各种乱七八糟的工作弄坏了肺。林红主动提出叫他去找李光头,他不肯——可以理解的不肯,也叫人无奈的不肯。他永远对妻子怀着歉意,大概对兄弟也是如此——只是他有太多事情不会做或者做不来,只好拿命去拼。
这本书的结尾非常有意思,是一个故事简介。一开始我以为是网络版的问题,后来搜了搜仿佛实体书也是如此。在简介里宋刚为了挣钱什么都出卖,最后回家的时候却得知兄弟和爱人睡在了一起,于是把所有的钱留给了爱人卧轨自杀;而李光头睡了无数女人其实早就无感了,只想着让林红修复处女膜最后跟他来一次之后就把林红还给宋刚。宋刚死了,林红成了大老板,而李光头人生也彻底失去意义,拿着自己数不清的钱要上太空给宋刚撒骨灰。
刚看完的时候我觉得结尾十分坑爹。事实上整个下部的后一半多在我看来写的不好看,故事失去了质感,变成了一些浮躁的堆积,而且越到结尾仿佛节奏越是混乱,好像飙车到了极限只看到光影乱闪噪声隆隆。然后这个简介的结尾更加把这种感觉推到了高潮——但是也奇异地给了故事一种结构感。
我看到网上有人对这本书的评语,虽然很短却的确是我的感觉:
“上部用残哭表述残哭 下部用浮燥还原浮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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