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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December 3, 2012

The Craft of Scientific Writing


summer, 2009

The Craft of Scientific Writing, by Michael Alley. 1987.


  并不是最新版,是我在学校图书馆能找到的一版。我的答辩委员会一员推荐给我的。真好看。
  
  我终于不再为我不爱读专业文章而羞愧了。这个书开头就说,当我们谈论科学写作的时候,所有的科学家都拥有了两面人格——当他们是读者的时候,他们把大部分科学文章的写作批得一钱不值。他们会说,组织阿结构阿一塌糊涂。写得不清不楚。要不然就是主要结果被埋在一堆乱七八糟的描述之中,要不然就是作者毫无预兆地从一点跳到另一点,简直就是在布朗运动。可是当他们是作者的时候,忽然之间对这些批评他们都采取了防卫的态度。他们觉得研究要耗费太多时间;很多问题不可预测;他们说写作需要修改太多次,他们没有充足的时间;申资金,做研究,等等压力太大了。。。
  
  是的。我不爱读文章就是因为文章实在太难读了。逻辑常常不清楚。书写不友好。加上我不是英语母语,加上我稍微算转了一些方向,我常常读得万般痛苦。我又没有头悬梁锥刺股的精神。所以我老是不肯读文章。我喜欢读书。也许当一个人到了写整本书的时候,他的想法已经更清楚。他会花力气考虑整本书的逻辑,组织和结构。他会给更多的背景知识。他会从方面论述一个课题乃至我多多少少会发现跟我接近的部分,会有收获。
  
  回到这本书主旨。(这本书本身写得真好读。先赞叹一句)。他说,科学写作的目的是inform.(该怎么翻译inform呢?“通知“是不对的,因为太由上而下。“告诉”又显得口语且不够确切)就是让读者了解。所以科学写作者两点需要记在心中:你写作是为了让读者了解。另外你要诚实。常常问自己:我是写给谁看?他们为什么要看我写的这个东西?读一篇科学文章是很辛苦的事情,你的读者为什么要读?你要给他们一条路,一条攀援上你的这个研究山峰的路。这个路从大的来说不能太跳跃或者断裂(组织),从小的来说路面最好不要太粗糙,小硌绊最好不要太多(语言)。他提了数个要点,比如要精确(precision),清楚(clarity),熟悉(familiarity),简练(conciseness),直接(forthfrightness), 流利(fluidity),形象(imagery).他也把这些要求一个一个都阐述了。但是主旨是清楚一致的:怎样让你的读者能够最容易,最没有误解地了解你做的东西。就是这样。
  
  因为我自己终于开始写文章,写论文,遂感慨道:这些都是很好很好的东西。就是做起来恐怕很难啊。但是我又鼓励自己道:这就当作是我的灯塔吧。时时放在心中,哪怕做不到。

Freakonomics


someday in 2009?

Freakonomics by Steven Levitt & Stephen Dubner


首先,这本书我曾经有一个印象觉得很一般,后来发现我把它跟另一本书,predictable irrationale 搞混了。我看过并且印象一般的,是那一本。我看到有人讨论堕胎什么的觉得很奇怪:我不记得看到过这个啊?才起意找了这本书来看,才发现我其实没看过这本书呢。

然后总的来说,我感觉这本书写的有一些很有趣的地方,有的很令人吃惊但是想一想又觉得有道理;有的则觉得不是那么回事。总的来说是可以一读的一本书。我想按照次序来写一写我的感想。

1.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关于七十年代初的堕胎合法化导致的九十代年开始的犯罪率下降的论述。它讨论了多种可能,比如警察的增加,量刑的加重,死刑的推广,侦破技术的进步等等,然后提到这个几乎被彻底忽略的堕胎的因素。这里头一个重要的论据是说在这个堕胎合法化风潮之前的几个已经允许堕胎的州里,犯罪率的下降也是提前的。它的描述很令人动容和信服:一个女人,当她决定堕胎的时候,她一般都有很充足的理由这么做:要么她太穷,年纪太小,用毒品。。。总之就是不太可能给这个孩子提供一个正常良好的成长环境。这样不被期盼的孩子,如果被迫生下来,十几年后,很可能就是一个犯罪分子。——这么一个一般人想不到的因素,这样娓娓道来又觉得很合理。而罗马尼亚的社会主义政权忽然禁止堕胎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又从相反的方面给出了一些证据。但是,作者又强调说他并不是支持堕胎或者什么——因为“把这些很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人出生之前就搞死”的这种说法显然政治非常之不正确,会导致左派右派一起的反对。事实上有一个人因为写书提到堕胎导致犯罪率降低,都被揭出来从而丢掉了一个选举;他描述说哪怕一个被堕掉的婴儿的生命只值1/100的现实的人的生命,每年被堕掉的婴儿即使长大了都去犯罪,也杀不了那么多现实的人——很有趣的类比。然而我想这么一个灰色的现实,就算让人觉得很不舒服,也不得不承认。

2.为什么卖毒品的还跟老妈一起住?这个故事简直就是真实地再现了那句话,“操的是卖白粉的心,拿的是卖白菜的钱”。一个小时工资三块来钱,还可能被人打死,果然是很没有前途的工作。当然好处是工作没有难度——卖毒品给一个瘾君子有什么难度?他们恨不得扑上来抢着要你的东西呢。这同样是描述得比较好的一个案例。当然这主要得益于那个研究生跟那一群gang整天混在一起的经历,和那个重要的笔记本。白纸黑字的数据,没什么好说的。

3. 卖房子的经纪和日本相扑运动员——这两个我觉得很没有新意;也许是因为文化原因?卖房子的经纪所得跟你的房子的价钱,这么一笔简单的帐谁不会算?如果你的房子多卖3万,经纪只能多拿到3百块钱,她会费多大力气帮你找那个更好的买家?相扑运动员起码要8胜或者以上才能保级,这样当一个7:7和一个8:6的运动员相遇的时候,谁赢不是很明显?自然7:7的会更拼命,但是如果7:7的贿赂一下8:6的,或者双方通过千丝万缕的联系来事先说好输赢,这不是很正常很自然的吗?居然这些都要一帮子经济学家来找一堆数据分析?——美国人数学真得太不好了;或者他们真得太认原则太天真?我现在倾向于认为是前者。

4.教师的欺骗——通过改答题卡上的答案帮助学生作弊。那个软件设计得很不错。肉眼不容易看出来的模式一下子就找出来了。很有趣。

5.3K党——把他们的种种神秘之处写到一个超人的故事里,让广播天天播——这个故事我也很喜欢。它类比了网络时代房屋经纪不出力的更不容易,让我一下子想起了那本“世界是平的(the world is flat)”。一个信息时代的到来,是不是真得让世界变得更平了呢?

6. 为人父母——这个我比较没有发言权的;我并没有又不打算做人父母。可是第一个例子我比较不赞同,关于游泳池和枪的。作者阐述道,因为每年死于游泳池溺水的小孩是死于枪击的孩子的N倍,所以一个有枪的地方比一个游泳池对你的孩子来说更安全。所以,如果你的孩子有两个朋友,一个家里有只枪,一个家里有个游泳池,你让孩子只去有游泳池的那个朋友家里,可能并不怎么明智。

我的想法是,为什么死于枪击的孩子这么少?这恰恰可能是因为人们非常非常注意避免孩子跟枪支的接触。如果你说,好了,这个死亡率这么低,孩子们都去有枪支的地方吧,那么这个死亡率可能就要大大改变了。数学一点来说,就是这个死亡率其实是个条件概率,是在父母们现在的做法(不让孩子们靠近枪支,而对游泳池不那么警惕)之下的情况。如果父母们改变做法,让孩子们靠近枪支远离游泳池,这个概率就要改变了。所以这个结论我觉得不太靠谱。

其实一个很类似的情况我曾经考虑过。本年的一期time(时代)里面,就说到了over-parenting的问题。有人撰文说,比如你不让孩子一个人坐地铁或者坐别人的车,害怕孩子被人绑架或者被人害,那你还不如就不要让你的孩子坐任何人的车(包括你自己的)。因为数据表明,孩子独自坐车被绑架的案例,比因为坐在自己父母车上出车祸死亡的案例,要少得多。可是当时我就想,这个数据是不是因为本来就很少有父母让孩子单人去搭车?

7.继续为人父母——作者用大量的数据和分析表明,我们对孩子的最大影响来自于我们是什么样的人,而不是我们对他/她做什么。这也是针对obsessive parenting的吧。我倒不是特别反对他这个观点,只是觉得,我们是什么样的人,和我们对孩子会做些什么,本来就应该是相关性很高的。所以他强调的不要把相关性当作因果关系,东施效颦地去操作(比如家里书多的孩子成绩一般比较好,所以你就买一堆书给孩子),也许是对的;可是反过来说,会这样东施效颦的父母,很可能也是在意孩子教育问题的父母,所以他们会有一系列的行为来鼓励孩子学习;所以这种东施效颦的操作也是一种体现(indicator),而不是应该被劝阻的行为——我觉得这有点儿悖论了:你家没书?对,这是因为你没文化,你家孩子(统计上来说)估计学习是不行了。你买书给他也没用。//你家有好多书?这是因为你要么有文化;要么特别关心孩子教育。你家孩子(统计上来说)估计学习会不错哦。那到底要不要买书给孩子呢?嘿嘿嘿。

8.给孩子取名字--没有特别的感想,但是他提到的很多很“黑人”的名字,的确我在黑人学生里碰到的更多。另外他说那个著名的关于面试歧视的试验不能说明歧视——就是给两个完全一样的简历,一个名字看着是白人的,一个名字看着是黑人的;或者一个是女人一个是男人,谁会更可能拿到面试——数据表明白人&男人拿到更多面试。这个自然是种族和性别歧视的代表。作者分析说这个不能说明是歧视,因为没有实际的实验表明如果是一个黑人有一个很“白”的名字,拿到了这个面试,那么面试官会因为他是一个黑人而根本不会给他任何录用机会,还是因为比较惊讶反而可能有某种帮助。我却觉得这根本不是同一个问题。对名字的反应很明确地说明了这种歧视的存在,哪怕我们不承认,或者不公开表达。这后面的事情是另外的问题了——黑人得不得到那份工作,只能说明这种歧视有的时候可能反而会帮到那个黑人,而不说明这种歧视不存在。

9.重要的花絮--作者说起黑白差异的时候,前头举了一个半拉子例子,提到一个芝加哥长大的白人小孩,父母如何支持学习,家庭如何温暖,自己本人学业又如何优秀;又提到一个黑人小孩,母亲生了他又抛弃了他;父亲整天打他;少年时候就混进黑帮——这两个人的未来是不是就很容易一眼看穿呢?当然,在书的结尾,他提到,这个黑人孩子,后来成了哈佛的一名经济学家,并且致力于研究黑人孩子学校表现不佳的原因;而这个白人孩子,他的名字叫做Ted Kaczynski.

dreaming: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sleep

5/15/2010

dreaming: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sleep

By J. Allan Hobson.

这是一本很薄的小书,一百多页。我出去开会,来回的飞机上,断断续续地正好用e-reader把它看完了。

书写得比较好读,没有特别深的东西。或者因为里面提到的大部分东西我已经知道,所以看得也没有特别新鲜或者给我很大的启发。有点儿像总结了一些我以前这里那里听来的一鳞半爪的东西。不过我对他的主要意见还挺感兴趣的:就是说,梦境,大概就是一种疯狂的精神状态罢了。跟磕了药似的。

作者自己应该做过一些睡眠试验。主旨大概就是反对从佛洛伊德时代流行起来的对梦境内容的分析——梦境是不是反应了人被压抑的渴望?愿望达成?特别是根性相关的?——而是要提倡一种跟神经科学结合起来的研究:到底睡觉的时候,做梦的时候,脑内有些什么神经活动?这些活动有些什么功能?跟醒着有什么不同?这些年来电生理,分子生物学和脑功能成像的发展,给了很多有趣的结果。

比如大部分人都会描述的,梦境里面的视觉仿佛被加强了——这个我深有体会,我的梦里面常常有非常美丽,非常栩栩如生的场景——,还有一些assocation加强了——本来没关系的两件事情可能被你联系在了一起;情绪反应比较强,特别是比如恐惧,悲伤,紧张等等的情绪;然后正常的逻辑推理能力,对空间和方向的认知(比如地点时间在梦里常常可以随意切换),还有记忆(一般很多人可能记不住或者记不全梦境),都有减弱。

这些都有分子水平上的物理基础。某些化学分子释放的少了,某些多了。某些脑区安静,某些地方活跃,等等。

然而更有趣的问题,我觉得是睡眠的作用。

书里提到,睡眠一个作用可能是把身体很多的调控系统重新更新维护了一遍,使得到了清醒的时候我们又可能正常工作。比如哺乳动物的温控系统。有一个试验给我印象很深:两组老鼠,一组正常睡眠,另一组睡眠被剥夺。那组正常老鼠醒来的时候上窜下跳,生活愉快;而失去睡眠的老鼠慢慢拒绝进食,靠近角落,瑟瑟发抖——它们越来越不能维持自己的体温,于是把所有的能量都用来保持温度,可是还是不停地变冷变冷,直到一两周之后死去。

——这个实验给我如此深刻的印象,是因为我老早就注意到,我一熬夜,就浑身发冷,瑟瑟发抖。难怪关塔纳莫说用剥夺睡眠的方式来折磨犯人呢。。。

当然人体的调控系统并不只温度一个。也许睡眠就是一个自动检修系统,或者充电系统,把劳累了一天的人体重新检修好,充满电,迎接下一天的挑战。

我主要很好奇更深入地,这个功能是怎么达成的。但是书中没有详细描述。也许也还是一个正在进行中的研究方向吧。

当然也提到睡眠对学习的作用。仿佛是对白天接收到的各种信息刺激做一些分类总结等等,该加强的加强,该减弱的减弱。这个现象也早有实验证明。我好奇的是:为什么睡眠的时候做这些?因为这个时候外界的感觉被挡在外面了,不会有干扰,就整合处理这些内部信息?那这些处理过程在整个学习记忆的过程中的作用和不可或缺性,还有它们自己的具体过程都是怎样的呢?——其实也都是比较宽泛的问题了。我猜肯定有相关研究的。

至于梦境,作者说,也许人体通过在梦境里片断地“发疯”,从而保持白日清醒里人的正常。当然也可能通过梦境里面的选择性地激活某些内部神经活动,来加强一些学习效果等等。这些神经系统,特别是脑,内部的自主激活和活动,大概跟意识的形成有很大的关系。——嗯,婴儿的梦特别长特别多。最丰富和常见的梦是发生在REM(rapid eye momement)-sleep的时候,这种类型的睡眠在婴儿期占睡眠比重特别大,成人后减少了很多。

总之是本看起来有意思的书。

the now habit

Note: This was written on Jul. 17, 2010, a little more than two years ago -- the interesting thing is, I totally forgot that I had ever read this book! The title does ring a bell, but I always thought that this is a book I've heard yet never found time to 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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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2011

The now habit--A Strategic Program for Overcoming Procrastination and Enjoying Guilt-Free Play. By Neil Flore。
  
这是一本讲怎么帮你克服拖延症(procrastination)的书。
  
  前不久,某个幸运的童子树洞了自己的拖延症。其实这也不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树洞这个,而且每次应者云集。可见为这个所苦的人很多。然后提到这本书,我就找来看了一看。——同时继续拖延着应该做的工作,汗。

  这本书写的还是很好读的。并且有好多想法跟我这些年来的总结也有相通的地方。写一写还有印象的吧。
  
  首先开宗明义,作者提出,拖延症本身不是病。所以你对一个拖延症的人说,“你就去做就完了!有什么好纠结的。”这是不会有用的。因为这些人的问题本身并不是拖延症,而是各种其他得更深一层的问题。拖延症,只不过是他为了抵抗那些深层问题的一个手段罢了。显然,并不是一个好的手段。但是拖延症并不是问题本身。
  
  这段话不由自主叫我想起了“求医不如求己“,还有好多年前看过的,”我们为什么生病“。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想法,很多时候,生病表现出来的症状,比如发烧等等,是因为你的身体在试图解决或者对抗某些问题。这些表现出来的症状,并不一定是问题本身。所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很可能不行。
  
  然后作者分析了一些拖延症的原因。比如,你想对抗某个你不喜欢的,或者你觉得不公平的权威。这种就是比如你对老伴交待的事情特别磨洋工等等。又比如,你害怕失败。你如此地害怕自己拼尽全力也成功不了——因为要是这样这说明你这个人很笨很挫——,所以你拖着不做。直到最后一刻,你匆匆忙忙地做完,心理上有一个想法:“就算做得不够好,不是我笨,是我没有足够的时间。”这里面的主要问题,是你把一件事情的成功与否,跟你这个人成功与否,紧密地联系或者等同起来了。你觉得一件事情如果失败了仿佛就是你这个人的彻底失败,而看不到就算成功者也有很多的失败经历,只不过他们并不会因此否定自己,而是找出失败因素继续努力。
  
  还有一个原因,说是比如你害怕成功。你害怕成功了以后别人对你的要求更高。——好比你拼尽所有力气打好了一个球,短暂的掌声过去,你还没回过神来,所有的人就又期望着你打出更好的一个球。这种情况下你一方面觉得自己没有得到足够的奖赏,另一方面会觉得下一个球的失败压力更大的——所以这个害怕成功跟害怕未来的失败,也是联系在一起的。
  
  书后面当然给了很多建议,阐述了这样那样帮你减压和一步一步克服拖延症的方法。

书里有一个比喻我特别喜欢。它说,如果给你一根一脚宽的木头,放在地上,让你走过去。这个并不是很难。几乎人人都能做到。现在把这根木头放在两座高楼顶上,让你走过去,没有几个人敢走——人人都会想,万一我一个不小心,掉下去了怎么办?那就摔死了!其实这种担忧是很有道理的,因为现在风险不一样了。但是它指出,很多拖延症的人,是在心理上人为地把一件事情抬到了那么高,把失败的风险变成了不能承担。这个时候,如果我在这根木头下面放一张有弹性的大网,又怎样呢?——大部分人肯定又愿意走过去了。因为现在下面有一张安全的网络,就算摔下去了,也没问题。说不定还能弹一弹,好玩呢。

于是作者说,所以人人要学着给自己建一个安全网。比如明白一件事情的成败并不决定任何人的成败。给自己建立起多个支点,就算一个塌了也还有很多其他的,所以一件事情它不决定自己的价值。就算摔了也能够安全无虞,还可以研究研究刚刚怎么摔得。

我想这个对于害怕失败的人,大概特别有用吧。这跟我这些年不停的反省得到的想法很一致。书里说,有些拖延症最苛刻的法官,其实不是别的叫他们开始干活的人,而是他们自己。他们的内心,一直有一个法官,不停地说,生活就是很艰难的,你就是应该咬着牙很努力很努力的,当个普通不出色的人是不可接受的,你必须不停地奋斗,做得特别特别好。然后他们的内心另外一部分,不喜欢这个想法,于是用拖延来抵消一部分压力。做事情变得如此痛苦,失败的代价如此的高,那么就暂时不做好了。

我想,几年前我觉得自己有“人群恐惧症”。在一个喧嚷的饭厅里我仿佛会觉得所有人都注意到了我的任何一点小错,都在判断(judge)我,发现我的笨拙。大概就是这种问题最明显的表现吧。

书里提了一些具体方法帮你克服拖延。比如说,unschedule--怎么翻译呢,做反计划?取消计划?一般人都会计划每天工作多少时间,完成哪些事情;这个方法呢,就是先把每一天你的吃饭睡觉家务锻炼身体和玩乐等等的时间都划掉,保证你会拥有正当的休息和玩乐,然后再看看还有多少工作时间,怎么分配。作者说,拖延症的人常常有一种幻觉,仿佛每天应该有24小时可以工作。其实你把时间表排一排,就发现完全不是如此。这样有助于保证你每天有正常的奖励(rewarding),然后也给出一个比较合理的工作期望。

还有,guilt-free play.就是没有负罪感的玩乐。一定要安排好自己尽情玩乐的时间。这就保证你明白工作的前方不是更多的工作。干完了工作就可以尽情玩乐。尽情玩乐帮你放松,清醒大脑,说不定工作上的阻碍在玩乐中还能得到新的启示。

另外,就是开始工作。--starting.不要考虑什么时候能完成。只要你能够开始工作,自然就能完成。每次只工作30分钟,——这个要求对大部分拖延症的人也都不算高。只开始30分钟,这30分钟里面什么都不要想,就专心地把把自己沉浸到工作中去。放松而集中注意力地工作。停下来的地方,最好不要是碰到大麻烦的地方,不然下次你会不想开始。

话说我看完了这本书,真地做了一下unschedule--发现果然每天的工作时间并不是那么多。当然跟着我就纠结了:我怎么发现如果加入灌水游戏等等,我每天的可工作时间就直接降到0了。——难怪呢!

30分钟那个我也试了,感觉也还不错。

guilt-free play呢,因为我做不到先工作再玩,所以也做不到guilt-free...

但是我还是觉得这是一本不错的书。就算没有立竿见影地帮到我——我怀疑就没有什么能立竿见影地帮到我,这些想法它在我脑海中不停盘旋,总会有些影响的吧。



一次不满足的阅读-The Lost Continent: Small Town in America

01/08/2011

一次不满足的阅读-The Lost Continent: Small Town in America by Bill Bryson




这本有声书在我电脑里不声不响地呆了很久了。不知道哪天忽然我就撂了它的牌子——结果很惊喜:作者作为一枚出生在美国中西部小镇的同学(Des Moines, Iwoa),大学一毕业,就跑去英国混了。当时越战应该还未结束。十几年后的1987年,他父亲去世,三十几岁的他突然被一种思乡之情打动,驾着母亲的老爷车环游了美国一番。开头非常戏谑地描绘了中西部农村/小镇的悲惨经历:离任何海都几千迈;离任何山好几百迈;离任何你问他一个问题不要都先掏耳朵再回答你的人也起码有两百迈。开车上路去任何地方都要走上若干天。中间穿插了很多儿时父母带着三个孩子出游的趣事:诸如作为孩提时期经受过大萧条折磨得父亲,死活舍不得去任何饭店,在各种天气里带着大家野餐;买了一个20块钱的炉子但是从来也不能正常工作;不停地迷路。。等等,等等。这一切都用带一点夸张的搞笑语调写就,加上我的有声书里那个念书的人恰如其分的起伏强调,直逗得我不时哈哈大笑。

书中对美国人充满各种嘲笑,诸如到处都是胖子啦,南部人民的口音啦,商业化过度的景点啦,讨厌的游客啦,不友好的餐馆旅馆的招待人员啦,等等,等等。然后这里那里穿插了一些历史,诸如这个地方是罗斯福总统晚年办公并且跟小蜜混一起的地方啦,那个小镇除了是林肯的出生地之外其实现在已经被抛弃啦,这个地方曾经有一票坏心肠的白人想偷袭印第安人结果反被杀光啦;那个山里有一群神秘的“白黑人(White Negros)"--除了皮肤比印第安人还黑之外五官眼睛其实都是白人样子的啦,西部人民热爱射击杀完了牦牛杀印第安人,杀完了印第安人自己互相杀啦,等等,等等。十分风趣。阅读起来也毫不费力——对,后来我嫌有声书太慢自己弄了一本电子书自己读了。

然而一开始的乐不可支过去,我慢慢开始厌倦这本书了。原因很简单:作者太贫了,但并没有多少内容。一开始很可乐,后来审美疲劳了。我觉得我对能出书的游记的期待比他写的还是要高一点:比如我希望他能跟当地人有点真正意义上的交流,而不是,停了车,找了个汽车旅馆,街上走一走,酒吧/餐馆吃点东西,风景区看一看,然后耍弄嘴皮子把能嘲笑的都嘲笑一遍,顺便发表一下对美国那么多暴力/极右之类的不满,就完了。我想这本书大概是作者写的很自得其乐的,去很多小时候就去过的地方,重温了当年和父亲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哪怕小时候不觉得;把美国都走一遍,再顺便把自己的历史知识在合适的地方想起来,自我品麻一番——“品麻”是某人教我的一个词,我的理解是自得其乐地咂摸——最后回到了家乡啊甜蜜的家,原来其实我还是爱你的——over.

就好像我去吃了一顿饭。开胃品非常不错。我吃得津津有味。然后后面的每一道饭菜都是这个味道。我越来越不满意但是还是抱着一线希望把所有东西都吃了;结果是胃很饱,但是舌头很不满足——非常想吃点别的啥,馋的!

lord of the rings (指环王)

12/31/2010
lord of the rings by J.R.R. Tolkien



当年电影热播的时候我看了,先看的I, II的碟,然后和男朋友一起去电影院看的III.记得场面不错,记得结尾我觉得有点拖沓——当时我觉得魔戒毁了就可以结束的,结果后面拉拉杂杂那么多。我记得我还讪笑:肯定是拍了好几年舍不得结束。男朋友很喜欢这个片子,一直说是经典,我却觉得它就是一个神话故事一样,并没有触动我内心的地方——当时我内心的范围估计也很窄小就是了。

后来就看了蓝莲花的同人小说,“只是当时”,其实YY的不是魔戒人物,而是两个演员,演人类国王Aragon的Viggo,和演精灵Legolas的Olando. 但是那个故事写的颇为动人我记得,反正从此之后我瞥到这两个演员的消息就会有一点特别的感觉。

然后我的电脑里长久地躺着魔戒的书,和有声书。好几次我都看了或者听了一个开头,就没有继续下去。

这一次却是某人(嗯,还是当初陪我看电影的那个)先看的书,看的前传,霍比特人(The Hobbit).这一部分写的是Bilbo Baggins的历险记,提到他怎么得到魔戒的,却不在电影范围内。他吃饱了饭躺在沙发上拿着电子书看的津津有味,我大概正好被某小白文郁闷到了,就夺过来看了。

谁想竟是一看不可收拾——书非抢不能读也。

不知道花了几天,反正是一千三百多页的书,前传The Hobbit,然后三部曲,The felloship of the ring; The two towers; The return of the king.一口气看下来了。爱不释手。中间数次大声诵读,直到口干舌燥猛灌茶水。就差摇头晃脑了!

语言真好啊真好啊。肯定很多人都表扬过。可是真的好。诗一般的韵律。特别适合诵读。

这期间自然又找了电影来看。发现这里那里做过一点修改;砍掉了书里面的一些旁枝等等。不过总的来说电影很忠实于原著,乃至很多台词都是原著里面的。电影也真长啊——当然我看的是加长的DVD版,每部都有四个小时左右。

带着爱意去看电影,果然又不同。再也没觉得罗嗦啊什么,乃至结尾还觉得砍掉了好多呢——书上可是还有一段他们回到家乡夏尔(Shire),发现家乡大变样了。他们还发动了一番群众,搞了个类似小规模革 命呢——也许革 命不是一个合适的词;复 辟?总之恢复了夏尔世外桃源一般的生活。

然后有一些这样那样的感慨:

1.其实Frodo他们也就出去了一年左右。真正的历险其实就是几个月啊。头年九月底出发,第二年三四月其实基本上就结束了。中间还曾经在精灵女王那里休息了好一阵。我的感想是:这么短的时间内可以做成这么大的事情,好难得。。。可怜我自己的时间不知道被我怎么浪费呢。。。(恩,我永恒的内在紧迫感和拖延症的压力)

2.当年我对于最后一刻Frodo不能抵御魔戒的诱惑,决定不把它扔进火海而自己戴上,耿耿于怀。乃至到了这一次看书的时候我都还想看看书上是不是没有这么写。事实证明书上也是这么写的。看完了我还在沉思,为什么我不喜欢这个处理;为什么我非想看到一个自己的意志战胜了一切诱惑的故事。大概还是我自己的感情需要。仿佛我觉得如果Frodo没有自己做到这一点,就很损伤他的“伟大”,他的前面那么多的坚持和对痛苦的承受就不再有说服力了一样。可是人世间的事情不就是如此微妙和百折千回?为什么非要一个人做成一切呢?没有人可以控制一切;有的时候有一些运气,有的时候是一些巧合;或者有的时候不知道怎么解释,乃至可以简单归结为,“命运”。Frodo他所有的努力和坚持已经十分可贵;他最后在这样那样的帮助(可爱的Sam),和命运的一点twist之下,做成了这件事。这些还不够么?或者我是太骄傲了,觉得宁愿主人公自己做成一切。或者就是太脆弱,所以抵制人性的脆弱。

3.聚到尽头终是散。原来我其实还是个宝玉性子:看到他们回头一路一路地分开,倒仿佛还宁愿时间还停留在他们一直在一起的那个艰难时候。可是当然并不;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宿命和使命;大家同行了那么久,生死之交,当然;可是后面各自的生活轨道都不再相同;就像精灵的离开;就像Frodo和Sam也要分开一样。当然有留恋,不舍,可是往前走,走向自己的命定之路,才是更勇敢的做法。

看完书的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回到了家乡,见到了一些过去的同学。路边有河流,和这样那样的大树。树上开着花,粉色的花瓣随着风纷纷扬扬落下;还有白色的花,比梨花小了一点点的,也飘散在空气中;还有那种碗状的深粉色花朵,赫然是我在这异国他乡常常见到的一种,树梢间温柔地绽放。我微笑着和同学们慨叹:已经那么久了,互相都要不认识了吧?各自的生命各自去完成了,其实也是越行越远了。。。只有回首的一点点微笑罢了。

后记:查演员消息的时候发现同一个导演现在已经在准备拍The Hobbit了。预计2012和13年上映,上下部。期待。

致命的误会--读Life of Pi (很多剧透)


1/10/2011
致命的误会--读Life of Pi (很多剧透) by Yann Martel


"Life of Pi"是一本小说,不太厚,一百四十来页。但是也在我的电脑里躺了好多年了。我还记得是有一次有人在后花园推荐,然后说自己有电子版,要的话告诉她。我就找她要了一份(很羞愧地说不记得是谁了)。从那之后就一直在电脑里躺着。有好几次我都看了一下开头,而且那个开头我还挺喜欢的;但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我都没有看下去。只是不知道在前言还是哪里看到,说这是一本看了会让你相信上帝的书。于是我充满了期盼和好奇——这份期盼被小说开头冷静淡定克制的描述加强,被我无数次看到这个小说的文件那一瞬的思想浸润发酵,使得我在读之前几乎就相信它是那样一种真诚的描绘自然之神奇,信仰之安宁的书。

上周末跟某人赌气。我就拿着电子书到了公园,坐在河边的石头上对着一池子飞旋吵闹的鹅鸭开始看了起来。这次终于坚持把它看完了。

书的开头,像一个序言一样,描述了“我”——小说作者——发掘出这个故事的过程。作者刚出版了一本没有引起什么影响的小说,下一本打算写一个葡萄牙的故事;然后跑到印度去找灵感。在那里他被人介绍给一个叫做Mamaji的老人。这个老人告诉他,去加拿大(作者是加拿大人)找一个叫做Pi的人,他有一个了不起的故事。然后作者就跟Pi见了很多次面,慢慢地,整理出了这个故事。

这个序言之后,书还是用第一人称写的,不过那个“我”,成了Pi.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开头,随意而真实,加上那个说你看了会相信上帝的评论,使得我很长时间以来都忘记了这是一本小说,一直在当一本传记来看。而这一点,最后被证明是最大的误读。是我后来复杂混乱的感想的罪魁祸首。

----------------以下是很多的剧透------------
这本书总共正好一百章。分了三个部分。第三个部分可能只有十几页,最短。第一个部分略长,三四十页。故事的主要部分,是第二部分。

第一部分回忆和现实共存。Pi回忆了自己的童年,自己名字的来历;父亲在印度开了一个动物园,自己在动物园和学校的经历,等等。

这一部分的开头我很喜欢。开头提到Pi在多伦多大学双修动物学(zoology)和宗教(religion).他研究一种特别植物化的动物,三趾树獭。第一章花了大量篇幅描写这种动物的慢,钝,懒洋洋。嗯,看得人也懒散起来。

中间穿插了大段对童年的回忆。写了很多自家动物园里的各种动物;自己名字的来历——取自法国一个游泳池的名字;被同学取绰号Pissing;于是到了新学校自我介绍的时候强调了自己叫做Pi--3.14.后来这个名字就流行起来了。

这一段的童年到少年的生活描绘里,我最喜欢的是Pi十四岁的时候的经历。他同时去了一个基督教教堂,穆斯林的清真寺,还有印度教的寺庙。每一个里面都有一个很智慧的人为他所敬仰。他跟着他们学习各种宗教,了解各个神。他都喜欢。

这段快乐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三个人同时去找他——结果大家发现他居然在同时信基督教,伊斯兰教,印度教!大家都很愤怒。他父母则很不理解。一番对互相宗教传说的攻击之后,三个人叫他选择一个。他涨红了脸,只说了一句:但是甘地说过,"All religions are true!", “All I want to do is to love God!" 那三个人无奈地离开了。他父母亲和哥哥都不相信任何宗教,也并没有这方面的兴趣,所以对他十分不解。但是最后还是顺应他的意思,让他随便信什么。

两年之后,因为地方政治的混乱,他父亲决定举家移民加拿大。为此他们卖了所有的动物——大部分被美国或者加拿大的动物园所买。于是在1977年的七月,Pi 16岁的那一年,他们和一大群动物,一起乘坐了一个日本公司的货船,往美洲开过来。

然后就到了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他们的货船经过了马六甲海峡,在马尼拉停了两天检修了一下发动机,买了无数的香蕉,然后再次出发。四天之后,Pi凌晨四点多被一声沉闷的爆炸声惊醒;他试图叫哥哥一起出去看看,哥哥睡得很沉没有理;他犹豫了一下也没有打扰父母,自己跑到了甲板上准备等日出。——然后,发现船歪了,在下沉。

慌乱中Pi碰到了一群船员,他像他们求救,求他们救在下层的家人。那些人拎起了他,把他扔进了一个救生船。Pi在混乱惊慌恐惧中,看到很多本来应该在笼子里的动物也出现了。最后,在那只船上,有一只孟加拉虎,一只豺狗,一只摔断了一条后腿的斑马,还有后来坐在一大群香蕉上浮过来的一只猴子。

三天里,豺狗吃了斑马,咬死了猴子。Pi被巨大的惊慌恐惧悲痛所笼罩,一直呆着。三天后,他发现原来船上还有一只老虎。老虎咬死了豺狗。吃了豺狗和猴子。

在那后面的二百二十几天里,Pi和这只老虎,Richard Parker, 在广袤无边的太平洋里漂啊漂。Pi要想尽一切方法让他们活下去——捉鱼捉海龟,提供让Richard Parker能吃饱的食物;下雨的时候接淡水,晴天利用救生船里的急救箱里盐水淡化的工具淡化海水;同时,想尽一切办法训练Richard Parker--利用以前自己在动物园里学到的知识;尽量复制一个类似动物园的环境,不让这只老虎吃了他。

漫长绝望的漂浮中,Pi曾经短暂失明。在那一次里他仿佛碰到了另外一个漂在救生船上的法国人。那个人试图杀了他,却被Richard Parker咬死。

他们还曾经到过一个神奇的岛屿。那里海藻和大树相连,里面有很多淡水池塘,无数的狐獴;Pi曾经试图在那里活下去,最后发现那个岛其实是食肉的——那些海藻们,夜晚变得其酸无比,溶解任何肉体——于是又走了。

大半年之后,他们漂到了墨西哥。Richard Parker一上岸就躲进了从林,甚至没有回头说再见。奄奄一息的Pi被当地人所救。

这是第二部分的故事。

第三部分写日本公司的两个人试图找Pi了解那艘货船为什么沉了。Pi说了自己的所有遭遇,然而那两个人无法相信他的故事。无论是那些动物,一个人和一只老虎共存了两百多天,还是那个岛屿,一切的一切,都无法相信。于是Pi说,你们是不是想要一个没有动物的故事?那么那个故事是这样的:

”我和母亲,船上的法国厨子,还有一个台湾水手一起上了一艘救生船。水手很年轻漂亮,他摔断了一条腿。腿不断发炎,越来越糟。法国厨子整天担忧食物和淡水的数量,晚上偷偷吃食物。有一天厨子建议锯掉水手的腿,说锯掉了也许他还能好起来。于是我们锯掉了他的腿。后来我发现厨子其实是想拿那个水手的腿肉做鱼饵钓鱼。母亲特别愤怒。那个年轻的水手痛苦了几天之后死了,厨子把他的肉切成了一片一片晒干,说要拿来钓鱼。母亲却发现他在偷吃那些肉。母亲愤怒地打了他一耳光。气氛紧张。那一天他看着要对我动手,母亲让我调到一个筏子上,她与他搏斗,他杀了她;吃她的肉,把她的人头扔进水里让鲨鱼吞噬。第二天我回了救生船,他甚至钓了鱼与我分享。他故意把刀放在一边,我拿起来把他杀了——事实上我觉得他不想活了。他大概也觉得自己太过头了。”

然后Pi问那两个日本人,你们更喜欢哪一个版本?两个日本人说,有动物的那个。Pi说,"and so it goes with God."

故事就结束了。

当然第一部分提到过Pi现在有一个美好的家庭,妻子,儿子和女儿。

-----------剧透结束-----------

看完我傻了。

看完的时候半夜一点多。我坐在沙发上盯着天花板发呆。彻底无语了。

开头我说过,我把它先当自传来看的;后来,当有些感觉很凑巧很电影的描写或者细节一再出现的时候,我倾向于认为它是一部自传体小说。我甚至想好了看完了要去查查是不是真的有Pi这个人的原型。看到最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说!

作为小说来说我认为它是成功的。很多描写非常有画面感——安静而有张力的画面感;事实上第二部分颇有一些nerve-breaking的描写,诸如豺狗由内向外地活吃斑马——看的我很想吐——,还有抓鱼吃龟的一些描写,还有那个神秘岛的描写等等。故事也很抓人——特别是沉船之后,你持续地为Pi的命运担心——哪怕你知道他活到了最后。里面穿插的对宗教,无边的时间等等的讨论描写,仿佛给整个故事注入了一些不同的风味——不,一点儿也不勉强;很自然很和谐。

然而,天,然而我本来以为这是自传。后来我发现这好像是一个集Adventure, Fantasy, Suspense ,Religion,Horror为一体的小说!作为自传,我曾经觉得有些地方过于凑巧讨好;作为小说一切却显得无懈可击。而这份小说技巧的完美彻底搞瘫了我,使得我无法把这本书在我的脑海里分个类,安稳地放入一个区域,贴上封条,万事大吉。

哦,至于说会让你看了相信上帝?No。我是很喜欢他少年时期对信仰本身的信仰——Pi说过,任何信仰都好,哪怕你只信科学,信一切科学能解释的东西;但是怀疑论者不行。终其一生的怀疑论者,做不了什么——特别是他喜欢那所有的各种宗教里的神,他的诚实和单纯;但是,但是如果说有动物的那个故事是一个有着上帝和奇迹的故事。。。呃,那还是只是一个故事。小说的结尾还特意把这一切搞得朦胧。--这个小说的写法,这个把信仰仿佛作为很重要的一面写进去但又处处留缺口的做法,我也不知道它到底要说什么。

So be it.

Thursday, September 6, 2012

Don't make me think by Steve Krug


8/30 Don't Make Me Think:A Common Sense Approach to Web Usability
by Steve Krug

这是一本讲网页设计的书。书本身就是它书中理念的一个示范:简洁明了,一目了然。不需要读者努力“思考”才知道它要说什么。

书里有些部分写得很幽默。比如写到很多网页设计师第一次观看“用户测试”的时候,都大惊失色:假设用户来到一个页面是要找某个软件下载的,测试的目的是看网页设计是否好用——是否用户很快找到了想要的东西——,结果就看很多用户点进去“deals”之类的东西去了。以至于设计师在另一个屋子里看着录像郁闷地叫,“点那个啊!”作者说,很多用户测试表明,我们大部分人打开一个网页之后,就是快速扫一下标题,左边的菜单(列表/选项),然后最快速度地点进去一个看起来相关的连接。进去看看不对,再回来。所以,所有网页上有一个“家页”的选择很重要:这就给了用户一个定心丸:无论如何我可以回到主页重来。另外,如果第一次用户找到一条路径可用,可能很久他们都会用这条路径去找他们需要的那个东西,哪怕这其实是个弯路。他们一般并不是那么在乎最多比如三个点击就能找到想要的东西(如果网速很慢可能会在乎),而是每个页面能够很快找到看似有关联的,然后可以不停地点下去;另外很容易回到上一级之类的。

作者有个观点很有意思:他说,很多网页设计者希望设计一个对一个“典型用户”或者“平均用户”(average user)来说最好用的网页,其实,很难说明到底什么样的一个用户算是average user.每个用户都是特别的。比如有一类用户去任何界面第一反应都是去搜索框搜索,而另一类用户喜欢自己在各个菜单里面点来点去,直到实在找不到才会去搜索(我就是这类)。有的用户很讨厌所谓下拉菜单(pull-downs),就是比如一个页面为了省空间,某些选项要你把鼠标放/点到某个选项上去,会出现的下拉的子菜单;有的用户就无所谓。所以,我们要问的问题很可能不是,“到底应不应该用下拉菜单?”,而是“如果用下拉菜单怎样设计最好用?”

另外,如前所说,大部分人浏览网页都是很草草的,看一眼标题(这是个什么网站,干啥的),看一下左边菜单(都有些什么选项,我能干什么,怎么干),然后扫一眼,可能就点了第一眼注意到的东西——无论是某个选项,某个图,还是什么。没有人会把网页上大段的mission statement仔细读完,把每个菜单小心琢磨了之后,根据自己的需要谨慎理性地选择自己要去的链接。

所以作者的主旨是,好的网页,不要让用户想!应该一目了然:这是个什么网站,干什么的,我能做什么,可以怎么做。这些都是用户们点着鼠标一路就下去了的过程中脑海里飘过的飞絮——不要让用户停下来想:咦?这是个啥?我要干那个怎么干?如果你让用户们不停地需要思考这些问题,哪怕每次停留只是毫秒级的,用不了几个停留之后,有的人就会不耐烦,离你(的网站)而去。

书里有不少网页的例子,取得比较典型,也很有意思。而且书里具体讲了网页里的每个元素设计需要注意的问题,比如名称,名称旁边的说明(这个网页干什么的),菜单分类,搜索框,回溯链,等等等。配着合适的例子看着非常简洁易懂。还特地把主页单列出来讲了很多——因为主页的位置比较特别,看的人最多,所以人人(公司从上到下)都想把自己的信息弄上去。

是一次很愉悦的阅读过程.

Monday, August 13, 2012

I remember nothing by Nora Ephron


7/22/2012

是的,就是刚刚去世的Nora.就是写了(有的也是导演)好些个脍炙人口的电影的那个:When Harry met Sally..., Sleepless in Seattle, You've got mail, ...最近的一部是Julie & Julia.

这本小书是个短篇集子,看起来也是写的很晚的了(这两年的事情)。里面隐约透露了自己身体不好。都是很短的文章,幽默,坦率,刮辣松脆——嗯看的时候是想起这个词了。

从这本书中可以窥探一点美国60年代文艺/媒体界的状况(联系这两年很热的美剧“广告狂人”,很有意思。人常常意识不到短短几十年过去世界发生了多大的改变——起码在生活细节上)。

第一篇写自己年纪大了记性越来越差的,就是叫“I remember nothing",我很有共鸣——是的我还没有那么老;但是慢慢发现以前很多很容易记得东西,记得很清楚的东西,在不停离我而去;而再记新的东西,也越来越不容易。Nora说,她本来以为她记性变差,是因为她的disk太满了装不下东西了;后来终于慢慢肯承认,其实是自己的disk越来越空了。我一边笑一边悚然,一边悚然一边还是忍不住笑。

休闲看起来很合适。

The Design Of Everyday Things by Don Norman


7/6 /2012

现在提起“用户体验”,大概大家都觉得是特别熟的一个词,特别是苹果产品的用户?

这个作者就是第一个工作名称上带了“用户体验”的人,对,而且就是在苹果。

此人是一个认知心理学家,在UCSD做了若干年教授,特别强调“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理念。出过一本书叫做"User Centered System Design" (正好是UCSD的首字母)。我看得这本大概是他最有名的一本书。这本书刚出来的时候(大概九十年代末),对“用户体验”的重视还不是很流行;现今大概热多了。

而我看这本书,其实是偶然。我大学的时候上过一门认知科学的课,里面老师提到说三里岛的核反应堆事故,其实有人事后分析说操作机器的设计有一些问题,使得操作员紧张的时候难以作出正确反应。又提到说某公司造了一台巨牛的电话,各种功能一应俱全——唯一的问题是,没有人能记得住怎么用它。按键的组合及其复杂,谁也记不住。这两个例子不知道为什么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然后翻这本书的介绍还是什么的时候,我意识到其实是这本书里有讲到的。

这本书看起来很轻松,作者给了很多设计的例子(特别是些不太好的设计,给人生活造成很多苦难的),中心思想就是说,你用东西的时候出错,或者觉得不会用,这个时候一般人会觉得是自己笨,其实很多时候,这是设计者的问题。好一点的设计,就能大大减少出错概率,东西用起来很容易上手,等等。

那么什么是好的设计呢?

作者提出了好几条,都很好理解。诸如,产品要有"visibility",就是怎么实现用户一个特定目的的方式,要让用户能够很容易figure out;比如要有合适的"feedback",引领着用户一步一步往下走,不能用户摁了些键之后毫无反应,也不知道是机器坏了?什么地方弄错了?等等。比如要尽量把知识放在环境里而不是需要用户强记下无数没什么意义的命令组合(knowledge in the word vs. knowledge in the head); 比如有些行为你不想让用户做,那么设计中就必须设计一些障碍,让用户犯错的机会变少,并且,最好犯了错能够不花什么代价地取消(undo). 最后的最后,如果这个产品特别复杂,一切考虑都失败了,那么,最好能够规范化——这样大家只要学习一次就够了。

一些很能够联系上生活的例子:

比如说门。门可以拉开可以推开,有的是往旁边拉开的(sliding door).推有的是横推有的需要纵推。设计者如果考虑得好一点,把手就应该体现出门的特色:比如拉的门把手是个可以把手放进去拉的环状,推得门用一个横条(bar),sliding door做的好的例子是汽车,有一个可以把手放进去的插槽,而且自然用力的方向就是往旁边推(大家都有这个经验吧)。这些门把,提供了affordance(怎么翻译呢我没想好),比如环状那个最自然的动作就是啦,所以是"afford"了拉这个动作。其它依此类推。推的门呢,还有个着力点在左边还是在右边的问题;所以如果能够把横条(bar)设计的不横贯整个门,而是横贯大半边,那么该在哪边用力就很清楚了。

书里举了一些糟糕的门的设计例子,比如欧洲某个邮局,特华丽,设计得奖的作品,但是那个邮局有好几道旋转门(为了冬天保暖,室内室外离得远),统统长一样,周围环境也接近。如果你进了一道门然后发了会呆,不记得自己从哪个方向来的了,就彻底晕菜了。

(我深有感触地说,有一次我去一个饭馆吃饭,去洗手间,那个门看着就该是拉开的,我拉了几把没拉动,就以为有人在里面,于是排队耐心等候了快十分钟,也没人出来。。。其间我后面又来了一个女的,跟我一起等了一阵子之后,忽然她蹬蹬蹬走上前去一把就推开了进去了。。。我内牛满面,觉得自己太笨了!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恨恨地想,不是我的错!另外这个推门的横条我也有感想,我现在的实验楼的门就是用了一整个横条,我经常推错边,左右左右的,越想记得越记不住)

类似的例子还有水龙头,到底是应该拧呢还是摁呢还是把手放底下自动出水呢?现在想想拧得一般有个柄,摁的一般给了一块平的表面,的确都有道理。手放底下的那个貌似我第一次在某机场碰到也有点晕,看到旁边人用才知道的。

visibility的例子举了比如说炉子,哪个开关对哪个炉子等等。最好用的设计自然是"natural mapping",几个开关的大小和位置关系,跟实际的炉眼一致,看一下就知道了,完全用不着记,或者用不着另外在面板上标记。也举了其它家电,诸如冰箱,空调等等,提到经常大家看那个调节块,形成的对机器工作原理的推测,都是错误的。这个其实也是设计应该试图改进的地方。还提到了大学的电话系统,经常让你拨号前要拨一个其它数字或者还要#号之类,很难记得住,这都是不够visible的例子。

feedback很好理解,就不用多说了。

强制用户做不成不该做的事情,提到了诸如各种报警器,闹钟的snooze功能之类,使得人无法忽视之。还举了一个例子说,比如很多楼,从一楼区地下室的楼梯/门都很难找(这个我深有印象,我研究生的时候做rotation有一个实验室在地下一层,一开始找楼梯下去经常犯晕),这其实是为了发生火灾的时候,人们从楼梯逃生的时候,不会慌不择路的时候一口气下到地下室最后陷在里面出不来。相应的一楼朝外的门要很清楚很容易找到。还举了一个厕所的例子,有的厕所里你放东西的平台子,需要你放下来用,然后出厕所前需要你把自己东西拿好,把台子升上去,才能开厕所门。这是为了防止你把自己的东西落在厕所人就跑掉了。这些设计虽然平时麻烦了一点,但是防止意外很有用处。

标准化的例子,提到了计算机键盘——大家可能都听说过键盘起初设计成这样是为了把常用字母分开吧?因为那个时候打字要拉下代表某个字符的杆子,如果常用字母靠一起,速度一块拉来拉去的互相会打架。有人设计了现在通用的QWERTY键盘,后来虽然也不是没有更好一点的键盘出现,但是因为这个键盘用的人最广,推行一个新的键盘的好处大不过这个要所有人重学一遍的代价,所以一直没有流行起来。

书中也提了一些这种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面临的一些现实问题,诸如成本或者美貌。比如说一样的开关/按钮造起来方便,成本低;可是一个机器上所有开关都一样,那么用的时候,特别是紧急情况下用的时候,就可能有大麻烦。

这本书我还是很喜欢的,但是从写作本身来说我觉得一般。组织架构不是十分清晰,语言介于学术和通俗之间,也不算特别好。但是考虑到作者是个教授而不是专门写作的,也不错。而且里面各种例子看着很乐,有些也很有启发性。里面介绍的认知的科学原理很少,也讲得不算特别清楚,不过这本来也是写给设计者看的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样也很合适。

我看完之后觉得有一种不够满足的感觉,同时继续强化了本已存在的某种强迫症:走在外面的时候看到这个那个东西都要考虑它工作原理为何,设计的好不好之类。。。另外一个side effect使得我对苹果产品感觉好了一点,期待了一点:作为一个很小农的人迄今为止我不拥有任何苹果产品,而且因为富士康的事情一直对之有些恶感。看了这本书之后很想弄个产品体验一下。

nurture shock

3/21/2012

好吧我又没孩子又不打算生孩子,为嘛要看这个呢?

顺手,而且我对教育学习发展什么的,都有兴趣。

这本书短小精悍,写得也很好读。用了一些具体研究做实例。并没有什么耸人听闻的结论。大概写了孩子睡饱觉很重要(孩子的快速眼动睡眠比例比较高,这个睡眠貌似跟白天学习的巩固等等很有关系),表扬孩子要注意(要表扬做法而不是天生性格特点,另外要具体),还有白人父母不跟孩子谈种族问题是不对的,因为反正孩子也会pick up大家之间的不同,肤色是个很明显的指标。不谈的话并不会让孩子长成一个开明的人。从幼儿园就开始给孩子分track(是不是特有天赋要进天才班)是很不靠谱的——这个我觉得想想也知道不靠谱;但是真的要把本来进去的孩子弄出来,估计来自家长社会的压力会比较大。

也有一些比较有新意,比如阔太提到的那个兄弟姐妹相处得好不好,其实主要要看小孩子出来之前,大孩子跟朋友相处得好不好。并且,如果没有一些改变生活的大事发生,兄弟姐妹的感情深度其实从小到大是差不多的。(好吧我承认我看了很有感触,是因为我小时候跟我姐姐关系一直不怎么好。据说我没有记忆力的时候她对我还不错;但是从我记事起,她对我脾气很坏,打也打过骂也骂过,直到我后来跟她差不多高体力比她还好,她也打不过我。终于她初中毕业出门上学,几个月回不了家,给我写很长的信表达感情,我记得我的反应是,哈?感情欺负人的不记得她欺负过人。。。她放假回来头几天对我亲热极了,可惜我不为所动,然后三天过去又开始闹别扭。。。直到后来她遭遇人生的巨大挫折我们才慢慢走得近了一些。)

还有关于青少年的。比如青少年为什么对父母撒谎(大部分居然是因为不想父母担心/失望,而不是自己要逃过一劫),以及愿意跟父母争辩的孩子其实跟父母关系比较好。还有青少年为什么那么nuts,荷尔蒙水平高涨,对风险/回报评估都不合理。我觉得有个实验很有意思,说让人在fMRI机器里玩游戏,游戏可以得到小额或者大额金子。小孩子是无论得到什么额度的金子都很高兴,表现愉悦的脑区嗖嗖发放;成年人是小额金子小高兴(发放少),大额金子大高兴(发放多);结果青少年呢,是小额金子根本不高兴,大额金子又特别特别高兴。。。整个反应跟2012的天气类似。所以情绪起伏很大。另外就是有些教训,不亲身尝试一下是不行的。比如你问被试一件事情是不是很危险,成年人立刻情绪脑区有反应,自动觉得危险;没有经历过的青少年,经过努力思考(前额叶)得出危险的结论,可是没有自动反应。于是有些愚蠢的危险的事情,没有经历过切肤之痛,就容易去做(比如做之前还喝了酒,估计不会努力思考并遵守。。。)。

语言发育的那部分也很有意思,讨论了到底什么样的因素会让孩子学说话快,词汇丰富等等。原来光有录音/录像滔滔不绝地跟孩子说,是不行的;重要的是要对孩子发出的声音有各种反馈,跟着说/纠正,或者哪怕就是抱抱拍拍孩子。在孩子发出一些声音后一个很短的时间窗口里,如果有这些反馈,孩子就会学说话更快更丰富。我觉得应该是跟神经发育有很大关系吧(脑海里不禁想起LTP之类的)。这里面关于华盛顿大学的研究和出婴幼儿视频公司(比如小爱因斯坦)的口水官司很有意思。

别的已经忘掉了。。。

The Emperor of all Maladies (癌传)


3/21/2012

这本书写得真好。作者自己既当医生又同时做研究,所以带了横跨两界的丰富的阅历和感情——既亲眼看到癌症对病人的各种影响,又拥有对癌症研究的历史和当前状况的了解。于是笔触带了对每一个病人的关心,又有做研究的严谨理智。

这本书介绍癌症的历史,写了人类最初对癌症的“不可说”和各种神秘的解释——这个时候既没有可靠的研究资源或者知识背景,也没有什么治疗手段;然后有两条线贯穿全书,一条是从医生这条线写到近现代各种各样的治疗手段,有的非常之极端——比如对乳腺癌的一些极端割除手术;写了放疗化疗的发现发展,写了各种政治和公众觉醒在对癌症研究和治疗手段促进方面起到的作用;另一条是关于癌症机理的研究和争议,到底是外源还是内源?细菌/病毒/环境(比如烟囱灰,香烟,染料。。。)?到底具体是经过什么机理导致了癌症?各种各样不同的癌症,到底有没有单一的原因?单一的机理?到底癌症的治疗效果通过什么机理来实现的?怎样能够设计更好的方法?这两条线,有的时候互相交织,有的时候一条线发展迅猛(比如六七十年代因为政治和宣传带来的大家对癌症的认知加深,各种经费被用来试图发展更好更强的治疗方法)而另一条线缓慢,有的时候反之。有的时候两条线互相促进(对机理的了解促进对治疗手段的设计发展;治疗手段的有效也可以促进对机理的理解),有的时候互相竞争(比如经费到底应该拿来做什么——无数的病人需要得到迫切的治疗,不惜尝试各种新方式;但是有些研究者觉得更应该搞清楚机理,应该尽量客观全面地进行临床试验——意味着需要的时间更多进展可能更缓慢)。

这样一部历史里,谁也不可能真正置身事外。各种庞杂的信息取舍,作者举重若轻。同时能够把问题说得很清楚又很有强烈的吸引力,我觉得是很少见的。

目前的看法(书的后面),我想大概是,癌症是因为基因突变引起的。人的基因里有很多控制调节细胞生长凋亡的精细通路,像一些精确的开关一样,告诉细胞什么时候“打开”细胞分裂生长,什么时候“关闭”这个功能。但是,比如这个“开”的蛋白发生了突变,使得它不能再被“关”掉,于是细胞无限分裂生长下去,变成了癌症。或者,“关”的蛋白发生了突变,不再去“关”一些个“开”了的蛋白,那么细胞也一样会继续无限分裂生长下去,变成癌症。
(写着写着我不完全确定是这样的了,就算是我的印象,不保证绝对正确)

外界因素当然是很有影响的,因为外界因素会加大基因突变的概率。比如抽烟,呼吸道整天被烟熏火燎,会明显加大基因突变的概率。辐射之类的也会。还有一些细菌/病毒,它们会不停地造成器官感染,细胞努力修复自身的过程里,也需要不停分裂生长,这个过程里,基因突变的概率也会被大大加强。这个比如乙肝病毒加大了肝癌的风险,还有某种感染胃部的细菌,导致胃炎的,不治疗会加大胃癌的风险。

目前典型的治疗手段,比如放疗/化疗,其实是双刃剑。因为这些激烈的手段,基本上打得就是把那些癌细胞杀死的主意。于是一方面用量要非常注意,要保持在能最大可能把癌细胞杀死,但是不把病人杀死的这么一个非常狭窄的区间里。所以要利用癌细胞生长分裂活跃这个特点来制造相应的杀伤药。所以化疗/放疗会把其他生长分裂活跃的正常细胞,比如头发和皮肤,也损害的很厉害。另一方面,人会产生抗药性,所以化疗药物的组合设计等等,也很重要。一组化疗药物没用了,再试下一组,都没用了。。。就没用了。另外药物组合起来化疗,效果一般比单一药物要好一些。再有,更麻烦的,这种放疗/化疗本身,就是很严酷的”环境因素“,也许这次把癌细胞杀死了,但是却引起了一些正常细胞基因的突变;然后过了几年,别的癌症出现了。

而这些年来发展的精细的分子手段,像上次有人提到的治疗某种乳腺癌的赫赛汀,是精确定位到了那种乳腺癌是哪个基因突变了,导致了哪个蛋白变异了,所以比如该关掉的“开”信号关不了了,或者“关”这个信号坏了。比如是前者,那么我们就根据这个变异了的“开”信号蛋白,给设计一个相应的"关“信号,然后病人吃了这个药物,那个关不了的”开“信号被关掉了,细胞不再疯狂分裂生长了,癌症治好了。这种方法,副作用极小(跟化疗什么的比),因为有特异性。书里面除了赫赛汀还有一个例子,好像是某种淋巴癌?也是效果极好。

那么我们把所有的癌症原因都找出来,相对应的变异蛋白都设计出对应的药物,是不是问题就解决了呢?

没有这么多好事。

上面的例子已经看出来了,”某种“乳腺癌,”某种"淋巴癌——是的,人体里的细胞精细调节通路有很多,每条通路设计到的蛋白也有好些个,就算是同一个部位生了癌,也常常并不是同一个基因变异引起的。而且,貌似越常见的癌症(比如肺癌肝癌),这些涉及到的通路/基因变异可能就越多。想找一个“万金油”,太不可能了。另外,也不见得是一个基因变异就立刻引起癌症,癌症有很多阶段,只有个把个的变异,很多时候还是“癌前”阶段,这个阶段可能会有很多年。直到后来更多的变异,或者加上其他原因,癌症才慢慢发展起来。(这里面不知道有没有tipping point呢?)

而且癌症本身也在进化。

上面那个淋巴癌的例子,有的人用了药好了,可是过了几年,药没用了。原来,变异的“开”蛋白再次变异——这次变异的结果是你的药也关不了它了。于是要根据这个新的变异重新设计新的“关”蛋白,去控制它。这个抗药性的产生,也许有些人身上是几十年(在他/她因为别的原因去世之前都没发生),也许是几年。会不会有特别不幸的人是几个月?也难说。这就是一个“猫鼠游戏”。谁也不能放松。拼命跑,只是为了能够不倒退,能够停留原地。

但是我看了并不悲观。

人的一生,细胞要分裂那么多次,虽然每一次基因复制分裂的时候,出错概率很小,并且即使出了错也有很多修复功能,但是,架不住人越活越长,这个概率越累积越高。总有一天,哪里要出问题的。从这个问题上来说,癌症,就是生命本身导致的。只不过有的人特别不幸,年纪轻轻,也没在恶劣环境下生活,可是那个极小的概率发生在了他/她身上,得了恶劣的癌症。如果癌症研究能够帮助这部分人(我想这部分人发生了很多变异的可能性要小一些,因而找到特异性药物的希望要大一些),也已经很好很好了。

看完了,我突然觉得能够理解那些充满热情做癌症药物研究的人(比如gigi2).我看了都多少有点热血沸腾。这样把对严密美妙的机理研究,和能够切切实实帮助病人结合在一起的工作,的确很好很好。

The good earth by Pearl S. Buck


11/1/2011 赛珍珠 《大地》 ( Pearl S. Buck, The good earth)


这本小说为什么在我的reader里我都已经忘了,但是开始看的缘由貌似是想看点小说换口味。

看这本书之前,我只知道赛珍珠很有名,貌似是个外国人;但是具体为什么有名不知道。而且有的时候还把她跟那个据说八国联军进北京的时候立过功的赛金花搞混淆(那个是咱中国人我知道。。。)。后来开始看了就放狗搜了一下,得知她是传教士的女儿,几个月就到了中国,十几岁回美国上了大学,又回了中国,直到1934年时局不稳又回了美国。“大地”写于1932年。是她最著名的小说。她得了普利策奖和诺贝尔文学奖。

赛珍珠小的时候跟着中国的夫子学过,所以严格来说算是双语母语?我翻开“大地”开始看,立刻有两个感觉:

一是这本书的文字的确不是典型英文(虽然我读过的英文,尤其英文小说,实在也不算多)。相反,这本书令我想起我和某人有的时候写出来的英语——句子啰嗦冗长,充满了必要不必要的助词等等。所以我看了觉得很亲切;
二是,虽然这个英文不是我习惯的典型的“好”英文(我习惯的是科普文的写法,简明清楚;小说应当有很多样的表达法),但是这个写法一点没有造成阅读障碍;相反地,其实这好像是一种特别的风味,给我一种很是切和她写的内容的感觉。

另外的两点感想:
一是这个小说很抓人。我也不知道什么牵动着我,到底是农民王龙的命运?还是自己脑海里对过往历史的一鳞半爪加上对家乡生活的怀念和映射?
二是赛珍珠的确当得起一个native Chinese的感觉——她在中国生活了很久,生活的时候一定是比较深入地观察过或者体验过中国农民以及城镇居民的生活。文中写到的一些小细节,常常让我觉得是在看一个中国人写的小说。一个外来者容易带有的疏离感完全感受不到,只有一种生动的描绘。

回到这个小说本身。这本书其实有三部,第一部就是叫做“大地”,讲的是农民王龙的故事,基本涵盖了他从青壮年到老年的大半生,从一贫如洗到成了当地的大地主的过程;后面还有两部是讲他的儿子们和孙子们的。地点应该是根据安徽宿州描写的。我看得就是这个第一部。

小说的开头,贫农王龙到当地大地主黄家领回了一个老婆,这个老婆是黄家的一个很丑的丫环,叫阿兰。从小被逃荒的父母卖给黄家的。她因为长得难看,黄家的老爷少爷们也没人动她;到了二十来岁,王龙老爹就花了大概两个银元的价钱买了这个丫环给自己儿子当媳妇。他们自己也很穷也没钱娶一般人家的女儿。

然后阿兰非常能看,家里到处收拾得很好不说,还下地跟王龙一起干活。头胎二胎都生了儿子——生了孩子当天下午就又回地里干活。三胎生了一个女儿。然后某年开始闹了大饥荒,干旱。她在这过程里又生了第四个孩子,还是女儿,一生下来她就把孩子掐死了。

他们全家往南边逃荒,在某个大城市谋生。阿兰和孩子要饭,王龙拉人力车。后来王龙想把女儿卖掉回家的时候,阿兰说在等等,她听到一些风声。再然后革命来临(好像是辛亥革命?),城里的大地主被贫民们攻破,大家进去打砸抢;王龙弄到几小块金子,而阿兰因为在大户人家做过工,成功地找到一个墙上的密室,带回了一大包珠宝。

他们回到家后,当地大地主黄家也败落了。王龙用阿兰的珠宝买下了大片的土地,雇人耕作,慢慢地富有起来。阿兰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却留下后遗症。

富了的王龙焦躁不安。一个下大雨无法耕作的夏季,他迷上了一个叫荷花的妓女,最终把荷花娶回了家当妾。他有三个儿子,安排了前两个去读书认字,打算把第三个留在土地上。

然后就是他继续越来越有钱,但是家宅不宁。他叔叔一家跑来赖着住他家里;然后大儿子不肯好好上学,因为青春期到了。发展到后来大儿子和荷花亲昵谈笑,于是大儿子被他送走。两年后阿兰重病不起,亲眼见了大儿子成婚之后去世。跟着他老父亲也去世了。在后来他们租了黄家的大房子大院子,全家搬进了镇里。他最忠诚的管家(以前是他家邻居)后来也去世了。他两个大点的儿子结婚生子,小儿子最后还是开始读书,又跑掉去参军。他年纪很大之后又收了家里一个叫梨花的丫环,最后又搬回了土地上的老屋,等死。身边就是梨花和大女儿——大女儿是个痴呆儿。

这本书的前半部分,直到他用阿兰的珠宝买地的部分,都是看到他的勤劳,辛苦,坚韧。以及对土地的热爱。他跟阿兰经过各种困难,阿兰经常在关键时刻用自己的见识提出合适的意见,经过平时极其沉默。眼看着是生活越来越好。虽然放到历史里去我知道后面还有很多混乱,到底看的时候心情还算好。

这本书的后半部分,从他开始对妓女荷花着迷,我就看的很悲伤。他在这个过程中对阿兰的鄙视和伤害,看得我怒气冲冲。阿兰死的时候我痛哭一场。而后他的富有,他孩子的改变,他们慢慢好像走一条黄家的老路。。。等等,给我的只有一种很悲凉的感觉。觉得一切都在循环往复。

然而王龙的确是一个真实丰富可信的形象。我看到评论说赛珍珠的书给当时的美国人很大影响,很多人都是从这本书认识以前觉得很不可理喻的中国人(农民?),看到其可爱或者可敬之处,我是相信的。王龙身上有勤劳,热忱,善良等等的优点;虽然,他也并不能在良心有愧的时候放弃自己强烈的欲望。

阿兰的形象也很真实,真实得让我非常伤心。她从小被父母卖掉,整日都是被打被骂;到二十岁卖给王龙做老婆。平时非常沉默,不敢多说话。王龙每天下地劳作,只是高兴回家有人伺候,以及她的身体其实很丰润柔软。儿子她生了,活干了,然后用她拿到的珠宝买了地家里发达了,王龙开始用一个男人看女人的目光看她,发现她毫无吸引力,令人厌恶。她本该身体健壮,然而在无数的操劳和伤心之后,她死的时候应该不超过四十。甚至到临死,王龙出于内疚天天呆在她的床边,也还是觉得她太难看。

赛珍珠自己收养了很多中国孩子。二战之后也致力于搞这方面的慈善活动。她非常激烈地反共,所以大陆对她进行了封杀。1972年尼克松访华,她也积极筹备回中国一趟,然而遭到了中国/政/府的拒绝。1973年去世。墓上只刻了“赛珍珠”三个字。

“大地”三十年代被好莱坞拍成了电影。不知道美国影星演中国农民,是什么感觉呢?

blink by Malcolm Gladwell


10/19/2012


终于把手头还有的Gladwell的最后一本书也看了。——岔一下说这个人写的书真的太best-seller了,语言舒服幽默,善于story-telling,又特别体贴,相当前后照应,随时给你记忆提示那样——所以看起来很是平滑。

这本书的主题,大概可以叫做,“眨眼之间的决定”,描写的是那种一瞬间人的直觉给出的决定。比如书中一开始提出的Getty Center (某山包上的博物馆,以建筑和收藏闻名,不巧就在洛杉矶,我去看过)买的一个收藏品,这个收藏品应该历史很老的,他们雇了科学家们对材料做各种分析,得出结论是还蛮靠谱的。结果某个专家一眼看到这个,脑海中浮现出来的第一个词是,“fresh”,这对古物来说当然不是什么好词啦,事后的证据也基本证明这个是仿造品。

这本书大概就是写了很多例子,一方面表达这种瞬间直觉决定很多时候是很靠谱的,胜过人以为更靠谱的仔细分析。另一面也描写了这种直觉可能带来的各种错误,还有这种直觉的局限——比如受到很多先验乃至成见的影响。比如以前认为女性一般不能演奏某些需要很强power的古典乐器,因为没有那个力度。但是后来引入盲试后(评委看不到演奏者),出现了很多优秀的女性演奏家——最有意思的一个例子是,那个突出的女演奏家评委们其实认得,以前大家就合作,但是以前因为知道她是个女的,可能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她的真实水平的评判。

这本书如果结合我以前看的那本“How we decide”来看,是蛮好的。那本书更详细地介绍了两个决定系统:一个是大脑前额叶相关的,理性的,分析的系统;一个是情绪相关的直觉系统。那本书还特地写了哪些例子更适合用哪种系统做判断等等。

嗯,细节不多写了,最后写点跟书中例子的八卦。

这两本书(这本和那本"how we decide")都提到了“依阿华赌博实验”(Iowa Gambling Task),这个实验在研究decision making上面是很有名的。就是给一个被试比如四种卡片,两张红的两张蓝的,然后让他们随机选这些卡片,每张卡片都有一定概率会赢钱或者输钱。最终的目标当然就是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能更多地赢钱。其实这两种卡是有区别的,比如红色的是会有个比较小的概率让你赢比较多的钱,但是也可能会让你输一大笔钱,然后总体来说,它的期望是负的——就是做足够长时间你是会输钱的。蓝的相反,是会有比较大的概率让你赢比较少的钱,最后的期望是正的(实验细节我有点儿记不清楚了,而且这个实验后来又发展出了一些变种,但是基本思想是这样)。一般正常人大概玩到四十张左右,就会开始主动地选蓝卡多一些,虽然如果你问他,他说不出来为什么,但是就是说红卡让他不舒服。他觉得蓝卡好。然后大概到八十张左右,一般人就已经能够弄明白是咋回事了,会选蓝卡而且能够清楚地告诉你是为什么。但是有趣的是,研究者们同时也测量了被试的一些生理指标,结果发现,大概玩到十来张卡的时候,每次选红卡,被试都有一些不良反应——诸如手指分泌更多汗液(?我怀疑是跟测谎那些测试类似的?)。虽然那个时候行为上和意识中都还没有弄明白,但是潜意识已经开始产生不良反应了。

这个是最初的实验了,这个实验让一个叫做Damasio的人(以及他老婆)变得很有名。他们还有一个合作者叫Bechara,当年都是依阿华大学的教授。后来,大概06年附近,这三个人都被挖角挖到USC来了。曾经我也考虑过要不要转投他们门下滴。

Anyway,我给他们当过一次被试。这次经历也很有意思,值得写一下。

当被试之前我大概看过一篇paper,知道大概是这么个设定。我还跑去问写程序的那个人,是不是这样。那个人表示也可能会用某个变种实验——但是当然不想跟我明说。这种心理学实验比较tricky,如果事先知道了结果或者设计思路,其实可能会很影响实验效果的。

于是我带着这些理解,躺进了fMRI(脑功能成像)机器里,开始做这个实验。因为我大概知道原理,所以一门心思地拼命想找出那个统计规律。我就好像一个只用了理性思维的人,兢兢业业地做着取样,跟踪每张卡片的输赢数量,希望找到一个最佳选择。

结果呢?结果就是我的数据一蹋糊涂。而且到实验结束(几十张卡片吧),我都没有弄明白哪张卡最好。——我觉得取样的还不够啊!至于什么直觉的反应之类的,摊手,可能被我自己的理性压制了,什么都没感觉到。。。

Damasio是个很有学者风度的矮个子老头儿。他老婆很高大严肃。据在Damasio实验室的某个师妹透露,他每日里全世界飞,其实是基本顾不上学生滴。于是我勉强平衡下。

What the dog saw by Malcolm Gladwell


写于10/13 /2011

这本书其实是九月底去纽约的飞机上看完的。更早前就开始看的。一直没有写读后感又是我想找时间好好写来着。然后结果是我发现我又开始忘得差不多了 :tusweat: 算了,随便写一点。

这是一个短篇集子,作者是那位写过N本畅销书(outlier, tipping point, blink,...)的Malcolm Gladwell.这个集子收了他以前可能在杂志上发表过的一些文章。"what the dog saw"是其中一篇,讲一个训狗的人的。倒也没有给我留下特别的印象。

但是这本书整体来讲是很好看的。是他一贯的风格,把一个事情娓娓道来,写的很是清楚明了又幽默风趣——again,虽然他建议的理论也不见得是对的,但是看看还是蛮有趣的。

我有印象的,有一篇比如是讲一个做金融的,就是很有名的“黑天鹅(black swan)”的作者。大意是说市场肯定要出问题的,概率虽小但一定发生。所以他做金融的方式就是bet市场出现大的动荡,这样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小额亏钱;但是当没人预料到的大事发生的时候他就会狂赚。在如今这个越来越动荡的社会,这个方式是不是更理性可靠呢?

有一篇讲两个女性染发剂广告的,我觉得很可爱。一个是"Did she or didn't she",一个是"I am worth it."跟妇女解放的历史结合起来讲,十分有趣。

还有一篇讲女性避孕药的,也蛮有启发的。说一般避孕药建议比如连续吃上28天,然后停了自然例假,然后再开始。但是其实现代社会以前女性并没有那么多次例假——经常性的妊娠哺乳,其实占去了很多时间。提到了有人研究太多的例假是否跟女性的乳腺癌风险上升有关等等(我记得后来貌似看到过一些这方面的研究,不过不太清楚结论了)。

不过我最喜欢的是一篇讲criminal profiling的,对,就是无数美剧电影里吹得神乎其神的心理学家们的事迹:根据犯罪现实推断罪犯可能是什么样的人(种族性格年龄历史遭遇职业等等等等)。结论是这个东西就是bullshit.当然你可以信或者不信,我觉得写得是很有趣的。另外这里面有一个说法对我很有启发——说人判断别人性格的时候喜欢generalize,比如我们说一个人很大方很乐观怎么怎么地,但是现实是很多人可能是很看场合的——某些时候很大方,某些时候很小气;某些事情上特乐观,某些事情上很悲观,等等。比如你去看那些星座分析之类的,是不是经常看到这样的句子?“你一般被认为是个xx样的人,但是某些时候你也可能很yy...” --总之我看到这里觉得很欢乐。

其它暂时想不起来了。。。其实有挺多篇文章的。又很短,很适合零碎时间拿起来随便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