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3, 2012

走过美国 


someday in 2009

走过美国,by 喻海翔。

要怎么说才能表达我对这本书的喜欢呢?让我还是用我一贯的啰嗦风格吧。
  
  我的浏览器收藏夹里,不知道哪一天,收藏了一个天涯的帖子,帖子写的是一个人徒步和搭车横穿美国的经历。我收在那里,大约是哪一天看到有人推荐匆匆瞟了一眼,觉得自己会喜欢就加上了。然后,两年过去了,我再也没看过。有一天,我忽然穷极无聊,随意地点开这个帖子,结果,一看就看下去了。并且,欢喜莫名。
  
  有点像回头看以前日记的心情。诧异地说:哦,原来这一点,我很多年前就想到过啊.然而当时只是流星一瞬,从脑海里闪过;哪怕居然用笔记录下来,也随之置之脑后。只有很久以后,幸运地重新看到,才知道,啊,原来我一直还是那个我。哪怕我天天醉生梦死颓废不堪的时候,我也曾经这么想过。
  
  喻海翔,一个据说是干过很多很多工作的人,去日本留学数年,又来美国留学数年。他拿到了学位,不是像很多同学那样热热火火地投身到工作挣钱等等之中去,而是决定,徒步+搭车横穿美国。他从三藩附近的一个小城郝里斯特出发,历时数月,到达纽约边上。那个帖子(后来出书了),里面图文并茂地描述了这一个过程。
  
  当我啰嗦这些的时候,我看过这本书也有数月了。然而记忆还是奔涌而下。让我想到什么写什么吧。
  
  他无数次遇到搭车的困难。很多人不愿意搭他;在很多州搭车还是违法的,警察也会阻止他。他又无数次成功地搭到车。总有这样那样的人,最后会搭他。而他,也一贯地耐心地等候,然后感谢。贴中多次提到的,比如他在烈日下等了几个小时也没有一辆车愿意搭他的时候,他的慢慢起头的焦躁,和他自己努力地平静下来——这让我想起修行,瑜伽或者类似的经历。一种能够体会他的焦躁,但是知道他的挑战远胜过我所经历的感情,在阅读中就会慢慢升起。会变成理解,感动,佩服。
  
  他的旅途一开始就遭遇挫折,耗在一个小小的中国餐馆里。碰到无良的老板,和很多我们再熟悉不过的故事。他知道怎么做。
  
  他在西部的荒漠中找到过废弃的房车,里面居然是无数的武器!那一刻,我的心跳也骤止。仿佛随着他发抖的腿一起快速逃离。
  
  他在一个自发的野驴保护区干了几个月。后来还回去过。那一段他写得很长,我想也定是他感触颇多的一部分。那里工作强度大,环境艰苦,前景也不是很乐观。可是总有一些人,会为了这件事情坚持下去。而里面写到的每个每个人,都宛如在我的面前,我看到他们的过去,伤痛,或者无谓。人的一生,的确是渺小而又奇妙的经历。
  
  他得到过一辆赠送的自行车,在佛罗里达;他有幸跟两个来自圣地亚哥的美女同游犹他,并且去了一个计划外的风景极好的地方,还在迷路的危险中成功地走回去了;他在印第安人的保留地受到最自然亲切地对待(他不想搭车别人都看不得他在路上走),虽然也许跟他晒得厉害看着就是一个土著不无关系;他在保守的南方州里走进一个满是白人的饭馆,真正做到了“一鸟入林,百鸟压音”;他碰到过友善和气的长途卡车司机,也碰到过粗暴凶悍的;他曾经跟一个黑人探讨种族歧视的问题,又碰到一个不知道是什么机密机构的研究中国问题的人;他曾经在高速路边小憩,结果出了手边一个小包,其他帐篷饭锅等等统统丢光;他一路走来,吃墨西哥薄饼,偶尔的方便面都会觉得美味;。。。。。。
  
  他像一片叶子,从这块土地上静静飘过。他经历,思考,书写。不一定非要什么目的。就当是一个过程好了。
  
  我喜欢他,特别是那样一种态度,那种经历过生活,很自然,自主,但是非常开放(open-minded,很褒义的一个词)的态度。保持适当的好奇,热情,大量的耐力,但是又有理智的克制(比如放弃掉的那个攀雪山计划)。我并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经整理好了他的思绪,明确了他未来的道路,但是我知道,即使他没有,他也会继续这样耐心地探索下去。

The Craft of Scientific Writing


summer, 2009

The Craft of Scientific Writing, by Michael Alley. 1987.


  并不是最新版,是我在学校图书馆能找到的一版。我的答辩委员会一员推荐给我的。真好看。
  
  我终于不再为我不爱读专业文章而羞愧了。这个书开头就说,当我们谈论科学写作的时候,所有的科学家都拥有了两面人格——当他们是读者的时候,他们把大部分科学文章的写作批得一钱不值。他们会说,组织阿结构阿一塌糊涂。写得不清不楚。要不然就是主要结果被埋在一堆乱七八糟的描述之中,要不然就是作者毫无预兆地从一点跳到另一点,简直就是在布朗运动。可是当他们是作者的时候,忽然之间对这些批评他们都采取了防卫的态度。他们觉得研究要耗费太多时间;很多问题不可预测;他们说写作需要修改太多次,他们没有充足的时间;申资金,做研究,等等压力太大了。。。
  
  是的。我不爱读文章就是因为文章实在太难读了。逻辑常常不清楚。书写不友好。加上我不是英语母语,加上我稍微算转了一些方向,我常常读得万般痛苦。我又没有头悬梁锥刺股的精神。所以我老是不肯读文章。我喜欢读书。也许当一个人到了写整本书的时候,他的想法已经更清楚。他会花力气考虑整本书的逻辑,组织和结构。他会给更多的背景知识。他会从方面论述一个课题乃至我多多少少会发现跟我接近的部分,会有收获。
  
  回到这本书主旨。(这本书本身写得真好读。先赞叹一句)。他说,科学写作的目的是inform.(该怎么翻译inform呢?“通知“是不对的,因为太由上而下。“告诉”又显得口语且不够确切)就是让读者了解。所以科学写作者两点需要记在心中:你写作是为了让读者了解。另外你要诚实。常常问自己:我是写给谁看?他们为什么要看我写的这个东西?读一篇科学文章是很辛苦的事情,你的读者为什么要读?你要给他们一条路,一条攀援上你的这个研究山峰的路。这个路从大的来说不能太跳跃或者断裂(组织),从小的来说路面最好不要太粗糙,小硌绊最好不要太多(语言)。他提了数个要点,比如要精确(precision),清楚(clarity),熟悉(familiarity),简练(conciseness),直接(forthfrightness), 流利(fluidity),形象(imagery).他也把这些要求一个一个都阐述了。但是主旨是清楚一致的:怎样让你的读者能够最容易,最没有误解地了解你做的东西。就是这样。
  
  因为我自己终于开始写文章,写论文,遂感慨道:这些都是很好很好的东西。就是做起来恐怕很难啊。但是我又鼓励自己道:这就当作是我的灯塔吧。时时放在心中,哪怕做不到。

Freakonomics


someday in 2009?

Freakonomics by Steven Levitt & Stephen Dubner


首先,这本书我曾经有一个印象觉得很一般,后来发现我把它跟另一本书,predictable irrationale 搞混了。我看过并且印象一般的,是那一本。我看到有人讨论堕胎什么的觉得很奇怪:我不记得看到过这个啊?才起意找了这本书来看,才发现我其实没看过这本书呢。

然后总的来说,我感觉这本书写的有一些很有趣的地方,有的很令人吃惊但是想一想又觉得有道理;有的则觉得不是那么回事。总的来说是可以一读的一本书。我想按照次序来写一写我的感想。

1.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关于七十年代初的堕胎合法化导致的九十代年开始的犯罪率下降的论述。它讨论了多种可能,比如警察的增加,量刑的加重,死刑的推广,侦破技术的进步等等,然后提到这个几乎被彻底忽略的堕胎的因素。这里头一个重要的论据是说在这个堕胎合法化风潮之前的几个已经允许堕胎的州里,犯罪率的下降也是提前的。它的描述很令人动容和信服:一个女人,当她决定堕胎的时候,她一般都有很充足的理由这么做:要么她太穷,年纪太小,用毒品。。。总之就是不太可能给这个孩子提供一个正常良好的成长环境。这样不被期盼的孩子,如果被迫生下来,十几年后,很可能就是一个犯罪分子。——这么一个一般人想不到的因素,这样娓娓道来又觉得很合理。而罗马尼亚的社会主义政权忽然禁止堕胎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又从相反的方面给出了一些证据。但是,作者又强调说他并不是支持堕胎或者什么——因为“把这些很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人出生之前就搞死”的这种说法显然政治非常之不正确,会导致左派右派一起的反对。事实上有一个人因为写书提到堕胎导致犯罪率降低,都被揭出来从而丢掉了一个选举;他描述说哪怕一个被堕掉的婴儿的生命只值1/100的现实的人的生命,每年被堕掉的婴儿即使长大了都去犯罪,也杀不了那么多现实的人——很有趣的类比。然而我想这么一个灰色的现实,就算让人觉得很不舒服,也不得不承认。

2.为什么卖毒品的还跟老妈一起住?这个故事简直就是真实地再现了那句话,“操的是卖白粉的心,拿的是卖白菜的钱”。一个小时工资三块来钱,还可能被人打死,果然是很没有前途的工作。当然好处是工作没有难度——卖毒品给一个瘾君子有什么难度?他们恨不得扑上来抢着要你的东西呢。这同样是描述得比较好的一个案例。当然这主要得益于那个研究生跟那一群gang整天混在一起的经历,和那个重要的笔记本。白纸黑字的数据,没什么好说的。

3. 卖房子的经纪和日本相扑运动员——这两个我觉得很没有新意;也许是因为文化原因?卖房子的经纪所得跟你的房子的价钱,这么一笔简单的帐谁不会算?如果你的房子多卖3万,经纪只能多拿到3百块钱,她会费多大力气帮你找那个更好的买家?相扑运动员起码要8胜或者以上才能保级,这样当一个7:7和一个8:6的运动员相遇的时候,谁赢不是很明显?自然7:7的会更拼命,但是如果7:7的贿赂一下8:6的,或者双方通过千丝万缕的联系来事先说好输赢,这不是很正常很自然的吗?居然这些都要一帮子经济学家来找一堆数据分析?——美国人数学真得太不好了;或者他们真得太认原则太天真?我现在倾向于认为是前者。

4.教师的欺骗——通过改答题卡上的答案帮助学生作弊。那个软件设计得很不错。肉眼不容易看出来的模式一下子就找出来了。很有趣。

5.3K党——把他们的种种神秘之处写到一个超人的故事里,让广播天天播——这个故事我也很喜欢。它类比了网络时代房屋经纪不出力的更不容易,让我一下子想起了那本“世界是平的(the world is flat)”。一个信息时代的到来,是不是真得让世界变得更平了呢?

6. 为人父母——这个我比较没有发言权的;我并没有又不打算做人父母。可是第一个例子我比较不赞同,关于游泳池和枪的。作者阐述道,因为每年死于游泳池溺水的小孩是死于枪击的孩子的N倍,所以一个有枪的地方比一个游泳池对你的孩子来说更安全。所以,如果你的孩子有两个朋友,一个家里有只枪,一个家里有个游泳池,你让孩子只去有游泳池的那个朋友家里,可能并不怎么明智。

我的想法是,为什么死于枪击的孩子这么少?这恰恰可能是因为人们非常非常注意避免孩子跟枪支的接触。如果你说,好了,这个死亡率这么低,孩子们都去有枪支的地方吧,那么这个死亡率可能就要大大改变了。数学一点来说,就是这个死亡率其实是个条件概率,是在父母们现在的做法(不让孩子们靠近枪支,而对游泳池不那么警惕)之下的情况。如果父母们改变做法,让孩子们靠近枪支远离游泳池,这个概率就要改变了。所以这个结论我觉得不太靠谱。

其实一个很类似的情况我曾经考虑过。本年的一期time(时代)里面,就说到了over-parenting的问题。有人撰文说,比如你不让孩子一个人坐地铁或者坐别人的车,害怕孩子被人绑架或者被人害,那你还不如就不要让你的孩子坐任何人的车(包括你自己的)。因为数据表明,孩子独自坐车被绑架的案例,比因为坐在自己父母车上出车祸死亡的案例,要少得多。可是当时我就想,这个数据是不是因为本来就很少有父母让孩子单人去搭车?

7.继续为人父母——作者用大量的数据和分析表明,我们对孩子的最大影响来自于我们是什么样的人,而不是我们对他/她做什么。这也是针对obsessive parenting的吧。我倒不是特别反对他这个观点,只是觉得,我们是什么样的人,和我们对孩子会做些什么,本来就应该是相关性很高的。所以他强调的不要把相关性当作因果关系,东施效颦地去操作(比如家里书多的孩子成绩一般比较好,所以你就买一堆书给孩子),也许是对的;可是反过来说,会这样东施效颦的父母,很可能也是在意孩子教育问题的父母,所以他们会有一系列的行为来鼓励孩子学习;所以这种东施效颦的操作也是一种体现(indicator),而不是应该被劝阻的行为——我觉得这有点儿悖论了:你家没书?对,这是因为你没文化,你家孩子(统计上来说)估计学习是不行了。你买书给他也没用。//你家有好多书?这是因为你要么有文化;要么特别关心孩子教育。你家孩子(统计上来说)估计学习会不错哦。那到底要不要买书给孩子呢?嘿嘿嘿。

8.给孩子取名字--没有特别的感想,但是他提到的很多很“黑人”的名字,的确我在黑人学生里碰到的更多。另外他说那个著名的关于面试歧视的试验不能说明歧视——就是给两个完全一样的简历,一个名字看着是白人的,一个名字看着是黑人的;或者一个是女人一个是男人,谁会更可能拿到面试——数据表明白人&男人拿到更多面试。这个自然是种族和性别歧视的代表。作者分析说这个不能说明是歧视,因为没有实际的实验表明如果是一个黑人有一个很“白”的名字,拿到了这个面试,那么面试官会因为他是一个黑人而根本不会给他任何录用机会,还是因为比较惊讶反而可能有某种帮助。我却觉得这根本不是同一个问题。对名字的反应很明确地说明了这种歧视的存在,哪怕我们不承认,或者不公开表达。这后面的事情是另外的问题了——黑人得不得到那份工作,只能说明这种歧视有的时候可能反而会帮到那个黑人,而不说明这种歧视不存在。

9.重要的花絮--作者说起黑白差异的时候,前头举了一个半拉子例子,提到一个芝加哥长大的白人小孩,父母如何支持学习,家庭如何温暖,自己本人学业又如何优秀;又提到一个黑人小孩,母亲生了他又抛弃了他;父亲整天打他;少年时候就混进黑帮——这两个人的未来是不是就很容易一眼看穿呢?当然,在书的结尾,他提到,这个黑人孩子,后来成了哈佛的一名经济学家,并且致力于研究黑人孩子学校表现不佳的原因;而这个白人孩子,他的名字叫做Ted Kaczynski.

The Age of Turbulence by Allan Greenspan


someday in 2009

The Age of Turbulence by Allan Greenspan

这本书我有实体书,不过比较厚重,一直没打开来看。记得阔太还曾经写过读后感(阔太指出是森林的小火焰写过,不是她)的,不过我没找到.

这本书基本上有两大部分组成,前一半写个人经历,从小到大到老。笔调平缓,不乏八卦。毕竟他跟好几任政府都一起工作过。后一半从他的视角(主要就是自由市场资本主义最好啊最好)讨论了一些当下的热点问题,比如全球化啊,贸易逆差啊,贫富差距变大阿,石油能源啊,什么的。

从前一半,我得到如下信息:

a. 他是犹太人。

b. 他父母在他很小离婚。他跟他妈过。他爸好似是混华尔街的。有点数学头脑,他认为他爸把这个传给他了。他爸在他几岁的时候,就是罗斯福新政的阶段,写过一本很积极很乐观的预测美国经济会恢复的书,扉页说献给他,写了一段语法逻辑很正确然而很长很绕口的话,他认为这个能力他也有了,后来去国会听证很有用。他每周去看他爸,他爸看到他老是很尴尬,他因此也很尴尬。他爸对他生活的影响,好像差不多就是这点了。

c.他小提琴拉得好,喜欢萨克斯。热爱音乐。因为肺部的可能问题高中毕业没有去当兵打朝鲜,转而混了一年多的乐队。后来去上大学,然后研究生院,学经济。但是博士没拿到就去搞公司去了。

d.他自己二十几岁结了一次婚,一年后就离了。然后就是混阿混阿一直到八十年代碰上现在的妻子,九几年才结的婚。——我看他的照片觉得很好笑,他年轻的时候看着也不错,可惜很快就显老了,一幅带着眼镜瘦长脸有点刻薄的样子。可是好多年过去,他看着还是那么老。有一张他跟他妈八十年代初的合照,我觉得他比他妈还显老!

e.以下为关于各个总统的八卦:

e.1. 他参加了尼克松的竞选班底,觉得尼克松特别特别聪明。听你讲一个完全不懂得问题十分钟,然后出门就能听着像是该问题的专家教授一样。但是在共和党convention之前,尼克松忽然有一次乱发脾气说民主党是敌人,完全失控。因此他最后决定不加入那任白宫。尼克松辞职他觉得是一件好事。

e.2. 尼克松的副总统,后来替他当了总统的福特,在格林斯潘看来,是最“正常”的一个人,是少数能够从各种心理测试幸存下来可以被打上“正常”标签的一个人。脾气很好,非常镇定临危不乱,非常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永远不温不火,有问题解决问题。所以没有连任格林斯潘很是惋惜。当然他在这届政府里工作了。

e.3.卡特上台,换了党派,他自然就不干了。

e.4.里根上台,他又去干了。先是竞选的adviser,后来在前一位美联储主席卸任的时候,他就开始干美联储主席,一干差不多二十年。里根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并且很警惕不被太多的细节干扰,是那种"intellectually lazy"的调调的奉行着。他举例说竞选campaign的时候有一次他被要求做一个五小时飞机的时间里给里根将很多国内的事情。结果里根就是不让他开头,讲很多好玩的世界八卦。他好几次试图牵引话题都不成功,最后就放弃了。下飞机的时候他说是个很愉快的旅程,里根很得意地说我知道你们想让我看那本多少多少页的摘要。。。

他当了美联储主席没几天,1987的一天,忽然股票狂跌508点(道琼斯指数。当时道指还没上五千点好像)。这件事情他一直没想通。虽然后来他处理得很不错,也没有对市场有什么长期的或者大的影响,但是他不明白为什么发生这件事情。

e.5.老布什上台。他跟白宫关系很恶劣。他认为老布什虽然有一个耶鲁经济学的博士,可是没有第一手的管理某个行业或者大公司的经历,对市场怎么工作很想当然。白宫频频给美联储施压要降息,但是他们觉得不是时候。N年之后老布什还说他让格林斯潘连任了,但是格林斯潘没有帮助他获得连任。

e.6.克林顿很聪明。跟尼克松一个级别的聪明人。所以格林斯潘不理解怎么会发生莱温斯基门。早期克林顿对美联储有些意见,但是很克制,尊重了美联储的独立性。后来经济好了么,高科技蓬勃发展,大家压力小,关系也不错。

e.7.小布什刚上台,格林斯潘很高兴。因为很多人都是以前福特白宫的班底。未曾想,小布什根很多总统不一样,一根筋地要实现自己的竞选promise.于是开始大规模减税。但是跟着经济增长变缓了,然后又打仗了,然后共和党把持两院和白宫,总统和议会互相不veto对方的bill,政府开支,各种各样必要不必要的,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格林斯潘对此很是不满。但是2005年小布什还是让他继续连任了。但是2006年初他就离任了(一个任期一般是四年)。为啥呢?我等啊等啊一直看到最后,他也没写。

后一半里面,老格不遗余力地说了一句话:资本主义自由市场就是好啊就是好。全世界各个地方的变迁都说明了这个问题——凡是成功地走了自由市场的路的,日子都好过了;凡是没走或者没走好的,日子都没过好。

比如,他说,东欧剧变,柏林墙的倒掉,罗马尼亚等国的变化,是他们发现计划经济实在不work了,采取“休克(shock)疗法“,就是一下子把市场放开。商品的价格短期内暴涨了一番,但是几周之后就开始回落,慢慢恢复正常。然后跟西欧联系增多,经济开始慢慢复苏。苏联,当年计划经济特别强,其实经济面临崩溃。他去访问作报告,讲美国银行怎么工作,结果发现(居然)很多人是懂这些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的东西的——据说因为有一些相关的书,政治导向性不强,所以还保存在了一些图书馆里,所以还有人看。苏联解体前,和刚解体的时候,戈尔巴乔夫,还有一些改革派,其实对市场经济非常地心向往之。所以,在看到了东欧的一些榜样之后,苏联也打算搞休克疗法——结果我们都看到了,效果很不好。卢布贬成了废纸——你辛苦给人工作一个月,开始说好的工资等你拿到手的时候已经一钱不值。哄抢成风,黑市横行。他们把国有资产本来是分成股份分发给大众,但是少数寡头抓住时机,用很少的钱把很大的企业的股份都搞到手。社会一团混乱。

为啥呢?

老格说,东欧那些国家是有市场经济的传统的。相应的法规制度都有基础。而且他们也就被控制了那么三四十年,早年的事情还有不少人记得。苏联不行,苏联一战前后就弄成了社会主义,到他解体的时候,已经没有活着的人知道市场经济具体是怎么运作的了。没有相应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法规,没有相应的文化,在这些没有支持的土壤之上,开不出市场经济的自由之花。

然后,他说,叶利钦的十年,是一团糟。于是后来普金上台,大家又开始往回走,开始国有化,开始加强集权,加强对市场的干预。效果当然是有的,对黑市和寡头的打击,一定程度了恢复了一些社会秩序,让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但是,他又说,俄罗斯这些年经济还不错,完全是沾了全球能源价格暴涨的光。石油阿天然气阿的出口。如果日后大家找到合适的代替能源,俄罗斯往后怎么走,就很难说了。

(有道理吗?我觉得肯定有。但是我老觉得他还是把问题简化了)

又说到拉美。他说,拉丁美洲深受十九世纪末西欧的影响——那会儿主要是殖民地;那会儿是一帮“法比安学派”的天下,那个学派基本上支持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支持福利,等等。他说,拉美的问题,就是他们都是一些“populist"的政府,这些国家贫富差距过大,所以政治家选上台之前都给人民许很多诺,说要大家分钱,要把富人的钱拿出来给穷人花花,要增长经济,等等。上了台之后,比如一看,政府公共事务钱不够,那就加富人的税?通货紧缩,那就印钞票?通货膨胀,那就控制货物价格?总之就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appreciate市场的复杂和精妙,不理解你每改变某一个因素,它会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所以,墨西哥阿巴西啊阿根廷啊,经济都有过崩溃或者接近崩溃的经历。又说阿根廷有一个也是靠着populist调调上台的总统,但是上台以后很改革了一番经济,让市场更自由,经济就好转了。还说有些国家倒行逆施,比如委内瑞拉的查韦斯,整天就要跟美国对着干,国有化石油公司啊,一不高兴就要限定石油出口啊,等等,这些都是对市场,对经济不利的做法。也提到了伊朗。

(我基本上觉得他说市场是一个复杂系统,不能随便乱改变某个因素,这个论点还是很有道理的。但是again,我觉得他在简化问题。为什么拉美populist政府流行?为什么要国有化能源公司?在我的记忆里英美这些发达国家整天干涉他们的事务,比如有的国家,其实是坐在金山上——能源啊,矿产啊,都很丰富;可是都被英美的商人把持着,大头的利益都是他们在拿,对当地人民的生活几乎没有任何帮助。这种情况下一个民选政府要国有化这些能源,有什么奇怪的?然后英美商人就鼓动政府出手,在人家家里搞政变,把民选政府搞倒。他们这种事情好象干了不止一次。——refrence参见一本叫做“Overthrow: America''''''''s Century of Regime Change from Hawaii to Iraq"的书。)

老格对中国的描写寥寥数语,乏善可陈。他说他九十年代跟李 鹏聊过,惊讶对方对市场经济了解得挺多的;但是对方还是跟他争论这个经济模式的问题。他说中国虽然叫个什么“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但是大家都知道他们就是在搞资本主义自由市场;他说中国这些年由农村开始的自由市场给他们的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效益,当然了,挑战依然是存在的:比如说,他们私有财产没有得到保护,土地想被征就随便征;金融系统不透明,很多该有的制度和立法还不完善,等等。

(我其实很惊讶,他老是对这些国家的人了解一点市场经济表示“惊讶”。我以为一个经常全球走的人,应该眼界更开阔一些,应该know better。当然也许因为他主要处理的是美国内部事务。我个人感觉他的笔调是对世界事务并不那么热心;或者他不想显得热心。either way,让我有点失望。)

印度自然也不能不提。又一次地,印度被英国殖民的时候,英国还是“法比安派”当家。所以呢,印度独立以后,虽然是民选政府,但是政府对市场干预的特别厉害。所以数年来,它们经济不好。到了九十年代乃至更晚,他们开始慢慢放松对市场的干预,加上在科技市场上的竞争力,经济慢慢好起来了——但是他强调说,印度的这个经济规模现在跟中国还不能比,大概放宽市场的力度还不够?但是呢,他们是个民选政府,所以未来还是有希望地。

还提到了一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工作,说得好象是哪个国家经济有难,这些人就跑去帮忙一样。比如提到98亚洲金融风暴中的韩国泰国。好像是世行借了好大一笔钱。

(也许我是左派的书看多了,我对这两组织一直不是很感冒——觉得他们就是那种借给你一笔钱,可以是很低的利息或者无息,但是政治上经济上就会提诸多要求——比如你搞建设?那么你什么什么材料要从哪个哪个公司买之类,你要开放你的什么什么市场之类。不一定所有的要求都不合理;但是他们的出发点在我看来并不是像他们有的时候宣称的一样,是在做好事,而是从他们自己的利益出发,罔顾借钱的社会具体的情况,很多时候都是把当地经济结构弄得一团糟。颇有新时期殖民的味道)

当然,老格也笔调轻缓地提了提全球化对美国人的工作的影响。但是他主要还是觉得全球化是一个好事,让全球通货膨胀率数年都保持得很低;大的经济危机也很就不怎么出现,出现了也没有闹到不可收拾,一般都能够被市场消化掉;美国人工作可以往高端走——当然,然后不可避免地提到了教育,表明了虽然美国拥有世界闻名的高等教育,但是中小学教育前景堪忧。这些美国小孩十岁以前跟世界小孩比还很正常,也没有落后;然而这之后到高中,他们就越来越差。数学科学尤甚。为什么呢?好像也没解释清楚。

对于美国贫富差距拉大,老格说,这是因为我们缺高端专业人才啊!为什么缺呢?因为教育不好。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努力提高教育水平,提高美国人民专业人才的数量;二当然就是引进技术移民。三当然还可

以双管齐下。他说,最终如果这种高端人才够多,他们的工资会下降的,贫富差距就缩小了。

(有没有这么简单?我理解的贫富差距过大通常是由于大资本家通过全球化把成本降低了,又利用全球化压低本国工人工资,从而利益暴涨;或者就是我一直没有理解的金融家操作这个操作那个,不制造任何实际商品但是有暴利的行为——当然我并不是要反对金融系统的存在)

还有啥呢?我的记忆暂时就只记得这些了总之并不是一次特别有收获的阅读。我觉得格林斯潘阵营是如此的清楚,让我有失望的感觉。在我看来,这本书没有我所期望的全球观,也不特别的有内容。

萧红;呼兰河传

someday in 2006 or 2007?



知道萧红的时候我已经高三。我们县城有一些曲里曲拐的小巷子;某一个巷子口,老是有那么一个中青年男人,摊开了一地的盗版书来卖。那个时候我经常跑去那里买读者,甚至买全了80年代某几年的全本。不过大学之后我就不好意思承认自己爱看过读者了,觉得太没品。开始逼着自己看一些高深癫狂的作品,神经兮兮地想要“体会”一些意识流,类似于某种幻想症的病人。很久很久之后,我终于明白,能够真正感动我的,还是那些直白的,跟我的生活直接相关的东西。喜欢,就是喜欢吧,管那么多。

又跑题了。

那个巷子里面的男人带着一幅黑框眼镜,一幅不得志文人的样子。但是彼时我还比较天真,没有因为他面容的不得志而看低那些躺在地上安安静静的书。我淘我喜欢的书,(甚至还淘到过一套《排球女将》的连环画),并且在姐姐中专毕业到去县城工作的时候把她也拉过去。那一次,姐姐买了四本,一套的《萧红全集》。

我又要跑题了。先打个招呼。

我的身上,如果偶尔有那么一点点文学女青年的气质,基本都是来自于姐姐的影响。我从小热爱数学,和作文。语文其他方面都不喜欢。姐姐很早买一本一本的作文选,我当故事会一样地看;姐姐很早开始写日记,我。。。还当故事会一样地看,并且很多时候是偷着看,并且偶尔忍不住还要在上面批注——当然事后必然少不了挨骂挨打。于是厚厚的皮,就这么练出来了。

跑题结束。

那一套书,封面是淡淡的灰。有着一张萧红的照片,那张经典的黑白照片里,她围着围巾,面容美丽平静的一个北方女孩子的样子。好像我先挑了一本短篇选集来看;觉得很忧愁,哀伤,而又有着不容忽视的美丽。到今天我已经忘掉了大多数的内容,只是脑袋里面还残留了这样那样一幅淡淡的画,比如有一篇写一个人的饥饿,看到一条那种面包,“列巴圈”?这种面包名字的怪异使得我记住了它。我脑袋里面的画,对应于这个故事的,是一个人无奈地坐在阴冷破旧的火车上,那一条不属于自己的面包,在头前悬挂着飘来荡去,自己充满渴望,幻想,喉咙蠕动,然而还是饿着。还有一篇里面有着一个老人和孩子,孩子似乎生病了,孩子的父母都不在了?我记住的那幅画里,有着浅浅的茅草屋,一个小小的池塘,初春冷峭的天气里,孩子带着病态的殷红,擎着一条细微看不到的风筝的线。背景里有着老人暗淡衰老微驼的身影。似乎还写到了有二伯,这个在呼兰河传里面也出现了的人,是萧红自己家里的长工,写他怎样埋怨,偷东西,怎样挨打,哭泣。这大概可以用那样一个垂着头的背影?远处孩子偷看的好奇的脸?麻木凝滞的气氛?

后来知道萧红和萧军,符合我们伟大的革命的两本书,《生死场》,和《八月的乡村》。前者我看了,后者一直没有去看,因为我先太喜欢萧红,对萧军有了成见。其实别人的感情纠缠大约本不该是我能评判的,而我也从来不觉得萧军是一个猥琐的人,但是到底。。。到底心里面还是揪然不乐。生死场里面,农民的觉醒和反抗,大约并没有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只是记得,那一个美丽的妇女,婚前和她未来的丈夫幽会,那男人总是急急的,没有理会或者听到过她说什么;婚后一阵子她得了很重的病,渐渐没有人理了,砖头砌在她身边,肮脏恶臭饥饿,都没有人理了。这样迅速地枯萎腐烂下去了。

然后才到《呼兰河传〉。就像最华彩的,总是最后出场一样。

拿到的不是我姐姐的淡淡的灰色封面的书,是另一本小册子状的。已经不记得是不是图书馆的,谁借的,又怎样传到了我手里;只知道一开始看,就看进去了;仿佛屏了一口大大的气,一口气扎到了水底下;不看完,势必不能出来,呼出胸腔里面那一大块的五味陈杂。

已经隔了几年,脑海里却依然有着那个清冷的小镇的淡淡勾画。出场的就是冬天,冻得小刀子一般;街道,两边的各式铺子;学校机关;卖麻花卖豆腐的人;(这些淡淡的图画,总是和我小时候的生活经历搅到了一起,共鸣便仿佛小时挚爱的芝麻烧饼的香气一样袅袅升起。甚至图画中人物的表情动作,也混在了我的记忆里面:比如那个卖麻花的,几个孩子把油亮亮的麻花都摸了一遍;阿大阿二阿N互相抢;我的眼前,便一样出现那样油炸过的,一串儿的,“馓子”。我看到N年前的自己,也是那样棉袄棉裤,流着口水默默地站在一边,渴望妈妈买却从来不肯开口要;我看到我和姐姐这一刻追来打去下一刻亲亲密密。)还有那个有名的大泥坑,淹死马淹死猪;使得大家都有了好借口吃瘟猪肉的。。。

然后慢慢地出来特写了:这样那样的活动,唱秧歌,跳大神,放河灯,野台子戏,娘娘庙会。。。总是轰轰烈烈热热闹闹的,周围人们兴奋或者惶恐的表情——这些,这些我都亲眼看到过,看到萧红,轻轻一支笔勾勒了一下,我的眼前却是五彩缤纷,一个个地鲜活起来,虽然,底色仍然是灰。当然,轰轰烈烈热热闹闹完了,就有这样那样荒寒的感觉出来了——这些,我是不大知道的;然而出嫁了的姐姐妹妹们偶尔的相聚,给谁捎这样一块的花布;温和的送子娘娘。。。这些,小时候的我,跟着母亲团团转的时候,也是听到过一丝半缕的。

终于,开始写到“我”了。还有家里的那个花园。于是我们看到童年的“我”,那个小姑娘,怎样有一个疼爱自己至极的祖父,温暖安详,怎样在院子里外这样那样的草儿虫儿黄瓜花儿间穿行;怎样让笑盈盈的祖父教‘我”慢慢地念一句句的诗。。。这些,大约是这本书里面最温暖的部分了罢?虽然萧红也不说温暖,可是那么一个小小的女孩儿,在祖父慈祥的目光下面在满院子新鲜败落之间奔跑的画面,到底也算是给这本书的寒冷,增加了那么一点点的暖意了罢?

更多的人出场了,养猪的漏粉的拉磨的赶车的,每一家的开头,都说,“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就仿佛夏天雨后房顶的蘑菇,本来该是顶顶清新盎然的;可是那样开心地采蘑菇的人,那样炫耀着长出最大蘑菇的房子,还是破了收了他的一只鞋子,到漏粉的锅里变成一条条黄色的粉了。仿佛笑容清新都只是灰色的空气里面的一点幻影。那样缓慢的。却又那样倏忽不见的。

又出来特写的人了。这一次是我第一次看完掩卷最难受的地方。小团圆媳妇。那个笑呵呵有着长长乌黑的发辫的十二岁的高高的小姑娘,终于因为不知道害羞,被好心的人们整死了。然后写家里的有二伯了,这个牢骚满腹的仆人,偷东西的,仗着随着家里的长辈一起过来的,终于被“我”的父亲狠狠地责打了,那样的凄惶莫名 ,又仿佛其实什么都不为的,不过是深重的生活下的麻木与直接的空洞的反响。然后写到卖黏糕的冯歪嘴子了,还有王大姑娘,还有他们的孩子,还没来得及温暖,王大姑娘就产后风死掉了。然而孩子还是慢慢长大了。

然后就结尾了。然后萧红说了,她一个人在香港,也不是要写什么幽美的故事,可是这些童年的往事充满了她的记忆,所以她把它们写出来了。而我的眼里,倒其实是一幅这么幽美苍凉的画。

然后她也贫病交加,寂寞入骨地死去了。虽然还在那么一个秀美的年纪里面。

不知道什么时候看谁的序,说萧红也算鲁迅他们一派的,也是进步文人;然后萧红终究天性里有很多荒凉,没有积极地去革命区,反而去了香港;然后及其寂寞地死去了。也看了,说萧红怎样十几岁逃婚,可是后来她逃婚的对象找到她,骗了她一起同居,在她怀孕的时候却拿了所有的钱跑掉了;然后碰到萧军,然后英雄救美,然后二萧就那么纠缠不清了,在一起便吵,不在一起便想念;终于分开了;与另一个文青端木在一起;然而人们见到她脸上挨打的痕迹;终于端木也不知去哪里了;她一个人,寂寞地流落到了香港;又一个人,最后写了这本幽美苍凉的书。仿佛还是一个孩子的口吻,孩子的眼睛,大约萧红又见到五六岁的自己了罢?然而成年后的荒凉终于掩不住,满纸萧然。然后这样灰暗颓败的土墙头上,却又有些那么细小的花儿。麻木残忍的地方固然叫人落泪,美的地方温暖的地方也同样叫人落泪。于是我随着她,穿过黯黯的尘光,去看六十年前的东北一个小小的城;然后我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六十年后的大学宿舍的床铺上,不知所往,不知所终。