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3, 2012

走过美国 


someday in 2009

走过美国,by 喻海翔。

要怎么说才能表达我对这本书的喜欢呢?让我还是用我一贯的啰嗦风格吧。
  
  我的浏览器收藏夹里,不知道哪一天,收藏了一个天涯的帖子,帖子写的是一个人徒步和搭车横穿美国的经历。我收在那里,大约是哪一天看到有人推荐匆匆瞟了一眼,觉得自己会喜欢就加上了。然后,两年过去了,我再也没看过。有一天,我忽然穷极无聊,随意地点开这个帖子,结果,一看就看下去了。并且,欢喜莫名。
  
  有点像回头看以前日记的心情。诧异地说:哦,原来这一点,我很多年前就想到过啊.然而当时只是流星一瞬,从脑海里闪过;哪怕居然用笔记录下来,也随之置之脑后。只有很久以后,幸运地重新看到,才知道,啊,原来我一直还是那个我。哪怕我天天醉生梦死颓废不堪的时候,我也曾经这么想过。
  
  喻海翔,一个据说是干过很多很多工作的人,去日本留学数年,又来美国留学数年。他拿到了学位,不是像很多同学那样热热火火地投身到工作挣钱等等之中去,而是决定,徒步+搭车横穿美国。他从三藩附近的一个小城郝里斯特出发,历时数月,到达纽约边上。那个帖子(后来出书了),里面图文并茂地描述了这一个过程。
  
  当我啰嗦这些的时候,我看过这本书也有数月了。然而记忆还是奔涌而下。让我想到什么写什么吧。
  
  他无数次遇到搭车的困难。很多人不愿意搭他;在很多州搭车还是违法的,警察也会阻止他。他又无数次成功地搭到车。总有这样那样的人,最后会搭他。而他,也一贯地耐心地等候,然后感谢。贴中多次提到的,比如他在烈日下等了几个小时也没有一辆车愿意搭他的时候,他的慢慢起头的焦躁,和他自己努力地平静下来——这让我想起修行,瑜伽或者类似的经历。一种能够体会他的焦躁,但是知道他的挑战远胜过我所经历的感情,在阅读中就会慢慢升起。会变成理解,感动,佩服。
  
  他的旅途一开始就遭遇挫折,耗在一个小小的中国餐馆里。碰到无良的老板,和很多我们再熟悉不过的故事。他知道怎么做。
  
  他在西部的荒漠中找到过废弃的房车,里面居然是无数的武器!那一刻,我的心跳也骤止。仿佛随着他发抖的腿一起快速逃离。
  
  他在一个自发的野驴保护区干了几个月。后来还回去过。那一段他写得很长,我想也定是他感触颇多的一部分。那里工作强度大,环境艰苦,前景也不是很乐观。可是总有一些人,会为了这件事情坚持下去。而里面写到的每个每个人,都宛如在我的面前,我看到他们的过去,伤痛,或者无谓。人的一生,的确是渺小而又奇妙的经历。
  
  他得到过一辆赠送的自行车,在佛罗里达;他有幸跟两个来自圣地亚哥的美女同游犹他,并且去了一个计划外的风景极好的地方,还在迷路的危险中成功地走回去了;他在印第安人的保留地受到最自然亲切地对待(他不想搭车别人都看不得他在路上走),虽然也许跟他晒得厉害看着就是一个土著不无关系;他在保守的南方州里走进一个满是白人的饭馆,真正做到了“一鸟入林,百鸟压音”;他碰到过友善和气的长途卡车司机,也碰到过粗暴凶悍的;他曾经跟一个黑人探讨种族歧视的问题,又碰到一个不知道是什么机密机构的研究中国问题的人;他曾经在高速路边小憩,结果出了手边一个小包,其他帐篷饭锅等等统统丢光;他一路走来,吃墨西哥薄饼,偶尔的方便面都会觉得美味;。。。。。。
  
  他像一片叶子,从这块土地上静静飘过。他经历,思考,书写。不一定非要什么目的。就当是一个过程好了。
  
  我喜欢他,特别是那样一种态度,那种经历过生活,很自然,自主,但是非常开放(open-minded,很褒义的一个词)的态度。保持适当的好奇,热情,大量的耐力,但是又有理智的克制(比如放弃掉的那个攀雪山计划)。我并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经整理好了他的思绪,明确了他未来的道路,但是我知道,即使他没有,他也会继续这样耐心地探索下去。

The Craft of Scientific Writing


summer, 2009

The Craft of Scientific Writing, by Michael Alley. 1987.


  并不是最新版,是我在学校图书馆能找到的一版。我的答辩委员会一员推荐给我的。真好看。
  
  我终于不再为我不爱读专业文章而羞愧了。这个书开头就说,当我们谈论科学写作的时候,所有的科学家都拥有了两面人格——当他们是读者的时候,他们把大部分科学文章的写作批得一钱不值。他们会说,组织阿结构阿一塌糊涂。写得不清不楚。要不然就是主要结果被埋在一堆乱七八糟的描述之中,要不然就是作者毫无预兆地从一点跳到另一点,简直就是在布朗运动。可是当他们是作者的时候,忽然之间对这些批评他们都采取了防卫的态度。他们觉得研究要耗费太多时间;很多问题不可预测;他们说写作需要修改太多次,他们没有充足的时间;申资金,做研究,等等压力太大了。。。
  
  是的。我不爱读文章就是因为文章实在太难读了。逻辑常常不清楚。书写不友好。加上我不是英语母语,加上我稍微算转了一些方向,我常常读得万般痛苦。我又没有头悬梁锥刺股的精神。所以我老是不肯读文章。我喜欢读书。也许当一个人到了写整本书的时候,他的想法已经更清楚。他会花力气考虑整本书的逻辑,组织和结构。他会给更多的背景知识。他会从方面论述一个课题乃至我多多少少会发现跟我接近的部分,会有收获。
  
  回到这本书主旨。(这本书本身写得真好读。先赞叹一句)。他说,科学写作的目的是inform.(该怎么翻译inform呢?“通知“是不对的,因为太由上而下。“告诉”又显得口语且不够确切)就是让读者了解。所以科学写作者两点需要记在心中:你写作是为了让读者了解。另外你要诚实。常常问自己:我是写给谁看?他们为什么要看我写的这个东西?读一篇科学文章是很辛苦的事情,你的读者为什么要读?你要给他们一条路,一条攀援上你的这个研究山峰的路。这个路从大的来说不能太跳跃或者断裂(组织),从小的来说路面最好不要太粗糙,小硌绊最好不要太多(语言)。他提了数个要点,比如要精确(precision),清楚(clarity),熟悉(familiarity),简练(conciseness),直接(forthfrightness), 流利(fluidity),形象(imagery).他也把这些要求一个一个都阐述了。但是主旨是清楚一致的:怎样让你的读者能够最容易,最没有误解地了解你做的东西。就是这样。
  
  因为我自己终于开始写文章,写论文,遂感慨道:这些都是很好很好的东西。就是做起来恐怕很难啊。但是我又鼓励自己道:这就当作是我的灯塔吧。时时放在心中,哪怕做不到。

Freakonomics


someday in 2009?

Freakonomics by Steven Levitt & Stephen Dubner


首先,这本书我曾经有一个印象觉得很一般,后来发现我把它跟另一本书,predictable irrationale 搞混了。我看过并且印象一般的,是那一本。我看到有人讨论堕胎什么的觉得很奇怪:我不记得看到过这个啊?才起意找了这本书来看,才发现我其实没看过这本书呢。

然后总的来说,我感觉这本书写的有一些很有趣的地方,有的很令人吃惊但是想一想又觉得有道理;有的则觉得不是那么回事。总的来说是可以一读的一本书。我想按照次序来写一写我的感想。

1.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关于七十年代初的堕胎合法化导致的九十代年开始的犯罪率下降的论述。它讨论了多种可能,比如警察的增加,量刑的加重,死刑的推广,侦破技术的进步等等,然后提到这个几乎被彻底忽略的堕胎的因素。这里头一个重要的论据是说在这个堕胎合法化风潮之前的几个已经允许堕胎的州里,犯罪率的下降也是提前的。它的描述很令人动容和信服:一个女人,当她决定堕胎的时候,她一般都有很充足的理由这么做:要么她太穷,年纪太小,用毒品。。。总之就是不太可能给这个孩子提供一个正常良好的成长环境。这样不被期盼的孩子,如果被迫生下来,十几年后,很可能就是一个犯罪分子。——这么一个一般人想不到的因素,这样娓娓道来又觉得很合理。而罗马尼亚的社会主义政权忽然禁止堕胎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又从相反的方面给出了一些证据。但是,作者又强调说他并不是支持堕胎或者什么——因为“把这些很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人出生之前就搞死”的这种说法显然政治非常之不正确,会导致左派右派一起的反对。事实上有一个人因为写书提到堕胎导致犯罪率降低,都被揭出来从而丢掉了一个选举;他描述说哪怕一个被堕掉的婴儿的生命只值1/100的现实的人的生命,每年被堕掉的婴儿即使长大了都去犯罪,也杀不了那么多现实的人——很有趣的类比。然而我想这么一个灰色的现实,就算让人觉得很不舒服,也不得不承认。

2.为什么卖毒品的还跟老妈一起住?这个故事简直就是真实地再现了那句话,“操的是卖白粉的心,拿的是卖白菜的钱”。一个小时工资三块来钱,还可能被人打死,果然是很没有前途的工作。当然好处是工作没有难度——卖毒品给一个瘾君子有什么难度?他们恨不得扑上来抢着要你的东西呢。这同样是描述得比较好的一个案例。当然这主要得益于那个研究生跟那一群gang整天混在一起的经历,和那个重要的笔记本。白纸黑字的数据,没什么好说的。

3. 卖房子的经纪和日本相扑运动员——这两个我觉得很没有新意;也许是因为文化原因?卖房子的经纪所得跟你的房子的价钱,这么一笔简单的帐谁不会算?如果你的房子多卖3万,经纪只能多拿到3百块钱,她会费多大力气帮你找那个更好的买家?相扑运动员起码要8胜或者以上才能保级,这样当一个7:7和一个8:6的运动员相遇的时候,谁赢不是很明显?自然7:7的会更拼命,但是如果7:7的贿赂一下8:6的,或者双方通过千丝万缕的联系来事先说好输赢,这不是很正常很自然的吗?居然这些都要一帮子经济学家来找一堆数据分析?——美国人数学真得太不好了;或者他们真得太认原则太天真?我现在倾向于认为是前者。

4.教师的欺骗——通过改答题卡上的答案帮助学生作弊。那个软件设计得很不错。肉眼不容易看出来的模式一下子就找出来了。很有趣。

5.3K党——把他们的种种神秘之处写到一个超人的故事里,让广播天天播——这个故事我也很喜欢。它类比了网络时代房屋经纪不出力的更不容易,让我一下子想起了那本“世界是平的(the world is flat)”。一个信息时代的到来,是不是真得让世界变得更平了呢?

6. 为人父母——这个我比较没有发言权的;我并没有又不打算做人父母。可是第一个例子我比较不赞同,关于游泳池和枪的。作者阐述道,因为每年死于游泳池溺水的小孩是死于枪击的孩子的N倍,所以一个有枪的地方比一个游泳池对你的孩子来说更安全。所以,如果你的孩子有两个朋友,一个家里有只枪,一个家里有个游泳池,你让孩子只去有游泳池的那个朋友家里,可能并不怎么明智。

我的想法是,为什么死于枪击的孩子这么少?这恰恰可能是因为人们非常非常注意避免孩子跟枪支的接触。如果你说,好了,这个死亡率这么低,孩子们都去有枪支的地方吧,那么这个死亡率可能就要大大改变了。数学一点来说,就是这个死亡率其实是个条件概率,是在父母们现在的做法(不让孩子们靠近枪支,而对游泳池不那么警惕)之下的情况。如果父母们改变做法,让孩子们靠近枪支远离游泳池,这个概率就要改变了。所以这个结论我觉得不太靠谱。

其实一个很类似的情况我曾经考虑过。本年的一期time(时代)里面,就说到了over-parenting的问题。有人撰文说,比如你不让孩子一个人坐地铁或者坐别人的车,害怕孩子被人绑架或者被人害,那你还不如就不要让你的孩子坐任何人的车(包括你自己的)。因为数据表明,孩子独自坐车被绑架的案例,比因为坐在自己父母车上出车祸死亡的案例,要少得多。可是当时我就想,这个数据是不是因为本来就很少有父母让孩子单人去搭车?

7.继续为人父母——作者用大量的数据和分析表明,我们对孩子的最大影响来自于我们是什么样的人,而不是我们对他/她做什么。这也是针对obsessive parenting的吧。我倒不是特别反对他这个观点,只是觉得,我们是什么样的人,和我们对孩子会做些什么,本来就应该是相关性很高的。所以他强调的不要把相关性当作因果关系,东施效颦地去操作(比如家里书多的孩子成绩一般比较好,所以你就买一堆书给孩子),也许是对的;可是反过来说,会这样东施效颦的父母,很可能也是在意孩子教育问题的父母,所以他们会有一系列的行为来鼓励孩子学习;所以这种东施效颦的操作也是一种体现(indicator),而不是应该被劝阻的行为——我觉得这有点儿悖论了:你家没书?对,这是因为你没文化,你家孩子(统计上来说)估计学习是不行了。你买书给他也没用。//你家有好多书?这是因为你要么有文化;要么特别关心孩子教育。你家孩子(统计上来说)估计学习会不错哦。那到底要不要买书给孩子呢?嘿嘿嘿。

8.给孩子取名字--没有特别的感想,但是他提到的很多很“黑人”的名字,的确我在黑人学生里碰到的更多。另外他说那个著名的关于面试歧视的试验不能说明歧视——就是给两个完全一样的简历,一个名字看着是白人的,一个名字看着是黑人的;或者一个是女人一个是男人,谁会更可能拿到面试——数据表明白人&男人拿到更多面试。这个自然是种族和性别歧视的代表。作者分析说这个不能说明是歧视,因为没有实际的实验表明如果是一个黑人有一个很“白”的名字,拿到了这个面试,那么面试官会因为他是一个黑人而根本不会给他任何录用机会,还是因为比较惊讶反而可能有某种帮助。我却觉得这根本不是同一个问题。对名字的反应很明确地说明了这种歧视的存在,哪怕我们不承认,或者不公开表达。这后面的事情是另外的问题了——黑人得不得到那份工作,只能说明这种歧视有的时候可能反而会帮到那个黑人,而不说明这种歧视不存在。

9.重要的花絮--作者说起黑白差异的时候,前头举了一个半拉子例子,提到一个芝加哥长大的白人小孩,父母如何支持学习,家庭如何温暖,自己本人学业又如何优秀;又提到一个黑人小孩,母亲生了他又抛弃了他;父亲整天打他;少年时候就混进黑帮——这两个人的未来是不是就很容易一眼看穿呢?当然,在书的结尾,他提到,这个黑人孩子,后来成了哈佛的一名经济学家,并且致力于研究黑人孩子学校表现不佳的原因;而这个白人孩子,他的名字叫做Ted Kaczynski.

The Age of Turbulence by Allan Greenspan


someday in 2009

The Age of Turbulence by Allan Greenspan

这本书我有实体书,不过比较厚重,一直没打开来看。记得阔太还曾经写过读后感(阔太指出是森林的小火焰写过,不是她)的,不过我没找到.

这本书基本上有两大部分组成,前一半写个人经历,从小到大到老。笔调平缓,不乏八卦。毕竟他跟好几任政府都一起工作过。后一半从他的视角(主要就是自由市场资本主义最好啊最好)讨论了一些当下的热点问题,比如全球化啊,贸易逆差啊,贫富差距变大阿,石油能源啊,什么的。

从前一半,我得到如下信息:

a. 他是犹太人。

b. 他父母在他很小离婚。他跟他妈过。他爸好似是混华尔街的。有点数学头脑,他认为他爸把这个传给他了。他爸在他几岁的时候,就是罗斯福新政的阶段,写过一本很积极很乐观的预测美国经济会恢复的书,扉页说献给他,写了一段语法逻辑很正确然而很长很绕口的话,他认为这个能力他也有了,后来去国会听证很有用。他每周去看他爸,他爸看到他老是很尴尬,他因此也很尴尬。他爸对他生活的影响,好像差不多就是这点了。

c.他小提琴拉得好,喜欢萨克斯。热爱音乐。因为肺部的可能问题高中毕业没有去当兵打朝鲜,转而混了一年多的乐队。后来去上大学,然后研究生院,学经济。但是博士没拿到就去搞公司去了。

d.他自己二十几岁结了一次婚,一年后就离了。然后就是混阿混阿一直到八十年代碰上现在的妻子,九几年才结的婚。——我看他的照片觉得很好笑,他年轻的时候看着也不错,可惜很快就显老了,一幅带着眼镜瘦长脸有点刻薄的样子。可是好多年过去,他看着还是那么老。有一张他跟他妈八十年代初的合照,我觉得他比他妈还显老!

e.以下为关于各个总统的八卦:

e.1. 他参加了尼克松的竞选班底,觉得尼克松特别特别聪明。听你讲一个完全不懂得问题十分钟,然后出门就能听着像是该问题的专家教授一样。但是在共和党convention之前,尼克松忽然有一次乱发脾气说民主党是敌人,完全失控。因此他最后决定不加入那任白宫。尼克松辞职他觉得是一件好事。

e.2. 尼克松的副总统,后来替他当了总统的福特,在格林斯潘看来,是最“正常”的一个人,是少数能够从各种心理测试幸存下来可以被打上“正常”标签的一个人。脾气很好,非常镇定临危不乱,非常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永远不温不火,有问题解决问题。所以没有连任格林斯潘很是惋惜。当然他在这届政府里工作了。

e.3.卡特上台,换了党派,他自然就不干了。

e.4.里根上台,他又去干了。先是竞选的adviser,后来在前一位美联储主席卸任的时候,他就开始干美联储主席,一干差不多二十年。里根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并且很警惕不被太多的细节干扰,是那种"intellectually lazy"的调调的奉行着。他举例说竞选campaign的时候有一次他被要求做一个五小时飞机的时间里给里根将很多国内的事情。结果里根就是不让他开头,讲很多好玩的世界八卦。他好几次试图牵引话题都不成功,最后就放弃了。下飞机的时候他说是个很愉快的旅程,里根很得意地说我知道你们想让我看那本多少多少页的摘要。。。

他当了美联储主席没几天,1987的一天,忽然股票狂跌508点(道琼斯指数。当时道指还没上五千点好像)。这件事情他一直没想通。虽然后来他处理得很不错,也没有对市场有什么长期的或者大的影响,但是他不明白为什么发生这件事情。

e.5.老布什上台。他跟白宫关系很恶劣。他认为老布什虽然有一个耶鲁经济学的博士,可是没有第一手的管理某个行业或者大公司的经历,对市场怎么工作很想当然。白宫频频给美联储施压要降息,但是他们觉得不是时候。N年之后老布什还说他让格林斯潘连任了,但是格林斯潘没有帮助他获得连任。

e.6.克林顿很聪明。跟尼克松一个级别的聪明人。所以格林斯潘不理解怎么会发生莱温斯基门。早期克林顿对美联储有些意见,但是很克制,尊重了美联储的独立性。后来经济好了么,高科技蓬勃发展,大家压力小,关系也不错。

e.7.小布什刚上台,格林斯潘很高兴。因为很多人都是以前福特白宫的班底。未曾想,小布什根很多总统不一样,一根筋地要实现自己的竞选promise.于是开始大规模减税。但是跟着经济增长变缓了,然后又打仗了,然后共和党把持两院和白宫,总统和议会互相不veto对方的bill,政府开支,各种各样必要不必要的,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格林斯潘对此很是不满。但是2005年小布什还是让他继续连任了。但是2006年初他就离任了(一个任期一般是四年)。为啥呢?我等啊等啊一直看到最后,他也没写。

后一半里面,老格不遗余力地说了一句话:资本主义自由市场就是好啊就是好。全世界各个地方的变迁都说明了这个问题——凡是成功地走了自由市场的路的,日子都好过了;凡是没走或者没走好的,日子都没过好。

比如,他说,东欧剧变,柏林墙的倒掉,罗马尼亚等国的变化,是他们发现计划经济实在不work了,采取“休克(shock)疗法“,就是一下子把市场放开。商品的价格短期内暴涨了一番,但是几周之后就开始回落,慢慢恢复正常。然后跟西欧联系增多,经济开始慢慢复苏。苏联,当年计划经济特别强,其实经济面临崩溃。他去访问作报告,讲美国银行怎么工作,结果发现(居然)很多人是懂这些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的东西的——据说因为有一些相关的书,政治导向性不强,所以还保存在了一些图书馆里,所以还有人看。苏联解体前,和刚解体的时候,戈尔巴乔夫,还有一些改革派,其实对市场经济非常地心向往之。所以,在看到了东欧的一些榜样之后,苏联也打算搞休克疗法——结果我们都看到了,效果很不好。卢布贬成了废纸——你辛苦给人工作一个月,开始说好的工资等你拿到手的时候已经一钱不值。哄抢成风,黑市横行。他们把国有资产本来是分成股份分发给大众,但是少数寡头抓住时机,用很少的钱把很大的企业的股份都搞到手。社会一团混乱。

为啥呢?

老格说,东欧那些国家是有市场经济的传统的。相应的法规制度都有基础。而且他们也就被控制了那么三四十年,早年的事情还有不少人记得。苏联不行,苏联一战前后就弄成了社会主义,到他解体的时候,已经没有活着的人知道市场经济具体是怎么运作的了。没有相应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法规,没有相应的文化,在这些没有支持的土壤之上,开不出市场经济的自由之花。

然后,他说,叶利钦的十年,是一团糟。于是后来普金上台,大家又开始往回走,开始国有化,开始加强集权,加强对市场的干预。效果当然是有的,对黑市和寡头的打击,一定程度了恢复了一些社会秩序,让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但是,他又说,俄罗斯这些年经济还不错,完全是沾了全球能源价格暴涨的光。石油阿天然气阿的出口。如果日后大家找到合适的代替能源,俄罗斯往后怎么走,就很难说了。

(有道理吗?我觉得肯定有。但是我老觉得他还是把问题简化了)

又说到拉美。他说,拉丁美洲深受十九世纪末西欧的影响——那会儿主要是殖民地;那会儿是一帮“法比安学派”的天下,那个学派基本上支持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支持福利,等等。他说,拉美的问题,就是他们都是一些“populist"的政府,这些国家贫富差距过大,所以政治家选上台之前都给人民许很多诺,说要大家分钱,要把富人的钱拿出来给穷人花花,要增长经济,等等。上了台之后,比如一看,政府公共事务钱不够,那就加富人的税?通货紧缩,那就印钞票?通货膨胀,那就控制货物价格?总之就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appreciate市场的复杂和精妙,不理解你每改变某一个因素,它会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所以,墨西哥阿巴西啊阿根廷啊,经济都有过崩溃或者接近崩溃的经历。又说阿根廷有一个也是靠着populist调调上台的总统,但是上台以后很改革了一番经济,让市场更自由,经济就好转了。还说有些国家倒行逆施,比如委内瑞拉的查韦斯,整天就要跟美国对着干,国有化石油公司啊,一不高兴就要限定石油出口啊,等等,这些都是对市场,对经济不利的做法。也提到了伊朗。

(我基本上觉得他说市场是一个复杂系统,不能随便乱改变某个因素,这个论点还是很有道理的。但是again,我觉得他在简化问题。为什么拉美populist政府流行?为什么要国有化能源公司?在我的记忆里英美这些发达国家整天干涉他们的事务,比如有的国家,其实是坐在金山上——能源啊,矿产啊,都很丰富;可是都被英美的商人把持着,大头的利益都是他们在拿,对当地人民的生活几乎没有任何帮助。这种情况下一个民选政府要国有化这些能源,有什么奇怪的?然后英美商人就鼓动政府出手,在人家家里搞政变,把民选政府搞倒。他们这种事情好象干了不止一次。——refrence参见一本叫做“Overthrow: America''''''''s Century of Regime Change from Hawaii to Iraq"的书。)

老格对中国的描写寥寥数语,乏善可陈。他说他九十年代跟李 鹏聊过,惊讶对方对市场经济了解得挺多的;但是对方还是跟他争论这个经济模式的问题。他说中国虽然叫个什么“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但是大家都知道他们就是在搞资本主义自由市场;他说中国这些年由农村开始的自由市场给他们的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效益,当然了,挑战依然是存在的:比如说,他们私有财产没有得到保护,土地想被征就随便征;金融系统不透明,很多该有的制度和立法还不完善,等等。

(我其实很惊讶,他老是对这些国家的人了解一点市场经济表示“惊讶”。我以为一个经常全球走的人,应该眼界更开阔一些,应该know better。当然也许因为他主要处理的是美国内部事务。我个人感觉他的笔调是对世界事务并不那么热心;或者他不想显得热心。either way,让我有点失望。)

印度自然也不能不提。又一次地,印度被英国殖民的时候,英国还是“法比安派”当家。所以呢,印度独立以后,虽然是民选政府,但是政府对市场干预的特别厉害。所以数年来,它们经济不好。到了九十年代乃至更晚,他们开始慢慢放松对市场的干预,加上在科技市场上的竞争力,经济慢慢好起来了——但是他强调说,印度的这个经济规模现在跟中国还不能比,大概放宽市场的力度还不够?但是呢,他们是个民选政府,所以未来还是有希望地。

还提到了一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工作,说得好象是哪个国家经济有难,这些人就跑去帮忙一样。比如提到98亚洲金融风暴中的韩国泰国。好像是世行借了好大一笔钱。

(也许我是左派的书看多了,我对这两组织一直不是很感冒——觉得他们就是那种借给你一笔钱,可以是很低的利息或者无息,但是政治上经济上就会提诸多要求——比如你搞建设?那么你什么什么材料要从哪个哪个公司买之类,你要开放你的什么什么市场之类。不一定所有的要求都不合理;但是他们的出发点在我看来并不是像他们有的时候宣称的一样,是在做好事,而是从他们自己的利益出发,罔顾借钱的社会具体的情况,很多时候都是把当地经济结构弄得一团糟。颇有新时期殖民的味道)

当然,老格也笔调轻缓地提了提全球化对美国人的工作的影响。但是他主要还是觉得全球化是一个好事,让全球通货膨胀率数年都保持得很低;大的经济危机也很就不怎么出现,出现了也没有闹到不可收拾,一般都能够被市场消化掉;美国人工作可以往高端走——当然,然后不可避免地提到了教育,表明了虽然美国拥有世界闻名的高等教育,但是中小学教育前景堪忧。这些美国小孩十岁以前跟世界小孩比还很正常,也没有落后;然而这之后到高中,他们就越来越差。数学科学尤甚。为什么呢?好像也没解释清楚。

对于美国贫富差距拉大,老格说,这是因为我们缺高端专业人才啊!为什么缺呢?因为教育不好。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努力提高教育水平,提高美国人民专业人才的数量;二当然就是引进技术移民。三当然还可

以双管齐下。他说,最终如果这种高端人才够多,他们的工资会下降的,贫富差距就缩小了。

(有没有这么简单?我理解的贫富差距过大通常是由于大资本家通过全球化把成本降低了,又利用全球化压低本国工人工资,从而利益暴涨;或者就是我一直没有理解的金融家操作这个操作那个,不制造任何实际商品但是有暴利的行为——当然我并不是要反对金融系统的存在)

还有啥呢?我的记忆暂时就只记得这些了总之并不是一次特别有收获的阅读。我觉得格林斯潘阵营是如此的清楚,让我有失望的感觉。在我看来,这本书没有我所期望的全球观,也不特别的有内容。

萧红;呼兰河传

someday in 2006 or 2007?



知道萧红的时候我已经高三。我们县城有一些曲里曲拐的小巷子;某一个巷子口,老是有那么一个中青年男人,摊开了一地的盗版书来卖。那个时候我经常跑去那里买读者,甚至买全了80年代某几年的全本。不过大学之后我就不好意思承认自己爱看过读者了,觉得太没品。开始逼着自己看一些高深癫狂的作品,神经兮兮地想要“体会”一些意识流,类似于某种幻想症的病人。很久很久之后,我终于明白,能够真正感动我的,还是那些直白的,跟我的生活直接相关的东西。喜欢,就是喜欢吧,管那么多。

又跑题了。

那个巷子里面的男人带着一幅黑框眼镜,一幅不得志文人的样子。但是彼时我还比较天真,没有因为他面容的不得志而看低那些躺在地上安安静静的书。我淘我喜欢的书,(甚至还淘到过一套《排球女将》的连环画),并且在姐姐中专毕业到去县城工作的时候把她也拉过去。那一次,姐姐买了四本,一套的《萧红全集》。

我又要跑题了。先打个招呼。

我的身上,如果偶尔有那么一点点文学女青年的气质,基本都是来自于姐姐的影响。我从小热爱数学,和作文。语文其他方面都不喜欢。姐姐很早买一本一本的作文选,我当故事会一样地看;姐姐很早开始写日记,我。。。还当故事会一样地看,并且很多时候是偷着看,并且偶尔忍不住还要在上面批注——当然事后必然少不了挨骂挨打。于是厚厚的皮,就这么练出来了。

跑题结束。

那一套书,封面是淡淡的灰。有着一张萧红的照片,那张经典的黑白照片里,她围着围巾,面容美丽平静的一个北方女孩子的样子。好像我先挑了一本短篇选集来看;觉得很忧愁,哀伤,而又有着不容忽视的美丽。到今天我已经忘掉了大多数的内容,只是脑袋里面还残留了这样那样一幅淡淡的画,比如有一篇写一个人的饥饿,看到一条那种面包,“列巴圈”?这种面包名字的怪异使得我记住了它。我脑袋里面的画,对应于这个故事的,是一个人无奈地坐在阴冷破旧的火车上,那一条不属于自己的面包,在头前悬挂着飘来荡去,自己充满渴望,幻想,喉咙蠕动,然而还是饿着。还有一篇里面有着一个老人和孩子,孩子似乎生病了,孩子的父母都不在了?我记住的那幅画里,有着浅浅的茅草屋,一个小小的池塘,初春冷峭的天气里,孩子带着病态的殷红,擎着一条细微看不到的风筝的线。背景里有着老人暗淡衰老微驼的身影。似乎还写到了有二伯,这个在呼兰河传里面也出现了的人,是萧红自己家里的长工,写他怎样埋怨,偷东西,怎样挨打,哭泣。这大概可以用那样一个垂着头的背影?远处孩子偷看的好奇的脸?麻木凝滞的气氛?

后来知道萧红和萧军,符合我们伟大的革命的两本书,《生死场》,和《八月的乡村》。前者我看了,后者一直没有去看,因为我先太喜欢萧红,对萧军有了成见。其实别人的感情纠缠大约本不该是我能评判的,而我也从来不觉得萧军是一个猥琐的人,但是到底。。。到底心里面还是揪然不乐。生死场里面,农民的觉醒和反抗,大约并没有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只是记得,那一个美丽的妇女,婚前和她未来的丈夫幽会,那男人总是急急的,没有理会或者听到过她说什么;婚后一阵子她得了很重的病,渐渐没有人理了,砖头砌在她身边,肮脏恶臭饥饿,都没有人理了。这样迅速地枯萎腐烂下去了。

然后才到《呼兰河传〉。就像最华彩的,总是最后出场一样。

拿到的不是我姐姐的淡淡的灰色封面的书,是另一本小册子状的。已经不记得是不是图书馆的,谁借的,又怎样传到了我手里;只知道一开始看,就看进去了;仿佛屏了一口大大的气,一口气扎到了水底下;不看完,势必不能出来,呼出胸腔里面那一大块的五味陈杂。

已经隔了几年,脑海里却依然有着那个清冷的小镇的淡淡勾画。出场的就是冬天,冻得小刀子一般;街道,两边的各式铺子;学校机关;卖麻花卖豆腐的人;(这些淡淡的图画,总是和我小时候的生活经历搅到了一起,共鸣便仿佛小时挚爱的芝麻烧饼的香气一样袅袅升起。甚至图画中人物的表情动作,也混在了我的记忆里面:比如那个卖麻花的,几个孩子把油亮亮的麻花都摸了一遍;阿大阿二阿N互相抢;我的眼前,便一样出现那样油炸过的,一串儿的,“馓子”。我看到N年前的自己,也是那样棉袄棉裤,流着口水默默地站在一边,渴望妈妈买却从来不肯开口要;我看到我和姐姐这一刻追来打去下一刻亲亲密密。)还有那个有名的大泥坑,淹死马淹死猪;使得大家都有了好借口吃瘟猪肉的。。。

然后慢慢地出来特写了:这样那样的活动,唱秧歌,跳大神,放河灯,野台子戏,娘娘庙会。。。总是轰轰烈烈热热闹闹的,周围人们兴奋或者惶恐的表情——这些,这些我都亲眼看到过,看到萧红,轻轻一支笔勾勒了一下,我的眼前却是五彩缤纷,一个个地鲜活起来,虽然,底色仍然是灰。当然,轰轰烈烈热热闹闹完了,就有这样那样荒寒的感觉出来了——这些,我是不大知道的;然而出嫁了的姐姐妹妹们偶尔的相聚,给谁捎这样一块的花布;温和的送子娘娘。。。这些,小时候的我,跟着母亲团团转的时候,也是听到过一丝半缕的。

终于,开始写到“我”了。还有家里的那个花园。于是我们看到童年的“我”,那个小姑娘,怎样有一个疼爱自己至极的祖父,温暖安详,怎样在院子里外这样那样的草儿虫儿黄瓜花儿间穿行;怎样让笑盈盈的祖父教‘我”慢慢地念一句句的诗。。。这些,大约是这本书里面最温暖的部分了罢?虽然萧红也不说温暖,可是那么一个小小的女孩儿,在祖父慈祥的目光下面在满院子新鲜败落之间奔跑的画面,到底也算是给这本书的寒冷,增加了那么一点点的暖意了罢?

更多的人出场了,养猪的漏粉的拉磨的赶车的,每一家的开头,都说,“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就仿佛夏天雨后房顶的蘑菇,本来该是顶顶清新盎然的;可是那样开心地采蘑菇的人,那样炫耀着长出最大蘑菇的房子,还是破了收了他的一只鞋子,到漏粉的锅里变成一条条黄色的粉了。仿佛笑容清新都只是灰色的空气里面的一点幻影。那样缓慢的。却又那样倏忽不见的。

又出来特写的人了。这一次是我第一次看完掩卷最难受的地方。小团圆媳妇。那个笑呵呵有着长长乌黑的发辫的十二岁的高高的小姑娘,终于因为不知道害羞,被好心的人们整死了。然后写家里的有二伯了,这个牢骚满腹的仆人,偷东西的,仗着随着家里的长辈一起过来的,终于被“我”的父亲狠狠地责打了,那样的凄惶莫名 ,又仿佛其实什么都不为的,不过是深重的生活下的麻木与直接的空洞的反响。然后写到卖黏糕的冯歪嘴子了,还有王大姑娘,还有他们的孩子,还没来得及温暖,王大姑娘就产后风死掉了。然而孩子还是慢慢长大了。

然后就结尾了。然后萧红说了,她一个人在香港,也不是要写什么幽美的故事,可是这些童年的往事充满了她的记忆,所以她把它们写出来了。而我的眼里,倒其实是一幅这么幽美苍凉的画。

然后她也贫病交加,寂寞入骨地死去了。虽然还在那么一个秀美的年纪里面。

不知道什么时候看谁的序,说萧红也算鲁迅他们一派的,也是进步文人;然后萧红终究天性里有很多荒凉,没有积极地去革命区,反而去了香港;然后及其寂寞地死去了。也看了,说萧红怎样十几岁逃婚,可是后来她逃婚的对象找到她,骗了她一起同居,在她怀孕的时候却拿了所有的钱跑掉了;然后碰到萧军,然后英雄救美,然后二萧就那么纠缠不清了,在一起便吵,不在一起便想念;终于分开了;与另一个文青端木在一起;然而人们见到她脸上挨打的痕迹;终于端木也不知去哪里了;她一个人,寂寞地流落到了香港;又一个人,最后写了这本幽美苍凉的书。仿佛还是一个孩子的口吻,孩子的眼睛,大约萧红又见到五六岁的自己了罢?然而成年后的荒凉终于掩不住,满纸萧然。然后这样灰暗颓败的土墙头上,却又有些那么细小的花儿。麻木残忍的地方固然叫人落泪,美的地方温暖的地方也同样叫人落泪。于是我随着她,穿过黯黯的尘光,去看六十年前的东北一个小小的城;然后我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六十年后的大学宿舍的床铺上,不知所往,不知所终。

dreaming: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sleep

5/15/2010

dreaming: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sleep

By J. Allan Hobson.

这是一本很薄的小书,一百多页。我出去开会,来回的飞机上,断断续续地正好用e-reader把它看完了。

书写得比较好读,没有特别深的东西。或者因为里面提到的大部分东西我已经知道,所以看得也没有特别新鲜或者给我很大的启发。有点儿像总结了一些我以前这里那里听来的一鳞半爪的东西。不过我对他的主要意见还挺感兴趣的:就是说,梦境,大概就是一种疯狂的精神状态罢了。跟磕了药似的。

作者自己应该做过一些睡眠试验。主旨大概就是反对从佛洛伊德时代流行起来的对梦境内容的分析——梦境是不是反应了人被压抑的渴望?愿望达成?特别是根性相关的?——而是要提倡一种跟神经科学结合起来的研究:到底睡觉的时候,做梦的时候,脑内有些什么神经活动?这些活动有些什么功能?跟醒着有什么不同?这些年来电生理,分子生物学和脑功能成像的发展,给了很多有趣的结果。

比如大部分人都会描述的,梦境里面的视觉仿佛被加强了——这个我深有体会,我的梦里面常常有非常美丽,非常栩栩如生的场景——,还有一些assocation加强了——本来没关系的两件事情可能被你联系在了一起;情绪反应比较强,特别是比如恐惧,悲伤,紧张等等的情绪;然后正常的逻辑推理能力,对空间和方向的认知(比如地点时间在梦里常常可以随意切换),还有记忆(一般很多人可能记不住或者记不全梦境),都有减弱。

这些都有分子水平上的物理基础。某些化学分子释放的少了,某些多了。某些脑区安静,某些地方活跃,等等。

然而更有趣的问题,我觉得是睡眠的作用。

书里提到,睡眠一个作用可能是把身体很多的调控系统重新更新维护了一遍,使得到了清醒的时候我们又可能正常工作。比如哺乳动物的温控系统。有一个试验给我印象很深:两组老鼠,一组正常睡眠,另一组睡眠被剥夺。那组正常老鼠醒来的时候上窜下跳,生活愉快;而失去睡眠的老鼠慢慢拒绝进食,靠近角落,瑟瑟发抖——它们越来越不能维持自己的体温,于是把所有的能量都用来保持温度,可是还是不停地变冷变冷,直到一两周之后死去。

——这个实验给我如此深刻的印象,是因为我老早就注意到,我一熬夜,就浑身发冷,瑟瑟发抖。难怪关塔纳莫说用剥夺睡眠的方式来折磨犯人呢。。。

当然人体的调控系统并不只温度一个。也许睡眠就是一个自动检修系统,或者充电系统,把劳累了一天的人体重新检修好,充满电,迎接下一天的挑战。

我主要很好奇更深入地,这个功能是怎么达成的。但是书中没有详细描述。也许也还是一个正在进行中的研究方向吧。

当然也提到睡眠对学习的作用。仿佛是对白天接收到的各种信息刺激做一些分类总结等等,该加强的加强,该减弱的减弱。这个现象也早有实验证明。我好奇的是:为什么睡眠的时候做这些?因为这个时候外界的感觉被挡在外面了,不会有干扰,就整合处理这些内部信息?那这些处理过程在整个学习记忆的过程中的作用和不可或缺性,还有它们自己的具体过程都是怎样的呢?——其实也都是比较宽泛的问题了。我猜肯定有相关研究的。

至于梦境,作者说,也许人体通过在梦境里片断地“发疯”,从而保持白日清醒里人的正常。当然也可能通过梦境里面的选择性地激活某些内部神经活动,来加强一些学习效果等等。这些神经系统,特别是脑,内部的自主激活和活动,大概跟意识的形成有很大的关系。——嗯,婴儿的梦特别长特别多。最丰富和常见的梦是发生在REM(rapid eye momement)-sleep的时候,这种类型的睡眠在婴儿期占睡眠比重特别大,成人后减少了很多。

总之是本看起来有意思的书。

再生缘*孟丽君 (很老的贴)

someday in 2005 (I guess...)

若干年前的旧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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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很久很久以前了,我想,大约小学四年级吧。我有一个密友,我们天天画古代仕女,编故事,交换连环画,听广播里的评书。放学了,虽然我们家在学校的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我们却都绕道而行,为了有多一点点的时间,在路上编一个又一个我们心里的故事。常常到了分岔口了,故事还没有说完,于是我们一小圈一小圈地走,慢吞吞,斜挎的母亲做的书包在身后一荡一荡;我们走过一条条田间的小埂,一个小小的池塘,一丛芦苇,一片洼地,一个粗心的鸭子丢失的蛋。。。我们后来索性一屁股坐在了路边,一个说,一个听,间或发些议论感慨。常常一个说完,仍然舍不得走,于是另一个又起头说起新的故事。很久很久以后,我才醒悟那是一段多么美好的时光。不过庆幸的是,我想当时,那样一种沉迷的快乐,我是知道的;虽然还没有学会珍惜,但就因为此,才真正是快乐的吧,不像现在,横竖要提醒自己,快乐,就要尽情地快乐,因为不知道下一次何时才能又尽兴。

扯得太远啦。我原是要说孟丽君的。这个故事,叫做再生缘。是清朝的一个才女写的弹词,写给女人的故事。初次接触这个故事,是我的这个好朋友,一次买到了一本连环画,《再生缘》第一本:《比箭夺婚》。当时我们正是疯狂痴迷于画古代仕女。我们用白白的纸来临摹,有的时候纸太厚,你知道,用油一浸,晾干,什么都清清楚楚在其下显现。我记得,美女叫做孟丽君,还有一个情同姐妹的乳娘之女,苏映雪。连环画里白描的美女,十分适合临摹。我们临摹了一张又一张,也翻了一遍又一遍。故事已经烂熟,美女孟丽君,年方十五,两家少年同时求亲,同岁的皇甫少华,那样丰神俊朗,一看就是一“好人”——凡好人必好看,所谓“气”?另一个,是大一岁的刘奎壁,国舅,但是看起来就猥琐(我印象里他被画的猥琐,虽然后来看书知道他也须是美的),于是比箭分高下。一箭穿绿杨,二箭过铜眼,三箭落红袍。刘奎壁先射,然而最后一箭风起,吹起帘子,及后面一干看热闹的家眷,里面有温柔美丽的苏映雪,于是这一反角必然见色起意,心猿意马,弓未拉满就射出去,自然输了;然后白马王子登场,轻轻松松赢得比赛,顺带佳人。后面知道刘奎壁不忿,想方设法要陷害皇甫家。。。

我们都想看下面的故事。看看书后的附录,共有十本,不禁泄气。我们买书的唯一经济来源是从可怜的零食钱里刨,而这还不是最难的,最难的是我们买书的唯一渠道是乡里(那时叫公社)唯一的一个新华书店,小小的一个柜台,基本没什么书。每次扒在那里看上好久。

但是后来我们还是成功地淘到了另外两本,第二册:《映雪代嫁》,第四册:《昏君试探》。于是我知道皇甫家被陷害了,老爷落入敌手,全家抄斩,所幸家人都逃走了;丽君被赐婚给刘奎壁,但是婚前逃走,映雪代她出嫁而在成亲之夜跳湖。第四册里丽君已然女扮男装考中了状元,唤作郦明堂,然后还用精湛的医术治好了太后的病,深获宠爱。更因自己闭月羞花的容貌,被人疑为女儿身,于是皇帝想法试探,但被她义正言辞驳过。

然后,。。。。不知道了下文。就像我当时看得射雕英雄传,始终只能找得到第三本,第二十一回到第三十回,翻来覆去,蓉儿怎样用“打狗棒法”戳穿杨康,怎样和靖哥哥密室疗伤,最后怎样受伤,靖哥哥背着她去找一灯,烂熟于心,却总是没有前因后果,偶尔想起,猫抓心一般。像是怎样一个绝世的美女,我看到了那一闪而过的裙裾,微微萦绕的幽香,于是疯魔不能忘。

但是我所臆想到的,必然是个大团圆的故事吧。毕竟那是我所有看过的故事的共通。我从来知道,跳梁小丑,终不长久。忠良是被用来在开端陷害,在最后平反的。最后必然圣恩隆眷,皆大欢喜。忠良之后必然能够逃脱抄斩,必然路路遇贵人,所谓“公道自在人心”么,他们总是一边奋发图强一边不停有人要认为义子或者女婿。然后大仇得报且家势更甚。冤屈得到昭雪,官升N级且妻妾成群。什么也不耽误。呵。

所以我看到最后几册的名字,料定也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最后一册叫做“再生姻缘”,我想,大约经过种种劫难,最后终于皇甫家沉冤得雪,皇甫少华和孟丽君有情人终成眷属,那刘家必然倒霉。我想就是这样了吧,像我看过的“呼家将”什么的。

可是可是,我现在已经不能确认,当时我到底在第一册或是第二册里,看没看到过皇甫少华跟刘燕玉,也就是刘奎壁的妹妹,私定终身那一节?那是刘奎壁把皇甫少华诓醉,打算一把火烧死,这位刘家小姐救了他,并言亡母托梦,说是要她相救贵人,且许下终身。这不过是刚刚跟丽君定下婚约之后。而皇甫同学更是感恩,立刻互赠信物,定下誓约;然后却又瞒着孟家。如果连环画忠于原著(而我相信这一点),不可能不提;然而为什么我忘得如此一干二净?心里面这一定是一个才子佳人的故事,而我也只认这一个才子,配这一个佳人了吧?至于第九册叫做“三美相会”,我有没有想过,是哪三美,又为什么相会??



有一阵子黄梅戏电视剧很流行。我比较土,跟大多数孩子一样,一般不爱看戏。尤其在有其他选择的时候。我对于“故事”有强烈的热爱,但是这种过分的爱,使得我是那么着急,十几岁的男孩子追女孩子一般,(或者该是美国的孩子?哈哈,我们多半还是比较乖的??)所以没有耐心去听那些低吟浅唱。黄梅戏略好,因为它可亲,音调也不怪异,比如越剧里面要把“哥哥”叫成“蝈蝈”呵呵。也因为怎么说我也是安徽人,要是说没听过黄梅戏总觉得太丢人。。。所以我就把入门的“对花”,还有什么“树上的鸟儿成双对”听熟,就罢了。

然而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出了一些这种戏曲连续剧。我记得我看过“貂蝉”,看过“莫愁女”,还有一个叫做“风萧怨”的,怎么也不能忘,说的是一个宫女怎样被皇帝临幸,有了孩子,而皇后怎样厉害,硬要置她们母子于死地;他们怎样逃过,多少年后(二十年?)含辛茹苦,又怎样回来认亲。。。那片子极是感人,我和一大帮玩伴还有我妈一起看的,最后我哽咽不能言,三番五次要忍自己的眼泪,被我妈大大取笑,我羞而跑出门,我妈还追上来作希奇状,使得我觉得自己在伙伴面前丢尽了面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我才记住了它。

但是当黄梅戏电视连续剧“再生缘”,或者叫做“孟丽君传奇”,出现的时候,我已经高中或者大学。不是放假,没什么机会天天看电视。我看了一点点的片断,觉得主角算是美丽的,也就忘了。忆起了一点温馨的由头,此时我乱七八糟的小说看得多得多了,然而也再没有儿时满脑胡想,故事信口编来的兴致。记得美女唤作韩再芬。似乎还是一个比较有名的黄梅戏演员。

而那故事本身,我也没有多加臆想了。已经过了疯狂看演义小说的时候。虽然我曾经看“十二寡妇出征”,热泪盈眶,在语文课本上写下她们的名字加以背诵;我看“薛刚反唐”,不知道为什么记得最清楚的是樊梨花的师傅会法术?而且我很喜欢樊梨花的名字,不知道为什么。“大西唐演义”听了一些残篇,因为我们村的广播爱在说书时间插通知,前一刻还是樊梨花移山倒海,下一秒已是我们标准的方言“啊,这个,今年上缴任务比较重,到目前为止,**队,25户已有20户胜利完成上缴,啊,值得表扬,。。。”我爱站在一个电线杆下,那上面有一个喇叭,最最清楚。然而每每会被邻家的老伯取笑,或者被妈妈一声长一声短的声音催回去吃晚饭。

还有,彼时我已经看过念念不忘的另外一部书的后一半,就是卧龙生的“翠秀玉环”,前一半我惊为天书,后一半直要吐血。真不如不看。这一个叫做“再生缘”的,无非也是才子佳人,历经磨难,终成眷属,光耀门楣,我想。如果有时间,倒可以坐下来听听戏。


周五的早晨。前一天的程序弄得我焦头烂额。算算暑假已经过了这么久,对自己许下要做的事情什么也没有做或者做完。我日日更加懒散,提不起任何兴致。总是希望缩到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去。又觉自己抵不了孤单。拍了一些美丽的花朵,然而总觉得不够美,是我的照片不够,不是花本身。总希望背景干净疏爽一些,虽然一朵大大的红花也是漂亮,总觉得太过于喧扰。依然还是只能为了一朵花一片云开心。而这种开心也渐渐渺茫起来,心虚起来。

我照例到了实验室打开电脑,邮箱,各人的blog转一圈,然后去了未名。居然看到有人在prose版贴孟丽君的故事。这个名字我依然记得这么清楚,左右不过是在喝咖啡,我就点进去看。似乎觉得跟记忆有些不同,然而明显的,我知道这是现在有人改写,而且还没有写完。看看也是喜欢的,有趣的,而且记忆中的人又渐渐在眼底活转过来,于是渐渐不能自拔,居然把那三十四回都看了。尽管中间已略有不耐烦,因为女主角实在是过于完美了。不过特别一点的就是她自傲的三件事,顺序是:兵法,岐黄,诗书。故事让我想到了前一阵看得《迟迟钟鼓初长夜》,开头也是那么一对父女,女孩子也是完美的很。最近心态渐渐变态,趋近于未名上的一干人等,看到完美的东西就想拍转,疑为虚假。但是这一个,因了早时的美好愿望和一些念想,加之作者文字流畅,居然觉得不错了。 

晚上回家,饭毕。算是周末了,所以在网上到处逛。又想起孟丽君,于是去google.这下子到愣了:

原来作者是位女性,唤作陈端生;原来原著是弹词,而且很长很长;原来跟红楼梦一样,作者没有写完;她十八到二十岁才情勃发写了前面十六卷;然后隔了十几年才在唱词人的诚恳要求下写了十七卷,然而剩下的再未写起。后三卷为另一女性所续。 

原来这本书后来得陈寅格深爱和高度评价,且郭沫若跟他都作了一些评注,为一些考据还有争论。原来还有“南缘北梦(红楼梦)”之说。

最重要的,原来不是那么一个简单的大团圆结局;别人给它续了一个,但是不是它的。原来后来这个孟丽君,已经不是当初的孟丽君,位极人臣,未来的丈夫是门生,和父兄当朝为官不相认,她已经不肯回去做一个好媳妇了。她的天空,眼界,已经不可能缩回去了。

于是我更疯狂google,要看全这个原来的故事。找到了一个改写版的,很不幸,也还没写完;但是其实已经写到了陈端生的十六卷完了(从故事发展来说)。而且重要的是,我觉得这个改写基本是忠于原著的。  

很长。我看到了早上五点。头大得如同一个巴斗,孙悟空头上紧箍咒被念起的时候,可能就是这感觉了。然而我仍然激动不能眠。

而且不死心再找再找,居然给我找到了弹词版的,是个完整版,包括了后面的续补,尽管众口一词,说那个续不看也罢。

于是我看了一下白文改写版没有写到的第十七卷弹词;长,我又晕了,看的甚是潦草;然而我想,作者,也许确实写不下去了。要怎么写呢?!

而且我知道,我是不会去看那个续写的了。我看了那三卷十二回的名字,就要吐了。但是我必然会去看最初的弹词版的,那洋洋洒洒的十七卷六十八回,一点一点看。我忍不住将电子版存了两处三处的,我还幻想着去买了书,在墨香里面,一点一点细细看去。


那么让我来说一说故事本身吧。要说明的是,这是我跟据我看的那个白话文新版的,但是我也看了一部分弹词,觉得它还比较忠于原著,起码在一些事实上面。也许有些情节增删或者感慨。

像我看的那些连环画说的一样,比箭结果,皇甫少华赢了。刘奎壁怀恨在心,假意与皇甫少华交好,一次缠他喝酒,醉后天色已晚,让他在自家小春庭歇息。同时唤家人江喜去一把火烧了小春庭,江喜不敢,去问自己妈妈,小姐刘燕玉的乳母江妈。小姐刚好有亡母托梦(小姐是庶出),要她搭救贵人,且以身相许。于是皇甫少华被救,与刘小姐互换信物,私定终身。回去只与父母知道,瞒着孟家。但跟着立即因为边关有人造反,皇甫少华之父皇甫敬被派出兵——这是由国丈,也就是刘奎壁的老爸刘捷推荐的,自然不是什么好事;皇甫敬不能跟另一主管搞好关系(自然那是刘捷的人),后来被围无人去救,于是被俘。这下一个兵败还有通敌的罪名下来,自然满门抄斩。但是大家都是聪明人,于是皇甫少华肩负日后“复仇”重任,自己先跑路了;然后母亲和姐姐被囚,但又被山大王劫走——这山大王却不是别人,而是跟皇甫敬一起倒霉的另一武将卫焕的女儿卫勇娥。自然也是女扮男装。于是她们就没事了,在那里伺机而动就可以了。

皇甫少华同学也很好,很快又人认他为义弟,一起去找名师学艺去了——当然他本来也很牛了,不就更进一步么。

孟家就麻烦了,刘家又让皇帝把孟丽君赐给刘家。于是赐了,孟丽君不肯,但是孟家父母怕事,纷纷相劝。于是孟丽君只好脚底抹油,跑路。当然女扮男装了。她想得很清楚,要考功名,自己来搞定这一切。“愿教螺髻换乌纱”。但是孟丽君又不能害了自己的家人,所以给家里留了封信,叫他们用映雪代嫁。

可叹苏映雪这位千娇百媚的温柔美人,本来她母亲很高兴了,那刘家权势通天的,苏映雪不管怎么说也不是小姐出身,所以就觉得好。然而苏小姐那日见二人比箭,却已为皇甫少华倾倒。当晚就做了一春梦,梦里与皇甫公子私定终身。于是她也不肯。但生性软弱,只好去了,不过贞女终是贞女,哈,当然要怀揣一把剪刀什么的,当夜破了刘少爷的相(划在了人家脸上),但是事不成(杀不了人家),投河自尽。

孟丽君自己过了一点苦日子,不过人聪明挡不住啊,卖假画也可赚钱。后来又有人收为义子。连中三元,成了状元。当然名字改成了郦君玉,字明堂。郦君就是“丽君”,又取“君子温润如玉”之意。后来又治好了太后的病。皇帝十分喜欢。太喜欢了也出问题了,皇帝疑心她是女的,试探她,被她应过;正好梁太师想招她做女婿,皇帝很高兴,就看她怎么办。她决定冒险答应,看看能不能跟梁家小姐交涉。然后居然梁家小姐是投湖被救的苏映雪,被太师收为义女。当然一切都好办了。不过细节是这次苏映雪又藏了把剪刀在新婚夜。。。幸好没用上。

跟着就写丽君怎样一步步在官场历练,整治朝纲,与刘国丈斗法。居然把皇甫少华同学点成了武状元,更是一力维护他,让他做元帅去平番。这中间种种之艰难,丽君之善辩也不多说。自然后来皇甫同学加上他的姐姐,义兄一干人等平了番,就出老爹,又拿到了刘国丈作恶通敌的证据,于是到这里忠奸分明,好人的好报,刘家倒霉。最倒霉的是那个刘皇后,这个节骨眼上难产而死。为了显示他们彻底的恶,她的死因是:怀孕的时候还要亲力亲为“伺候”皇帝,十月怀胎婴儿居然胎死腹中,自己产后崩漏而亡。刘家失了靠山,又东窗事发,于是统统下到死牢。皇甫长华,既然功臣之后,更重要的是也是美女,且气质不烦,正好补了皇后的缺,于是皇甫家成了国戚了。

到这里,本该是一个好的结尾时机了。郦君玉此时算是皇甫家的大恩人,皇甫少华的恩师。但这个时候孟丽君换回女装,携苏映雪一起下嫁皇甫少华,多半也就成了佳话了,欺君之罪大约也是可免的。不就是皇帝一句话么。就算他私心也想要孟丽君,刚刚得了一个皇后,加上道德压力,也就罢了。这也是当我最早看那没有后文的连环画,所能想到的美好结局了——虽然我可能忘了苏映雪。

然而到了这里,只不过到了第八卷。就是初稿的那十六卷的一半。

那么后面,都在写什么呢?

皇帝,皇甫少华,孟家,闺中秘友苏映雪,所有所有的人,都在用各种方式,让郦君玉回归孟丽君;哦,不,皇帝是要她恢复女儿身,但是不是孟丽君——他不能夺臣子的妻啊。孟丽君怎样一次又一次地在惊涛骇浪中苦苦支撑,坚持她好不容易挣来的自由,与施展才华的天空。在这个过程中,皇甫少华这个最初的白马王子,一点一点地成了一个猥琐的人;可能本来他就是那样的,一个世家子弟,也不能说是猥琐,然而已经配不上今日的孟丽君。

还记得刘燕玉么?

皇甫少华娶了刘燕玉,并且因为要娶她,不能杀她父母了啊,不然叫人家怎么嫁呢。于是上本让皇帝赦了刘捷夫妇的死罪,只说刘奎壁在作怪,杀了他一人。这件事情,丽君大怒。我不知道有多少儿女私情的成分在里面,因为在这之前,她已经从一开始的心软,慢慢地觉得不那么对头了;皇甫少华这个门生已然不能匹配她,她为了他,那样振翅高飞,不惜一切;她也确实成全了他一家,本来该功成身退,琴瑟和谐了,然而这慢慢已经不是她所能满足得了。何况皇甫少华在感情上也远逊于她的忠贞高洁。所以当皇甫家得意洋洋,“宽宏大量”地娶了刘燕玉,丽君以一个已经是宰相的身份,看到了这样的一个皇亲的自私,跋扈。为了刘捷,多少将士白白牺牲,忠良受害,然而这样的一个儿女私情,却轻轻地掩过了所有律法。这个时候的孟丽君,看得想得更多,要做得更多,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我想,大约她彻底对皇甫少华没有了幻想,一心要自己做一番事业了。

反观皇甫同学,有了一些这样那样的消息之后,怀疑到自己老师可能是自己的未婚妻,于是乎更加洋洋自得,觉得丽君难怪那样维护自家,原来都是分内的事!再也没有了尊崇之心(这是怎样的逻辑!无知而狂妄),一心要抱的美人归。于是各种丑态做尽,不说也罢。中间也还是被丽君弄得云里雾里,一度相信不是,又怎样诚惶诚恐!

最精彩的一幕,我现在看的,我最爱金殿撕本那一回。丽君担心母亲的病,只好私下认了母亲,本来苦口婆心说不得泄露,自然还是泄漏了,于是皇甫少华激动万分,上本“情真意切”要丽君,并且趁丽君入闱作主考官的时候。一切都布置好,只等丽君来钻圈套。好一个丽君,不卑不亢,说的入情入理,轻轻摆脱了罗网。那皇甫还要纠缠,丽君大怒,撕了他的本,要以“生犯师”罪治他——那是绞刑,死罪——顿时一干人等败下阵来。怎样前倨后恭,不说也罢。

然而在那十六卷的结尾,却是惊心动魄的,皇甫少华求皇后皇甫长华,于是皇后设计用酒灌醉丽君,让宫女去脱靴——是否三寸金莲。当然,是。白绫袜下是月白的绣鞋,里面居然还有红绣花鞋,端得不盈一握的三寸。

隔了十多年的第十七卷,却是皇帝拦下了要给皇后报信的宫女,拿了丽君的绣鞋,先送了她回家,后面确是要逼迫她承认自己的女儿身,但不承认是孟丽君。否则以欺君罪灭满门。丽君急迫之下,加多日劳累,吐血。

没了下文。

叫端生怎么写下去呢?

叫孟丽君嫁回给皇甫少华?太恶心。。。这是可以办到的,太后做主什么,估计皇帝也得认;事实上续集大概就是这样的。然而这岂还是丽君?

嫁给皇帝?也是可以办到的,只要丽君肯。不过她不肯。她与皇帝有知己的情分,却没有男女之情。或者皇帝喜欢她,她也知道皇帝对她的好,十七卷最后她说了皇帝比皇甫少华强,然而她并不是要做一个皇后啊。她要做的,是一个整顿朝纲,造福万民的宰相啊。

死??也可能。以她的刚烈,加之依然吐血,过于劳心劳力,也说得过去。然而如果可以不死,她一定不会的吧。像那一次皇帝硬要与她同她而眠,她对自己说的,换一个女子,也许就从了,或者刚烈一把,自尽什么的;但是她不会,她想尽办法脱身,凛然全身而退。

诈死退隐山林??退隐山林是她自己给自己设的结局,然而这么早,她却没有料到。而她,在这样艰难的情势下,还能够全身而退么?何况退隐于她,也是多么无奈的啊,她并不是一个要出世的人;她是要入世的啊。

。。。。。。

于是在这里打住,也好。每个人,都可以想一个自己喜欢的结局。没有喜欢的,也就承认好了,至少还可以说,目前还没有结局。


拖了很久的了,如同我的一切事。一笑。

最近三天租了车,到处走了一走。一种尖峭的快乐。星星点点,已经是很难得了。终于发现我累得电脑也懒得开的时候,网络对于我来说其实是可有可无的——当然,也因为我的网络结点够少,我猜。呵。等我在坐在电脑前,看完了所有的照片,楼下洗衣机里床单被套,烘干机里衣服,都在各自安然运作,我觉得安静了。忽然想起这篇评论,我说要写的,我想现在是个好时候:我已经忘记了一切华丽的词藻和当初的激动,但是又还没有忘光,合该“繁华落尽见真淳”了,我该知道,我要写的,都是我所想的;像是听完了一节课,几天后复习那笔记,可能忘了枝节,乃至主干,但是那曾经烙下印记的地方,却一定不会忘。

好了,我又开始叽叽歪歪,半天不入正题。然而我这下劈劈啪啪地敲键盘的时候,我是快乐的;我的嘴,她已经渐渐失去了说话的功能,可是我的手,还是灵巧的,活泼的。

这个故事本身,我已经说过了;后来我又看了一些介绍,知道它是有前戏的,前戏里面,孟丽君的前身和皇甫少华的前身,是夫妻;但是妻子怀孕的时候,丈夫受了妾的挑拨,疑其不忠;妻子忍耐到产下孩儿,从此拒绝与丈夫同房,任凭事情已经清楚,(因为孩子长得跟丈夫一样。。。),所有的人来劝。这一点执拗,在续作里面,孟丽君倒是坚持的彻底,一笑。但是作者陈端生本意,是要给他们续上这段姻缘的,所以叫“再生缘”,然而作者的笔,到最后,还是做不到这一点了。仿佛书中人物有了自己的生命,自己鲜活起来,挣扎起来,嬉笑怒骂,已然不是作者可以做有的了。

弹词本身,我是不敢评的,一是迄今我只看了一回多,二是以前也从没看过,没有比较。不过论及词风的华丽,排比,自是不待言的。因为是要唱的吧,也许。当然像我这种看书生吞活剥的人,若只是追求故事情节,会觉得词看起来慢,情节发展的慢。但是想想戏剧,自然不能这样看。另一个问题,是我觉得词风的华丽与堆砌不可避免地带来的,重复。虽然词句优美,但是前后遣词造句感觉重复甚多——虽然,也许我能够坐下来慢慢品评,其中自有细微处的美丽差别(也许)。

吓,真是写不了评论。因为看得不细吧。喜欢自还是喜欢的,开口却开始说觉得不好的地方。想是好话自有人说尽了,所以少我一个的,不算损失。

再论感想。。。我说过我没有想到是这样的一个故事,我以为是一个传统的大团圆结局,这样的反差给我的印象是如此的强烈。书中写的孟丽君,实在是一个完人,呵,忽然想到其实她跟现今那些小说里的一些主角还真像,总之就是容貌自是无人可比,又惊才艳艳,然而她还那么胸怀天下,其实这是跟现在那些小说有所不同的;怎么说的,我看到的,现在的小说里面,女主角脱俗一点的多半都是选择“出世”,世事浑浊对吗,我自己清高就是了。要不然就是“执著天真”型的人物,不管你怎么说,我总相信世界还是有好的一面,我只要坚持去看这一面,并且我自己也做个好人,就完了。——一般来说她们会很好运地被“能干”“负责”的男主角保护好。呵。孟丽君在这一点上是很不一样的,或者你可以说,作者不仅让她女扮男装,连想法上,也“女扮男装”了;这里不要跟我争辩女孩子难道就没有有这种志向的么?有啊,我相信有,虽然我还没有碰到过,但是因为我碰到的人少啊,而且不论男女,我碰到过真正心怀天下的人,也好像几乎没有。光骂人的愤青是不算的;光想不做的,好一些,还是不能算。孟丽君是一个,真正想要做一些事情的人。尽管,也许你对她的转变会有些莫名;总的来说,她并不具备有这种胸怀的生长环境(这一点,我看的那个正在写的孟丽君传奇似乎有修改,使得更自然一些——不过又有些过头了,扯到武侠上去了。哈,先不说了),仅仅女扮男装出去走一圈,也还没有受什么苦,就能够这样,似乎太过;然而谁要一个好作品尽善尽美呢?这位女主角的个性是如此的光辉耀眼,几可遮尽一切缺点。再说了,说起挣扎,彷徨,世间凡人有的已经太多,难道都不能够有一个人,挣脱这样的樊篱,肆意光芒一回么?这样子,我们的不够热的血,才还有机会热烈一回,不是么?

然而我最喜欢孟丽君的,还是她的独立吧。她自己离家出走,她后来一直不肯回归女儿身,因为她是如此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她又是如此彻底地坚持,这才是她的形象,在我的猥琐的心里,折射出的最耀眼的光辉吧。我承认我亦没有兼济天下的胸怀,因为我连独善其身也还做不到;我的灵魂如此仓皇失措,我老是陷在一种无穷无尽的茫然里面,并且停滞不前。她并非不讲人情,但是她还是她,她自己的选择,谁也不能够更改。这样的一种独立,这样的不已外界的宠辱,爱恨,笑骂所动摇的坚定,是多么难得呢。这是一个饱满而完整的人格,所以有了这么动人的力量。

是的,这个形象的过于完美,甚至让我开始的时候感觉到了腻歪;然而这种我深深喜欢的性格一点点展现出来,我就只能够喜欢她了。这是一种生命力吧,一种顽强饱满的生命,无论在怎样的土地上,都可以生长和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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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在网上追得三篇再生缘的改写文,一篇比较终于越剧情节,作者越情;结局好像是孟丽君死了。另一篇aprreciation的,到现在还没有写完,我还在追——这个是皇帝丽君配。还有一篇雁无痕的,前不久终于有人帮忙贴了潇湘的vip内容,看完了——这个改动比较多,内容也丰富了不少,最后孟丽君成了一代女相。

the now habit

Note: This was written on Jul. 17, 2010, a little more than two years ago -- the interesting thing is, I totally forgot that I had ever read this book! The title does ring a bell, but I always thought that this is a book I've heard yet never found time to 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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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2011

The now habit--A Strategic Program for Overcoming Procrastination and Enjoying Guilt-Free Play. By Neil Flore。
  
这是一本讲怎么帮你克服拖延症(procrastination)的书。
  
  前不久,某个幸运的童子树洞了自己的拖延症。其实这也不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树洞这个,而且每次应者云集。可见为这个所苦的人很多。然后提到这本书,我就找来看了一看。——同时继续拖延着应该做的工作,汗。

  这本书写的还是很好读的。并且有好多想法跟我这些年来的总结也有相通的地方。写一写还有印象的吧。
  
  首先开宗明义,作者提出,拖延症本身不是病。所以你对一个拖延症的人说,“你就去做就完了!有什么好纠结的。”这是不会有用的。因为这些人的问题本身并不是拖延症,而是各种其他得更深一层的问题。拖延症,只不过是他为了抵抗那些深层问题的一个手段罢了。显然,并不是一个好的手段。但是拖延症并不是问题本身。
  
  这段话不由自主叫我想起了“求医不如求己“,还有好多年前看过的,”我们为什么生病“。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想法,很多时候,生病表现出来的症状,比如发烧等等,是因为你的身体在试图解决或者对抗某些问题。这些表现出来的症状,并不一定是问题本身。所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很可能不行。
  
  然后作者分析了一些拖延症的原因。比如,你想对抗某个你不喜欢的,或者你觉得不公平的权威。这种就是比如你对老伴交待的事情特别磨洋工等等。又比如,你害怕失败。你如此地害怕自己拼尽全力也成功不了——因为要是这样这说明你这个人很笨很挫——,所以你拖着不做。直到最后一刻,你匆匆忙忙地做完,心理上有一个想法:“就算做得不够好,不是我笨,是我没有足够的时间。”这里面的主要问题,是你把一件事情的成功与否,跟你这个人成功与否,紧密地联系或者等同起来了。你觉得一件事情如果失败了仿佛就是你这个人的彻底失败,而看不到就算成功者也有很多的失败经历,只不过他们并不会因此否定自己,而是找出失败因素继续努力。
  
  还有一个原因,说是比如你害怕成功。你害怕成功了以后别人对你的要求更高。——好比你拼尽所有力气打好了一个球,短暂的掌声过去,你还没回过神来,所有的人就又期望着你打出更好的一个球。这种情况下你一方面觉得自己没有得到足够的奖赏,另一方面会觉得下一个球的失败压力更大的——所以这个害怕成功跟害怕未来的失败,也是联系在一起的。
  
  书后面当然给了很多建议,阐述了这样那样帮你减压和一步一步克服拖延症的方法。

书里有一个比喻我特别喜欢。它说,如果给你一根一脚宽的木头,放在地上,让你走过去。这个并不是很难。几乎人人都能做到。现在把这根木头放在两座高楼顶上,让你走过去,没有几个人敢走——人人都会想,万一我一个不小心,掉下去了怎么办?那就摔死了!其实这种担忧是很有道理的,因为现在风险不一样了。但是它指出,很多拖延症的人,是在心理上人为地把一件事情抬到了那么高,把失败的风险变成了不能承担。这个时候,如果我在这根木头下面放一张有弹性的大网,又怎样呢?——大部分人肯定又愿意走过去了。因为现在下面有一张安全的网络,就算摔下去了,也没问题。说不定还能弹一弹,好玩呢。

于是作者说,所以人人要学着给自己建一个安全网。比如明白一件事情的成败并不决定任何人的成败。给自己建立起多个支点,就算一个塌了也还有很多其他的,所以一件事情它不决定自己的价值。就算摔了也能够安全无虞,还可以研究研究刚刚怎么摔得。

我想这个对于害怕失败的人,大概特别有用吧。这跟我这些年不停的反省得到的想法很一致。书里说,有些拖延症最苛刻的法官,其实不是别的叫他们开始干活的人,而是他们自己。他们的内心,一直有一个法官,不停地说,生活就是很艰难的,你就是应该咬着牙很努力很努力的,当个普通不出色的人是不可接受的,你必须不停地奋斗,做得特别特别好。然后他们的内心另外一部分,不喜欢这个想法,于是用拖延来抵消一部分压力。做事情变得如此痛苦,失败的代价如此的高,那么就暂时不做好了。

我想,几年前我觉得自己有“人群恐惧症”。在一个喧嚷的饭厅里我仿佛会觉得所有人都注意到了我的任何一点小错,都在判断(judge)我,发现我的笨拙。大概就是这种问题最明显的表现吧。

书里提了一些具体方法帮你克服拖延。比如说,unschedule--怎么翻译呢,做反计划?取消计划?一般人都会计划每天工作多少时间,完成哪些事情;这个方法呢,就是先把每一天你的吃饭睡觉家务锻炼身体和玩乐等等的时间都划掉,保证你会拥有正当的休息和玩乐,然后再看看还有多少工作时间,怎么分配。作者说,拖延症的人常常有一种幻觉,仿佛每天应该有24小时可以工作。其实你把时间表排一排,就发现完全不是如此。这样有助于保证你每天有正常的奖励(rewarding),然后也给出一个比较合理的工作期望。

还有,guilt-free play.就是没有负罪感的玩乐。一定要安排好自己尽情玩乐的时间。这就保证你明白工作的前方不是更多的工作。干完了工作就可以尽情玩乐。尽情玩乐帮你放松,清醒大脑,说不定工作上的阻碍在玩乐中还能得到新的启示。

另外,就是开始工作。--starting.不要考虑什么时候能完成。只要你能够开始工作,自然就能完成。每次只工作30分钟,——这个要求对大部分拖延症的人也都不算高。只开始30分钟,这30分钟里面什么都不要想,就专心地把把自己沉浸到工作中去。放松而集中注意力地工作。停下来的地方,最好不要是碰到大麻烦的地方,不然下次你会不想开始。

话说我看完了这本书,真地做了一下unschedule--发现果然每天的工作时间并不是那么多。当然跟着我就纠结了:我怎么发现如果加入灌水游戏等等,我每天的可工作时间就直接降到0了。——难怪呢!

30分钟那个我也试了,感觉也还不错。

guilt-free play呢,因为我做不到先工作再玩,所以也做不到guilt-free...

但是我还是觉得这是一本不错的书。就算没有立竿见影地帮到我——我怀疑就没有什么能立竿见影地帮到我,这些想法它在我脑海中不停盘旋,总会有些影响的吧。



A Little History of the World by E. H. Gombrich

03/17/2010
A Little History of the World by E. H. Gombrich


我记得还是一只球同学号召大家一起读“The Story of Art"的时候,我才恍然发现这个作者,贡布里奇先生的另一本书, A little history of the world,早就放在我的待读列表里好一阵子了。这么长时间过去,The Story of Art我续借了无数次,才堪堪看到中世纪的教堂;这本书比较短,没有那么多图,所以找了一本电子版放在eReader里,终于看完了。

我历史很差——并不是不喜欢,而是我的中小学教育都比较糟糕,典型的应试教育,什么自然地理历史都没有好好教过;而且当时周围书本资源也很欠缺——岔一句现在有互联网真的是太好了——,所以其实历史在我脑子里,是一大陀迷雾加浆糊。高中的时候学世界近现代史,从1640年英国的宪章革命开始,两本32开的小教材,讲过法国大革命,讲过美国独立战争,讲过工业革命,拉丁美洲独立。。。我只记得我们年轻的女历史老师,叫我们划下这个那个,背,背,背。即便如此,这样那样的时候,我也不是没有过好奇:这些人这些事,当时,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这些图画,比如一幅里面是圣女贞德吗,高举着手一呼百应地前进,当时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为什么每个故事,都是比如穷苦的无产阶级闹革命,然后有的被血腥镇压,有的成功了就开始闹分裂,然后谁谁谁复辟,真的所有的故事都是这么一个套路和解释么?

我记得高三的时候我很羡慕文科班的同学,他们可以学习灿烂辉煌的中国古代史,而我们除了世界近代现代史,就学了中国现代近代史——那学得叫一个郁闷。不停地打败仗,赔钱,混战,杀戮。老师换了一个更难看的中年男人,有着奇怪的口音,我到现在还记得他说“李立三”的那个“三”字,特别奇怪。还有,怎么会有人叫“韬奋“——不就是“掏粪”?——当然后面有个光荣的掏粪工人时传祥——真的我没有google我居然还记得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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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慨完毕。言归正传。

这是一本写给孩子看的历史书,基本上从史前写到一战结束。是一个欧洲人写得,所以重点都在欧洲史。第一稿应该是德文,所以英国在这本书里并没有被侧重描写。我看的英文版的,据说是很晚了作者打算自己写一本英文版的,结果没写完就去世了。所以有些部分本来打算扩充描写的,就没有做了。

作者是一名犹太人,应该是出生在奥地利。在二战前明智地逃到了英国。学习历史,专长也许是艺术史?那本The Story of Art,应该是艺术史的圣经。他写这本书,缘起是写博士论文,写专业文章写得很抓狂,同时经常和一个朋友的几岁的女儿攀谈,觉得其实大多数历史,说得合适的话,孩子都能听得懂。那么为什么不能用一种简明易懂的语言来写历史呢?后来正好有出版商想出一本给孩子看的历史书,然后他就决定自己写。花了大概六周写就。结果出版了非常受欢迎。

我读这本书,当然首先感觉是语言非常舒服。非常平易近人,娓娓道来。看的时候手边如果有一幅欧洲地图,或者自己脑海里有,那就最合情合理不过。你会发现,那么一块大陆上,一群一群人怎样杀来杀去,追求这个那个,其中一些特别闪耀的牛人, 他们干了什么什么,结果又如何如何。即便如此,当我看完了,脑子里一整块的浆糊,变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浆糊——大概轮廓是有了,不过那些地名阿人名阿我肯定还会搞混的。

这本书看起来的乐趣,大概跟有一本叫做“此间的少年”的小说很像。那本书用了金庸小说的人物来写大学生活,带着金庸人物性格的学生,很是有趣。那是我买的第一本网络小说。我记得后面有一篇评,说这本小说看起来,有一种“印证的乐趣”——因为我们都知道金庸人物的性格是什么样子的,然后我们大概就能想象这样性格的学生大概有些什么样的故事和表现,然后我们在看这个小说里面娓娓道来。幽默,和一些青春的迷茫。

这本小历史也是一样的。因为我历史差,很多事情人物都不熟,所以不会觉得这本书太浅显;可是那些闪耀的名人们,他们的事迹,以这样那样的形式,电影,小说,现在流行的同人,这样那样地在我的脑海里留下过光芒。于是我现在来看,虽然只是一个很缩略的介绍,可是是忠于史实而又友好易读的,我可以把这些介绍,和那些相关的故事传说八卦一点点在脑海里印证和联系起来,于是感觉到一种印证的乐趣。

另外,虽然艺术史我只看了一部分,可是灿烂辉煌的希腊和罗马时期都看过去了。作者对希腊文化艺术哲学的热爱,也在这两本书里互相辉映。我看他就差不多要说,嗤,比较起来,罗马人,一帮生意人而已。

再另外,我身边有一个热烈的历史爱好者。我每看一段,就闲闲跟他说起,然后他就引申出去,滔滔不绝,给我提供更多的关联,故事和八卦。常常听得我悠然神往。

多么愉快。

当然,历史的大部分,都不是很令人愉快的故事。争斗,前赴后继地争斗。欧洲对美洲的血洗,对亚洲的奴役,更直接触动我的神经。作者更在书的结尾,当他已然年老,描述了他对一战的认知——当时作为一个战败国九岁的孩子,他认为,德国和奥匈帝国的惨败和大额的赔款,都是美国威尔逊总统没有能够坚守诺言。在他的认知里,威尔逊曾经说过,每个国家应该能够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结果,停战谈判的时候,德国和奥匈帝国大大倒霉。他说,这也是他们国内人民的共同认知。要到后来他长大,离开了奥地利,读了更多的书有了更多的经历,才知道,威尔逊曾经给了一个offer,当时德国和奥匈帝国却觉得自己不一定会败,拒绝了,孤注一掷地继续战争。十个月后,一切已经明显,他们已经没有希望,这个时候他们还想要前面的条件,当然,没有人会理他们。

当然,作为一个犹太人,一个认为法国大革命前盛行的“理性,平等,自由“理念早已经深入欧洲,如呼吸般自然的犹太人,二战结束后揭开的德国人对犹太人的罪行,一定让作者颤抖。为什么,这么久过去,原来人还是那样——野蛮?

他的展望里,还是说,未来有希望变得更好。也许?

一次不满足的阅读-The Lost Continent: Small Town in America

01/08/2011

一次不满足的阅读-The Lost Continent: Small Town in America by Bill Bryson




这本有声书在我电脑里不声不响地呆了很久了。不知道哪天忽然我就撂了它的牌子——结果很惊喜:作者作为一枚出生在美国中西部小镇的同学(Des Moines, Iwoa),大学一毕业,就跑去英国混了。当时越战应该还未结束。十几年后的1987年,他父亲去世,三十几岁的他突然被一种思乡之情打动,驾着母亲的老爷车环游了美国一番。开头非常戏谑地描绘了中西部农村/小镇的悲惨经历:离任何海都几千迈;离任何山好几百迈;离任何你问他一个问题不要都先掏耳朵再回答你的人也起码有两百迈。开车上路去任何地方都要走上若干天。中间穿插了很多儿时父母带着三个孩子出游的趣事:诸如作为孩提时期经受过大萧条折磨得父亲,死活舍不得去任何饭店,在各种天气里带着大家野餐;买了一个20块钱的炉子但是从来也不能正常工作;不停地迷路。。等等,等等。这一切都用带一点夸张的搞笑语调写就,加上我的有声书里那个念书的人恰如其分的起伏强调,直逗得我不时哈哈大笑。

书中对美国人充满各种嘲笑,诸如到处都是胖子啦,南部人民的口音啦,商业化过度的景点啦,讨厌的游客啦,不友好的餐馆旅馆的招待人员啦,等等,等等。然后这里那里穿插了一些历史,诸如这个地方是罗斯福总统晚年办公并且跟小蜜混一起的地方啦,那个小镇除了是林肯的出生地之外其实现在已经被抛弃啦,这个地方曾经有一票坏心肠的白人想偷袭印第安人结果反被杀光啦;那个山里有一群神秘的“白黑人(White Negros)"--除了皮肤比印第安人还黑之外五官眼睛其实都是白人样子的啦,西部人民热爱射击杀完了牦牛杀印第安人,杀完了印第安人自己互相杀啦,等等,等等。十分风趣。阅读起来也毫不费力——对,后来我嫌有声书太慢自己弄了一本电子书自己读了。

然而一开始的乐不可支过去,我慢慢开始厌倦这本书了。原因很简单:作者太贫了,但并没有多少内容。一开始很可乐,后来审美疲劳了。我觉得我对能出书的游记的期待比他写的还是要高一点:比如我希望他能跟当地人有点真正意义上的交流,而不是,停了车,找了个汽车旅馆,街上走一走,酒吧/餐馆吃点东西,风景区看一看,然后耍弄嘴皮子把能嘲笑的都嘲笑一遍,顺便发表一下对美国那么多暴力/极右之类的不满,就完了。我想这本书大概是作者写的很自得其乐的,去很多小时候就去过的地方,重温了当年和父亲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哪怕小时候不觉得;把美国都走一遍,再顺便把自己的历史知识在合适的地方想起来,自我品麻一番——“品麻”是某人教我的一个词,我的理解是自得其乐地咂摸——最后回到了家乡啊甜蜜的家,原来其实我还是爱你的——over.

就好像我去吃了一顿饭。开胃品非常不错。我吃得津津有味。然后后面的每一道饭菜都是这个味道。我越来越不满意但是还是抱着一线希望把所有东西都吃了;结果是胃很饱,但是舌头很不满足——非常想吃点别的啥,馋的!

lord of the rings (指环王)

12/31/2010
lord of the rings by J.R.R. Tolkien



当年电影热播的时候我看了,先看的I, II的碟,然后和男朋友一起去电影院看的III.记得场面不错,记得结尾我觉得有点拖沓——当时我觉得魔戒毁了就可以结束的,结果后面拉拉杂杂那么多。我记得我还讪笑:肯定是拍了好几年舍不得结束。男朋友很喜欢这个片子,一直说是经典,我却觉得它就是一个神话故事一样,并没有触动我内心的地方——当时我内心的范围估计也很窄小就是了。

后来就看了蓝莲花的同人小说,“只是当时”,其实YY的不是魔戒人物,而是两个演员,演人类国王Aragon的Viggo,和演精灵Legolas的Olando. 但是那个故事写的颇为动人我记得,反正从此之后我瞥到这两个演员的消息就会有一点特别的感觉。

然后我的电脑里长久地躺着魔戒的书,和有声书。好几次我都看了或者听了一个开头,就没有继续下去。

这一次却是某人(嗯,还是当初陪我看电影的那个)先看的书,看的前传,霍比特人(The Hobbit).这一部分写的是Bilbo Baggins的历险记,提到他怎么得到魔戒的,却不在电影范围内。他吃饱了饭躺在沙发上拿着电子书看的津津有味,我大概正好被某小白文郁闷到了,就夺过来看了。

谁想竟是一看不可收拾——书非抢不能读也。

不知道花了几天,反正是一千三百多页的书,前传The Hobbit,然后三部曲,The felloship of the ring; The two towers; The return of the king.一口气看下来了。爱不释手。中间数次大声诵读,直到口干舌燥猛灌茶水。就差摇头晃脑了!

语言真好啊真好啊。肯定很多人都表扬过。可是真的好。诗一般的韵律。特别适合诵读。

这期间自然又找了电影来看。发现这里那里做过一点修改;砍掉了书里面的一些旁枝等等。不过总的来说电影很忠实于原著,乃至很多台词都是原著里面的。电影也真长啊——当然我看的是加长的DVD版,每部都有四个小时左右。

带着爱意去看电影,果然又不同。再也没觉得罗嗦啊什么,乃至结尾还觉得砍掉了好多呢——书上可是还有一段他们回到家乡夏尔(Shire),发现家乡大变样了。他们还发动了一番群众,搞了个类似小规模革 命呢——也许革 命不是一个合适的词;复 辟?总之恢复了夏尔世外桃源一般的生活。

然后有一些这样那样的感慨:

1.其实Frodo他们也就出去了一年左右。真正的历险其实就是几个月啊。头年九月底出发,第二年三四月其实基本上就结束了。中间还曾经在精灵女王那里休息了好一阵。我的感想是:这么短的时间内可以做成这么大的事情,好难得。。。可怜我自己的时间不知道被我怎么浪费呢。。。(恩,我永恒的内在紧迫感和拖延症的压力)

2.当年我对于最后一刻Frodo不能抵御魔戒的诱惑,决定不把它扔进火海而自己戴上,耿耿于怀。乃至到了这一次看书的时候我都还想看看书上是不是没有这么写。事实证明书上也是这么写的。看完了我还在沉思,为什么我不喜欢这个处理;为什么我非想看到一个自己的意志战胜了一切诱惑的故事。大概还是我自己的感情需要。仿佛我觉得如果Frodo没有自己做到这一点,就很损伤他的“伟大”,他的前面那么多的坚持和对痛苦的承受就不再有说服力了一样。可是人世间的事情不就是如此微妙和百折千回?为什么非要一个人做成一切呢?没有人可以控制一切;有的时候有一些运气,有的时候是一些巧合;或者有的时候不知道怎么解释,乃至可以简单归结为,“命运”。Frodo他所有的努力和坚持已经十分可贵;他最后在这样那样的帮助(可爱的Sam),和命运的一点twist之下,做成了这件事。这些还不够么?或者我是太骄傲了,觉得宁愿主人公自己做成一切。或者就是太脆弱,所以抵制人性的脆弱。

3.聚到尽头终是散。原来我其实还是个宝玉性子:看到他们回头一路一路地分开,倒仿佛还宁愿时间还停留在他们一直在一起的那个艰难时候。可是当然并不;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宿命和使命;大家同行了那么久,生死之交,当然;可是后面各自的生活轨道都不再相同;就像精灵的离开;就像Frodo和Sam也要分开一样。当然有留恋,不舍,可是往前走,走向自己的命定之路,才是更勇敢的做法。

看完书的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回到了家乡,见到了一些过去的同学。路边有河流,和这样那样的大树。树上开着花,粉色的花瓣随着风纷纷扬扬落下;还有白色的花,比梨花小了一点点的,也飘散在空气中;还有那种碗状的深粉色花朵,赫然是我在这异国他乡常常见到的一种,树梢间温柔地绽放。我微笑着和同学们慨叹:已经那么久了,互相都要不认识了吧?各自的生命各自去完成了,其实也是越行越远了。。。只有回首的一点点微笑罢了。

后记:查演员消息的时候发现同一个导演现在已经在准备拍The Hobbit了。预计2012和13年上映,上下部。期待。

致命的误会--读Life of Pi (很多剧透)


1/10/2011
致命的误会--读Life of Pi (很多剧透) by Yann Martel


"Life of Pi"是一本小说,不太厚,一百四十来页。但是也在我的电脑里躺了好多年了。我还记得是有一次有人在后花园推荐,然后说自己有电子版,要的话告诉她。我就找她要了一份(很羞愧地说不记得是谁了)。从那之后就一直在电脑里躺着。有好几次我都看了一下开头,而且那个开头我还挺喜欢的;但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我都没有看下去。只是不知道在前言还是哪里看到,说这是一本看了会让你相信上帝的书。于是我充满了期盼和好奇——这份期盼被小说开头冷静淡定克制的描述加强,被我无数次看到这个小说的文件那一瞬的思想浸润发酵,使得我在读之前几乎就相信它是那样一种真诚的描绘自然之神奇,信仰之安宁的书。

上周末跟某人赌气。我就拿着电子书到了公园,坐在河边的石头上对着一池子飞旋吵闹的鹅鸭开始看了起来。这次终于坚持把它看完了。

书的开头,像一个序言一样,描述了“我”——小说作者——发掘出这个故事的过程。作者刚出版了一本没有引起什么影响的小说,下一本打算写一个葡萄牙的故事;然后跑到印度去找灵感。在那里他被人介绍给一个叫做Mamaji的老人。这个老人告诉他,去加拿大(作者是加拿大人)找一个叫做Pi的人,他有一个了不起的故事。然后作者就跟Pi见了很多次面,慢慢地,整理出了这个故事。

这个序言之后,书还是用第一人称写的,不过那个“我”,成了Pi.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开头,随意而真实,加上那个说你看了会相信上帝的评论,使得我很长时间以来都忘记了这是一本小说,一直在当一本传记来看。而这一点,最后被证明是最大的误读。是我后来复杂混乱的感想的罪魁祸首。

----------------以下是很多的剧透------------
这本书总共正好一百章。分了三个部分。第三个部分可能只有十几页,最短。第一个部分略长,三四十页。故事的主要部分,是第二部分。

第一部分回忆和现实共存。Pi回忆了自己的童年,自己名字的来历;父亲在印度开了一个动物园,自己在动物园和学校的经历,等等。

这一部分的开头我很喜欢。开头提到Pi在多伦多大学双修动物学(zoology)和宗教(religion).他研究一种特别植物化的动物,三趾树獭。第一章花了大量篇幅描写这种动物的慢,钝,懒洋洋。嗯,看得人也懒散起来。

中间穿插了大段对童年的回忆。写了很多自家动物园里的各种动物;自己名字的来历——取自法国一个游泳池的名字;被同学取绰号Pissing;于是到了新学校自我介绍的时候强调了自己叫做Pi--3.14.后来这个名字就流行起来了。

这一段的童年到少年的生活描绘里,我最喜欢的是Pi十四岁的时候的经历。他同时去了一个基督教教堂,穆斯林的清真寺,还有印度教的寺庙。每一个里面都有一个很智慧的人为他所敬仰。他跟着他们学习各种宗教,了解各个神。他都喜欢。

这段快乐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三个人同时去找他——结果大家发现他居然在同时信基督教,伊斯兰教,印度教!大家都很愤怒。他父母则很不理解。一番对互相宗教传说的攻击之后,三个人叫他选择一个。他涨红了脸,只说了一句:但是甘地说过,"All religions are true!", “All I want to do is to love God!" 那三个人无奈地离开了。他父母亲和哥哥都不相信任何宗教,也并没有这方面的兴趣,所以对他十分不解。但是最后还是顺应他的意思,让他随便信什么。

两年之后,因为地方政治的混乱,他父亲决定举家移民加拿大。为此他们卖了所有的动物——大部分被美国或者加拿大的动物园所买。于是在1977年的七月,Pi 16岁的那一年,他们和一大群动物,一起乘坐了一个日本公司的货船,往美洲开过来。

然后就到了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他们的货船经过了马六甲海峡,在马尼拉停了两天检修了一下发动机,买了无数的香蕉,然后再次出发。四天之后,Pi凌晨四点多被一声沉闷的爆炸声惊醒;他试图叫哥哥一起出去看看,哥哥睡得很沉没有理;他犹豫了一下也没有打扰父母,自己跑到了甲板上准备等日出。——然后,发现船歪了,在下沉。

慌乱中Pi碰到了一群船员,他像他们求救,求他们救在下层的家人。那些人拎起了他,把他扔进了一个救生船。Pi在混乱惊慌恐惧中,看到很多本来应该在笼子里的动物也出现了。最后,在那只船上,有一只孟加拉虎,一只豺狗,一只摔断了一条后腿的斑马,还有后来坐在一大群香蕉上浮过来的一只猴子。

三天里,豺狗吃了斑马,咬死了猴子。Pi被巨大的惊慌恐惧悲痛所笼罩,一直呆着。三天后,他发现原来船上还有一只老虎。老虎咬死了豺狗。吃了豺狗和猴子。

在那后面的二百二十几天里,Pi和这只老虎,Richard Parker, 在广袤无边的太平洋里漂啊漂。Pi要想尽一切方法让他们活下去——捉鱼捉海龟,提供让Richard Parker能吃饱的食物;下雨的时候接淡水,晴天利用救生船里的急救箱里盐水淡化的工具淡化海水;同时,想尽一切办法训练Richard Parker--利用以前自己在动物园里学到的知识;尽量复制一个类似动物园的环境,不让这只老虎吃了他。

漫长绝望的漂浮中,Pi曾经短暂失明。在那一次里他仿佛碰到了另外一个漂在救生船上的法国人。那个人试图杀了他,却被Richard Parker咬死。

他们还曾经到过一个神奇的岛屿。那里海藻和大树相连,里面有很多淡水池塘,无数的狐獴;Pi曾经试图在那里活下去,最后发现那个岛其实是食肉的——那些海藻们,夜晚变得其酸无比,溶解任何肉体——于是又走了。

大半年之后,他们漂到了墨西哥。Richard Parker一上岸就躲进了从林,甚至没有回头说再见。奄奄一息的Pi被当地人所救。

这是第二部分的故事。

第三部分写日本公司的两个人试图找Pi了解那艘货船为什么沉了。Pi说了自己的所有遭遇,然而那两个人无法相信他的故事。无论是那些动物,一个人和一只老虎共存了两百多天,还是那个岛屿,一切的一切,都无法相信。于是Pi说,你们是不是想要一个没有动物的故事?那么那个故事是这样的:

”我和母亲,船上的法国厨子,还有一个台湾水手一起上了一艘救生船。水手很年轻漂亮,他摔断了一条腿。腿不断发炎,越来越糟。法国厨子整天担忧食物和淡水的数量,晚上偷偷吃食物。有一天厨子建议锯掉水手的腿,说锯掉了也许他还能好起来。于是我们锯掉了他的腿。后来我发现厨子其实是想拿那个水手的腿肉做鱼饵钓鱼。母亲特别愤怒。那个年轻的水手痛苦了几天之后死了,厨子把他的肉切成了一片一片晒干,说要拿来钓鱼。母亲却发现他在偷吃那些肉。母亲愤怒地打了他一耳光。气氛紧张。那一天他看着要对我动手,母亲让我调到一个筏子上,她与他搏斗,他杀了她;吃她的肉,把她的人头扔进水里让鲨鱼吞噬。第二天我回了救生船,他甚至钓了鱼与我分享。他故意把刀放在一边,我拿起来把他杀了——事实上我觉得他不想活了。他大概也觉得自己太过头了。”

然后Pi问那两个日本人,你们更喜欢哪一个版本?两个日本人说,有动物的那个。Pi说,"and so it goes with God."

故事就结束了。

当然第一部分提到过Pi现在有一个美好的家庭,妻子,儿子和女儿。

-----------剧透结束-----------

看完我傻了。

看完的时候半夜一点多。我坐在沙发上盯着天花板发呆。彻底无语了。

开头我说过,我把它先当自传来看的;后来,当有些感觉很凑巧很电影的描写或者细节一再出现的时候,我倾向于认为它是一部自传体小说。我甚至想好了看完了要去查查是不是真的有Pi这个人的原型。看到最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说!

作为小说来说我认为它是成功的。很多描写非常有画面感——安静而有张力的画面感;事实上第二部分颇有一些nerve-breaking的描写,诸如豺狗由内向外地活吃斑马——看的我很想吐——,还有抓鱼吃龟的一些描写,还有那个神秘岛的描写等等。故事也很抓人——特别是沉船之后,你持续地为Pi的命运担心——哪怕你知道他活到了最后。里面穿插的对宗教,无边的时间等等的讨论描写,仿佛给整个故事注入了一些不同的风味——不,一点儿也不勉强;很自然很和谐。

然而,天,然而我本来以为这是自传。后来我发现这好像是一个集Adventure, Fantasy, Suspense ,Religion,Horror为一体的小说!作为自传,我曾经觉得有些地方过于凑巧讨好;作为小说一切却显得无懈可击。而这份小说技巧的完美彻底搞瘫了我,使得我无法把这本书在我的脑海里分个类,安稳地放入一个区域,贴上封条,万事大吉。

哦,至于说会让你看了相信上帝?No。我是很喜欢他少年时期对信仰本身的信仰——Pi说过,任何信仰都好,哪怕你只信科学,信一切科学能解释的东西;但是怀疑论者不行。终其一生的怀疑论者,做不了什么——特别是他喜欢那所有的各种宗教里的神,他的诚实和单纯;但是,但是如果说有动物的那个故事是一个有着上帝和奇迹的故事。。。呃,那还是只是一个故事。小说的结尾还特意把这一切搞得朦胧。--这个小说的写法,这个把信仰仿佛作为很重要的一面写进去但又处处留缺口的做法,我也不知道它到底要说什么。

So be it.

自控力(The Willpower Instinct) by Kelly McGonigal


1/15 自控力
(The Willpower Instinct: How Self-Control Works, Why It Matters, and What You Can Do to Get More of It)
by Kelly McGonigal

这本书终于断断续续枕上厕上地翻完了,来写一写。

写之前我有些犹豫要不要endorse它的效果,因为虽然自从我开始看它之后一个半月以来我没有再拖延过,周工作时间一跃而至30+, 但是这也很可能是个correlation而不是causation.另外,这本书里有一些对我来说新鲜的角度或者事例,但大部分东西都是我知道的。所以说,也可能万一我拖延症真的好了,也是个累积效应。

ok.那么不说它功效如何,光说这本书本身的写法,我还是蛮喜欢的。

这本书开章明义我很喜欢。作者把自控力问题分成三类,一类是“I won't challenge" ---你要控制自己不在冲动之下做不好的事情,诸如毫无节制地大吃大喝,乱买东西之类;一类是"I will challenge" ----就是你觉得自己应该做但是老拖着的事情,诸如do your tax. 还有一类,是"I want challenge" -- 这个是big picture,跟你大的生活目标有关,时不时地可以拉出来提醒一下自己,不要被暂时的胜利或者失败冲昏头脑。

然后,作者提出了贯穿全书的一套系统:观察自己。把自己当作一个被试,做实验。每一章里面,她会介绍一些理论,一些实验,然后给你一些小实验,让你观察自己:比如你什么情况下容易败给冲动(不知不觉地?)?心情差的时候(想cheer up)?心情好的时候(觉得自己值得奖赏)?你心里怎么想的?然后一次次地训练自己,观察但是不裁判自己,对自己的情况越来越了解,并且用学到的知识来引导自己,“pause and think", 慢慢增加自控力。

这本书从头到尾跟冥想非常契合,虽然没有到处都提到这一点。作者的意思是,我们很多时候生活都处于auto-pilot的状态,但是这是原始人需要的状态——比如看到一头老虎,啥都别想了,飞速反应然后行动就是了。而现在的生活,如果你觉得自己的生活失控,那么就要学会"pause and think",停一停,cool down一下。很多冲动其实过去了也就过去了。比如你很想玩,好,等十分钟再玩。那么十分钟之后你可能已经没有这个冲动了。

书里举了很多不同的例子和方法。作者强调说,每个人可能对不同的方法有反应。所以你都自己试一试,找到自己最喜欢最合适的方法。她说她写的这些是根据自己的教学经历总结的对大多数人有用的方法。我回忆一下对我自己有用的一些方法:

1。观察自己,尽量能够抓住自己冲动袭来的时刻,然后pause一下。这个对我不由自主地去开无数网页(看小说刷坛子)有用。经常注意自己之后,我不会反复无意识地不停地刷。

2。moral licensing. 就是你觉得自己"be good"了,然后应该得到一些奖赏。作者问你:你觉得你做那些正确的事,就是为了得到这种放纵吗?你真正的目标是什么?就是”be good"吗?

这个对我很有用。我以前的经历是,经常有一阵子工作还比较努力,然后可能是一个游戏,几篇小说,或者别的什么,让我distract了好一阵,开始我自我感觉还比较良好,觉得我努力工作了可以放松。然后一放松就收不回来了。等到我从那个alternative reality想回到之前那个现实社会的时候,总觉得很痛苦。然后又自责。恶性循环。看了这章之后我还是继续打游戏,但是每天就玩那么一阵子。我经常问自己:你玩三个小时以上,有你玩一个小时快乐吗?答案多半是不。

3。区别“desire"和"happiness".人有的时候非常想做一件事(上瘾了),因为仿佛以为这件事情可以令你快乐。其实不是的。人的多巴胺神经元,只是管“对奖励的预测”——预计你做了这件事情会感觉很好——但是其实压根没有保障的。就好像赌博,多巴胺神经元令你不停地去下注,盼望着大赢得那一刻。然而那一刻也许永远不会到来。要分得清“desire"只是给了你行动的动力,但是不等同于"happiness". 

但是这里也说了,如果人没有desire了,大概就会陷入深度抑郁。做什么都没兴趣了。这里举了一个例子,有一个人常年放纵,十几岁喝酒大麻五毒俱全的,活到三十多岁一次被警察拦下来,他身上装了很多毒品,怕被罚,索性一口气都吞下去了,结果中毒,救回来了但是脑海里管奖励的那块因为缺氧坏掉了。从此他神奇地没有了任何瘾。但是,他也没有了任何生活欲望/兴趣,陷入了深度抑郁的深渊。

4。为什么感觉越糟糕/压力越大的时候越容易放纵。因为那些放纵的事情提供了"感觉好”的promise.因为感觉很差,就特别希望自己能感觉好点,就更容易去干那些曾经令你愉快后来已经失去节制的事情。虽然真的干了,最后经常感觉更差。

有一些事情会universally地让人感觉愉快。诸如锻炼,出去散步,和自己感情好的人在一起。但是放纵常常不是。

还有一个“what the hell effect" --我已经浪费半天了,算了!今天就这样吧,浪费完了明天重新开始。。。(我老想起一个中国老故事:有人穿了新衣服上街各种小心,最后被人溅了几滴泥水,索性破罐破摔,把衣服上滚得全是烂泥)

5。不要压制自己。希望自己不要干的事情,不要寄希望于压制这个念头——你越压制就越想干——所谓禁忌的诱惑。这里有一些比较有趣的实验。然后解决方法也就是类似冥想:想到了这个冲动,接受它,但是不一定要act on it ---念头终究只是念头,最后怎么做,还在于你。就算你老想到什么,也不代表那个东西一定是你真正想要的,你一定要去做。

其他我已经想不太起来了。也并没有好好做笔记,看得就七零八落的。但是我依然觉得这本书满诚恳。其实我觉得这老师要是把课弄上网估计也会很popular.就是课堂讨论可能不太好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