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13, 2012

余华 《兄弟》


写于8/20/2011

这本书上部出来的时候声响很大,我曾在网上寻觅到一部分,可能只有开头几章——我记得李兰去上海,却应该还没有看到wg中宋凡平倒霉。后来就放下了。

昨天一口气把上下都看了。

看上的前半部分很喜欢,觉得描写的很有质感——又抽象又细腻。我并不反感很多关于屁股的描写,因为我想这本来是人之天性。而且前半部分里面有宋凡平,这个大概是全书里最光明最正面最阳刚的形象。他跟大多数看客不同,怜贫扶弱;他高大帅气,甚至会扣篮。他有条不紊,干净整洁。他博古通今。他可以把任何无奈荒谬悲苦的事情换一种积极换了的角度说出来;他是混乱时代里孩子们眼里的大英雄。

然后他就被活活打死了。因为从看守的地方偷跑出去想去上海医院接妻子回家。

这个地方我痛哭。是因为这个形象的确塑造的很好。另外我心中又开始怀疑,余华是不是又会像“活着”里面一样,一径地惨惨惨下去。而且我真的也估摸不出,混乱中对人残暴的描写,到底抽象多了多少?夸张了多少?历史被封存了,剩下的都是传说,所以一切都面目模糊。

后面果然有一些惨事,诸如曾经趾高气昂地欺负过他们家的孙伟一家,结局被写得非常之惨。无法评价。我也不知道这么写到底有无必要。

但是wg就被翻过去了。下部开始的时候wg应该是尾声或者刚刚结束。李兰去世。宋刚的乡下前地主爷爷爷去世。宋刚和李光头相依为命。十五六岁。

然后写了李光头轰轰烈烈追求镇上第一美人林红的事迹。这个过程中李光头和宋刚的性格都鲜明得很。李光头做事精明能干,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甚至包括对自己的兄弟大打感情牌,威逼利诱。我想李光头的确真的喜欢林红,然而这种喜欢基本就是因为对方是最美的自己就是想要。——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不少,他们非常活力充沛,聪明能干,对自己自信无比,又对一切充满征服欲。他们不怕丢脸不怕打骂,征服的路上愈战愈勇。然而你却不知道他征服了之后是要干什么?可能他自己也不知道。

我想喜欢宋凡平的读者可能会有不少跟我一样,对宋刚感到失望——他继承了自己父亲的善良,然而也仅此而已。他细腻脆弱沉默,被外力扯来扯去,在爱人和兄弟之间摆来荡去。林红痛恨李光头而喜欢他,他同样喜欢林红,却在李光头的胁迫下狠狠伤害了林红,回头自己上吊自杀——被李光头救了。李光头歪打正着的一席话虽然让他丢下了包袱最终和林红走在了一起,然而在后来的生活中他一个劲地觉得自己错了——对兄弟好得罪了爱人,听爱人的只能断绝兄弟关系——只能是被林红和李光头两股力量扯来扯去。

时代变了李光头发达了——从前面的性格描写基本看得出来他的发达是一个必然。发达了的李光头对旧人都不错,只是有意无意忽略了主动跟自己断绝关系的哥哥宋刚。时代变了宋刚落魄了,下岗,扛包扭坏了腰,卖花被人欺负(熟人光拿花不给钱),干各种乱七八糟的工作弄坏了肺。林红主动提出叫他去找李光头,他不肯——可以理解的不肯,也叫人无奈的不肯。他永远对妻子怀着歉意,大概对兄弟也是如此——只是他有太多事情不会做或者做不来,只好拿命去拼。

这本书的结尾非常有意思,是一个故事简介。一开始我以为是网络版的问题,后来搜了搜仿佛实体书也是如此。在简介里宋刚为了挣钱什么都出卖,最后回家的时候却得知兄弟和爱人睡在了一起,于是把所有的钱留给了爱人卧轨自杀;而李光头睡了无数女人其实早就无感了,只想着让林红修复处女膜最后跟他来一次之后就把林红还给宋刚。宋刚死了,林红成了大老板,而李光头人生也彻底失去意义,拿着自己数不清的钱要上太空给宋刚撒骨灰。

刚看完的时候我觉得结尾十分坑爹。事实上整个下部的后一半多在我看来写的不好看,故事失去了质感,变成了一些浮躁的堆积,而且越到结尾仿佛节奏越是混乱,好像飙车到了极限只看到光影乱闪噪声隆隆。然后这个简介的结尾更加把这种感觉推到了高潮——但是也奇异地给了故事一种结构感。

我看到网上有人对这本书的评语,虽然很短却的确是我的感觉:
“上部用残哭表述残哭 下部用浮燥还原浮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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